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定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定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指根据药物的抗菌谱、临床疗效、药物毒性、耐药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不同级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障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防控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一般情况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分为三个级别:特殊级、限制级和常规级。

1. 特殊级: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抗菌活性非常强的药物,通常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多重耐药细菌感染等重症情况。这些药物的使用需要严格的专业指导和监管,一般只允许在医院使用,或者由专门的感染科医生或专家组织批准使用。

2. 限制级: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一定抗菌活性的药物,但相对于特殊级药物来说,疗效可能有所降低或毒副作用较大。这些药物的使用需要一定的临床指导和限制,一般只允许在医院进行使用,且需要经过临床医生的严格监控和处方。

3. 常规级:常规级抗菌药物是指广谱抗菌药物或比较常用的抗菌药物,疗效相对较弱或毒副作用较小。这些药物可以在医院和社区中使用,但使用时仍需要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指导,不能滥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目的是合理使用药物,减少滥用、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的现象,防止细菌耐药性的发展,保护公众的健康。通过分类管理,可以对各类抗菌药物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其在临床应用中发挥最佳的治疗效果。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实施细则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 (1)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疾病谱、细菌耐药性的情况,制定省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2)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情况,根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分级管理目录,原则上不能低于省级目录标准,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3)各医疗机构应根据院内抗菌谱定期调整分级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3.未纳入省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医疗机构也可采购使用,应参照省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中相应药物对其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核心制度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定义: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根据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文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结合我院实际,修订了《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衡妇幼字[2018]第22号),如再次修订,以院内最 新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准。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 (4)新上市的,在适应症、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处方权限与临床应用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我院按年度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按专业技术职称授予医师相应处方权。具体名单见衡妇幼字[2018]第10号文件《关于调整授予各级医师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的通知》。 2、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标准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1。) (二)具体使用方法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 (五)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释义 Ql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经过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苗耐药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Q2是否有全国统一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答: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显著,细菌耐药性差异也非常显著,因此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目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疾病谱、细菌耐药性的情况,制定省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12号)》中明确要求,加强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Q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情况,根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原则上不能低于省级目录标准,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院内抗菌谱定期调整分级目录,调整周期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Ⅰ目的 减少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降低抗菌药物选择性压力,延缓细菌耐药性上升趋势。 Ⅱ范围 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需要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对我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的调剂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内科重症监护病房、医学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9〕38号)精神,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过快产生耐药性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参照《广东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制定。新药引进时药物级别也参照《广东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试行)》执行。 二、分级使用原则 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可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选择抗菌药物。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1 三、处方权限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可由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根据

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获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非限制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无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认定的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和医嘱单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获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方可使用。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应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一级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填写“抗菌药物权使用申请表”备查。如要继续使用,必须由具备处方权限的医师确认或会诊后处方。 6、门诊患者因病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选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确认并签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应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及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开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培训与考核;定期对院、科两级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讲评. 2、医院应将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各科室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本制度的执行,对未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3、各临床科室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8号文件)等,以及本院制订的各项相关制度,医院不定期组织考核,考试成绩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评挂钩,不及格者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小细菌耐性,根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二、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级管理(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指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指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小,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具有高级职称或科室正主任的医师开具。 四、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六、具有执行医师资格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七、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非限制、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八、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及科室正主任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附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6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 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1、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 应以及本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目前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病情危重、非限制性抗菌药无效或无法使用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2、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并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3、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处抗菌药物单张处方限量应以3天常用量为原则。(特殊感染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等除外) 4、药事委员会每季度开会讨论抗菌药物应用的品种,根据使用情况对抗菌药物的类别进行调整,并暂停使用已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 5、每月由药事委员会和医务科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将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医务科定期公布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医师名单(每年一次)。 6、坚持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 物,力争临床标本送检率在60%以上。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策略,有助于减少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降低抗菌药物选择性压力,延缓细菌耐药性上升趋势。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分级原则,明确各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征,落实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1. 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2. 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 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在不同级别医院,种类也有所不同。种类如:万古霉素类、第四代头孢、第四代喹诺酮类、糖肽类、碳青霉烯类、深部抗真菌类等。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由于不同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疾病谱、细菌耐药性的差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时,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在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上应有所区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情况,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处方权限与临床应用1.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简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一、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非限制使用级是指经过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这类药物在临床应用时间较长,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较少,适用于临床常见病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疾病。 三、限制使用级是指经过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这类药物在临床应用时间较短,疗效确切,但不良反应较多,价格较高,适用于临床常见的严重感染疾病。 四、特殊使用级是指具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和(或)较高的毒性作用,或者新上市的抗菌药物,或者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或者价格昂贵等不宜普遍使用的抗菌药物。这类药物应当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并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五、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当使用限制使用级和特殊

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批。 六、对于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当由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并在病历中记录。 七、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定期对本院抗菌药物的应用进行评估,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九、医疗机构应当结合临床实际,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相关规定,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 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和能力,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十一、医疗机构应当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就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各国纷纷出台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概念、意义、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概念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指将抗菌药物按照其临床应用价值和药物耐药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达到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防止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意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意义在于: 1. 保护公众健康。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会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保护公众健康。 2. 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可以根据药物的临床应用价值和药物耐药性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 促进抗菌药物的研发和创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可以促进抗菌药 物的研发和创新,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价值,减少抗菌药物的耐 药性风险。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实施情况 目前,全球各国都在积极推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经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第 一线药物、备用药物和后备药物。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也将抗菌 药物分为三个等级:高度关键、关键和其他。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会也在积极推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 抗菌药物分级标准不统一。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抗菌药物的分级标 准不一致,导致管理措施的不同,影响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对抗 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仍然 存在。 3.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监管不足。一些地区对抗菌药物分级管 理制度的监管不足,导致一些不合格的抗菌药物流入市场,影响公众 健康。 五、结论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1.目的: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和《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使用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3.定义:无 4.内容: 4.1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4.1.1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4.1.2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4.1.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4.2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 4.2.1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及医院有关使用细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4.2.2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

抗菌药的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值得口腔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应用,控制细菌耐药,提升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三)基本要求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四)具体细则 1.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

的中药制剂。 2.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4)各医院要将本院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目录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详细列明常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品规和分级情况指导临床合理选用。 (5)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特点、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合理使用。 (6)各医院要结合医师的职称、专业、参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和考核结果,分别授予医师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并进行动态调整。 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限制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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