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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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助理监理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监理工程师(1)负责监理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2)对监理项目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核;(4)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5)负责对监理项目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 监理员(1)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2)负责收集、整理监理项目相关资料;(3)负责协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4)负责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资料整理、归档。

3. 助理监理员(1)协助监理员进行现场巡视;(2)负责收集、整理监理项目相关资料;(3)负责协助监理员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四、工作纪律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互相尊重。

4. 工作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5. 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

五、考勤与休假1.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假、病假、事假等休假。

3. 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奖惩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误、影响公司利益的工作人员,公司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3. 对在工作中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工作人员,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工作制度(修改版)

监理工作制度(修改版)

监理工作制度(修改版)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和加强监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现代工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监理工作制度。

一、工程监理的任务和职责1. 对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施工、验收标准。

2. 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业主、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协商解决问题,确保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

3. 参加相关方面的联合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到位。

4. 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管理和监察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5. 对工程验收和竣工汇总做出独立意见,提供专业技术判断以及综合分析。

二、监理的机构设置本工程监理采用总监、副总监、监理员的机构设置方式。

1. 总监:全面负责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监理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必要的指导。

2. 副总监:负责监理部分工作,协助总监完成监理工作。

3. 监理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水平的监理人员担任,根据工程性质和工程情况,分别负责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要求的实施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及时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2. 协调业主、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关系,尽到监理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标准及法规。

3. 对有关专业的技术方案、变更方案、材料、工程质量检测或评估、工程验收等提供独立意见,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现象,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及时完善处置,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

5. 在业主的要求下,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作法和暂停施工的匾陈建议,及时提出相应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1. 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方案,并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质量。

监理工作奖罚制度

监理工作奖罚制度

监理工作奖罚制度一、背景介绍监理工作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具有保证工程质量、合规进行的关键职责。

为了激励监理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以及惩罚违反规定的行为,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理工作奖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奖励机制1.工作质量奖励(1)每季度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估标准包括工程质量、合规性、工作表现等方面。

(2)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监理人员,将予以嘉奖,并在年终进行记功、发奖金等激励措施。

(3)评估结果为良好的监理人员,将得到公司内部的表彰,并在年终进行适当的奖励措施。

(4)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监理人员,会给予口头肯定和鼓励,以提高其积极性。

2.个人工作突出奖励(1)对于在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公司将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金和奖励福利。

(2)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工作积极主动、合理提出建议、有效沟通等方面。

3.团队协作奖励(1)团队在项目中合作顺利、工作有序,公司将通过评估给予团队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集体旅游、奖金等。

(2)团队协作奖励的实施将鼓励监理人员更好地团结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

三、处罚机制1.违反规定的处理(1)对于违反项目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除奖金、降级、停职、解雇等措施。

(2)严重的违规行为,如贪污受贿、伪造检测报告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失职的处罚(1)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较大质量问题的监理人员,将扣除相应奖金,并追究责任。

(2)对于因故意失职导致较大质量问题的监理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包括降职、停职、解雇等。

3.不服从指挥的处理(1)对于监理人员不服从指挥,拒不执行上级安排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措施,如口头警告、扣除奖金、降级等。

(2)对于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的行为,如恶意拖延进度、不负责任的处理问题等,将依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措施。

四、监督机制为了保证奖罚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1.监理工作评估委员会建立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概述监理工作制度是一种旨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得以实现的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进度的合规性、工程质量的符合性以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

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

监理单位应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监理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阶段,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监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要求。

四、监理工作内容1. 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确保施工方案的合规性。

2.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减等进行审核。

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五、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监理工作的开展、监理报告的提交、监理资料的归档等。

监理单位应按照工作流程,有序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1.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3. 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监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监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监理工作制度一、监理组织管理制度1.监理组织的设置及职责分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合理设置监理组织,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监理组织应当明确各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主监理工程师、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个监理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2.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者培训,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

监理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确保能够胜任监理工作。

3.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同时,监理人员要服从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二、监理程序管理制度1.监理合同签订及备案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监理的时间和费用等。

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备案,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进行。

2.监理方案编制监理单位应当在项目启动前,编制监理方案,明确监理范围、目标、内容和方法等。

监理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查确认,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按照方案进行进行。

3.监理日常工作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方案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4.监理报告编写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监理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三、监理质量管理制度1.监理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明确监理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

监理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工程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2.监理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监理巡视记录工作制度(3篇)

监理巡视记录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人员及监理工作。

二、监理巡视记录的定义监理巡视记录是指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的活动。

三、监理巡视记录的目的1. 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2. 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 保障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4. 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四、监理巡视记录的内容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规模、工期等。

2.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配备等。

3. 施工过程: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

4. 材料设备:材料、设备的采购、检验、使用、保管等情况。

5. 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

6. 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材料代用等情况。

7. 施工事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处理措施等。

8. 施工监督:监理人员巡视、检查、验收、指令等情况。

9. 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五、监理巡视记录的要求1. 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 记录格式统一,使用规范的记录表格。

3. 记录及时,确保监理巡视记录与施工进度同步。

4. 记录应清晰可读,便于查阅。

六、监理巡视记录的填写1. 监理人员应在巡视过程中认真填写监理巡视记录。

2. 记录应详细记录巡视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

3. 对发现的问题,应记录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措施等。

4. 记录完成后,应由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七、监理巡视记录的审核1. 监理组长应对监理巡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 对记录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 对记录中的疑问,应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是指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理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监理人员应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2. 工作地点:监理人员根据项目需求,可能需要在项目工地或办公室进行工作。

3. 工作内容:监理人员需要按照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风险。

4. 报告要求:监理人员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形式,提交监理报告和工作总结,包括现场问题、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情况。

5. 客户沟通:监理人员需要与业主、设计师、施工方等进行良好的沟通,解答问题并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

6. 保密要求:监理人员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确保项目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7. 专业素质要求: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8. 安全管理:监理人员需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9. 纪律要求:监理人员需要遵守公司和行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态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监理工作制度,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公司和项目而有所不同,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遵守相应的规定。

水利工程监理_工作制度(2篇)

第1篇一、总则1. 为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监理机构及职责1. 监理机构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2. 监理机构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负责,对监理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负责。

(2)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监理业务,对监理工作负责,对监理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负责。

(3)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对监理工作负责,对监理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负责。

三、监理工作程序1. 监理准备阶段(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内容、方法、措施和进度安排。

(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

(3)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2. 监理实施阶段(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监理规划,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3)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记录、报告、文件等工作,确保监理工作有据可查。

3. 监理验收阶段(1)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全面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条件。

(3)监理工程师应做好验收记录、报告、文件等工作,确保监理工作有据可查。

四、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三篇)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系列规章制度:1. 安全责任:明确监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级领导在安全工作方面的重要性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 安全培训:要求监理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工作环境安全、操作安全、急救知识等,以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检查:规定监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及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4. 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监理部门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 应急预案:制定监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6.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要求监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并规定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7. 安全奖惩制度:根据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表现,建立相应的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监理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同时追究安全违规行为的责任。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工作效能与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是:保障监理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安全问题,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部门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监管,不得在任何情况下降低安全标准。

第五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行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二章安全意识培养与教育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进度,制定本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考勤管理要求,强化工作时间纪律,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监理人员,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中间休息1.5小时。

3. 特殊情况下,如项目需要,可按照以下规定调整工作时间:(1)加班: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2)调休: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调休。

调休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照请假制度提前申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为公司规定的电子考勤系统或纸质签到表。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与工资、奖金、晋升等挂钩。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3)签到次数不足或迟到、早退的,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公司后及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且未及时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1)如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提供相应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明等)。

(2)经核实后,可予以补签。

连续或多次忘记签到的,按迟到、旷工管理制度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2)各级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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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动火审批制度 4、防火消防制度 5、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6、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及收发文制度 7、工程验收制度 8、工地例会及重大事项协调制度 9、工伤事故档案制度 10、旁站监理制度 11、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规定 12、消防管理制度 1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14、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及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消除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脚手架及登高设施安全管理 1落地式外脚手架:保证基础底脚的稳定性;立杆设置应规范;脚手架拉结必须由技术人员实地勘察,确定拉结点及拉结方法后,才能施工;在材料上要防止“软”拉结太软和“硬”拉结不硬的毛病;脚手架外侧设置防护。 2满堂脚手架: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按规范要求搭设,并应设置剪刀撑或斜撑,顶部应用竹笆满铺,不得留有空隙。 3登高平台:应能满足荷载要求,有防倾倒的措施,施工面应有防护栏杆。 4自制登高用具:应加大监控、管理力度,搭设要求符合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将电源进线,用电负荷,导线选择,电器规格等绘成电气施工平面图和布接线走向系统图,并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 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的安装、维修、送(停)电等工作应由专职并经过考试合格的有证电工进行操作,并做好各项电气测试工作(含防雷接地电阻的测定),使用前须经有关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建立专职电工值班制度和电气设备(线路)定期检查测试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 3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4 每一单相照明回路,每一台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每三台固定式电气设备应分别装设漏电并关,并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 5 手持移动照明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潮湿场所应用12伏电压。 6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匹配(适应)禁止使用其他金属(铜丝线)代替保险丝(片)。 7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3米,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和零线、地线。室外照明应采用防火灯头、防雨灯罩,除灯位线不超过2米和安全检查电压配线外,禁止使用花线(塑料软线)。 8 一切开关、熔断器,插座均应装在配电箱内,配电箱在室外要有防雨装置,箱门要加锁。 9 架空线绝缘应良好,截面应符合负荷要求,但不得小于10mm2(铜线),架空线距地面4米以上,跨越马路时应在6米以上,并用瓷瓶或街码固定在专用水泥杆、木杆或墙柱上。 10 需沿地面铺设的临时线路应采用电缆,并设管沟或硬质套管保护,严禁软线随意拖地。 11 其他用电规范按( 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技术规范执行。 三、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1 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层级岗位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防火安全管理网络。 2防火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把防火安全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要依靠发动群众,本着自救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如消防灭火筒、灭火泡沫车,定期检查换药(标明换药时间、有效使用期)重点消防部位要增设防火器材,并设防火警示牌,严禁烟火。禁止施工现场吸烟,夜间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4建立动用明火的审批制度。动火前做到“八不”、“四要”,动火后要做到“一清”: 四、“八不”: 1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 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窗口和管道不动火。 6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易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 未有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五、“四要”: 1 动火前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动火中不准离岗。 3 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爆炸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4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一清”: 防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火种和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能离场。 1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好防患整改工作。对职工要进行经常性安全和法制教育。各种检查和教育应作好记录。 七、文明施工管理 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要求施工的各个环节能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去实施。各种装修材料要分门别类堆放有序;工完场清,余泥及时清除;提高管理和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2 开工后,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履行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履行对外行文的签字手续,按建设程序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事务,优质高效完成合同的全部内容。 3 工程施工全过程,施工单位必须重视和指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分项、分部工程的自检评定,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质检站的要求,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全套一式四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4 施工现场一切机械设备,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健全和完善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和现场各种隐蔽验收和复核签证工作。具备条件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JF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科学地评价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发生及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监理部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法令。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二、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查落实。 三、 检查方法 专检与群检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 四、 检查形式: 1、 定期安全检查:工程项目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2、 巡查:专职安全监理员每日对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 3、 专业检查: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井字架、外有电梯、施工工具安装后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现隐患,必须整改后方可使用 4、 气候变化检查:遇有台风、雷暴天气后,要对临时设施脚架、垂直运输机械、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动 火 审 批 制 度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以下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动火作业由公司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动火作业,由所有在工地负责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申请后,方可动火。 防 火 消 防 制 度 一、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通道畅通无阻。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三、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四、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五、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六、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七、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 八、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九、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风大干燥天气时,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十二、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十三、工地必须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才,工地延长每5米不可少于1各,建筑物30米以上每层设一个水龙头。 十四、工地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不得生火、煮食、烧电炉。 十五、不得用易烯物品搭临时工棚、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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