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6

二、总监负责制度

6

三、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6

(一)文件发文中”主送、抄报、抄送”用法规定:

6

(二)收发文管理制度:

7

(三)用表管理制度:

9

(四)用表表头填写规定:

9

(五)监理文件资料编号规定:

10

(六)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10

(七)监理工作台账制度:

12

(八)项目监理日志制度:

13

(九)个人监理日记

14

四、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15

(一)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5

(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系统审查制度:16

(三)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制度:16

(四)工作交底制度:18

(五)月度安全质量检查制度:19

(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19

(七)首件验收制度:20

(八)工序报验制度:20

(九)工程材料、构配件或配件考察制度:20

(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20

(十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21

(十二)平行检验制度:24

(十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专题论证制度: 24

(十四)委托试验室、现场标养室验收制度:24

(十五)施工测量监理复核制度:

25

(十六)现场巡视制度:25

(十七)质量旁站制度:26

(十八)预拌混凝土管理制度:26

(十九)混凝土灌注令制度:31

(二十)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1

(二十一)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处理制度:32

五、安全监理制度

33

(一)安全文明施工体系审查制度:

33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33

(三)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

34

(四)施工风险管理制度:

36

(五)安全资料台账制度:

37

(六)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39

(七)安全事故处理监理制度:

39

(八)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监理制度:

41

(九)施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42

(十)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42

(十一)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2

(十二)监控量测管理制度:43

(十三)应急预案及事故上报制度:44

六、进度管理制度

45

(一)进度计划审批制度:

45

(二)进度审查制度

46

(三)进度纠偏制度:

46

七、合同及造价管理

46

(一)分包管理制度:

46

(二)变更管理制度:

47

(三)合同管理制度:

47

八、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48

(一)考勤制度:

48

(二)培训学习制度:

49

(三)考核制度:

50

(四)定岗定责制度:

51

(五)廉政制度:

52

一、总则

项目监理部为规范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理工作,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目标并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二、总监负责制度

根据监理规范规定本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是监理单位履行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实施工作。

三、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发文中”主送、抄报、抄送”用法规定:

1、会议纪要:对须执行会议议定事项和协办的任何单位或部门,应采用“主送”作为发文方式;对仅需告知会议情况的,上级单位或部门应采用“抄报”作为发文方式,平级和下级单位或部门应采用“抄送”作为发文方式。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监理总部直接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主送施工单位,并抄送监理分部和建设单位;由监理分部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主送施工单位,并抄报监理总部和建设单位。

3、监理工作联系单:由监理总部向施工单位发出的监理联系单,应采用“主送”作为发文方式并抄报建设单位;由监理分部向施工单位发出的监理工作联系单,应采用“主送”作为发文方式,并抄报监理总部和建设单位。

4、其它如监理工程师信函、各类周报、月报等、参考上述原则确定主送、抄报、抄送对象。

(二)收发文管理制度:

1、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总部、分部收到外来文件或发出任何文件时,都应在收、发文本上登记。在收、发文本上将文件日期、来文单位、文件编号、文件名称、份数、经办及回文(转发)情况等填写清楚。特别是回文(转发)一栏,资料人员要注意灵活运用,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2、为便于资料管理,监理总部、分部收发文登记应按建设单位三大工程类文件(费用支付审批类文件、工程技术审批类文件、非审批类文件)进行,并以监理总部、分部为单位分别管理。监理总部应加强对各监理分部收发文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大工程类文件细目如下:

(1)费用支付审批类文件包括:单项概(预)算审批表;工程据实结算项目方案申报表;综合单价审批表;工程变更费用审批表;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付款申请与支付证书;期中支付申请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尾款支付申请书;索赔申请审批表;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工程最终、临时延期申请审批表(2)工程技术审批类文件包括:施工单位申报表(通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工程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工程洽商及技术核定签证表;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

(3)非审批类文件包括:施工图;合同文件;地勘报告;监理工地例会纪要;监理月报;施工周报;施工月报;监测周报;监测月报;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材料需求计划报审表;其它联系单(含报告)。

3、工程资料发文流程(最终以建设单位确定流程为准):

(1)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分部→监理总部→建设单位信息窗口;

(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信息窗口→监理总部→监理分部→施工单位;

(3)监理总部:建设单位信息窗口←监理总部→监理分部→施工单位;

4、工程类文件报送情况明细见下表:

(三)用表管理制度:

本工程各类用表以《重庆市建设工程技术用表》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不完善的经商议后方可进行修改增减使用。

(四)用表表头填写规定:

1、编号:施工单位可自行编写,施工单位可根据自己标段子单位工程实际划分情况,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进行流水编号;如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于使用数量少,可以单位工程进行流水编号;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于使用数量多,可以子单位工程进行流水编号。

2、工程名称: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填写。

3、施工合同编号: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合同编号”编写。

4、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若为单位工程则划去子单位三个字,若为子单位工程则划去单位两字。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和分项工程名称确定原则同上。

5、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单位”填写。

6、施工单位上报的需监理部审核审批的资料,抬头中的项目监理单位的名称为“监理合同名称”。

(五)监理文件资料编号规定:

1、按照谁形成、谁归档的原则,监理总部形成的文件资料由监理总部进行编号、归档,监理分部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分部进行编号、归档。

2、监理例会纪要单独编号归档。

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会议和专题安全会议纪要统一单独编号归档。

4、专业质量或技术讨论会议、施工方案研讨会议、各种形式的协调会等专题会议纪要等均采用统一编号归档。

5、其它如监理工作联系单、备忘录、信函、报告和通报等均分别编号归档。

6、文件类型代号以文件类型名称的大写拼音字母命名。如LHJY-例会纪要;AQJY-安全会议纪要;QTJY—其它会议纪要;TZ—通知;LX—联系单;BW—备忘录;XH—信函;BG—报告;HF—回复;TB—通报等。

(六)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1、监理周报是项目监理分部一周的监理工作小结,其内容应重点反映一周的重大事件、已进行的重要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

监理周报主要内容:

(1)本周分部范围内进度及投资情况简述

应包括:本周劳动力投入情况统计分析;有无开工、停工、复工情况:有无节点工程完工情况;有无中间交工验收情况;新增的施工投入情况;进度形势分析等。

(2)本周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简述

应包括:有无质量、安全事故;主要节点工程验收完成情况;质量、安全措施投入及保障情况;质量控制点、安全危险点采取措施等。

(3)本周重大事件通报

应包括:重要会议及决定;重要检查及结果;重要通知及执行情况;重要工作开展通报等。

(4)本周已得到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本周已协调解决的有关拆迁、设计、预算、材料等问题统计分析。

(5)需要协调解决的、久拖未决的重大问题及建议

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归纳,提出解决的方案、拟采取的措施、责任单位及解决时间等。

监理周报应在每周五上午传回监理总部汇总。

2、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部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提交的重要文件。监理分部月报每月25日前报送监理总部(只要求提供电子版),纸质件监理分部存档。监理总部汇总整理后于每月30日前报送建设单位信息窗口和市质监总站。

按照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主要包括全线工程简介;工程特点分析;投资;建设工期;工程监理范围;勘察设计单位及分工范围统计;施工标段划分及中标施工单位统计;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统计;造价监控单位及所监控的单位统计;施工监测单位统计;第三方监测单位及所监测的标段统计;甲供(控)材供应标段划分情况统计;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统计;各标段施工人数统计;本月天气情况统计等。

(2)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本期在施工部位的工程照片。

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月工程质量分析。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

4)已完成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

(3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框图、监理人员资格及分工等。

(4)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

5)合同其它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

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

(5)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5)合同其它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6)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

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7)其它事项

说明:4~6部分内容为监理月报的精髓,也是领导和各级部门关注的重点,应具有高度的概况性、分析性,对成绩要客观评价分析,对问题要有建设性的建议。

(七)监理工作台账制度:

监理总部、分部应就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1、监理总部:工程质量验收台帐;设备安装调试台帐;工程款审批台帐;工程款支付台帐;变更洽商台帐;安全监理台帐;现场人员台帐(含资格、培训等);检测器

具台帐;收发文及借阅登记台帐;办公用品领用发放台帐;顾客财产登记台帐;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2、监理分部:方案审批台账、主要材料报验及试验台帐;主要设备报验台帐;工程质量验收台帐;变更洽商台帐;现场主要施工机械/测量计量器具报验台帐;安全监理台帐;现场人员台帐(含资格、培训等);检测器具台帐;旁站监理台帐;设备安装调试台帐;收发文及借阅登记台帐;顾客财产登记台帐;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以上台帐的内容、格式由监理总部统一制定并下发。每月25日各分部将台账电子版上传总部资料员处。

(八)项目监理日志制度:

1、《项目监理日志》是监理项目信息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每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被监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监理等过程的记录资料之一,因此必须每天如实记录编写,项目总监、分部总监应于每周定期对编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项目监理日志》应由分部总监指定专人(至少是每作业工区为单位,工区较大的按每作业工点为单位)编写,编写内容应全面反映当日监理活动的全部内容。

3、《项目监理日志》编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当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被监理方人员、机械、材料进场以及见证取样和送检等情况;

(3)当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情况(如发生质量问题,应有针对质量问题所做的工作和处理意见);

(4)当日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5)涉及潜在索赔事件的有关内容(指:当日发生或当日存在的问题可能在将来引发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发生,目的是为将来审批索赔事件提供依据);

(6)当日项目监理部审核、签署、签发的文件内容;

(7)当日安全文明施工及监理的工作情况;

(8)其它有关内容(包括当日大事记等内容)。

4、《项目监理日志》编写要简明扼要,内容完整,文理通顺,字迹清楚,一律用签字笔填写。同时要求编写者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实际签名,不能代签,以便追溯。

5、《项目监理日志》作为考评项目监理部和项目分部总监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

6、《项目监理日志》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7、《项目监理日志》采用重庆市监理协会监制统一版本。

(九)个人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是监理人员个人执业过程的记录资料,也是监理人员对被监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监理等过程的重要依据之一,每位监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视工作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和编写。

2、《监理日记》编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当日监理工作的内容;

(2)被监理方人员、机械、材料进场以及见证取样和送检等情况;

(3)当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情况(如发生质量问题,应有针对质量问题所做的工作和处理意见);

(4)当日实时旁站监理情况(应与旁站记录吻合,主要内容在旁站记录中反映);

(5)涉及潜在索赔事件的有关内容(指:当日发生或当日存在的问题可能在将来引发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发生,目的是为将来审批索赔事件提供依据);

(6)当日审核、签署、签发的文件内容;

(7)当日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

(8)其它有关内容。

3、费控、进度控制、安全监理等专业以及办公室人员的《监理日记》编写内容,项目总监可根据监理项目特点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

4、《监理日记》编写要简明扼要,内容完整,文理通顺,字迹清楚,一律用签字笔填写。

5、《监理日记》作为监理人员工作记录,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6、原则上各级监理工作人员都需记录个人的监理日记,现场监理员日记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阅,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志(日记)由分部总监签阅,安全监理日志由安全副总监签阅;分部总监和总部监理工作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副总监的监理日记由

总部总监或副总监签阅。

7、各级签阅时间为每周五(因故可提前或延后1天)。重点检查日志(日记)所列问题的处理情况和闭合问题。

四、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总监、分部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是监理部实施事前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便于项目监理部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监理。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熟悉如下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2、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3、设计单位对建设、施工和监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项目监理部如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代表和总监工程师共同签认。

图纸会审由分部总监组织,个别通用图纸会审由监理总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总部或监理分部组织的图纸会审应分别形成记录。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设计交底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检查交底会议纪要完善情况。

(一)第一次工地例会制度: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参建各方参加。会上项目总监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施工和工程项目监理部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及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项目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项目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其它有关事项。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最后由监理部发出。

(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系统审查制度:

监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主要管理人员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合,各项质量管理流程是否满足施工质量管理的需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改体系的运转情况。

(三)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制度:

监理分部监理例会应定期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监理总部或分部可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专项问题。

分部监理例会由分部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由总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分部总监主持(或分部总监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主要是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的参会单位及人员由会议组织单位确定并于会议前2日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并确认。一般建设和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单位、设备供应厂商等相关单位参加。

分部监理例会由分部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专题会议由总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分部总监(或分部总监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会议纪要应安排专人进行校核。

会议纪要于会议结束后的第3工作日报送监理总部(附签到表原件),再由监理总部报送建设单位信息窗口。

监理例会的内容及格式如下表:

会议纪要

编号:

注:与会单位如对本纪要内容有疑义,请于纪要接到后2日内反馈,否则视为对纪要内容已全部确认。

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内容、与会单位、参加人员及召开时间等。专题会议纪要格式同监理例会格式。

会议签到表格式为通用表格,可用于各类会议的签到。

(四)工作交底制度:

1、监理总部负责组织对各监理分部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制度交底,该交底一般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监理分部负责组织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其它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交底,监理总部派员参加。其它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测量、检验试验、计量支付以及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工作制度及规定由监理总部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统一编制,其它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总部根据供图进度,统筹安排监理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施工项目部在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分级进行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交底、分项工程施工交底、设计变更及洽商交底。交底应以技术交底记录书面形式进行,且参与交底人员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员应参与并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五)月度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总部每月组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月度安全建设工作例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参加;监理总部每月对每标段进行至少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就发现的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组织召开工程质量专题会议,施工单位项总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作业班组长等参加。

(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一般质量技术措施等由监理分部审查审核后实施,审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监理总部仅履行程序上的签字盖章,报送监理总部的文件数量为全数;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等由监理分部初审后(一般不超过3日)报监理总部再次审核,要求附监理分部书面审查意见。监理总部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5日,报送数量为纸质件1份。施工单位应根据两级监理组织机构的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全数上报监理分部,监理工程师的过程审查审核意见要求附于正式报审表之后第二页,以供查阅。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理分部由分部总监或分部总监代表组织,监理总部由项目总监或副总监组织。

3、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分部总监或总监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所有退件处理,均应取得分部总监或总监的批准。

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5、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承包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期限:图纸会审交底后10日;监理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

(工作规范)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了整套完整的监理施工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地实施监理。制度如下: 1、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凡用于监理项目的设计文件 (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等) 及图纸,应由建设单位交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后才可执行。 2.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程序 1.设计单位按合同或供图协议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 2.建设单位签收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及时将设计文件及图纸交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加盖“桂林华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用章”,将若干份(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留用一份。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 3.设计委托合同; 4.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5.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各类图纸间、各专业图纸间、平面图与剖面图间、各剖面图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 2.总平面布置图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与相邻工程项目设计图之间连接是否一致。 5.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是否合理、设计选用的各种参数是否合理。 6.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8.设计图纸上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 五、对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对于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做好审核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的审阅及检查,对于发现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按上条中的规定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开工前,业主应根据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图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认真阅读和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详细]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监理守则 一、监理人员守则 1.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3.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4. 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任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5. 要严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和承包人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 6. 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7. 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退回或作下岗处理. 8. 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作出书面补充. 9.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10. 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1.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2. 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材料进场关、中间交验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尤其要把好质量关,严格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 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到位情况。 2、现场跟随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 施工并进行检验验收。 3、严格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对各种进场材料 进行报审制度;严禁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各种技术交底,注重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5、施工单位各工序施工完后应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在 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6、现场见证砂浆、硂试块、钢筋、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的取 样、封样和参与送样工作。 7、督促施工方及时完成各种隐蔽资料、检评资料工作,及时签认 相关资料。 8、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二、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审核总进度计划。 2、审核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 3、参与施工企业进度月检,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较大滞 后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调整确保工期要求。

4、审查施工单位的工期延期申请和工期索赔报告。 三、施工投资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尽量熟悉设计图附和工程量清单,尽量不超出工程 量清单范围。 2、审查工程变更资料(变更申请),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做好建议 工作。 3、签认经济技术核定单,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及时。 4、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增加减少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 师审核向建设单位报告。 5、审查月、季进度报表,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四、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审查各项专项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资料。 3、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安全作业进行周检、月检、 节前、节后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各危险源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到位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用品的合规情况。 8、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到岗、上岗操作和工作记录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规范,临时施工用电情况。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济宁市奥体中心场馆建设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

目录 一.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监理工地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工地会议制度 四.工程监理部内部考核.奖罚制度 五.工程监理部内部请假制度 六.关于工程监理部内部管理地若干补充规定 七.工程监理部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公司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名,并报公司审批同意. 2.监理工地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理队伍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根据所监理工程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地监理准则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监理宗旨,认真搞好监理工作,记好监理日记. 5.在监理过程中地一切来文.发文均要立簿登记.签收,建立台账. 6.工程监理部在每月计量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本期完成计量工作量.累计完成计量工作量和主要分项工程完成工作量上报给公司,对已完成地分项工程,报表中填写100%完成后,以后地报表中不再填写此工程. 7.对每次工地会议,要写好会议纪要,并报监理公司. 8.工程结束时,应组织写好监理执行报告,并报监理公司. 9.工程监理工作地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好后应交公司

档案室归档. 10.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分别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质量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监理人员所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地大小和责任,扣除其当期部分或全部质量目标奖金奖励个责任性强.质量搞得好地监理人员,以强化工程工程地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要求.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省道303线屏南界至建瓯柳坑(屏南界至玉山段)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工作 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2) 二、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3) 三、会议及学习制度 (4) 四、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制度 (5) 五、监理人员守则 (6)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一、总监办监理职权管理规定 (8)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三、总监办考勤管理办法 (18) 四、车辆管理办法 (22) 五、内部管理办法 (24)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5) 七、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27) 八、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28) 九、请示汇报制度 (29)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2)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对自己所签认的文件负责,对上级安排 的工作要认真执行,无条件服从,做到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做好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3)执行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分工不分家,发现其 他专业施工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醒该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但不直接向承包商下达指令,除非紧急情况,以免指令混乱。 4)工序检查或隐藏工程验收检测应及时,恪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 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文件和批阅审查承包商的各类报告。坚持“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文字必须清晰简练,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记录。 5)对承包商的一般工作指令由专业工程师拟稿签发,重大的工作指令由专 业工程师拟稿,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阅签发。 6)承包商每月所报的进度报表先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然后提出具体意见 (时限2天),再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提出具体意见(时限2天),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支付凭证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范本) 1.1 监理单位按照被委托监理工程的性质、规模、监理内容及深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驻地项目监理部。 1.2 基本框架形式为: 1.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由监理单位领导直接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应考虑:资质(培训、证书)、工程经验、协调工作能力。 1.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各级专业监理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工程部协商选定,报建设单位认可后,由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审定、任命。 1.5 项目监理部组成后,应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监理政策、法规、监理程序,达到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的目的。

1.6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监理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1.7 质量控制组的主要职责: 1.7.1 熟悉和贯彻技术规范及合同条款,参与编写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7.2 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 1.7.3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会; 1.7.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参加技术交底; 1.7.5 在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和现场准备的情况; 1.7.6 审查原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质量的试验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实体质量; 1.7.7 按工序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签发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7.8 参加质量问题专题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1.7.9 当质量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督促承包单位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含处理措施); 1.7.10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工程索赔提出审核意见; 1.7.11检查和整理施工试验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 1.7.12参加每周工地例会,对质量进行评价和分析; 1.7.13每月写出质量控制报告; 1.7.14审核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整理监理竣工资料。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

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化,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0.5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驻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汇编

监 理 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3)

二、总监负责制度 (3) 三、文件、资料治理制度 (3) (一) 文件发文中”主送、抄报、抄送”用法规定: (3) (二) 收发文治理制度: (3) (三) 用表治理制度: (5) (四) 用表表头填写规定: (6) (五) 监理文件资料编号规定: (6) (六) 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6) (七) 监理工作台账制度: (8) (八) 项目监理日志制度: (9) (九) 个人监理日记 (10) 四、监理质量治理制度 (10) (一)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0 (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系统审查制度: 12 (三)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制度: 12 (四)工作交底制度:

13 (五)月度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14 (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4 (七)首件验收制度: 15 (八)工序报验制度: 15 (九)工程材料、构配件或配件考察制度: 15 (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15 (十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6 (十二)平行检验制度: 19 (十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专题论证制度: 19

(十四)托付试验室、现场标养室验收制度: 19 (十五)施工测量监理复核制度: 20 (十六)现场巡视制度: 20 (十七)质量旁站制度: 21 (十八)预拌混凝土治理制度: 21 (十九)混凝土灌注令制度: 25 (二十)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6 (二十一)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26 五、安全监理制度 (27) (一)安全文明施工体系审查制度: 27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治理制度: 28 (三)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 29 (四)施工风险治理制度: 30 (五)安全资料台账制度: 31 (六)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33 (七)安全事故处理监理制度: 33 (八)工程临时停止施工监理制度: 35 (九)施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35 (十)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35 (十一)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章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目录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 二、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2) 三、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规定 (14) 四、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办法 (16) 五、项目监理部进点暂行规定 (18) 六、监理部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20) 七、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46) 八、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50) 九、监理部现场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52) 十、监理部应上墙的图表要求 (54) 十一、监理部退场暂行规定 (55) 十二、监理工作廉政守则 (57) 十三、监理人员十不准规定 (58)

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权利、义务 4.1公司权利、义务 4.2项目监理部权利、义务 5.特别规定 6.监理费用的分配 7.违约责任

8.其他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为了更好的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总监负责制,实施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激发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树立“卓越”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制定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编制依据 2.1 《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 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及强制性条例等; 2.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4 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 2.5 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6 工程技术部编制的《目标责任书》。 3.适用范围 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20XX年1月1日以后承担的所有新开项目,原有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最新版)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最新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xx),是对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xx,以下简称xx版《监理规范》)的全面修订,那么最新版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1.适应改革发展方向和定位, 明确了咨询服务属性、代表建设单位、总监负责制、自行监理 等方面的要求。《若干意见》强调,“明确监理定位。工程监理在项目管理中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受托方,按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提供监理咨询服务。”“引导监理企业……提供高层次、多样化的管理咨询服务。” 新版《监理规范》在术语中将监理定义为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 活动,总监办的职责包括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及实行总监负责制,在总则中提出了对自行监理的要求,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2.明确监理工作主体和职责, 调整了总监办、驻地办的主要职责,增补了安全、环保监理方 面的内容。《若干意见》强调,“明确监理职责和权利。监理工作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新版《监理规范》严格了设置驻地办的条件,规定100公里以 上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可设驻地办;调整了监理人员组成和人 数配备的基本要求,将xx版《监理规范》中按每年每5000万元建安

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提高到7500万元;按照监理单位、监理机构、总监办、驻地办以及监理人员等区分了监理工作主体,而xx版《监理规范》中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3.规范监理程序和内容, 进一步理顺了监理工作流程和时序。按照施工准备、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明确了监理工程内容和程序,从审批施工单位的申请开始、到签发有关文件结束,线条清晰。 新版《监理规范》减少、合并、调整了事前的审批、审查事项,将事前的审批、审查事项由15项减少到9项。如将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等三项合并为一项“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补充了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要求。 4.调整监理工作机制。 根据《若干意见》“调整完善监理工作机制”的要求,新版《监理规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丰富手段,明确了以巡视为主的现场监理工作方式,提出了检测见证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精简了旁站项目,减少了测量、验证、抽检等项目和频率。 新规范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和质量安全等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旁站项目的要求由xx版《监理规范》中的“宜”修改为“应”,以表示严格。对监理抽检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针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不再是全部实测项目,同时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相关推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版)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 其中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4.1.2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2监理规划 4.2.1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4.2.2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4.2.3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 监理工作依据。 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 监理工作制度。 6 工程质量控制。 7 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 合同与信息管理。 11 组织协调。 12 监理工作设施。 4.2.4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3 监理实施细则 4.3.2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制度 一、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准备(前期资料、施工许可等)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4、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已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检验批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后续工程施工。 6、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 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作总结报告。 10、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1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2、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记入监理日志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1总则 1.0.1为落实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实现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的科学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各级公路项目的施工以及养护大、中修监理。 1.0.3 本规范所称监理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单位。 本规范所称监理机构是指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 本规范所称监理人员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的人员,及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监理培训证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 本规范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监理合同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等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1.0.4监理应依据以下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6.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5 监理机构设置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应由中标的监理单位或受委托承担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组建。 三、四级公路或大中修养护工程可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高速及一、二级公路宜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1.0.6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按照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配备监理人员。 1.0.7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根据本规范1.0.4条规定,严格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 当采用二级监理机构或监理总承包时,应由中标的监理单位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避免交叉管理和出现管理漏洞;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完整版)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范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范、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0.5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内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驻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的重要形式,是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合同管理项目中普遍用的一种手段。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和监理部内部例会等形式。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业主和承包人、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工地例会应由驻地工程师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检查上次会议确定问题落实情况,并就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情况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确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建设单位代表、施 工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对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及合同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监理部内部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旬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参加,其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近阶段监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监理工作方向,保证监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工地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固定格式),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助理人员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经过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并签字确认后,在会后3天内由会议主持人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加会议单位。会议纪要仅对指挥部、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二、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场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使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仅限本项目使用: 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参建各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对于施工单位拒绝接收建设、监理单位文件行为,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2、所有工程报验文件纸张均采用A 4纸或套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表格,对擅自修改的文件形式必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采用,否则,有权拒收。 3、文件内容必须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有私涂乱改现象,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分类并归档整齐。 4.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 5.工程检验批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验,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报验的,监理部有权拒绝验收。 6.对所报验工程内容必须附工程报验单,工程报验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必要时附带真实有效的工程证明文件,资料交接后及时分类归档登记。 7.施工交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归档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整理,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签手续。 8.工程施工来往资料必须完整,对工程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和书面通知,必须有书面交圈资料。 9.工程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和归档和登记,备案可查。 10.以上第2—9条内容如不按要求执行,在监理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二、进场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具备的条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监理部审核并被批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组成和来源已按照合同约定得到监理部认可。 2、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到工程部资料管理员处领取《进场施工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的交接和管理制度的领取。 3、施工单位在机械进场时要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部,拟订进场的时间表和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对机械进场的秩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4.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制度传达、教育,监理部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未进行教育的罚款300元/次。 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核查: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出现缺岗、兼岗现象的,监理部有权要求其限期完善,否则,每人次处罚500元/天。 1.2施工单位各个岗位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监理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换或辞退。 1.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奖罚管理规定、质量管理责任制,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对制度不完善的按每项处以100元罚款。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三 2.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制度 2.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正确指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