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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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存在论

现象学存在论

现象学存在论
现象学存在论是现象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存在的本质和特性。

现象学存在论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对存在的现象进行观察和分析,揭示存在的真相和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阐述现象学存在论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意义。

现象学存在论关注的焦点是存在本身。

存在是一种基本的哲学问题,涉及到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现象学存在论认为,存在是独立于我们的意识和观念的,它具有自身的本质和特性。

通过对存在的现象进行观察和分析,可以揭示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进而深化我们对世界的认识。

现象学存在论的研究方法是通过观察和描述来揭示存在的本质。

现象学强调直接经验和直观的观察,通过对存在的现象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来揭示存在的本质和特性。

这种方法强调对细节的关注和对现象的直接观察,避免了理论假设和主观臆断的干扰,使研究结果更加客观准确。

现象学存在论的意义在于深化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对存在的现象进行观察和分析,我们可以揭示存在的本质和意义,深化对世界的认识。

现象学存在论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其他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和方法的支持,推动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不断深入。

总结起来,现象学存在论是现象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核心思想是
通过对存在的现象进行观察和分析,揭示存在的本质和意义。

现象学存在论通过观察和描述的方法来揭示存在的本质,深化我们对世界的认识。

现象学存在论的意义在于推动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不断深入,为其他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和方法的支持。

通过对现象学存在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存在的本质和意义,拓展我们的思维和视野。

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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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塞尔:语言是哲学的开端吗? 语言哲学异军突起:超出心物,另寻路径。坚持“工欲善其事,必先 利其器”,哲学研究须始于语言。 穆勒《逻辑学》中写道:“语言无疑是人类思维最重要的工具。语言 就像望远镜一样,只有工具的完善,才能看到最真实的东西”。 现代语言学家:“全部哲学是语言的批判”。语言的误用导致哲学的 各种问题。哲学家的任务:学会分析和使用语言。 胡塞尔的批判:语言固然重要,但语言不等于意义本身。所以,我们 要研究意义本身。
三、现象学的悬置:回到纯粹意识
如何回到事物本身?用现象学的悬置。看世界的四种方法:
1、自然观点(一般人的常识) 第一,相信外部世界是有的。“我意识到一个在空间中无穷延伸, 在时间中无穷发生着和发生了的世界。。。。(它们)存在着,无 论我是否由考虑、思索、感觉、欲望它们而特别注意它们。” 第二,这个世界对我作为事实世界,而且作为价值世界、善的世界 、实用的世界而有的。 第三,从时间上讲,这个世界对我而言是连续存在的。 第四,从空间上讲,这个世界是一个主体间的世界。即,这个世界 对一切人存在。
“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的事物都来怀疑 一次。”只有普遍怀疑,才能使最终不可被怀疑的东西即绝对真理得 以呈露。
4、胡塞尔:现象学的悬置。 悬置,是一个希腊术语,其意思是指“加括号”,即中止判断或不 予考虑。所谓现象学的悬置,是指把一切先入之见放进括号中不予 考虑。 第一,是对自然观点的悬置。
3、哲学的开端:回到事物/现象本身
事物本身:“在直接经验中对意识呈现者”,即“直觉”的经验 物,是胡塞尔所说的现象。回到事物本身,必须靠直觉,那么, 什么是直觉呢? ——Intution: 一般指心灵无需感觉之助,无需先行推理或讨论, 就能看见或直接领悟真理的天生能力,是通过瞬间的洞察对普遍 中的特殊事物的认知,是对那些无法言表的东西的直接把握。

现象学与存在论

现象学与存在论

现象学与存在论
现象学是由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主要关注对意识的意向性本质的分析,以及生活世界的观点。

胡塞尔认为,现象是意识的构成物,是意向活动的结果。

他提出了“意向性”结构,认为意识总是指向某个对象,该对象在意识中以某种方式被给予。

同时,胡塞尔也强调了生活世界的重要性,认为我们经验到的世界是一个预先给定的、直接呈现给我们的世界,它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和变化性。

存在论则关注存在的本质和意义。

虽然对于存在论的定义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但一般来说,存在论研究的是关于存在、实体、本质和真理等基本问题的哲学分支。

海德格尔是存在论的重要代表之一,他提出了“存在即本质”的观点,认为存在不是一种属性或关系,而是一种本质。

现象学和存在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区别。

现象学关注对经验的直接描述和分析,试图揭示意识的本质和结构,而存在论则更加关注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试图探究存在的根源和本质特征。

然而,两者都试图超越传统的形而上学范畴,寻求一种更加本源和基础的哲学思考方式。

现象学研究方法

现象学研究方法

现象学研究方法现象学是一种独特的研究方法,它致力于揭示和理解人们对于世界的直接经验。

在现象学研究方法中,研究者试图摆脱对于事物的预设观念和假设,而是以一种开放的姿态去接纳和理解所研究对象的本质特征。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现象学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应用领域以及研究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首先,现象学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以“描述”和“解释”为核心。

在进行研究时,研究者需要通过对于所研究对象的直接观察和体验,来描述事物的本质特征和现象的本质结构。

同时,研究者还需要尝试解释这些现象背后的意义和内在关联,以达到对于事物的深层理解。

其次,现象学研究方法在应用领域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无论是社会科学领域还是自然科学领域,现象学研究方法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在社会科学领域,现象学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个体和群体的行为、经验和意义构建过程;在自然科学领域,现象学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自然现象和规律,为科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在进行现象学研究时,研究者需要注意一些方法上的细节。

首先,研究者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敏锐的观察力,尽可能地摒弃对于事物的主观偏见和预设观念。

其次,研究者需要注重对于细节的观察和描述,因为现象学研究方法强调对于事物的直接经验和描述。

最后,研究者需要不断反思和审视自己的研究过程,以确保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总之,现象学研究方法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它以描述和解释为核心,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在进行现象学研究时,研究者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敏锐的观察力,注重对于细节的观察和描述,不断反思和审视研究过程。

希望本文能够对于现象学研究方法有所启发,为相关研究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现象学

现象学

现象学运动胡塞尔的现象学一、胡塞尔与现象学的创立和发展 现象学运动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04-1916)哥廷根现象学派慕尼黑现象学派第一阶段现象学的代表人物:马克斯·舍勒、莫里茨·盖格、阿道夫·莱纳赫、约翰·道伯特、特奥多尔·康拉特、威廉·沙普等等。

第二阶段(1916-1928)主要代表人物:海德格尔、贝克尔、罗曼·英加尔登、埃迪·施泰因、格尔达·瓦尔特、卡尔·勒维特、阿隆·古尔维奇、汉斯·莱纳赫等等。

第三阶段(1928-1938)“胡塞尔不是…我的‟哲学家。

对于我来说,他的哲思太令人捉摸不透,他用过多和过于复杂的语言来表述他对直接性的要求,有时我甚至不知道,这是一种深刻性呢,还是一种…模糊性‟。

我恨不得能将他干脆置而不论,因为在构想这本书时已经考虑到:它可以是不完整、不连贯的。

但这种置而不论的作法是不可能的:胡塞尔对当代哲学以及对各种精神科学的影响实在太明显、太深刻了。

于是我只能尽力而为之。

”--《哲学的惊异》“当我对哲学的兴趣越来越大的时候,我犹豫不定的是:我应该继续选择数学作为我的终身职业呢,还是应该把一生贡献给哲学。

正当此时,布伦塔诺的课使我作出了最后决定。

我开始去听他的课,纯粹是出于对这位当时在维也纳街谈巷议的人物的好奇。

尽管我有许多先入之见,当我还是无法长久地抵御他的个性魅力。

从布伦塔诺的讲座中,我首先汲取到了一种信念,这信念给了我选择哲学作为终身职业的勇气,这种信念就是:哲学也是一个严肃的工作领域,哲学也可以、并且也必须以严格科学的精神来加以探讨。

他解决任何问题时所采取的纯粹实事性,他处理疑难问题的方式,对各种可能的论据的细致而辩证的考虑,对各种歧义的划分,将所有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直观中的原初源泉上去的做法--所有这一切都使我对他满怀钦佩和信任。

“--《回忆布伦塔诺》二、现象学的基本精神“回到事情本身”事情本身:现象现象:在意识中呈现的东西。

什么是现象学

什么是现象学

什么是现象学什么是现象学?顾名思义就是以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问,这里关键是对“现象”的理解。

现象学的口号是“回到事物本身”。

“现象”的本意就是显现出来的东西,“事物本身”在传统哲学中一般理解为隐藏在现象背后或深处的本体或本质。

而现象学所理解的现象就是事物本身。

“显现”不仅是对感官,而且也是对一时的显现,感官只能认识事物的外表或某一侧面,一是缺能认识事物本身或本质。

此外,意识的活动与事物的显现不再处于主客观的两极。

“显现”本身已经是通过意识活动在意识之中的显现了,因此是意识的自我显现。

因此现象学就是对意识的研究,并且通过意识的自我显现解释事物本身。

不能用简单的主观或客观论来宰制现象学。

他有“万物皆备于我”的极端主观唯心,也有“无物即无我”的镜像主观唯心。

庞蒂说的好:现象学的收获莫过于把极端的主观主义和极端的客观注意在关于世界和合理性的概念中结合起来。

在中国,有人这样看现象学:1. 在中国哲学家,现象学几乎被视试金石。

凡自以为有哲学修养的人,必须就现象学知识做一个表态。

凡是能够对现象学说三道四的人,即使不说明他是有哲学修养的人,至少也说明他是开放的、新一代的哲学研究者。

2.究竟什么是现象学?你去问哲学界的人,人们会告诉你多种答案,比如:现象学由胡塞尔创立。

现象学的精神就是“面向事实本身”(也译为“面向事情本身”、“面向实事本身”、“面对事实本身”、“面对事本身”、“面对实事本身”)。

现象学的方法就是本质还原、本质直观……由此,究竟什么是现象学,还是没有答案。

3.现象学究竟是否由胡塞尔创立,看起来确定无疑,但在胡塞尔之前,早已经出现现象学的理论与实践。

这样看来,现象学是否由胡塞尔创立,也难说。

4.其实,所谓现象学,就是哲学。

现象学是哲学的别名。

既然现象学就是哲学,为何在哲学之外,另立新概念?原因在于:哲学这个词语虽然遗传下来,但哲学精神早已经被人丢失、遗忘、遗弃。

“现象学”新概念抬头,不过是以新概念的名义对哲学精神的召唤和提示。

精神现象学

精神现象学

精神现象学
精神现象学是一门研究心灵和意识现象的学科,它关注的是人类内在世界的种
种表现以及其背后的意义和机制。

这一领域的讨论通常包括心理学、哲学、文化学和神秘主义等多个学科的内容,试图理解人类精神活动的本质和规律。

精神现象的本质
精神现象包括思维、情感、意识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内容。

它们是人类内在世
界的反映,是我们主观体验的表现。

精神现象的本质复杂而多样,是人类文明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的思考、情感和信念构成了我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因此对精神现象的研究至关重要。

精神现象学的研究方法
精神现象学采用各种研究方法来探索人类内在世界的奥秘。

心理学通过实验和
观察来研究认知、情感和行为等方面的现象,哲学则通过逻辑推理和分析来探讨精神活动的本质和关系。

文化学则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研究精神现象的变迁和影响,而神秘主义则试图通过灵性实践和体验来认识超越物质世界的精神维度。

精神现象学在当代社会的意义
在当代社会,精神现象学的研究对于理解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快节奏的生活和信息爆炸,人们更加注重内心世界的平衡和发展。

精神现象学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理解自己,更好地处理情绪和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结语
精神现象学是一个广阔而深奥的研究领域,它带给我们对内心世界的更深入理
解和探索。

通过对思维、情感和意识等精神现象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人类的本质和发展,引领我们走向更加丰富而有意义的生活。

愿精神现象学的研究能够为我们的精神世界带来更多启示与光明。

现象学概念

现象学概念

现象学概念现象学概念是由德国哲学家埃德蒙·胡塞尔(Edmund Husserl)在20世纪初提出的,它是一种研究现象的哲学方法和理论体系。

胡塞尔将现象学定义为“意识的一切出现”,并强调通过直接观察和描述,探究现象本身的纯粹性。

现象学的核心概念包括主题、对象、意识、意义和内时间意识结构等。

首先,主题是指意识的主体,是人类认识世界和经验的中心。

其次,对象是主题意识的对象,可以是感知对象、心理对象或符号对象等。

意识是主题与对象的联系,是主题对对象的感知、思考和意义赋予的活动。

而意义是通过主题对对象的意识活动,赋予对象以意义和价值。

内时间意识结构则是现象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主题对对象的感知和意识的连续和连贯性。

现象学的核心方法是通过“彻底悬挂”(Epoché)的方式,将日常经验和先入为主的观念暂时搁置,使主题能够“阿波松”(Aposen)地投入到对纯粹现象的直接描述中。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发现现象背后的纯粹本质和结构。

现象学具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首先,它是一种描述性的方法,强调对现象的直接和纯粹描述,而不是对其原因和解释的追求。

这使得现象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哲学学派,与实证科学和形而上学有所区别。

其次,现象学是以主体为中心的一种方法,强调主观经验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反对客观真理和普遍规律的绝对性。

现象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为人们认识和理解世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通过现象学的研究,人们可以去除先入为主的观念和偏见,直面纯粹的现象,从而获得更加真实和全面的认识。

其次,现象学对其他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无论是文学、艺术、社会学还是心理学、人类学等,现象学的思想都为这些学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观点。

最后,现象学的研究对人类的存在意义和人类学的问题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为人们探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

然而,现象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限制。

首先,现象学作为一种以主体为中心的方法,在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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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概述•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以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和康德、笛卡尔哲学为主要思想渊源,他试图通过现象学方法来把哲学建立为一门严格的科学。

他的思想直接引起了一场现象学运动,形成一种以现象学方法为主要特征的广泛的哲学思潮,对整个现当代西方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章主要介绍胡塞尔的现象学以及它与存在主义的关系。

第一节现象学概况和胡塞尔的哲学活动•现象学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Edmund Hussel,1859-1938)开创的一种广泛的哲学思潮。

它对整个当代西方哲学产生过重大影响。

广义的现象学包括舍勒、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等人的哲学。

本章主要介绍胡塞尔的现象学。

现象学不是统一的学说,而是一场浪推浪的哲学运动。

•现象学与欧洲大陆思辨哲学传统关系比较密切,它对经验主义一般持否定态度,对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比较关心,认为人的意识和实际的生活是比包括逻辑形式在内的语言形式更深的层次,非常重视意识分析和对生活世界的研究,认为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以及人类历史的目的的问题是哲学探讨的永恒主题。

•胡塞尔生于当时属奥匈帝国的摩拉维亚,是犹太血统的德国人。

1876-1878年在莱比锡大学学习物理学、天文学和数学,接着去柏林继续学习,1881年在维也纳大学获数学博士学位。

1884-1886听过布伦塔诺心理学和哲学的讲座,并受其影响而决心献身哲学。

1887-1901任哈勒大学讲师。

后来应邀任哥廷根大学的副教授,1906年升正教授。

从1916-1928年退休止一直在弗莱堡大学任教。

主要著作有《算术哲学》()、《逻辑研究》(1900-1901)、《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内在的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1929)(1928)、《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1936)等。

•胡塞尔的哲学思想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心理主义阶段,以《算术哲学》为代表;2、作为“描述心理学”的现象学阶段,以《逻辑研究为代表》;3,先验唯心主义阶段,以《观念》I和《危机》为代表。

胡塞尔的目标是使哲学成为一门严格的哲学。

为此他寻求建立一种可以用来这样的哲学的可靠方法。

他的兴趣开始时数学和逻辑的基础问题,试图用心理学规律来解释数学和逻辑规律。

不久后发现这将导致怀疑论和相对主义,于是起而批判心理主义。

这时他倾向于柏拉图式的理念论。

他那时所建立的本质直观方法主要是用于发现自在地存在的数学和逻辑的本质。

但数学和逻辑的规律毕竟是通过人的认识发现的,于是他的兴趣转向认识论问题。

现象学的方法被发展成为一种研究认识论的方法。

这时他逐步走向康德式的先验主观唯心主义。

布伦塔诺当代意向性理论在先验唯心论的框架内被加以发展。

一切意识的对象被认为都出于先验主体意识活动的产物。

“客观性”被认为等同于“主观际性”,存在和意识在先验论的框架内被统一起来。

由此可见,胡塞尔的思想经历了一个马鞍型的发展过程:从经验的存在与意识的统一观(这主要表现于用心理学规律说明数学规律和逻辑规律)演变成一种不明确的柏拉图式的实在论的立场,再演变成为先验论的存在与意识的统一观。

•胡塞尔死后留下大量遗稿,包括未出版的手稿、讲稿和各种有关哲学问题的随笔划札记。

很多人发现胡塞尔的浩瀚的遗著是尚待开发的宝库。

第二节对心理主义的批判•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19世纪末所盛行起来的心理主义哲学思潮展开了批判。

后者的主要观点是把逻辑当做一种思维艺术,把逻辑概率归结为经验的心理活动的规律,认为真理是相对于这些规律而言的,因而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

•他认为心理主义的根本错误是混淆了自然规律和逻辑规律。

前者是关于现实事件之间的联系的规律,从重复发生的事件之中通过归纳得出的,后者是关于概念之间的联系的规律,具有必然性,不是从归纳个别事件得出的。

自然规律用来预言在时空中发生的现实事件,是关于现实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规律;;逻辑规律不用来预言在时空中发生的事件,不是关于因果关系的规律,而是关于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关系的规律。

胡塞尔认为,自然规律是经验的概括,而逻辑规律是先天的原理。

心理主义主张逻辑规律从属于心理规律,这就把先天原理跟经验概括混淆起来。

心理主义企图从只具有偶然的真理性的关于心理过程的经验概括中推导出具有必然的真理性的逻辑概率,这是十分荒唐的。

•胡塞尔认为心理主义犯这种错误的原因是把心理活动本身和心理活动所涉及的内容混淆起来了。

心理活动是历时空的活动,是现实的活动,而心理活动所涉及的内容不是现实的东西,而是观念的东西。

“2+2=4”是观念间的一种必然的联系,决不会因为人的心理活动而变动。

胡塞尔断定心理主义必然导致怀疑论和相对主义。

如果逻辑规律是可以通过心理分析获得的思维的经验的规律,那由于每个人的心理活动互有差异,他们的思维结果就会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胡塞尔看来,逻辑真理不是对于某个东西而言的,而是必然地、普遍地真的。

•但逻辑规律的本体论基础是什么?这仍然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然而胡塞尔本人并不确信这种主张逻辑规律是客观的、自在的规律的柏拉图式的实在论立场的正确性。

他在1913年发表的《观念》I中最终抛弃了这种观点,转向康德式的先验主观唯心论。

尽管他仍然坚持逻辑规律是客观的、自在的,但他在先验主观唯心论的框架内对“客观”和“自在”作了重新解释。

第三节意向性理论•胡塞尔的意向性学说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一、《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理论他对意向性的探讨是从表达入手的。

表达是有意义的记号,表达的物质外壳是字符或语音,表达的内容是意义。

离开了人的意义意向的行为,任何记号都不可能成为有意义的语言。

当我们表达一个意义的时候,我们的意向活动包括三个环节:意向行为、意义(意向内容)和对象。

表达通过意义表示(指称)对象。

对象可以是实在的,也可以是观念和想象的。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表达借助于意义与对象关联;从意识的角度来看,意向行为通过意向内容指向对象。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意向活动,有的指向对象,有的并不直接不指向对象,如某些情感(高兴、忧愁等)的意识活动不是对象化的活动。

但一切意向活动都以对象化的意向活动为基础。

意向活动大致分为情感的和理智的两类,理智的意向活动是是情感的意向活动的基础。

意识行为分为意义赋予(或意义意向)的行为和意义充实的行为,前者在意识中呈现抽象的概念的意义,后者除此之外还呈现认识对象的形象化的具体表象,它还可以起到判断一个表达是否存在逻辑矛盾的作用。

•对象化的行为是通过意向内容指向对象的行为。

什么样的对象被指向,什么样的内容在意识中显现出来,取决于对象化行为的质料。

对象化的质料不仅决定所指向的对象,而且决定所显现的规定性。

对相同的内容可以疑问、提问、怀疑、希望等等,这表明在行为的质料相同的情况下行为的性质可以不同。

反过来,当行为的性质先相同时,孝文帝质料可以不同。

行为的性质和行为的质料互为依存,相互补充。

它们虽有差别,但不可分离。

二者合起来构成对象化行为的本质。

胡塞尔认为,一个意向的行为可以单束放射式地指向对象,也可以多束放射式地指向对象。

当单束放射式地指向对象时,我们有单一的内容;当多束放射式地、综合地指向对象的时候,我们有几个部分相互联合起来的意向内容。

二者属于行为在质料方面的差别,它们造成了意向内容的不同方面。

胡塞尔区分了带存在信念的和不带存在信念的意向行为。

一个意向的行为带不带存在的信念,属于该行为性质方面的差别。

•对对象的认识与对意向行为的认识是论证不同的认识。

前者的主要方式是知觉,或以知觉为基础,而且我们在认识一个对象时,不仅意识到对象,而且也意识到(体验到或体认到)认识行为,因为我们的意向活动在对准对象的同时有一种返回自照的行为,借助于它我们意识到意向行为本身。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对意识结构的分析就是建立在这种返观自照的行为的基础上。

现象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为返观自照(一种主观行为)的和描述的心理学。

•胡塞尔主张存在着纯粹感觉,即意向行为还没有参与进来。

意向行为通过把意义赋予感性材料而指向对象。

这也就是说,意向行为一方面组织、整理、解释感性材料,另一方面使它们作为意向的内容向我们呈现出来。

他强调我们通常感知到的不是感觉材料,而是感觉对象。

前者被体验到,后者被知觉到。

二、《观念》中的意向性理论胡塞尔把意向性推广到潜在的领域。

意识活动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当意向行为指向一个对象时,也潜在地指向其周围的东西。

正如实在的事物处于空间场,意向内容也处于它的内时间场。

这使得在每一个意向内容的周围形成一个由过去和将来的意向内容组成的周围域或晕圈,其中当前的意向内容是最明亮的内核,过去的意向内容在逐渐暗沉下去,将来的意向内容在逐步明亮起来。

•不仅意向活动有一个结构,意向内容也有一个结构。

意向活动的结构是:意向行为(Noesis)--意向内容(Noema)。

意向内容的结构是:(a)意向内容的“对象本身”(意向内容间的一致性的极);(b)意向内容的内核(在呈现出怎么样的规定性方面而言的意向内容);(c)意向内容的晕圈(被意向行为附带以为的、规定性尚未明确显示出来的东西)。

•意向行为在内时间中存在,但意向内容不在内时间中存在。

完整(广义)的意向内容等于意向内容的内核(意义,即狭义的意向内容)加上意向内容间的不变的极(X)。

意向行为和狭义的意向内容属于现象学的研究范围,对象的领域不属于现象学的研究范围。

在《观念》中胡塞尔主张意向内容不是实有的,而是实在的或观念的。

•实在的事物无非是一个连贯的、统一的知觉经验过程的对象性环节。

不过光凭某一个人的意识活动还不能构成实在的事物,后者实际上是一种主体际的置定。

这意味着实在的东西是一种能被任何认识主体继续进行观察、继续被感知的可能性。

作为同一个客观实在的东西的事物是主体际地被给予和被视为同一的。

世界的实在性是集体的意识主观际地置定的一个起规则作用的观念。

第四节现象学方法•现象学方法是用来为解决现象学问题服务的。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问题主要有摆脱了两和形而上学两类。

相应地,现象学方法主要也有两种:本质还原方法和先验还原方法。

本体论指先天观念的整个系统。

现象学的本质还原方法就是用来发现本质、本质的规律和结构的方法。

形而上学是指有关最终和最高问题的科学,其中特别涉及到意识和存有者、主体和对象的关系问题。

先验还原的方法是为解决这些问题服务的。

•生活世界是一切科学形成的基础,生活世界的本体论是一切其他本体论的基础。

生活世界的问题是跟人的实践问题、人生的意义、目的、动机问题,以及历史问题联系在一起的。

生活世界的本体论是指有关生活世界的本质的结构和规律的科学。

因此在研究生活世界的本体论的时候,同样要应用本质还原的方法。

目的论的历史解释方法在此作为本质还原方法的一种补充。

另一方面研究生活世界的本体论是达到现象学的先验的还原的一条途径,目的论的历史解释方法又成为先验还原方法的一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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