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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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对环境资源进行利用、消耗、排放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环境资源: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空气、水、土壤、植被、动物等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源。

2. 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 环境污染:指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生存和生活环境的现象。

4. 可持续发展: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保障后代的发展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和谐。

第二章环境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第四条资源利用规划1. 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资源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生产、消费和排放行为,减少环境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2. 资源利用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资源消耗与节约1. 各单位和个人应尽量采用清洁、高效的技术和设备,降低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

2. 进行资源消耗评估,采取节约措施,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

第六条环境污染防治1.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

2. 加强污染源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保护环境质量。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七条环境监测1. 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2. 监测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对环境质量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估1. 进行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活动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 环境影响评估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九条环境修复与治理1. 对受到环境污染或破坏的区域和生态系统应进行环境修复和治理。

2. 环境修复和治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恢复和改善受损的环境。

校园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校园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校园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校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提升校园环境质量,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出台了校园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二、建立环境保护意识作为管理规定的首要任务,校园环境污染防治需从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开始。

学校应定期组织环保教育活动,如环境讲座、主题展览等,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垃圾分类与处理校园内的垃圾分类与处理是校园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废物分类系统,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并提供垃圾分类宣传板,引导师生正确进行垃圾分类。

四、饮水安全管理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

学校应配备安全、卫生的饮水设备,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饮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校园环境噪音控制噪音对师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校园环境污染管理规定应明确设定噪音控制标准,并建立定期检测和处理机制,对超标的噪音源进行整改,保障校园内安静学习的环境。

六、废气排放控制校园内的废气排放来自多方面,建筑工地、食堂等。

对于这些废气排放源,学校应强化监管力度,要求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运行,并通过有效的治理技术,降低废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七、监测与治理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和学习效果。

学校应定期检测教室、宿舍等室内空气质量,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保障师生的呼吸健康。

八、绿化与园林管理学校应加大绿化与园林管理的力度,提高校园的绿化覆盖率。

同时,对于绿化带、花坛等重要的景观区域,学校应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确保校园环境的美观与整洁。

九、有害化学品管理学校内的有害化学品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

学校应建立有害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存放和处置进行监管,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减少塑料废弃物塑料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学校应开展塑料废弃物减量行动,推行“拒绝、减量、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原则,鼓励师生使用环保袋、饭盒等可重复利用的物品,减少塑料废弃物的产生。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它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等方面讨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

其次,法律法规是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基础。

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的禁止和限制要求。

这些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了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推动企业改善生产工艺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法律法规也为环境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

加强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是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再次,经济手段是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中的重要手段。

通过征收环境税、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经济手段,可以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绿色发展。

环境税可以根据企业的污染量征收,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让企业之间自主交易排污权,激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经济手段的运用不仅能够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推动环境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然而,当前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不力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

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监测和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容易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其次,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对特定行业和区域的环境污染管理措施不够具体和明确。

再次,经济手段的运用还不够灵活和有效,一些企业对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态度不理想,甚至存在漏洞和乱象。

此外,公众参与意识有待提高,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和保护意识不够。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首先,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其次,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污染管理。

第三,加大对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部门的机构和人员配备。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是指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预测,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质量监测规范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第六条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按照标准程序开展监测工作。

第八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校正和检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环境监测数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报送和公开,确保信息透明。

第三章环境评估管理第十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评估技术规范和方法,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和其他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重大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全面评价项目对自然环境、人居环境、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向公众公开,并进行公众参与。

第十四条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和其他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认证和监督。

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 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依 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排污许可制度
现场检查与监测
排污单位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 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 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社会监督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机制。
05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概述
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 用。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对土壤污染的预防、监测、评估、治理和验收等环节提出监管要求 ,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制定全国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 实施。
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加强工矿企业、农业等源头控制,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防止对 土壤造成污染。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监测
环境保护法的地位
环境保护法的功能
确立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和基本 政策,并用以统一和协调有关环境保 护的各种法规。
作为环境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在环 境法律体系中占有核心和主导地位。
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
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
原则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 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对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它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

下面将就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与法规我国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基础性的环境保护法律,它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主要责任主体、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等内容,并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

此外,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项环境保护法律,它们对各个领域的环境保护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城市开发、工业建设和其他重大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等法规,它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确保了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是指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制定的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划。

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等,以及各个地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这些规划和行动计划从源头、过程、终端三个方面对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治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治理体制与机制环境保护的治理体制与机制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等。

我国环境保护的治理体制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环保监察机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等。

其中,环保部门是负责协调和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部门,环保监察机构是负责监督和执法的专门机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是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监督的非政府组织。

五、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对环境质量进行实时或定点的监测和监察。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热议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各国纷纷提出并实施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措施。

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二、概述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也被称为环保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环境、有效防治污染,设立的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管和监测制度。

其目的是保护和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使人类能够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三、内容1.法律法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法律法规。

各国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以此保障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

在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是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利用税收、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行政手段,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

此外,政策措施还包括国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以确保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可持续性。

3.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是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通过行政审批,可以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污染排放许可证,这也是企业合法污染排放的前提。

在审批过程中,政府可能会要求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技术,对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检查和监管,以此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监管和监测监管和监测是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对企业的污染排放进行全面的监测和监管,确保企业在污染排放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同时,政府也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全面监测,发现污染问题及时打击和处理,保障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四、总结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行政审批和监管、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可以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民的生存环境。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废材料和废物料要集中管理,放在指定场所或容器,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条化学处理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除必须设明显标志外,还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第三条不用的废机油和清洗用废油,应集中回收储存,严禁就地倾倒。

第四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料、杂物和垃圾应放置在合适的容器中,统一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第五条所有暂时不用的设备、材料应当存放起来并保持整洁。

第六条保持挖掘路基、运输道路、厂区、垃圾处理区、取土区和其他工作区域的无尘。

第七条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使用适当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____分贝,特殊设备最高不得超过____分贝。

第八条作业场所的噪声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特殊的隔音措施,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尽量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第九条对装置中的无机、有机废水非正常性排放,需办理《“三废”非正常排放单》后方可排放至废水处理装置,无机、有机废水装置在废水处理达标合格后方可对外排放。

第十条在排放烟、尘或其他大气污染物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和法规及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使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降低生产成本。

使一部分不能利用的污染废弃物,由HSE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控制非正常途径的流失,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大气环境保护:包括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禁止和限制燃烧等活动、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等。

2. 水环境保护:包括对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水资源等。

3. 土壤环境保护:包括对土壤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加强土壤修复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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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安全编号: Q/G—ZD—×××—2010标准名称: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起草部门:安全部起草人:邢长亮批准人:吴凡玲
批准日期:2016.?.?执行日期:2016.?.?有效期: 3年
标准内容:
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污染指各车间、部门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及危险废物。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的管理。

4职责和权限
安全部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具体落实。

5工作内容
工作原则
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防治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公司安全部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管理规定
公司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必须在查清污染源和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对现有设备工艺,要严格管理,消除或减少跑、冒、滴、漏,加强管理,取得环境效益。

对可回收的“三废”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达到“三废”资源化。

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余压、
余热、可燃可用废气,有价值的要回收利用。

对浓度高的废酸、废碱或有机溶剂,要努力回收,循环利用或经处理另做它用。

生产装置的技术改造,必须把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作为重要目标,所选技术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排放“三废”少的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的原料和催化剂;新项目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对有毒有害物品使用、运输、贮存等设备装置,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造成环境污染的要追究其责任。

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确定污染事故容易发生的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非正常工况下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废水污染环境防治
动力车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处理过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均达到排放标准。

严禁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生产部要监督各部门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

各车间负责管好本车间区域内的生活污水、生产污水、雨水的按其各自管道正常排放。

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生产部要及时安排设备部检修环境保护设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98%以上。

各部门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迅速通知生产部和安全部,并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未经允许,各车间的装置、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的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生产部、安全部批准。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向下水井或路边沟倾倒有毒有害废水或生产垃圾、杂物等。

因作业落入下水道、下水井的杂物或沉淀物,作业单位要及时清理。

废气污染环境防治
各车间要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气体,减小污染。

各种易挥发物料的贮存,应采用能防止物料挥发的容器。

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减少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发生。

各车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染。

公司汽车按时年检,确保尾气排放设施符合要求,尾气符合《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
在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设计卫生标准,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控制和减少高噪声源。

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85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噪声。

供销部门在购买、引进或加工制造时,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零件和新工艺,代替旧的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同时对消除噪声危害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购买、引进、投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生产部在安排生产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安排相关车间按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分质处置。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我公司内所指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物质,主要包括废油、废酸、废碱、有机溶剂废物、精(蒸)馏残渣、防腐材料废物、废弃铅酸蓄电池、废汞开关、废弃的含多氯联苯的电力设备及其他有毒有害废物等。

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要达到100%。

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并将危险废物的危害告知本岗位员工。

危险废物原则上采用厂家回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采取焚烧、填埋及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核,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实施。

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新建、扩建、改造项目都必须严履行环保部门的各项审批制度。

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生产中改变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代用材料可能造成污染物增高时,必须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施工单位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如粉尘、噪声及废物,必须有防范措施。

安全部要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建设计划和施工计划的讨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对违反“三同时”的情况,安环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公司领导。

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公司要做好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环保设施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有关技术工人及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防治污染设施工艺流程及原理,要有应对突发事故处理能力。

公司定期对高管、中层管理干部进行环境保护专业培训,并将环保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中。

操作工人上岗前须经过培训,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相关车间若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没有运转或不正常运转,由公司安全部责令其限期纠正。

预期不纠正者,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排放污染物超过应执行标准的,或者超过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相关部室及车间应及时治理,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情况严重的,将采取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等措施,消除污染。

造成污染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严处理。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污染防治设计方案都必须由安全部上报集团公司,征得集团公司的同意。

变更污染防治设计方案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变更。

环境监测
在我公司无监测能力时,公司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各相关车间及部室要配合好环保监测人员的监测工作。

当公司有监测能力时,监测人员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物监测,对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环境监测布点、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等应严格遵守监测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伪造、篡改污染物监测数据。

定期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建立规范的污染因子监测台帐,并上报安全部,安全部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做好环境监测报告的定期上报工作。

公司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未经公司领导或上级公司环保主管部门同意,监测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

工作时限
安全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上述工作。

6检查确认
总经理承担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责任,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协同管理责任。

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监督和反馈执行情况。

安全部组织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

7要求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执行中遇到重大变化或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8 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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