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指引.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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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指引

欢迎您选择使用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我们很荣幸为您服务。为使您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用电业务办理的全部业务流程,知晓各个环节主要事项和应提供的资料以及应办理的各类手续等,我们对您即将办理的用电业务做如下温馨告知:

一、用电咨询及业务受理

(一)用电咨询

您在提交用电申请前应核查关联用电点的电费缴费情况,如有欠费则须在缴清电费后方可提交用电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

1、政府职能部门有关本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

2、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3、对高耗能等特殊行业您,须提供环境评估报告、生产许可证等;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非企业法人的机构

代码证;

5、经办人及法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由该经办人代表法人签订相关表单);

6、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明细表,保安负荷明细,双(多)电源必要性

7、建筑总平面图、您地块红线图、变配电设施设计资料、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

8、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冲击负荷及高次谐波;

9、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10、若您办理增容业务还需要提供,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继电保护方式和过压保护、配电网络布置图、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双多电源联络方式。

11、若您本已为重要客户及高危客户,则需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二)用电业务受理

您将以上资料提供完备后,供电局营业窗口立

即进行用电业务正式受理。

二、制定高压供电方案

(一)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您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查勘,查勘内容:

1、该用电地址内有无提供您用电需求的电力网络;

2、电力网络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您用电需求容量要求;

3、您用电在网络的接入点;

4、初步拟定您的受电设施配置方案;

5、您建设场地内有无需要搬迁的高低压电力设施,如果您生产场区涉及电力设施的迁改,您还需办理相关迁改的手续。

6、您其它特殊用电要求的解决方式。

(二)供电方案审查、会签、审批

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拟

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审查。

(三)供电方案的答复

在“供电方案”审批通过后,营业窗口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供电方案答复书”书面答复您方案,如果您对“供电方案”有异议,请书面回复供电企业。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

三受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在受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您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政府有权管理部门或电力监管机构规定有资质的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如果您需要了解设计、施工、供货单位的信息,您可以登陆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或成都电监办网址进行查询,

(一)您的受电工程设计完成后,请将书面设

计资料及时传递供电营业窗口,供电企业将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审查。

(二)对设计审查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后,将书面设计资料再次传递到供电营业窗口,供电企业将再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复审。

(三)设计审查通过后,供电企业将在规定时限内向您答复设计审查意见。

(四)承揽受电工程的单位,应具备政府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

(五)工程施工应依据审核的图纸进行施工。

四、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一)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将全程跟踪受电工程进度,根据工程进度,您需提交中间检查申请书,供电企业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二)中间检查主要项目:您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和工程选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检查,如:电缆沟的施工和电

缆头的制作、接地装置的埋设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变压器的吊芯检查,电气设备元件安装前的特性校验等。

(三)中间检查完毕后,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由供电企业出具《客户电气设施缺陷通知单》通知您限期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受电工程投运前验收

(一)请您提前配合,在新设备投运前向供电企业营业窗口提供调度部门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

1、受电工程的设计说明书;

2、变电设备应报送资料:电气一次接线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图、有关技术说明书和装置使用说明书;一次设备总平面布置图;主要一次设备(包括母线、主变、开关、刀闸、P.T、C.T、站用变、消弧线圈)规范及参数;关于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量使用的P.T、C.T变比的说明。

3、线路应报送以下资料:线路走向图;地理接

线图;相位图;线路参数,包括:全线路各主干、“T”接分支线路的线型、长度、调度规定项目的实测参数,“T”接分支线路还应标明“T”接点杆号。

4、通讯、自动化应报送资料:拟接入设备型号,技术参数,接口方式,接入方案,系统资源使用申请等;

5、厂、站现场运行操作规程;

(二)请您在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验收申请书并送交供电企业营业窗口。竣工验收前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设计方案、图纸及设计变更;

2、竣工图纸;

3、电气试验报告;

4、监理及质检报告;(110kV以上,质检部门的资质及结论报告)

5、主要变电设备型号参数,并具备“3C”认证,线路的设计参数和实际测量数据;

6、有谐波源的客户还应提供资质单位的谐波测

试报告;

7、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8、有权接受调度命令人员名单、调度专用联系电话,运行值班人员名单。

9、具备资质的电工名单。(须取得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三)受电工程验收

1、在您提供资料完备后,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将根据您的“工程验收申请书”尽快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会同您人员进行受电工程验收。

2、验收完毕后由供电企业出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验收中如有问题的由供电企业将下发“受电工程缺陷通知单”告知整改要求,您将根据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重新报验,供电企业将组织技术人员再次进行验收直至合格。

六、安装计量装置

在您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供电企业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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