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单位名称(盖章):评估时间: 20XX年月日

评估成绩:

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扣分情况及原因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30分)1、确定消防

安全管理人负

责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管理,

明确单位员工

岗位消防责任

(4分)。

①未确定消防安全

管理人的扣2分;

②未明确单位员工

岗位消防责任,每

发现1人扣1分,

扣完为止。

①现场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提

问;

②每个岗位随机抽查1名员工并提

问。公共娱乐场所至少要抽查8名

员工,具体为1名具体负责消防安

全的保安部经理、2名保安、2名消

防控制室值班人员、3名服务员。

现场提问各岗位具体消防职责。无

消防控制室的,再抽2名服务人

员。

③被抽查人员统一集中笔试,了解

明确落实岗位消防责任情况。

2、单位每月

进行一次全面

防火检查,并

填写检查记录

(8分)。

①未每月开展防火

检查的扣8分;②

检查记录不符合要

求的扣2分。

查阅防火检查记录。

3、单位每日

进行防火巡

查,并确定巡

查的人员、内

容、部位和频

次;公众聚集

场所在营业期

间应当至少每

二小时进行一

次防火巡查

(8分)。

①未按要求开展防

火巡查的扣8分,

②巡查记录不符合

要求的扣2分。

查阅防火巡查记录。

4、单位员工

每天班前、班

后检查本岗位

消防安全(2

分)。

单位员工未在班

前、班后进行检查

的,每发现1人扣

0.5分,扣完为止。

①检查第1项检查考评方法抽查的

人员;

②查看员工工作记录(无记录的现场

提问),在班前、班后应该注意哪些

消防安全事项,进行用火、用电、

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检查情况。5、单位防火

检查、巡查发

现的火灾隐

患,检查巡查

①单位检查巡查发

现的火灾隐患未整

改或未制定整改计

划的,每处扣2

①查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

患整改报告或通知;

②实地检查。

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8分)。分;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30分)6、依法应当

建立专职消防

队的企事业单

位要建立专职

消防队;有保

安队的单位建

立“保消合

一”消防队;

其他单位建立

志愿消防队

(8分)。

①应建而未建专职

消防队的扣8分;

②未建志愿消防队

的扣4分。

现场检查专职、志愿消防队。

7、消防控制

室值班人员经

过培训持证上

岗,熟悉消防

设备,并熟练

掌握火警处置

及启动消防设

施设备的程序

和方法(8

分)。

①消防控制室值班

人员未取得上岗证

书的,每少一人扣2

分;②不会操作消

防系统设备,不掌

握基本应急处置技

能的,每1人扣2

分。扣完为止。

①现场全数提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

员;

②熟记应急处置程序7个要求,现

场会操作演示。

8、根据本单

位实际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明确灭

火和应急疏散

的组织机构、

人员、处置程

序和措施;单

位至少每半年

组织开展一次

①未制定预案的扣8

分;②制定的预案

未明确第一、第二

灭火力量的,扣4

分;③至少每半年

进行一次灭火和应

急疏散演练的,每

少一次扣2分。

①查阅档案、资料及演练记录;

②现场随机设定起火点,按预案组

织演练。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完善预案(8分)。

9、单位员工应当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

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起火现场岗位人员和邻近岗位人员能迅速利用灭火器材灭火(6分)。员工不掌握消防设

施器材使用方法,

不会扑救初起火灾

的,每1人扣1

分。

①现场提问5名服务员是否会使用

灭火器,并现场操作;

②现场提问2名巡查保安或专职志

愿消防队员是否会使用消火栓。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10分)10、员工要掌

握火场逃生自

救基本技能,

熟悉逃生路线

和引导人员疏

散程序(4

分)。

员工不掌握逃生自

救疏散技能的,每1

人扣1分。

①现场提问4名员工发生火灾后的

逃生方法;

③提问员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

位置。

11、单位建筑

物的每个楼

层、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

要明确疏散引

导人员(6

分)。

未明确疏散引导人

员的,扣3分;员

工不明确疏散引导

责任的,每人扣1

分。扣完为止。

①查看档案、资料;

③提问第10项抽查员工是否明确

疏散引导职责。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30分)12、消防设施

器材要设置规

范、醒目的标

识,用文字或

图例标明操作

使用方法(10

分)。

未按要求设置的,

每发现一处扣2

分。

①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

房、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

③抽查3个灭火器配置点。

13、重点部

位、重要场所

和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要设

置“提示”、

“禁止”类消

未按要求设置的,

每发现一处扣2

分。

现场抽查3个楼层。

防标识(10分)。

14、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

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10分)。①每年未按要求开

展消防教育培训

的,每少一次扣4

分;②新上岗和进

入新岗位的员工未

进行岗前消防培

训,每发现1人扣1

分;③员工达不到

“三懂三会”要求

的,每发现1人扣1

分。

①查阅档案、资料;

③与第1项检查考评方法抽查的人

员合并笔试。

实际得分:扣分合计: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单位名称:上海翔农工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

为了提升我公司消防安全防范水平,切实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现决定对我公司自身开展年度消防安全评估,评估过程中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位于,主楼栋,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楼地下层,地上层。建筑设置了等消防设施。于年月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备案,年月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竣工验收,于年月日投入使用。 二、评估内容: 1、被评估场所的消防合法情况;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7、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8、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9、依法建立微型消防站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10、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12、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13、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14、其他消防规定检查项。 三、存在问题: 1、现场抽查员工“一懂三会”知识情况,部分员工知识

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编号:LCPG018-2014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名称:XXXX门诊医技综合楼 评估机构名称(公章):XXXX有限公司 评估人员:XXX XXX 评估日期: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至七月十日

XXXX门诊医技综合楼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XXXX门诊医技综合楼位于XXX市Xx区XX路XX号,属于①③类型(①高层公共建筑②地下建筑③人员密集场所④易燃易爆场所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面积在XXXXX平方米,主楼地上1X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XX 米。 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消防通讯、消防电梯、防火分隔等。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XXXX门诊医技综合楼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XX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37/242-2008)、《人员

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7/T653-2012)。 四、评估组人员组成 组长:XXX XXXX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成员: XXX XXXX有限公司、总工/工程师 五、评估内容 评估组通过全面、系统的检查、测试、评估,认为XXXX门诊医技综合楼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经评估,该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应达标27项,合格23项,有缺项4项,不符合0项。 六、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15分)。应达标4项,合格4项,有缺项0项,不符合0项。 (二)建筑防火设施方面(15分)。应达标4项,合格2项,有缺2项,不符合0项。主要问题为: 1、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 2、部分防火门不能正常关闭; (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15分)。应达标5项,合格4项,有缺1项,不符合0项。主要问题为: 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应急转换;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2021年)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 (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 (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单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客房、会议、展览等3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四星级以上或客房数10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四)床位在150张以上的医院,床位在10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和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五)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六)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码头、机场航站楼,城市轨道交通的客运车站; (七)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 (八)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地下公众聚集场所,城市地下轨道交通; (九)总储量10000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气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总储量30000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使用、生产、储存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员工在200人以上的丙类物质生产企业; (十)储存可燃物资价值2亿元以上的大型物流储备仓库、基地; (十一)存在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的城镇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等区域; (十二)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寺庙、教堂; (十三)采取专家评审或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建筑; (十四)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加强消防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开展消防技术创新,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职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程渝网吧 评估方式:自我评估 评估人员:刘金华 评估日期: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监制 (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被评估单位存,一份评估机构 存。) 一、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可根据单位实情进行增减) 重庆市江津区程渝网吧单位位于江津区(县、自治县)双福镇滴水村八社1-2层,属于人员密集类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公共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单位(该建筑或场所1-2层)于××年×月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年×月通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地下×层为××,×层至×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层、×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单位(××建筑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50-054-200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50201-2004)等消防技术标准。 四、评估组人员组成 组长: ×××单位、职务/职称 成员: ×××单位、职务/职称 ×××单位、职务/职称

北京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1: 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界定标准】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确定的下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 (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地区标志性建筑等单位。 《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及《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导则》由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应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要求,报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凡发现辖区内社会单位符合界定标准但又未进行火灾高危单位备案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确定的火灾高危单

位,应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单位职责】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二)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基础档案。 应当把消防经费预算纳入年度总体支出预算中,保障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等经费支出。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当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取得相关从业资格。鼓励配备或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专业化消防安全管理。 (四)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按照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定期组织进行消防业务和灭火救援培训。专职(志愿)消防队宜24小时值班备勤,每班不应少于2人,总人数不少于编制人数的5‰。 (五)应当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宜在疏散通道地面上设置不间断的疏散指示带。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合法性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及其所在建筑和场所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未经相关行政许可或者

火灾消防安全评估分析示范文本

火灾消防安全评估分析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灾消防安全评估分析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评估就是对建筑物消防工程体系的 合理性和实用性作出评价,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 措施。评估的对象可以是已有建筑物或按现行防火设计规 范设计的建筑物,也可以是按性能化方法设计的建筑物。 性能化设计方法是针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目标,运用工程 分析和计算来确定最优化的消防安全设计,设计程序包括 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和设计指标,分析建筑物及内部可燃物 和人员情况,提出初步设计方案、根据设计火灾评估设计 方案的消防安全性,确定最佳防火设计方案。因此,消防 安全评估是性能化设计方法的核心环节。 1.火灾模化的方法 随着人们对火灾基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计算机

技术的发展,应用计算机数值分析方法,建立火灾模型,对火灾过程的各个方面,如火灾的发生和发展、烟气的产生与扩散、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工作情况以及人员的反应和行为等进行动态模拟,计算火场的温度、压力、火灾气体浓度和烟密度等参数,考察各种有关因素的影响,估计火灾对人员和财产的危险程度,从而对建筑物的安全性作出评价。合理的火灾模型可以定量地比较不同消防设计方案的火灾危险程度,方便、科学地进行火灾模拟与评估,根据每个建筑物的特点选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消防措施。这种方法必将推进处方式规范向性能规范的转化,符合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发展方向。但是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依赖于火灾模型的精确性,而建立能够精确模拟实际火灾的模型必须搞清火灾基理,明确包括人员行为和消防管理在内的各方面参数之间的数学关系,需要积累丰富的数据资料,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

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和《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皖政办〔2014〕3号),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安全评估”包括火灾高危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季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开展1次评估,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全面评估。 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评估工作。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评估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70分至89分的为“一般”,69分及以下的为“差”。 第五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15分) 1.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2.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3.单位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二)建(构)筑物防火设施方面(15分) 1. 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2.建筑室内防火分区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3.建筑安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畅通情况; 4.建筑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 5.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 (三)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设备方面(15分) 1.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 1 -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而且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场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编制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建设、器材装备配备、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考核的内容; (四)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重大火灾扑救和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第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二)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和训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DB62 甘 肃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2/XXXX-2014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2014-XX-XX 2014-XX-XX 实施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ICS 13.220.01 C 80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估内容........................................................................... 5 评估方法........................................................................... 6 评估结果运用....................................................................... 7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表1 单位检查评定标准.................................................................. 附录A.1(规范性附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基本情况记录............................ 附录A.2(规范性附录)单位、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检查记录...................... 附录A.3(规范性附录)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记录.................................... 附录A.4(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记录.......................... 附录A.5(规范性附录)单位防火巡查、检查,火灾事故检查记录............................ 附录A.6(规范性附录)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记录.......................... 附录A.7(规范性附录)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记录.................................. 附录A.8(规范性附录)单位建筑防火基础检查记录........................................ 附录A.9(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检查记录.................................. 附录B.1(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2(规范性附录)防火分隔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3(规范性附录)消防供水、供电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4(资料性附录) 消防水灭火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5(规范性附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6(规范性附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7(规范性附录)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8(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检查记录.................................................. 附录B.9(规范性附录)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10(规范性附录)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样本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单位名称: 评估人员: 评估日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监制 (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单位存、一份评估机构存)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单位位于××市××路××号,属于××类型(①高层公共建筑②地下建筑③人员密集场所④易燃易爆场所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单位于××年××月××日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年××月××日经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地下层为××,×层至×层为××。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单位(××建筑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经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0号)、《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37/24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7/T653- )。 四、评估组人员组成 组长: ×××单位、职务/职称 成员 ×××单位、职务/职称 ×××单位、职务/职称 五、评估内容 评估组经过全面、系统的检查、测试、评估,认为××单位经过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了××系统、××系统、………等。经评估,××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应达标××项,合格××项,有缺项××项,不符合××项。 六、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应达标××项,合格××项,有缺项××项,不符合××项。主要问题为: 1、…… 2、……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应达标××项,合格××项,有缺项××项,不符合××项。主要问题为: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 而且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场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加强消防能力建设, 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 编制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建设、器材装备配备、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考核的内容; (四)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分析报告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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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指属于火灾高危的单位对防范火灾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的自我客观综合评定。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完成,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评估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 (一)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位于建筑首层、二、三层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或位于建筑其他楼层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

场所; (三)超过25层的高层公共建筑; (四)储存物资价值3亿元以上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五)总储量大于1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总储量大于3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 (六)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模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七)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八)四星级以上酒店; (九)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单个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 m2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 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一)其他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的单位。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 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XXXXXXX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对本公司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本公司位于睦岗纺织路,建筑3栋,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均为1层建筑,建筑设置了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于X年X月X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投入使用。 二、评估内容: 1、车间的消防合法情况;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3、XXX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XXXXX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8、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9、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10、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12、本公司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三、存在问题: 1、现场抽查员工“一懂三会”知识情况,部分员工知识不熟悉。

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铁路、民航、航运等专业公安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教育、卫生、民政、交通、文化、体育、国土房管、旅游、民防、商务、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

(一)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 (二)客房数1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四)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医院、福利院,床位在10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床位在150张以上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五)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六)候车室(候机厅、候船厅)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轨道交通站、汽车站、火车站、民用机场、码头; (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 (八)设计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气体、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固体、可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九)丙类物质生产加工车间员工总数1000人以上的企业; (十)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消防安全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 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前台等醒目位置悬挂,未悬挂则为有缺陷。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办公楼已验收但擅自改为宾馆;饭店开业前检查合格但擅自改为娱乐场所;部分改、扩建也不可。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1、总则 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等有关内容,并建立防火巡查、检查的统一表格。 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并保存记录。对安全出口、楼梯间等疏散设施应统一编号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等内容,建立值班记录并保存。 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建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台账、记录并保存。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明确包括火灾隐患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监控流程、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并保存。 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用火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根据实际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实施人员、监护措施、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工作记录并保存。 9、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登记、火灾或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公安部令第6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国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一)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和单位; (三)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四)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由各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年初按照《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确定,报经市(州)级公安机关批准后,由市(州)级公安机关批准后,由市(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级各岗位员工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每季度至少自行组织一次“四个能力”建设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 (四)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DB22/T486一2010)、及《宾馆饭店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22/T487一2010至DB22/T495一2010)等9个标准要求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按要求配置人员和装备,并落实场地; (七)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配合开展保险服务工作; (八)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保障措施; (九)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要求,建立健全单位消防档案;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消防,定期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二)与本单位各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三)检查本单位各部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相关情况; (四)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跟踪督办,并实施责任追究; (五)确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六)明确专职(志愿)消防队工作职责,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模板

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程渝网吧 评估方式:自我评估 评估人员:刘金华 评估日期: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监制 (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被评估单位存,一份评估机构存。) 一、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可根据单位实情进行增减) 重庆市江津区程渝网吧单位位于江津区(县、自治县)双福镇滴水村八社1-2层,属于人员密集类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公共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单位(该建筑或场所1-2层)于××年×月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年×月通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地下×层为××,×层至×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层、×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单位(××建筑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50-054-200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50201-2004)等消防技术标准。 四、评估组人员组成 组长: ×××单位、职务/职称 成员: ×××单位、职务/职称 ×××单位、职务/职称 五、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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