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傍名牌”行为的浅见

合集下载

警惕山寨牛奶“傍名牌”

警惕山寨牛奶“傍名牌”

警惕山寨牛奶“傍名牌”随着中国人口素质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奶制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之一,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名牌奶制品的渴望,推出了一些山寨牛奶产品,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这就需要我们要警惕山寨牛奶“傍名牌”。

山寨牛奶之所以能够“傍名牌”,主要是因为一些名牌奶制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口碑。

消费者一般认为,购买名牌奶制品是安全可靠的选择,山寨牛奶就借用了这些名牌的品牌形象,打着名牌的旗号销售自己的产品。

这种做法极大地误导了消费者,让他们认为购买了名牌奶制品,从而忽视了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警惕山寨牛奶“傍名牌”的第一个原因是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山寨牛奶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采取一些不法手段来降低成本,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他们可能会使用劣质原料,掺假掺杂,甚至添加有害物质,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威胁。

购买山寨牛奶产品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山寨牛奶企业往往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不够重视。

一些山寨牛奶企业会故意销售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甚至对产品的成分和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从而获得不当的利益。

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和欺诈,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购买山寨牛奶产品无疑就意味着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山寨牛奶企业的存在也会对整个市场造成严重的扰乱。

山寨牛奶的出现无疑打击了正规品牌的市场份额,损害了正规品牌的利益。

一些正规品牌奶制品企业也在加大力度打击山寨牛奶的生产和销售,但由于山寨牛奶企业的隐蔽性和困难性,打击效果并不理想。

这使得山寨牛奶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不安和担忧。

我们需要警惕山寨牛奶“傍名牌”。

消费者在购买牛奶和奶制品时,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和有信誉的品牌。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山寨牛奶企业的打击力度,巩固消费者的权益。

只有通过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山寨牛奶问题,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傍名牌,典型案例

傍名牌,典型案例

傍名牌,典型案例《傍名牌:那些令人咋舌的典型案例》嘿,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商场里看到一个牌子,瞅着特像某个大牌,然后你就想,这是不是那大牌出的副线啊,或者是有啥特殊合作?结果啊,你就掉进“傍名牌”的大坑里啦。

我就有个朋友小A,是个超级臭美的女生。

有一次她跟我兴奋地说:“哎呀,我买到个超便宜的大牌口红呢,跟那啥Mac啊简直一模一样。

”我就纳闷儿了,Mac能那么便宜?她说那个牌子叫Mcc,就差一个字母啊。

我当时就哭笑不得,感叹道:“这就像是一只狐狸啊,拼命想装成狼,可实际呢,本质完全不一样。

”小A把那口红涂到嘴上,没多久嘴巴就过敏了。

她气得大骂:“靠,这傍名牌的玩意儿也太坑人了,简直是挂羊头卖狗肉嘛。

”还有一回,在街边看到一个卖鞋的小店。

招牌上那大标志,猛一看还以为是耐克(NIKE)呢,仔细一瞧,好家伙,原来是叫NIKEY。

这不就像一个小贼嘛,偷偷摸摸地改人家名字里的一个字母,就想浑水摸鱼。

我就跟老板说:“老板啊,你这也太不地道了,这不就是欺骗我们消费者嘛。

”老板还满不在乎地说:“这有啥,都是鞋子,样子差不多就行了呗。

”这是什么歪理?这就好比是一棵假树拼命想混在真树林里,能行吗?这些傍名牌的情况到处都是,真是让人防不胜防啊。

你看啊,在超市里也有这种事儿。

有个饮料,那包装设计得和红牛就像双胞胎一样,叫红午。

你说你要是着急拿错了,这算怎么回事儿呢?假设你正在很困很渴的时候,满心期待地想喝红牛提提神,结果喝到了个不知道啥鬼的红午,你会不会想骂人呢?这就如同你以为你走进了自己的家,结果发现是个山寨版的家一样,那感觉得多糟啊。

傍名牌这种现象真的是太恶劣了。

咱消费者花钱是想买真东西,是想享受品牌背后的质量和服务呢。

那些傍名牌的就像是一群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靠着大牌的名气,欺骗着我们这些消费者。

咱消费者可不能再轻易上当了,得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啊,再看到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傍名牌产品,就得像赶苍蝇一样把它们赶走,让市场少一些这种骗人的把戏。

如何看待假冒品牌的行为作文800字

如何看待假冒品牌的行为作文800字

英文回答:Counterfeiting brands is an infrin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o the detriment of legitimate brand owners and to the benefit of users。

Such behaviour disrupts the market order,affects normal economicpetition and even negatively affects the country ' s economy。

With regard to impostor behaviour, we must take it seriously, strengthen enforcement, prote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preserve market order and user interests。

假冒品牌的行为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损害了正当品牌所有者的利益,也损害了用户的权益。

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竞争,甚至会对国家的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假冒品牌的行为,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强化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

Fake brands are truly abhorrent, not only undermining the image and reputation of the original brand, but also reducing user confidence and even questioning the quality of the original brand。

As a result, market shares and sales performance of original brands were affected。

寻甸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寻甸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寻甸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做了以下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傍名牌”行为的目的是要借助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的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争取交易机会违反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严重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不少企业深受“傍名牌”不法行为侵权之苦我县虽无制造仿冒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但销售仿冒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傍名牌”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高度重视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进行查处把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品牌战略的实际行动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树立我县良好形象、推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阶段的重要举措认真部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案件查处工作。

由于“傍名牌”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各地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

寻甸县工商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作出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在认真做好总局安排部署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选择一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危害较为严重、案情较典型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受理企业投诉逐步建立起“傍名牌”案件受理、调查、处理的全过程工作机制将这项工作纳入到常态工作中去依法维护广大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严厉查处涉及“三农”的“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今年3月份我局接到中国种子集团公司专人举报称有人在寻甸县范围内销售假冒中国种子集团公司“中字牌”长城799注册商标的玉米杂交种。

寻甸局领导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成立专案组奔赴全县各乡镇迅速展开全面检查。

为保护农民切身利益防止该批假冒种子流入市场给农户带来重大损失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乡镇集市遍访经营门店千方百计积极寻找假冒种子的蛛丝马迹。

刑法介入“傍名牌”相关探讨

刑法介入“傍名牌”相关探讨

刑法介入“傍名牌”相关探讨刑法介入“傍名牌”相关探讨“傍名牌”并非一切仿冒、克隆“名牌”违法行为的泛指,而有其特定内涵即必定形式的不法商标商号化使用,特指境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国与外国及地区登记注册法律制度的差异,将公司的知名注册商标到境外(主要到香港)注册成企业,然后回到境内直接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或以“授权生产”、“托付加工”、“监制”等形式,许可他人在同类产品上使用其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名称,引起消费者误认误购,造成市场混淆的行为。

[1]日前,法院对“傍名牌”一般作为商标侵权案件处理,对“傍名牌”者的处罚也限于责令停产停售、赔偿损失、赔礼报歉;而对“被傍”公司要求“傍名牌”者停止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所傍“名牌”字样的诉讼请求则出于诸种原因只能驳回。

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2月12日审结的浙江“报喜鸟”诉香港“报喜鸟”一案为例。

[2]本案中被告黄锦楼、黄小琴在香港注册和报喜鸟集团驰名商品“报喜鸟”服饰同名的“香港报喜鸟股份有限企业”,再授权浙江乐清大东方制衣有限企业生产、销售香港报喜鸟企业的注册商标为“德派”的西服,在西服的外套、商标吊扣、商标挂牌上标印,突出“香港报喜鸟”字样,并在各地开设“香港报喜鸟”专卖店销售“德派”西服。

此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最终判决香港报喜鸟企业马上停止授权大东方企业使用其公司名称;大东方企业马上停止生产销售标有“报喜鸟”文字的服装及授权他人开设香港报喜鸟“德派”西服专卖店,并销毁其库存的香港报喜鸟“德派”西服;香港报喜鸟企业和大东方企业向原告报喜鸟集团赔偿损失并登报报歉。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香港报喜鸟企业停止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报喜鸟”字号的诉讼请求。

“治标不治本、斩草不除根”的司法处理现状使大量同类“傍名牌”案件反复出现。

[3]由“被傍”公司按民事诉讼程序对“傍名牌”者提出侵权之诉要求赔偿,法院“不告不理”;或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查获一起处理一起,打击效果都很成问题。

对于抢注商标的个人看法作文

对于抢注商标的个人看法作文

对于抢注商标的个人看法作文前阵子,我家附近开了一家超火的小吃店,叫“阿香米线”。

这米线味道那叫一个绝,生意火爆得不行。

可没几个月,旁边居然冒出一家叫“阿香缐米”的店,无论是店面装修还是菜单,都跟“阿香米线”极其相似。

当时我就纳了闷了,这是咋回事?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有人抢注商标,想蹭人家的热度赚钱。

这事儿让我对抢注商标这个现象有了深深的思考。

你说,好好做生意,凭自己的本事创个品牌多好,干嘛非得去抢注别人的商标呢?这不是明摆着的投机取巧嘛!咱就拿这“阿香米线”的例子来说,人家老板辛辛苦苦把品牌做起来,靠的是独特的口味、优质的服务和长时间的积累。

结果被别人这么一抢注,顾客可能一不小心就进错了店,以为是同一家,结果体验不好,反而坏了正牌的名声。

这对于正牌商家来说,多冤枉啊!他们付出的心血和努力,就因为别人的一个歪心思,可能就大打折扣。

我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新闻,有个挺有名的网络用语,被人抢注成商标了。

然后这个抢注的人就到处去告别人侵权,要赔偿。

这可把那些只是随口用用这个词的人给整懵了。

本来就是大家在网上交流时随口说的话,充满了轻松和欢乐,结果被这么一搞,气氛全没了。

抢注商标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想不劳而获。

他们没有那个耐心和能力去打造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品牌,就想着走捷径,搭别人的顺风车。

可他们没想过,这样做不仅不道德,而且也很难长久。

消费者又不傻,一次两次可能会上当,但时间长了,谁好谁坏还是分得清的。

就像我家附近的那家“阿香缐米”,刚开始可能靠着跟“阿香米线”相似的名字吸引了一些顾客,但大家一吃,发现味道、服务都不行,很快就没人去了。

而真正的“阿香米线”,因为品质始终如一,生意还是照样红火。

我觉得一个好的商标,应该是代表着企业的诚信、品质和创新。

是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让消费者认可并记住的。

而不是靠抢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得来的。

如果大家都去抢注商标,那市场不就乱套了吗?谁还愿意去用心做品牌,去创新呢?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抢注商标也是违法的。

对“傍名牌”执法实践的思考——以新《商标法》为视角


注册 商 标 近似 的商 标 , 如“ 红牛” 变成“ 红午” 、 “ 蒙牛”


查处“ 傍名牌” 行 为 与 商 标 权 利 保 护 关 系 密 切
变成 “ 豪 牛” 、 “ 娃 哈 哈” 变成“ 娃娃 哈 ” 等 。或 以加前 缀
后缀 的方法 仿 冒他 人 商标 , 典 型 的有 “ 一永 ・ 久一” 傍
号并 在相 同或类 似 商 品上使 用 。如 : 利用 中粮公 司 的 “ 长城 ” 商 标成 立长 城酒业 公 司等 。3 . 将驰名 ( 著名) 商
“ 傍 名牌 ” 是对 市场 上各 种假 冒 、 仿 冒知 名 品牌行
为 的一 种俗 称 , 具 体指 不 法 生产 经 营 者在 其 生 产 ( 销
年 加大 。 2 0 0 5年 一2 0 1 0年全 国工商 系统 共查处 “ 傍 名 牌” 案件 4 . 9 6万 件 ; 2 0 1 3年 , 仅 4月 至 7月 , 就 查 处
国家工商 总局 《 关 于开展 打击 “ 傍名 牌 ” 专项 执法 行 动 的通知 》 ( 工 商 竞争 字 [ 2 0 1 3 1 4 2 )  ̄ : 求 重 点查 处 的 “ 傍 名牌 ” 行 为包括 假 冒驰 名 ( 著名 ) 商标 的违 法行 为 ; 仿 冒知名 商 品特有 的名称 、 包装、 装 潢 的违法 行为 : 仿
的对 策与 建议 。
关键词 : 新《 商标 法 》 傍名 牌 执 法 实践 思 考
近 年来 , “ 傍名牌” 现 象 层 出不 穷 , 从“ 傍” 小 商 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消 费者误 认误 购 , 从 而谋 取不 当利 益 的违法 行为 。知 名 品牌 主要表 现 为知名 的商标 . 有 些也 表现 为知 名 的

互联网金融行业“傍名牌”现象解析

互联网金融行业“傍名牌”现象解析目前,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有些企业“傍名牌”的主要方式就是打“擦边球”。

比如在小米诉“小米e贷”、昆明百和诉“合拍在线”等案件中,被告都是在前者商标上加后缀文字使用,从而达到“傍名牌”的目的。

说起“傍名牌”,大家都不陌生。

在笔者看来,“傍名牌”的主要伎俩,一是打“擦边球”,模仿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品牌,比如在某些知名商标品牌上加前缀或后缀文字供自己使用,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品牌商品而购买;二是“海外借壳”,即内地商家首先选好知名品牌,然后以较小成本到国外或者港澳地区注册相关公司、商标,再通过商标许可使用等方式使用商标;三是将知名商标注册成企业字号,并在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故意混淆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的区别,带来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目前,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有些企业“傍名牌”的主要方式就是打“擦边球”。

比如在小米诉“小米e贷”、昆明百和诉“合拍在线”等案件中,被告都是在前者商标上加后缀文字使用,从而达到“傍名牌”的目的。

笔者分析,互联网金融行业“傍名牌”现象频现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该行业具有赢家通吃的竞争特点,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用户群体至关重要,只要有足够高的用户覆盖率,就拥有竞争优势。

这一特点使得后进企业处于劣势地位,它们往往选择“傍大款”,吸引客户。

二是互联网的一大特征是大数据,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都将一些敏感数据放在云端储存,这给资金安全带来一定的挑战,而互联网金融用户在选择一款产品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其安全性能。

显然,这种信任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品牌知名度是息息相关的。

例如,小米公司和奇虎360公司都是受公众认可的互联网企业,傍上这些品牌开展业务,让消费者认为自己与其有关,将很大程度上提升消费者对自己的信任程度。

三是目前的管理制度有空可钻。

企业名称登记和商标注册由不同的系统分管,未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这给一些“傍名牌”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面对新事物,目前我国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打击“傍名牌”现象的法律、规定除《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以外还有哪些呢?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提出“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和管理指明方向。

房地产领域“傍名牌”现象及如何用法律手段予以遏制

“ "
口 北京 天 鸿 房 地 产 开 发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天 鸿 置业 开 发有 限公 司法 律 顾 问 武 扬

我 国房地产业经 过近
20
年的发展


经 历 了 从 卖方 市场 到 买 方

明 ) :其


乙 房 企的推 广 案 名与 甲房企 已经 开 发楼 盘 的 案 名相 同或


市场和从产品经 营到 品牌经 营的渐变 铸造 了



拿起法 律武器予 以制止


另外 我 国法律对 驰名商标 的保护 力度远


域 傍名牌 现象以及如何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予 以遏制



高于普通 注册 商标 驰 名商标 可 以对 抗 他 人在 先恶意抢注 他 人不
得 用 自己的驰 名商标作为企 业 名称或 网络域名等

因此 如果某案
, ” ,




被媒体 广 为

公 司诉之 于法庭 后者开发的 香榭丽花 园 曾使前 者在上 海的拓展
“ ”
报道 的案例是 北京枫丹丽 舍公司诉 由北 京 国电华北公司 北 京天
计划 度搁浅 此 案诉讼 标的高达


144 0

万元 被法律界公认为我 国

龙苑公司案
“ ”

2 0 0 2 年北京枫 丹丽舍公 司 发现 后 二 者设 计和开 发的
品质 低劣 的冒名楼盘将 严 重损害房企 品牌形

络域名或在异地被 申请为地 名


象 ;其二

“傍名牌”之路越走越窄

‘‘ 傍名牌’’之路越走越窄 口文/高尚今 “傍名牌”显然不是一个褒扬之 词,但至今仍有人将其作为一种商业 竞争手段。 虽然拉菲的价格被抬到了月球上, 但你真正喝到的红酒,到底是“拉菲” 呢,还是“拉斐”呢?实际上,无论 是哪一个,可能你喝到的都不是传说 中的那个“Lafite”。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在葡萄酒上注册“拉斐”与“拉菲” 商标的,似乎都不是法国“Lafite” 品牌的所有人。而众多的包含“拉菲”, 如“拉菲伯爵”之类的商标申请,基 本上都是想“傍名牌”的主儿。 “傍名牌”也有多种方式,除了 使用别人知名品牌的中文翻译,还包 括在企业字号上借用别人的商标名称、 模仿使用近似的商标标志、使用别人 的商标名称及注册域名等等。如果视 野再宽阔一点,还有通过商标傍名人 姓名,甚至热点事件的情况。诸如此类, 不胜枚举。 为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企 业意图通过商标战略,来防止他人傍 名牌。所谓“联合商标”与“防御商 标”策略,就是为了应付这样的现象: 前者是同一商标权人在相同或类似商 品上,申请注册一批与自己真正使用 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而后者则主要是 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在不相类 似的商品上分别予以注册,以防被别 人在这些商品上注册该商标。 “脸谱”(Facebook)深谙中国 国情,虽然它尚未进入中国市场,却 已开始事先进行商标布局。它注册了 包括“THE FACEBOOK”、“FACEBOOK”、 “F”等在内的数十个商标,涵盖社区 网络、照片分享、软件、搜索引擎、 电子杂志、游戏等类别,甚至男女服 装类别也注册了。更有趣的是,“脸谱” 尽管在其网站上没有中文名称,却在 中国对可能的中文音译进行了商标注 册,包括飞书博、飞思簿、菲丝博克、 脸谱、面书、脸书等。 实际上,想通过注册近似商标以 彻底防止那些“合法”的“傍名牌”行为, 并不容易。谁能猜到别人会取一个什 么样的近似商标呢?微软公司要是早 知道后来会有Lindows与Windows争 风头,估计早就把它注册了。2004年, 微软公司付出了2000万美元的代价, 才让Lindows公司将其操作系统名称 Lindows改为Linspire,从而结束双 方的商标诉讼战。微软公司当时在一 份声明中说,很高兴Lindows公司将 以“明显地只属于它自己的名字”在 市场上竞争。这听起来,怎么都有点 强颜欢笑的意味。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月 在第21类和28类商品上申请了一个 注册商标,结果同时招来了全球运动 品牌耐克(NIKE)和全球家具卖场品 牌宜家(IKEA)的商标异议,因为这 个商标叫“NIKEA”,去掉前面的“N”, 剩下的就是“IKEA(宜家)”;去掉 后面的“A”,剩下的就是“NIKE(耐克)”。 有人认为,事实上,借助于国际知名 品牌来提高自己品牌的知名度,这在 国际商业竞争中已是司空见惯的事。 关于NIKEA商标注册申请,此前 有消息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局驳回了耐克和宜家的异议申请,但 NIKEA同时挑战两个跨国巨头,其后续 的诉讼前景并不乐观。事实上,目前的 查询结果显示,这两个类别上的NIKEA 商标已经处于“无效”的状态。这也许 是一个信号,表明在良好的创新环境 中,“傍名牌”之路正越走越窄。 来源:知识产权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傍名牌”行为的浅见 对“傍名牌”行为的浅见 盛昌平 一、概念与特征 1、概念。“傍名牌”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他人的知名字号、商标或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市场信誉和商品声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违反诚实信用市场交易准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特征。 1.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主体。 2.行为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一是狭义理解就是市场混同行为(市场混淆行为),是通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侵犯特定经营者合法权益(三者保护均有局限性,商标一般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限于知名商品,企业名称限于登记区域。);二是广义理解还包括误导行第 3 页 共 14 页

为,就是虚假表示和虚假宣传,手段的特点是欺骗,侵犯不特定公众的合法权益(这一点体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工商公字[2007]172号))。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应包括实际损害和可能损害两种情况。 二、主要表现形式 按照不同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和表现形式,鉴于表现形式多样繁杂,按照相关规定,本人以种类替代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如在商标组合上作文章(先拆分注册再组合使用)、变形(文字和图形)、颜色(相同部分强化,不相同部分淡化)处理等;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第 4 页 共 14 页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是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如将驰著名商标到境外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然后以境外企业的名义,授权生产、委托加工、监制等形式,委托境内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在产品或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与驰著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境外企业名称,故意混淆,侵害合法企业的商标在先权(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驰名商标专用权保护优先。); 第 5 页 共 14 页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9是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10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如自己“监制”国际品牌,通过在海外注册公司或申请商标或取得授权,装扮成一个外国公司和外国品牌,使消费者误认为所购商品是国外公司生产的,是国外的品牌,但产品却是在国内生产和销售。 2、侵犯名称权(姓名权): 1、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2对企业名称(包括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或者地区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 3、将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第 6 页 共 14 页

所有人与商标注册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如将知名企业字号到境外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然后以境外企业的名义,授权生产、委托加工、监制等形式,委托境内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在产品或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与知名企业字号相同或相似的境外企业名称,故意混淆,侵害合法企业的字号在先权。注: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4、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 3、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特点是完全抄袭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不作任何改变,因而也简称其为相同使用。这种形式的仿冒认定起来比较容易。 2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简称近似使用。这种形式的仿冒是大量的,认定起来也相对比较困难。注:同类商品的名称为通用名称,个体商品特有的称谓为特有名称。《关第 7 页 共 14 页

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但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的除外”。 4、误导行为包括: 1虚假表示。即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具体有:一是伪造、冒用或者使用已被取消的认证标志或者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二是伪造、冒用或者使用已被取消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许可证、专利号或者监制单位名称;三是伪造或者冒用企业名称、地址,伪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四是虚假表示商品规格、等级、制作成份及其名称和含量;五是伪造或者模糊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等。 2虚假宣传。即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具体有:一是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是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是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但以明显的夸张第 8 页 共 14 页

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注:区别把握“在商品上”和“强注”事项。 三、取证、固证与审查判断 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七种证据固定的法定要件,审查证据“合法、真实、关联”三性以及证据矛盾的排除,请按照总局28号令、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可参照王学政司长等讲授材料。这里,仅就“傍名牌”案件需取证据,谈点个人意见。 1、商标侵权案件。 1资格或身份资料。包括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营业执照(无照的身份证明),被侵权人的经办人和侵权人的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 2权属证明。有效的商标注册证。 3申诉或举报(可以不提供)应提交的材料。根据商标申诉人的具体身份而定。一是申诉人是商标注册人的,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身份证明和申诉书等;二是申诉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必须提交该机构有“商标代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申诉书、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人授权委托书等四种证明和文件;三是申诉人是注册商标独第 9 页 共 14 页

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申诉书等三份证明和文件;四是申诉人是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放弃申诉处理证明(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申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诉的情况下,自行申诉)、申诉书等三种证明和文件;五是申诉人是注册商标财产权利合法继承人的,必须提交已继承证据材料,这种情况只适合自然人是注册商标人的情形。 4侵权证据。主要包括:一是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商品的种类、标价及其商标标识情况,库存产品数量等;二是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商品及其商标标识使用情况、商品库存情况等;三是带有涉案商标标识的包装原件或复制件(物证),使用涉案商标标识的有关交易文书、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等;四是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商品的总体情况(起止时间,经营涉案商品的种类及其商标标识使用情况,商品的数量、进销价格、生产销售情况、库存情况以及商标标识的印制情况等等)、是否经商标注册人合第 10 页 共 14 页

法授权许可使用、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等;五是与涉案商品有关的合同、票据、帐册等资料及经当事人确认的商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经营额等情况统计清单;六是商标注册人出具的未许可当事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明或者针对涉案商品出具的鉴定报告;七是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对知情人的调查;八是其他相关材料。 5其它证据。包括强制措施、现场摄像、现场公正、误导公众的调查等。 注:相关疑难问题处理:一是权属证明。原则上由注册人提供盖章并经核对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也可从商标网下载(广东省工商行政执法疑难问题200问第150)。二是注册人鉴定报告不是必要证据,同时,还要征求侵权人有无异议。鉴定范围应以商标相同为主。三是对串货处理,注册人出具假冒鉴定报告,违法嫌疑人强烈反对,执法者认为串货可能性较大,应先质量检测并查明进货渠道,合格且进货渠道正当后按疑难案件处理。 2、仿冒案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