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如何避免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

合集下载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六、起征点
•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 000-2 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 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节 营业税的计算
二、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 3.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是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 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或销售 行为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 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 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个人是指个体工商 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三、营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规定
• (3)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由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本节“计税依据具体规定”的 第23条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自建行为是指纳税 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 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 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 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三、营业额的规定
• 【例题】某广告公司4月发生以下业务:取得广告业务收入 为94万元,营业成本为90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 布费为25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18万元。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 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 价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6%)。要求:计算该广告公司 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 • 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6%)÷(1-5%) =109.89(万元) • 应纳营业税=(109.89-25-18)×5%=3.34(万元)

施工企业涉税问题一览

施工企业涉税问题一览

建筑业企业常见财税问题解答1.请问:“甲供材料”怎么进行会计处理?答复:在会计准则中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l)将发出“甲供材料”视为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计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舍税价。

在总造价确定的情况下,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单位应该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在支付现金给施工单位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单位将材料给施工单位时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

施工单位将收到的材料作为自己的存货核算,按照正常的存货进行核算,最后形成合同成本,并成为工程造价的一部分。

(2)将“甲供材料”视为建设单位在建工程直接领用。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单位购买的物资给施工单位就是用于自己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

由于建设单位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单位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作任何会计处理了。

(3)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评价.在企业的会计处理实务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料"采取的是第一种方法,有些采取的是第二种方法。

但是,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带来了下一步施工单位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在第一种模式下,由于建设单位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将来形成工程总成本,因此,施工单位应该按包含甲供材料成本的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

而在第二种模式下,由于建设单位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八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单位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按不包含“甲供材料”成本的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就可以。

当然,对于施工单位,无论建设单位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其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单位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

在采用第一种模式的情况下,由于材料是建设单位购买提供给施工单位的,发票的抬头是开给建设单位,且在建设单位入账,对于这部分材料建筑业企业无法取得发票。

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第四套)

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第四套)

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第四套)一、单项选择题1、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建筑工程,竣工当月取得工程结算款120万元、工程抢工费8万元、提前竣工奖5万元;当月购买水泥、钢材等工程材料支出46万元、支付员工工资28万元。

已知建筑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120×30%=3.6B、(120+8)×3%=3.84C、(120+8+5)×3%=3.99D、(120+8+5-49-28)×3%=1.772、某公司2021年8月,以500万元购入一幢办公楼 (不考虑其他税费),2021年6月因公司迁移,遂将该办公楼出售,收入为650万,则该公司理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7.5B、15C、25D、32.53、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服务业”税目征税的是( )。

A、旅游公司从事景区内索道运输业务B、金融企业从事贷款业务C、电信局提供的电传业务D、文化公司组织的文艺表演4、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汽修厂修理汽车B、百货商店销售日用品C、建材商店销售装修材料D、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5、酒厂2021年10月生产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售价2800元。

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研制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不含税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元。

A、90175B、86166.60C、2175D、88000.006、我国消费税对不同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形式。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粮食白酒B、酒精C、成品油D、摩托车7、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游艇B、生产销售小汽车C、零售化妆品D、批发卷烟8、某公司专门从事认证服务,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0月16日,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106万元; 10月18日,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10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 3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6%。

建筑安装工程总包与分包差额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研究

建筑安装工程总包与分包差额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研究

建筑工程与水利交通119建筑安装工程总包与分包差额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研究刘岱梅(辽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摘要:在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过程中,由于业主单位和总包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签订,总包需要将这部分劳务合同的工作内容进行分包承担,因此,在具体的安装工程当中,如何对总包和分包的差额税务处理进行会计的核算,就需根据具体的工程量来进行计算,而其会计核算的研究方式,则需要委托业主单位代缴税金与其他不同的纳税形式,满足税源的足额入库。

关键词:建筑安装公司;工程总包分包;差额税务处理;会计核算研究前言一方面,在建筑与安装施工合同之间规定,安装工程的合同数量和合同期限确定之后,建筑业的业主单位和总包单位不再规定为分包单位的扣缴义务人,因此,分包单位应当自行在劳务发生地进行税款的缴纳,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征管手机上面有所不同,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但总的来说,都需要积极向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的缴费工作,取得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完税证。

一、建筑安装工程总包与分包建筑安装工程的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的分包分别指的是工程建设的承包组织方式不同,其中工程总承包指的是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到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承诺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工竣收等等全过程或若干过程的承包;而分成包则指的是总承包将自己所承担的工程任务量进行分段承包,这种承包可能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段,也可能是按照工作的日期进行承包分散。

总的来说,分包的任务需要向总包的任务看齐,并对其负责,在收竣工上,应当以分包内容为初步完成目标,总包内容为根本目标。

二、差额税务处理工程总承包的缴费项目在不同地区的缴费税种不同,例如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代理采购和管理服务按照服务业项目5%的税率,进行营业税的缴纳,而工程施工会按照建筑业税率3%进行营业税的缴纳,在“营改增的试点地区”,则会将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按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工程代理和代购仍然缴纳营业税,所以差额税务需要再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进行共同的运作。

税收筹划(梁)第5章 营业税筹划

税收筹划(梁)第5章 营业税筹划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案例5-5 海南新国大酒店是一家位于海滨的超五星级豪华酒店,有一些大企 业为了提高其业务形象,长期租赁其房间使用。该酒店将1000平方米的 办公区域租给A公司使用,双方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160元/ 平方米•月,含水电费,每月租金共计160000元,每月供电7000度,供水 1500吨,电的购价为0.45元/度,水的购价为1.28元/吨,均取得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暂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其营业税及附加税款为8800 元(=160000×5.5%)。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对服务业来说,营业税的课征原理不像增值税,尽管我国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重复征税因素,但在很大程 度上已剔除了重复征税因素,使增值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最 大限度地体现出“多增值多纳税,不增值不纳税”的原则。 营业税是就其服务总金额来确定计税依据,但在实际经营过 程中,由于纳税人收取的全部收入还要用于支付给下一环节 的经营方,必然会引起虚增营业额这种现象,而我国税法仅针 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给予法律上的界定,对于其他情形并 没有给予法律上的界定。因此,营业税纳税人在实际经营过 程中应尽可能地避免虚增营业额这种情况的发生。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3)随着企业经营多元化的发展,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经 营范围并不一定就局限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规定的内容,经常 可能发生一些兼营销售与混合销售行为。当纳税人经常发生 此类销售行为时,那么是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还是作为营 业税纳税义务人,这也是营业税纳税人筹划中的重要问题。 当营业税纳税人存在可能的混合销售时,纳税人可根据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不同征税依据,在事先测定其无差别平衡 点的增值率及抵扣率(参见第3章的相关内容),再结合自身的 经营情况,确定是以营业税纳税人身份还是以增值税纳税人 身份更为有利,然后进行相关的筹划。

第四章 营业税(答案)

第四章 营业税(答案)

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 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 出 口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除外) ▲ 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 务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二)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P76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发包人、出租人 或挂靠人名义经营,以发包人、出租人或挂靠人为纳 税人,否则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 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 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 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3.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 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 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收取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的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
6.建筑业按不同结算方式分别确定
7.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逾期未收回的
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为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
第五节 营业税的申报缴纳
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在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即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3、视同应税行为 P79
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或个人;

单位或个人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 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
一、营业税的税率
税目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04章营业税法习题

04章营业税法习题

第四章营业税法习题与解析【例题1】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A.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答案】【例题2】下列关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说法错误的是( )。

A.提供建筑劳务的某境内单位B.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在境内C.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D.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答案】【例题3】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

A.转让著作权的个人B.销售集邮商品的个人C.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单位D.从事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体工商户【答案】【例题4】下列各项中,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及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的有( )。

A.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收入B.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取得收入C.图书馆从事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取得收入D.将货物在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取得收入【答案】【例题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汽车修理应缴纳营业税B.房屋修缮应缴纳营业税C.服装缝补应缴纳营业税D.机器修理应缴纳营业税【答案】【例题6】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B.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C.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分包者为纳税人D.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答案】【例题7】下列关于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A.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B.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C.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包含证券公司D.企业承包给他人并以发包人名义经营的,以承租人为纳税人【答案】【例题8】下列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初探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初探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初探摘要:施工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获利,方法多种多样,其中创造成本优势便是基本手法之一,而税收负担的轻重是直接影响其成本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施工企业就必须在考虑其生产经营战略的同时,综合考虑税收这一成本因素。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在宏观调控的影响以及竞争日趋公平和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通过税务筹划的手段达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是目前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关键词: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含义;原则;措施一、税务筹划的含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期达到合理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经营成本、获取税收利益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节税筹划;采用非违法手段进行避税筹划;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税收转嫁筹划。

简单地说,如果将个人或企业增加收入、利润等称为“开源”,那么税务筹划就是进行“节流”。

由于税务筹划所取得的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企业的一种财务活动。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根据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最常见的、最有文章可做的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等。

2.稳健性原则。

一般来说,纳税人的节税利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各种节减税收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税制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等。

税务筹划应该在节税利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的必要的权衡,以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3.专业性原则。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要求的专业素质较高。

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员不仅要精通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具备财务、金融、统计、数学、贸易等各方面的知识,并且熟悉企业所在行业的环境和企业内部业务情况,在符合企业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情况下,制定实用、灵活的税务筹划方案,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总承包如何避免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
【摘 要】文章探讨了工程总承包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关系,并进一步提出了
新的核算方式以避免工程总承包被认定为混合销售的行为。以期对相关工作人员
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 混合销售 核算

随着国际市场对焦炭和水煤浆的需求日益增大,我们国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的
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比率在不断减少而对原煤深加工后
再销售的比率正在增加,对原煤深加工主要是进行洗选,所以选煤厂的建设如同
雨后春笋,形成煤炭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选煤厂的建设也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由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
总包方)进行勘察和设计,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业主)招聘建筑安装单位和
进行设备采购;第二个时期是总包方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和设备的采购及
安装,也就是现在国际通行的交钥匙工程(EPC)。交钥匙工程虽然看似非常完
美,但是也给总包方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其中财务风险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作为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如何规避财税风险也就越
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

一、工程总承包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关系
这里我们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
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
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
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然后我们再了解一下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纲则》第五条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
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的劳务。从事货物
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
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作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总包方,我们应该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研究我们的行
为特征,特别是在当前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对我们煤炭行
业的影响深远,所以这个时候时候我们更应该苦练内功,合理得规避税务风险,
如何将总承包过程中的设备销售及安装服务与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货物和提
供非应税劳务区分开,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

二、当前核算方式下的困境
目前,大家采用比较多的模式是:在EPC工程中,只签订一个总承包合同,
其中包含:设计、土建、安装、设备采购及其它,然后在总合同价款下设立明细,
反映设计费、土建金额、安装金额、设备购置费及其它分别是多少,这里设计费
要缴纳营业税,税率5%,在企业注册地缴纳;土建和安装部分也要缴纳营业税,
税率3%,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设备购置费要缴纳增值税,税率17%,在企
业注册地缴纳。大家往往是在会计核算时分别核算,收入成本配比,土建和安装
的收入对应土建和安装的成本,设备销售收入对应设备的购置成本,但是仍然反
应在同一个帐套下面。按照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向业主方销售设备属于增值税
的销售范围,同时我们提供的安装是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通常
要缴纳营业税,我们的安装正好是为销售出去的设备提供相关服务,这一系列行
为正好符合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如果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我们的
安装部分也将按照17%缴纳增值税,而不是按照3%缴纳营业税。

三、当前形式下寻找新的突破
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我们国内的成长已经快20年了,然而我们的配套税
收政策还不够完善,所以税务征管部门在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管理上也存在比较
大的差异,原煤炭部所属的几大煤炭设计院改制后都在搞工程总承包,大家就面
临着各地政策执行不一样的困境,有些地方执行的是国税发[2002]117号:“纳税
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
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
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
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一)必须具
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
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
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这个文件其实是不适用于从事工程总承
包的勘察设计企业,文件规定“销售自产货物”,我们勘察设计企业不是生产企业,
从某种意义上讲设备的采购和销售环节是属于商贸企业,应该不适用本法规。

所以在当前情况下,要解决混合销售问题,首先我们在办理增值税认定时需
要按照商贸企业登记,其次是要处理好设备销售和安装的关系,根据本人在工作
中总结的经验,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以下两种途径:
途径一:在工程总承包前期投标报价阶段,分两部分报价,将设计、土建、
安装等归集在一起,将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归集在一起,中标以后在签订总承包
合同时,将目前的一个合同改成两个合同,把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单独签,这样
就能从源头上将销售行为和安装行为分开,从现行的税收政策来讲,能为我们目
前的会计核算办法提供一定的支持,当然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修订和税务人员的
理解方式不同,这种方法也还存在一定的风险。

途径二: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以较低的成本并购或重组专门从事设备安装的
企业,将所有工程总承包业务中的安装业务交给该公司执行,因为避免混合销售
主要是处理好设备销售和安装之间的关系,这样设备销售和设备安装由两个公司
执行,也就能从根本上避免了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另外,这种纵向并购在延
长企业链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选煤厂工程总承包该如何认定,的确是应该我们共同探讨的问题,特别是在
当前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我希望我的这点建议是抛砖引
玉,能够获得大家更多更好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刘红.我国发展工程总承包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建设教育,2008,(12).
[2]王刚.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均衡分析[J].建筑经济,2004,
(04).

[3]白润山.我国发展工程总承包若干问题的探讨[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06,(0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