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其适用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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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啦啦啦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啦啦啦

第四章行政诉讼的证据一、含义简单来说,行政诉讼的证据就是指行政诉讼主体用来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

二、特征1、行政诉讼证据的形式具有多样性•第三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要求重新鉴定的,要在举证期限内。

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包含的民、刑中没有的证据 -- 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共8种证据。

•因为大量的行政处罚是当场处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要是行政处罚,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只要拿着当场处罚的收据就可以提起诉讼,举证责任由被告举证,因此需要行政机关制作现场笔录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现场笔录的特征:①法定的制作主体(行政执法人员)②制作的时间:行政案件发生的过程中③制作的地点是案件发生的现场④制作应当符合程序(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不签名,执法人员应当注明)2、行政诉讼证据的来源具有特定性必须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所存在的。

证据主要由被告方提供,被告方提供的必须是其作出行政行为中所适用的证据,即证据来源于行政机关执法的案卷,现找现查现声明的不算。

3、行政诉讼证据具有技术性、广泛性、即时性或将来性的特点技术性,如三鹿的三聚氰胺的检测、提取、鉴定需要技术。

广泛性,行政管理的领域本来就很广泛。

将来性,现有的证据证明将来的事。

如环境污染,可能在处罚时损害后果尚未发生,而是在将来的某一个点发生。

4、行政诉讼证据的提供、运用和审查具有特殊性行政诉讼的证据主要有被告提供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一)举证:1、概念: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对予以确认的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予以证明的法律行为。

2、特点:①主体:当事人②时间上有严格的限制性。

第三十四条【举证期限】:✓原告或第三人在开庭审理之前或法定制定的交换证据之日。

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行政案件证据的法律规定(2篇)

行政案件证据的法律规定(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证据是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

证据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案件证据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证据的概念和种类(一)证据的概念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以下几种:1. 证据是指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2. 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3.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二)证据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证据分为以下几种:1. 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形式表现的具有证明力的文件、资料等;2. 物证:指具有证明力的物品;3. 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知道的事实所作的陈述;4. 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5. 鉴定意见: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6. 视听资料:指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数据等具有证明力的资料;7. 其他证据:指除上述证据以外的其他具有证明力的材料。

三、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一)证据的收集1. 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有权自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有权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3. 人民法院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有权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二)证据的审查1. 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证明力。

2. 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审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3. 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审查证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存在虚假。

4. 审查证据的充分性:审查证据是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四、证据的运用(一)证据的认定1.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2.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应当根据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和充分性进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章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章 行政诉讼证据
D.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所作的审查 属于对证据的关联性审查
行政处罚法38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 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 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有特征
证据来源的特定性
主要是在行政程序中已产生或确定的证据
证据证明对象的特殊性(单一性)
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举证
收到
法院 开 法 法
起诉
指定 庭 庭 院
状副
交换 审 调 裁

日 理查 判
申延
被告 举证
被告获准 补充证据
练习题
某市计量局经检测认定,某公司所生产的眼睛镜 片质量不合格,于是对其做出停业处罚。该公司 起诉,2015年5月5日,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 送达某市计量局,5月6日,某市计量局发生火灾, 导致检验报告受损,5月14日,计量局提交答辩 状,5月25日法院开庭,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
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201502
84.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 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 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 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 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 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 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性
最主要的证明主体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 章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学理分类
本证与反证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以下是 7 条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及例子:1. 嘿,你知道吗?行政诉讼证据可得真实可靠啊!就像警察抓小偷,证据得铁证如山呀!比如说,有人告政府部门办事不公,那他拿出来的证据就得实实在在能证明这一点才行,不能瞎编乱造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呀!2. 哇塞,行政诉讼证据的关联性也超级重要呢!好比你说你头疼,那你得拿出和头疼有关的证据,不能说因为你今天穿了双红袜子就说头疼啊,这多荒谬呀,对不对?比如要证明政府的某个决策有误,那证据就得和这个决策紧密相关呀!3. 哎呀呀,行政诉讼证据还得合法合规呀!不能走歪门邪道搞些不正当的证据哟!这就跟走路得走正道一样,要是抄小路走邪路,那可不行!比如说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那肯定不能用呀,这是原则问题呢!4. 嘿!行政诉讼证据可得及时提交呀!不然过期不候呀!就像你去赶火车,错过了时间车可就开走了。

比如规定在某个时间内要提交证据,你拖拖拉拉不按时交,那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呢!5. 哟呵,行政诉讼证据还有质证这一环节呢!就像两个人吵架,得互相辩驳一样。

对方拿出证据,你也得好好审视,看看是不是真的靠谱呀!比如对方说有个文件能证明什么,你就得仔细研究研究,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认可了呀!6. 天呐,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可不能马虎呀!这就好比挑水果,得仔细看看有没有坏的地方。

政府的证据也得好好审一审呀,看看有没有漏洞啥的。

比如一份调查报告,就得认真检查里面的内容是不是准确全面呀!7. 哼,行政诉讼证据要是不遵守规则,那可麻烦啦!就像玩游戏不遵守规则会被罚下场一样。

所以我们都得好好遵循证据规则呀,这样才能让行政诉讼更加公正合理呀!结论: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真的非常重要呀,我们都要好好重视,这样才能保证行政诉讼的公正和权威呢!。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一、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中的取证缺乏明确一致的规定。

本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力的局限,也不可能对行政程序中调取证据行为作出设定,只能通过对举证要求的规定,实现对取证行为的规范。

事实上,本司法解释第二部分“提供证据的要求”,就是对取证行为的要求。

如果取证不符合要求,举证当然就不可能符合要求。

所以我将这一部分归纳为取证规则。

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取证时限规则]即取证时限上的要求。

该规则涉及司法解释中的两个条款。

即第3条:在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60条1项: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因此,被告收集证据,一般应在做出行政行为之前的行政程序中进行。

该规则不约束原告、第三人。

(二)[证据形式要件规则]所有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证据的形式要件是指证据在形式上所应满足的条件。

证据形式应该说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证据形式是在取证过程中形成的。

加强对证据形式要件的理解认识,不仅可以规范取证行为,也有利于提高质证和认证水平。

[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民、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它物品。

具有稳定性强,易于保存,不受载体限制特点。

应调取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注明出处并经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报表、图纸、帐册、科技文献应有说明材料;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10条)。

[物证]物证指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

应调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该物证的照片;种类物调取其中的一部分(11条)。

行政诉讼法 第6章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法 第6章 行政诉讼证据
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4.执法人员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5.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6.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
回目录
(五)认证规则
1.审查证据 2.认定证据
回目录
四、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的概念 (二)我国民事、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三)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回目录
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性质和构成 (二)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三)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范围
回章目录
(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性质和构成
•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中的 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 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情况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 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完整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由证据提 出责任或推进责任(程序责任)以及说服责任(实体责任) 两部分构成。提出证据的责任是一种推进程序进展的责任, 凡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都有提出证据的责任。推进责任 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构成法律争端从而值 得或者应当由法院予以审判的举证责任,其全称是利用证 据推进诉讼进行的责任。说服责任是一种决定败诉后果由 谁承担的实体责任,即在不能证明特定事实或者特定的事 实真伪不明时,由负有说服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 败诉后果。
回章目录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一般认为,证据是以各种材料为载体的,反映案件特定 的事实,并可以证明案件特定事实存在与否的事实。鉴于 证据本身的复杂性,我们可以从多方面对证据进行认识和 把握,从证据的内容上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事实, 即证据本身也是案件事实;从证据的形态上看,证据是证 明案件事实的有关事实材料;从证据的结果来看,证据是 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行政诉讼证据大规则解读

行政诉讼证据大规则解读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请求行政机关采取、不采取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时,对相关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法定程序进行监督的一种司法救济方式。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用于证明争议事实和证据的材料和信息。

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则是对证据的收集、申报、审查、保全、规则化等方面的法定要求和司法实践规范的总和。

下面,本文将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大规则进行解读。

一、法定证据法定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可作为证据使用的文件、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形式。

依据证据法明确规定的证据材料,在行政诉讼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需再经过其他证明程序。

二、自由证据自由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除法定证据外,当事人可以随意选择、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

自由证据是以当事人自愿提供的证据材料作为基础,可以用于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当事人提供的自由证据,应当由法院予以合法参考,但法院有权对自由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权威的判断。

三、证据严格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严格规则是指法院在证据使用过程中对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证据取得的合法程序进行审查、核实。

证据严格规则要求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条件,并能够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真实存在。

对于违法合规的证据材料,法院有权予以排除或拒绝使用。

四、公证证据优先原则公证证据优先原则是指当事人提供的公证书等公证机关所作的证据享有较高的证明力,法院在审查证据时应予以优先采信。

公证是指由依法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对与民事法律关系、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行为或者事实进行确认、鉴定、证明的活动。

五、证据交换证据交换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将其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完整、真实地提供给对方当事人和法院,以保证对方当事人有效陈述及诉讼公正。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规定当事人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将其所准备的证据材料提交给对方当事人,以便对方当事人及时了解并准备答辩。

行政诉讼证据(PPT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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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析: 王某在广场上散布时遭到了歹徒的殴打和抢劫,这一过 程被正在巡逻的区公安分局警察孙某发现,孙某不仅没 有上前制止歹徒。而是自顾自逃离现场。时候,王某以 行政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局承担赔偿 责任,因为警察应当依职权主动保护王某的人身财产安 全,所以王某只需要证明警察孙某当时知道自己遭遇歹 徒侵害,无需证明自己向警察求救。(被告依职权主动 履行法定职责,不需要原告举证)
①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原告一方的诉权。
②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
③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2、卷宗主义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当行为作出形成案件卷宗,如果该行为被起诉带法院,被告只能依据行为 之前调查收集完成的案件卷宗中的所有证据,来证明自己所做的行政行为 合法。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举证时限
❖ 1.被告的举证期限:被告必须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交证据,
如果一身中不提交,法院则会以行政行为缺乏证据为由,判 决被告败诉;如果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再提交证据,二 审法院不予采信。被告应当在手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提供据以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年不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
❖ 2.原告或第三人的举证期限:①原告第三人应当在开
3、被告怠不举证的补救。
①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证据,承担举证不
能的责任。
转接
②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无法提供证 据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③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 职权调取证据 4、行政复议维持案件的举证责任。 ①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是什么在行政诉讼中,证据规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确保案件公正、准确审理的基石,为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

那么,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我们要明白证据在行政诉讼中的重要性。

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没有充分、合法的证据,就无法确定案件的真相,也就难以作出公正的裁判。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包含了诸多方面。

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关键的规则。

在一般情况下,被告即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应当依法遵循相应的程序。

如果行政机关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那么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后果。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处于优势地位,掌握着更多的资源和信息。

要求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能够促使其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更加谨慎、合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就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告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例如,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如果原告要证明其向被告提出过申请的事实,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证据的种类也是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重要内容。

常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这些证据都需要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才能被法庭采纳。

对于书证,必须是原件,只有在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物证应当是原物,在提供原物确有困难时,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是合法取得的,并且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人证言则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

如果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应当是真实、自愿的,并且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鉴定意见必须是由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作出,并且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采证及适用规则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采证及适用规则行政诉讼是指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采集和适用是关键问题之一。

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行政诉讼中的证据采集和适用规则。

一、证据搜集1. 取证申请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提出取证申请。

但是,当事人在提出取证申请时,必须说明需要取证的事实、证据和证明该事实、证据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

如果当事人不能说明该要件,法院将不予受理取证申请。

2. 行政机关的配合行政机关有法律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证据收集工作,并应当提供证据所在的材料或情况。

3. 证人和鉴定人的传唤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需要证人或鉴定人提供证言或鉴定意见的,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传唤。

被传唤的证人或鉴定人必须按照传唤的时间和地点到场。

二、证据适用1. 证据的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需要通过证据加以证明。

在证据证明方面,原告和被告有着不同的举证责任。

原告举证责任:原告应当对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足够的证据,使法院能够认定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成立。

被告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所涉及的事实提供有利证据,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

2. 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诉讼中,所使用的证据必须是合法的证据。

法院应当对被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排除非法证据和无效证据的影响。

3. 证据的证明力分析在行政诉讼中,对证据证明力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

证据证明力的高低,对是否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具有决定性影响。

法院应当根据证据的来源、证据的清晰度以及与本案事实之间的一致性等因素,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并根据证据的证明力作出判决。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采集和适用是保证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之一。

当事人要合理、有效地利用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权利,把握好证据采集和适用规则,做到证据充分、证明力强,以获取更好的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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