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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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要件是什么法律定义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即年满14周岁的人。

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侮辱和猥亵的区别在于,猥亵是身体特别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胸部、臀部、下体等)的接触;侮辱一般是非身体性的接触或者是非私密部位的接触。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侮辱妇女导致被侮辱妇女精神分裂,或者导致被侮辱妇女羞愤自杀等情形。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前,犯罪对象仅限于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

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所谓强制猥亵,是指除性交以外的违背他人性意愿或性感情的行为。

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性有关且会引起被害人的性厌恶感或性羞耻感。

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

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

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他人栗取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的方法,使他人不得反抗。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

对于“强制”不能做狭义的理解,只要行为人在实施猥亵行为时被害人难以反抗即可,并不要求被害人完全丧失反抗的可能性。

刑法规定的暴力、胁迫等手段是行为人为了猥亵,排除行为行使障碍的先行为,并非猥亵行为的本身要素。

一般情形下被害人不可能任由行为人进行猥亵,所以行为人往往会使用强制方式排除被害人的反抗。

猥亵儿童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猥亵儿童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The so-called genius is a lie, and hard work is rea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猥亵儿童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因为儿童对性方面的辨别能力不足,所以,不管儿童是否愿意,也不管儿童有没有反抗,行为人只要对儿童进行了猥亵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而这也就是法律中对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猥亵儿童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制猥亵儿童的。

因为儿童对性方面的辨别能力不足,所以,不管儿童是否愿意,也不管儿童有没有反抗,行为人只要对儿童进行了猥亵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二、猥亵儿童罪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的儿童,可以是男童,也可以是女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

三、猥亵儿童罪认定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

行为人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动机而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其本身不具违法性而无法律介入之必要。

首先,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

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这是制定刑事处罚标准的前提;其次从中国刑法对猥亵儿童行为的处罚规定来看无疑是强调从重打击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标准时要从严把握,不宜将纳入治安处罚的猥亵儿童行为范围放得过宽;再次从实际情况看,猥亵儿童行为多发生在思想意识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和社会基层,猥亵儿童的行为往往不仅给被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同时也对被害儿童的近亲属带来较大痛苦,因此在对猥亵儿童行为进行处理时,也要将此现实状况一并考虑。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因此立案标准也应当相应严格。

在我国,强制猥亵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强制猥亵的行为要有明确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受害者的陈述、现场勘查的证据、医学鉴定报告等。

只有有力的证据支持,才能够确保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的进行。

其次,强制猥亵的行为应当达到一定的程度。

这一点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看,但一般来说,如果行为具有明显的性侵犯性质,或者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心理创伤,都可以作为立案的依据。

另外,强制猥亵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也就是说,这种行为不能是在受害者的意愿下进行的,而是违背了受害者的意愿和自由意志的。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构成强制猥亵的犯罪行为。

最后,强制猥亵的立案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的公共利益。

这意味着,即使受害者不愿意提起诉讼,也应当根据社会的公共利益
来进行立案和侦查工作,以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正义。

总的来说,强制猥亵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相对严格的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到证据、行为的程度、是否非法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对强制猥亵的行为进行立案和侦查工作,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一.概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二.犯罪构成:客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

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

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妇女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能反抗。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

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

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主体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主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进行猥亵行为
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强制猥亵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有一定的立案标准。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首先,对于强制猥亵行为的立案标准,主要是以被害人的年龄、行为是否构成猥亵以及是否存在强迫、胁迫等因素来进行判断。


害人的年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未成年人的强制猥亵行为将会
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同时,行为是否构成猥亵也是一个重要的判
断标准,只有当行为构成猥亵时,才能够构成强制猥亵罪。

此外,
是否存在强迫、胁迫等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只有当存在
这些因素时,才能够构成强制猥亵罪。

其次,对于强制猥亵行为的证据收集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立案
过程中,需要充分收集证据,包括被害人的陈述、现场勘查、证人
证言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猥亵,以及是否存在
强迫、胁迫等因素。

同时,还需要对被告人进行调查取证,了解其
作案动机、手段等情况,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最后,对于强制猥亵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法进行。

在立案后,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对于证据确凿的案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严惩。

同时,对于被害人也需要给予及时的心理疏导和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

总之,强制猥亵立案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能有丝毫的偏差。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这类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猥琐儿童案立案标准

猥琐儿童案立案标准

猥琐儿童案立案标准猥琐儿童案是指以性侵害、性骚扰等方式对儿童进行侵害的行为。

由于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于猥琐儿童案的处理需要更加慎重和严格。

因此,立案标准对于猥琐儿童案的认定和处理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猥琐儿童案立案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猥琐儿童案的立案标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猥琐儿童案往往涉及到未成年人,需要更加慎重和谨慎的处理。

二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需要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其次,针对猥琐儿童案的立案标准,需要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进行严格的要求。

一是需要充分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物证、证人证言等。

二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可靠性。

三是对证据的综合分析,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再次,对于猥琐儿童案的立案标准,需要对案件的性质和情节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一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行为的性质、动机、手段等。

二是需要对受害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受害人的年龄、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

三是需要对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案件的影响范围、社会反响等。

最后,对于猥琐儿童案的立案标准,需要对案件的处理和处罚进行严格的要求。

一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格的处理和处罚。

二是需要对受害人进行全面的关怀和保护,包括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

三是需要对案件的社会影响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处理,包括对社会的警示教育、舆论引导等。

综上所述,猥琐儿童案立案标准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对案件的认定、证据的收集和审查、案件的性质和情节评估、案件的处理和处罚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量和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立案标准
强制猥亵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制实施猥亵行为的行为。

对于这类行为,法律应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我国对于强制猥亵行为的立案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针对强制猥亵行为的立案标准,我国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行为要件。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制猥亵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一是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制实施猥亵行为;二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三是对残疾人实施猥亵行为。

只有符合了这些要件,才能构成强制猥亵行为,才能依法立案。

其次,对于强制猥亵行为的证据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立案过程中,需要充分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包括受害人的证言、医学鉴定报告、现场勘查报告等。

这些证据应当能够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强制猥亵,且具备法定的证明力。

只有在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才能依法立案。

此外,对于强制猥亵行为的处罚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强制猥亵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
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受害者,法律还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

这些处罚标准的明确规定,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和制裁,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强制猥亵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制裁,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对强制猥亵行为的立案、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猥亵妇女罪 立案标准

猥亵妇女罪 立案标准

猥亵妇女罪立案标准猥亵妇女罪是指以猥亵手段对妇女实施侮辱性行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猥亵妇女罪是一种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构成猥亵妇女罪?立案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呢?首先,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猥亵妇女罪是指以侮辱手段,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侮辱手段包括言语、动作、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

对于猥亵行为的认定,主要是看其是否具有侮辱性质,是否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益,是否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妇女的侮辱和猥亵。

其次,立案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猥亵行为的对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中规定,被告人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的,应当以猥亵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猥亵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以妇女为对象的,只有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猥亵妇女罪。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明确被告人的行为对象是否为妇女,以及对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猥亵。

此外,立案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猥亵行为的具体情形。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以侮辱手段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猥亵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猥亵妇女罪的立案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猥亵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

对于情节严重的猥亵行为,应当以猥亵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猥亵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情节,是否应当构成猥亵妇女罪。

总的来说,猥亵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以侮辱手段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

在具体立案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妇女的侮辱和猥亵,行为对象是否为妇女,以及猥亵行为的具体情节是否严重。

只有在符合这些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对猥亵妇女罪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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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的成立条件
要认定一个罪名,首先要先清楚它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才能够认定罪名。

那么,构成猥亵罪的要件是什么呢?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

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猥亵罪的立案标准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

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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