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合同终止引发纠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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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合同顺延模板

孕期劳动合同顺延模板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 [劳动者姓名]鉴于以下事实:1. 乙方于[入职日期]加入甲方,双方签订了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2. 乙方于[怀孕日期]怀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处于孕期。

3. 乙方目前处于孕期,原劳动合同期限即将于[终止日期]到期。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顺延1. 原劳动合同于[终止日期]到期后,鉴于乙方处于孕期,甲方同意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孕期结束。

2.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为[顺延起始日期]至[顺延终止日期]。

3. 顺延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工资待遇1. 顺延期间,甲方应继续支付乙方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

2.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乙方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工作安排1. 甲方应考虑乙方孕期身体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强度,确保乙方工作环境安全、舒适。

2. 如乙方在孕期需要休息,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产假。

四、协议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五、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如有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 [年]年[月]月[日]。

孕期解除合同模板

孕期解除合同模板

孕期解除合同模板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鉴于:
1. 乙方为甲方公司的员工,现因怀孕需要产假,甲方公司不具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 乙方在怀孕期间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孕期保健和照顾胎儿,无法兼顾工作;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以便乙方能够安心地度过怀孕期。

协议如下:
第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1.1 双方同意解除乙方在甲方公司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1.2 双方确认乙方怀孕并符合法定产假条件,因怀孕所造成的请假申请将按照法律规定进
行处理。

第二条劳动报酬处理
2.1 甲方将依法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包括已工作的工资、剩余的年假工资、加班工资等,直至本协议解除日期。

2.2 乙方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括交接工作、清理个人物品等。

第三条保密义务
3.1 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依然遵守公司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3.2 甲方也承诺保护乙方的隐私权,不得因乙方怀孕而对其进行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第四条其他约定
4.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

4.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劳动合同解除日止,届时双方关系彻底终止。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上述约定。

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协议!。

孕妇被辞退解除合同协议书

孕妇被辞退解除合同协议书

孕妇被辞退解除合同协议书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在女员工怀孕、产假及哺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任何单位违反此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而这份流传的范本中,虽然提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否足够覆盖孕妇应有的权益保护,则有待商榷。

该范本提到,因公司经营调整需裁员,与孕期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所谓的“协商一致”是否真正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压力或诱导,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界定和证明。

如果孕妇在压力下被迫签字,那么这样的协议显然缺乏法律效力。

范本中提到的经济补偿,包括了法定的产假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对于孕妇来说,除了直接经济损失之外,还有因失去工作带来的间接损失,如职业发展受阻、心理压力增大等,这些是否得到了相应的考量和补偿?该范本还提及,员工在接受补偿后,将放弃对公司未来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或索赔的权利。

这一点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因为它可能限制了孕妇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一旦签署了这样的协议,即使后续发现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因放弃追诉权的条款而无法获得法律救济。

从公正客观的角度来看,任何涉及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都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孕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不仅是对个体的保护,也是对法治精神和社会文明的尊重。

因此,对于这样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社会各界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并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深入分析,以确保其内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对于孕妇而言,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尤为重要。

在面对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谨慎处理,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信息不对称或弱势地位而遭受不公平待遇。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职场环境。

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了

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了

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许多孕妇来说,无疑是一种沉重的打击。

在我国,法律规定保护妇女的权益,尤其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

然而,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无视法律法规,侵害孕妇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现象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

一、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成因1. 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没有意识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妇女享有特殊保护的权利,导致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对孕妇存在歧视现象。

2. 经济压力。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人力开支,倾向于解雇怀孕的员工,以避免支付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工资。

3. 职场竞争激烈。

在某些行业,员工的工作压力较大,竞争激烈。

用人单位可能认为怀孕的员工会影响到团队的整体业绩,从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4. 员工自身原因。

部分孕妇在怀孕期间,由于身体原因或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胜任工作,导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危害1. 侵犯妇女权益。

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性别平等的原则。

2. 影响家庭和谐。

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给孕妇及其家庭带来经济压力,可能导致家庭矛盾和纠纷。

3. 影响社会稳定。

怀孕时被解除劳动合同,使孕妇陷入失业困境,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4. 损害企业形象。

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侵害孕妇权益,会导致企业形象受损,影响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应对策略1. 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用人单位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确保在招聘、录用和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孕妇的合法权益。

2.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的权益保障措施,确保孕妇在工作中得到合理的照顾。

3. 加大执法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侵害孕妇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孕妇的合法权益。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5篇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5篇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解除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协议范本甲方:雇主(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解除1.1 乙方因怀孕需要休假治疗,为了确保母婴健康,甲方同意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1.2 乙方怀孕期间,甲方承诺不会因为乙方怀孕而给予不公平对待,并依法继续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结清工资2.1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当立即结清乙方尚未支付的工资报酬。

2.2 如果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存在的任何未结清工资、福利等费用,将在解除合同时一并结清。

第三条离职手续3.1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2 乙方同意在离职手续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将公司财务、物品交接清楚。

第四条协议生效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盖章)乙方:签订日期:特此协议,即是有效力。

以上为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处理相关问题,如需咨询请及时联系。

篇2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乙方怀孕期间无法继续从事现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1. 甲方同意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日期)起劳动合同自动终止;2. 甲乙双方均放弃因劳动合同解除而产生的任何赔偿和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工资结算1. 乙方已经领取了本月的工资;2. 甲方将在(日期)前支付乙方的工资及未休假的年假工资。

三、其他协议1.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交还甲方的工作工具和设备;2. 乙方离职后在一个月内领取离职证明,并与甲方办理离职手续。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怀孕期间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孕期女职工是不可以被公司单方面解雇的,除非你有严重违纪之类的过错。

怀孕这个事情可以说是控制不到的,并不是说想什么时候怀孕就能什么时候怀上。

因而就有可能出现,女职工正处于怀孕期间的时候,刚好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也马上要盗窃了。

那现实中,遇到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才好呢?此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二、怀孕期间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

退工之前已怀孕合同期限应顺延案情介绍:小娜2002 年 6 月应聘进入某外资企业公关部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2004 年5 月底,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召集小娜等几位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征询意见,小娜表示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双方还就续签合同的期限等进行了沟通。

6 月初,公司人力资源部获悉小娜已与男友领取结婚证的消息,正式与小娜谈话确认。

小娜如实告知经理,她与男友两个月前领了结婚证。

一周后,小娜接到公司要求其做怀孕检查的通知,小娜对此感到有些愤怒,她认为自己并未宣布结婚且未举行结婚仪式,公司的要求令她难堪,于是未予理会。

6 月25 日,公司再次书面通知小娜 3 日内提供医院出具的是否受孕证明,小娜生气地致电人力资源部经理表示,自己没有怀孕,也绝对不会去做检查。

6 月30 日,公司书面通知小娜,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续约,要求小娜按期办理退工手续。

7 月 1 日,公司以合同终止为由开具了退工单,并于7 月 5 日将退工单送达小娜。

7 月5 日,小娜到医院看病,经查确诊已怀孕。

获此消息,小娜父母开始担心,怀孕后的小娜找新工作将会比较困难,略懂劳动法的他们要小娜与公司联系,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公司对此未予理会。

一周后,小娜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退工之日起劳动关系恢复日的工资,另支付25 %的拖欠工资赔偿金。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小娜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顺延并履行至其“三期”结束,对小娜其余诉请未予支持。

法院调解:小娜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娜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顺延并继续履行至小娜哺乳期满;公司以小娜被停发工资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月实得工资人民币4800 元的70%为标准支付小娜退工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工资。

案例分析:本案系一起涉及女职工“三期”内特殊保护的劳动争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颇具代表性:1、劳动合同终止后发现合同期内已怀孕,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否应该顺延至哺乳期结束?2、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内退工,而女职工本身有过错的,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劳动合同终止后发现合同期内已怀孕,劳动合同应该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并且不因为终止合同时当事人知不知情而有区别本案中,公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期终止小娜的劳动合同。

孕妇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孕妇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目前处于孕期,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原因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甲方考虑到乙方的特殊情况,同意与乙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的年限×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系数。

2. 甲方将为乙方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并协助乙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社会保险及福利
1. 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2. 乙方应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政策予以结算。

四、工作交接
乙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妥善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五、保密义务
乙方应继续遵守在职期间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结束语】。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6篇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员工姓名](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员工住址]联系方式:[员工联系方式]鉴于乙方已怀孕并需要相应的照顾与安排,本着对乙方身体及胎儿健康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因乙方已怀孕,考虑到乙方的身体状况及胎儿健康,甲方决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权益,确保乙方在离职后得到妥善安排和合理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和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停止履行原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义务,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支付工资及福利等待遇。

合同解除不涉及违约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

三、经济补偿与安排1. 甲方对乙方在本公司的工龄予以认可,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具体金额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计算。

2.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对于乙方在怀孕期间的相关待遇及福利,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进行结算和支付。

包括但不限于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等。

4. 甲方鼓励并协助乙方申请带薪产假及相关福利待遇,确保乙方在产假期间享受法定待遇。

四、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双方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遵守公司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规定。

乙方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也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如违反相关约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和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仲裁结果对本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怀孕了劳动合同到期了

怀孕了劳动合同到期了当一名女性员工发现自己怀孕时,她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这无疑是一个特殊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员工和雇主之间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双方顺利度过这个时期。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如果一名女性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怀孕,雇主不能以此为由终止合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导致雇主和员工对劳动合同的续签产生分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1.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怀孕,雇主是否需要续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怀孕,雇主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因此,雇主需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怀孕,雇主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福利和保障?是的,雇主在员工怀孕期间,应继续提供相应的福利和保障。

这包括产假、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

同时,雇主还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得到妥善的照顾。

3.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怀孕,如何协商续签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协商续签合同:(1)提前沟通:雇主应提前与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的怀孕情况和续签意愿。

(2)协商合同内容:双方可以就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办理续签手续: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手续。

4.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怀孕,续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续签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怀孕情况和产假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的期限。

通常情况下,合同期限可以延长至员工分娩后一定期限。

(2)工资待遇:双方应确保员工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福利保障:雇主需继续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如产假、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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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合同终止引发纠纷-
; 一女工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解除,由此引发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

; 据了解,类似个案在一些企业里时有发生。

如何依法保护女职工在三期中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亟待关注和解决的课题。

; 近日,布吉镇秀峰工业城某公司的一员工向记者投诉说,她在怀孕期间被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雇,员工称,她在合同期内向公司出具了身孕证明,但公司仍然和她解除了劳动合同。

她向劳动部门投诉,公司却说对员工有身孕一事并不知情。

她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随后还起诉到法院,公司又说是员工自己不愿履行劳动合同。

事实经过到底如何呢?
;
;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女工与公司发生经济补偿纠纷
;
; 记者见到当事人刘娟时,她已经有九个多月的身孕了,行动不是很方便。

刘娟介绍说,她在公司工作了将近10年,一直担任生产主管一职。

2003年6月1日,公司和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到2003年8月31日止。

2003年8月1日,经布吉人民医院诊断,刘娟已经怀孕11周,并存在漏胎问题。

为保住胎儿,医生建议她至少卧床休息七天。

当日,刘娟便拿着医院临检报告单和医生诊断书,到公司要求请假七天,以保住胎儿。

公司告诉刘娟,因为她是生产主管,请七天假太长了,希望她能只休息三天,算带薪休假。

; 之后这段时间,刘娟只休息了几天,坚持正常上班。

8月28日,公司向刘娟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函》,通知刘娟到2003年8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

8月31日,刘娟坚持上完了合同期内的最后一天班。

; 9月3日,公司通知刘娟去公司领取工资。

因自己是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解雇,刘娟要求公司做一定的经济补偿。

但公司一负责人告诉刘娟说公司还没有处理这种事情的先例。

于是,刘娟没有领取工资,到劳动部门投诉。

9月4日,劳动部门派人到公司了解情况,并进行协调。

公司否认了刘娟出示过明确的怀孕诊断证明书,要刘娟再去医院开一张详细的诊断证明书。

刘娟于是又去深圳市布吉人民医院开了一张诊断证明书,公司便转口说刘
娟是在解除合同后才通知他们怀孕的。

; 这次协调没有结果。

; 9月9日下午,当刘娟正在准备材料申请仲裁时,公司派人送来了《终止劳动合同函》。

函上说,2003年5月1日至8月31日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小孩出生哺乳期结束。

即日起可以回公司上班。

函上署的日期是2003年9月4日,公司要求刘娟在函上签上收到的日期也是9月4日。

明明是9月9日才收到通知书,却要签9月4日的日期。

刘娟当时怎么也不肯签这个日期。

9月10日,刘娟回到公司发现他的职位已经被其他人取代,公司仍然要求她签9月4日的日期,她没有签,并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根据公司的规定,旷工三天可以辞退,要我签9月4日我担心会因而被开除。

刘娟事后向记者解释说。

; 刘娟还给记者看了一份公司关于女工怀孕这个问题进行讨论的会议记录,记录上说女工怀孕获得补偿在公司还没有先例。

; 遇到这种事,很多女工都不敢站出来,忍气吞声。

可我不
想。

刘娟说。

;
; ;劳动仲裁认为应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并酌情裁决公司支付女工补偿金
;
; 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确认刘娟于1995年3月28日受聘于该公司,担任主管一职。

2003年6月1日,双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至2003年8月31日止。

2003年8月28日,公司向刘娟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函》,通知刘娟到2003年8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自2003年9月3日,该公司通知刘娟领取了2003年8月份工资,但刘娟未来领取。

2003年9月4日,经深圳市布吉人民医院诊断刘娟已经怀孕11周。

当日刘娟向公司出具《门诊疾病证明书》,该公司在收到由刘娟提交的《门诊疾病证明书》后,致函刘娟,公司于2003年8月28日向刘娟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函》即日作废,与刘娟的劳动合同延续至刘娟的哺乳期结束。

但刘娟自收到该函后,未回公司上班,并表示不回公司上班了。

; 因此,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诉人刘娟与该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合法签定的,属于有效合同,该合同期满时,刘娟在怀孕期间,应顺延并继续履行,但由于刘娟已经表示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情形应视为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终止,该公司可以不支付刘娟的经济补偿金。

裁决书同时认为,考虑到刘娟已经怀孕的事实,且该公司在刘娟怀孕前未为刘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故酌情裁决,由该公司支付刘娟怀孕期间有关检查费和生产医疗费用3000元,产假、哺乳期间工资10000元。

此外,公司还应支付刘娟200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交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未交的社会保险差额中由公司负责的部分。

; ; 对此裁决刘娟不服,她认为早在2003年8月1日,她就在深圳市布吉人民医院诊断出已经怀孕11周,医生建议休息七天,她于当日拿着诊断证明到公司要求请假,公司没有准假,而是借故把她开除了。

刘娟认为公司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于是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法院判决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在开庭审理中,该公司辩称,劳动仲裁认为,公司与刘娟因签定劳动合同而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因合同期满而终止,公司与刘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因劳动关系的终止而消失。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方面认定以上事实,一方面又酌情裁决被告支付原告分娩期的有关检查费用和生产医疗费用,这在认定事实和处理结果上存在明显的矛盾。

既然公司与刘娟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关系,就应依法裁决,而不应酌情施舍。

;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原告刘娟与该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合法签定的,该合同合法有效。

该合同期满时,刘娟在怀孕期间,应顺延并继续履行,但由于刘娟已经表示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情形应视为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终止,该公司可以不支付刘娟的经济补偿金。

故刘娟的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工资4285.9元。

; 有识之士建议建立妇女生育基金
;
; 记者了解到,孕期女职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在一些外企和民营企业里时有发生。

我市某律师因发表了一篇法律如何保护处于三期女职工的律师手记,便接连有当事人电话咨询或找上门来,要求代理她们进行仲裁和诉讼。

记者采访得知,不少公司对女职员的结婚、生育等有着十分严格的管理制度。

某公司的行政主管就告诉记者,在他们公司里,只要女职员请了婚假,公司在合同到期后均不会与她们再续签。

; 在采访过程中,一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他们处理事情和看问题,总是要朝着对公司利益有利的方向,因此总会寻找劳动法中对公司最有利的条文来处理问题。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许多女职员本身的工作业绩都是不错的,像刘女士在公司里做了10年的主管,在自己的岗位上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一旦怀孕,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新东方律师事务所的严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争议案件几乎都要走完仲裁、一审和二审的程序。

严律师分析说一些企业之所以这样做,原因一是三期女工正处于身体的非常时期,仲裁、诉讼这一漫长过程,会对她们的心理、生理造成巨大压力,而许多用人单位也正是抓住三期女职工的这
一特点。

二是这些企业也确实感到很委屈,女工怀孕后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法正常工作,尽管女性怀孕、生产也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但是企业是一个赢利主体,本应由社会承担的生育责任却让企业来承担了,让他们觉得不公平。

严律师认为,政府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妇女生育基金,由政府、而不是由个别企业或女性个人来承担生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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