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的自觉性

坚定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的自觉性

东方烟草报/2015年/6月/29日/第001版

坚定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的自觉性

李纪朝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烟草专卖制度的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之举。

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烟草专卖制度实施三十多年来,促进了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烟草行业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创造了工商分设、专卖管理的辉煌,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的辉煌,国家增税、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烟农增利的辉煌。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实现了烟草行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作为烟草行业,要坚定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的自觉性。

必须看到,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首先规范和约束的是行业自身。要遵循法治精神、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构建法治烟草,在法治轨道上打牢烟草专卖制度的坚实根基。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要求贯穿于烟草专卖管理的各个领域,努力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坚定捍卫并自觉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行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坚定不移地坚持维护专卖制度,着力构建有机结合、相互支撑的三大体系,即“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内部监管体系,“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

积极适应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增强行政许可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专卖行政许可质量、零售客户满意度、行业社会形象,努力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中持续增强烟草专卖制度生命力。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烟草专卖制度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作为烟草行业,要坚持把普法作为法治烟草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通过进一步健全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烟农、零售客户、消费者等的法治观念,为烟草专卖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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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草专卖法》知识题109题及答案

2020年《烟草专卖法》知识题109题及答案 1《烟草专卖法》的公布日期是(A)。 A 1991年6月29日 B 1992年1月1日 C 1997年7月3日 D 1991年1月1日 2国家于2009年8月27日对《烟草专卖法》进行了修改,下列有权对其进行修改的是(A)。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C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烟草专卖法》的解释权属于(A)。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或国务院法制办 C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D国家烟草专卖局 4《烟草专卖法》的立法目的下列叙述错误的是(D)。 A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 B维护消费者利益 C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D切实维护行业利益 5运输下列哪种商品必须开具烟草专卖品准运证?(D) A卷烟、雪茄烟 B烟丝、复烤烟叶、烟叶

C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D以上都是 6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为(D)。 A烟草专卖品 B烟草专卖管理品 C烟草产品 D烟草制品 7下列不属于烟草制品是(C)。 A卷烟 B烟丝 C烟叶 D复烤烟叶 8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下列哪个环节不实行专卖管理?(C) A生产 B销售 C消费 D进出口 9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A),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A专卖管理 B行政管理 C垄断管理 D计划管理 10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A)。 A许可证制度 B审批制度 C备案制度 D准入制度 11《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不包括下列哪个选项?(A) A卷烟的吸食 B烟草专卖品的生产

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2006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财〔2006〕736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 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5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310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制订了《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此件不上网) 主题词:烟草资产管理通知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23日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国有权益,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试行)。 第二条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各省级烟草公司、省级工业公司、专业性公司和郑州烟草研究院等(以

下简称直属公司)及其所属工商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基层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赋予总公司的职权,总公司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所属工商企业实施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并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应履行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所属工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管理烟草行业的国有资产,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指导、组织并办理烟草行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三、根据烟草行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审定直属公司、基层企业国有资本,依法审批直属公司、基层企业增减国有资本、投融资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中的重大事项。 四、依照法定程序管理直属公司、基层企业国有资本营运工作。实行资本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经营水平。 五、对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制订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0523204326)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规范车辆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 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 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2.1驾驶员应在每日班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2公司主管车辆的部门,对本公司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 检查。 2.3公司安全保卫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4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 2.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 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三、驾驶员管理 1.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详细制定驾驶员招聘标准,确保驾驶质量和行车安全。 2.机动车辆驾驶员实行“双证制”。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烟草系统内部核发的《烟草系统机 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称上岗证)。 3.《上岗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印制,专职驾驶员(指主要工作 职责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人员)及兼职驾驶员(指主要工作职责不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干部),都由市局(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核发。 4.申报《上岗证》必需具备以下资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驾驶 经历两年以上;安全行驶3万公里以上;年龄控制在20-60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遵章守纪。 5.所有驾驶员必须熟知交通安全法规、车辆电路、机械常识及简单车辆的故障排除、特殊情况的处理及单位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 并经市局(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上岗证》。 6.《上岗证》发放程序:具备资格驾驶员经考试合格后需填写《烟草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中国烟草经营形势与发展趋势

卷烟经营形势与发展趋势 一、全球视角下的中国烟草产业 ●吸烟人口:全球约11亿,中国3.3亿,所占比重为30%。 ●烟叶生产:全球烟叶产量563万吨,中国207万吨,所占比重为 37%;其中全球烤烟产量388万吨,中国202万吨,所占比重为52%。 ●卷烟生产:全球卷烟产量6.03万亿支,中国2.02万亿支,所占比 重为33%。(2007年2.12万亿支)(销量单位简介:箱、万支、件、支) ●卷烟消费:全球卷烟消费总量约5.75万亿支,中国2.01万亿支, 所占比重为35%。(以上为06年数据) 结论和推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市场,中国烟草产业在全球烟草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跨国烟草公司非常渴望进入中国烟草市场,它们强烈要求中国烟草取消专卖、放开市场。 问题:中国放开烟草市场是必然的吗?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必然取消吗? (一)烟草特点与政府政策取向 ●烟草特点:健康危害性、负面外部性、需求低弹性 ●政府角色:公共利益提供者、公共秩序维护者、利益最大化要求的 组织 ●政策取向:控制烟草生产与消费、降低烟草消费的健康危害性、矫 正烟草的负面外部性、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二)各国烟草体制及主要政策 ●体制类型:国家垄断经营或授权经营、严格管制下的市场竞争、相 对自由的市场竞争、禁止卷烟生产和销售

●主要政策:征收重税(寓禁于征)、计划生产和配额许可、设置严 格的技术标准、干预厂商行为、干预消费行为 ●发展趋势:加强管制、不鼓励跨国投资和贸易、部分国家民营化、 再国有化呼声 (三)中国烟草专卖体制演变历程及主要特征 ●演变历程 1981年5月,国务院印发同意轻工业部《关于实行烟草专营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 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 2007年1月,财政部、发改委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 2007年3月,国家发改委修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3月11日, 11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主要特征:法定专卖、国家垄断、计划管理、政企合一 (四)决定中国烟草行业体制安排的主要因素 ●国家法律和政策: ?烟草专卖是法定专卖; ?中国加入WTO没有承诺取消烟草专卖;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2016修正)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烟草专卖 【发文字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1997年4月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煤炭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烟草种植和烟叶收购 第三章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和运输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专卖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含雪茄烟,下同)、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其中,卷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进出口及烟草专卖

2020年《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题库及答案

2020年《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7题) 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颁布,自起施行。(A) A国务院;1997年7月3日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1年6月29日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2年1月1日 D国务院;1991年6月29日 2国家对下列哪项业务没有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C) A烟草专卖品的生产 B烟草专卖品的销售 C烟草专卖品的运输 D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 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B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 C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对主要添加剂之外的添加剂和色素可以自行决定 D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4《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有(A)。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B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叶种植收购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 C烟草专卖检查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烟草专卖品准购证 D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5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领下列哪种许可证不需要具备合理布局的条件?(A)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D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6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下列哪个条件不是必需的?(C) A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B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C有批发烟草制品所需要的设备条件 D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7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列哪个条件是必需的?(D) A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B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C有所需要的设备条件 D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8对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一、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问题 (一)资金条件不明确。取得四类烟草专卖许可证均规定了要有相适应的资金,但是没有各类具体资金最低限额。实践中,负责许可证发放的申请机关进行审核时无据可依,只能同意其办理,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建议国家局参照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中的资金限制规定,对取得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资金资格作 出具体规定,禁止相当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卷烟生产、经营者进入这个领域。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规定不明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但对何为固定的经营场所没有具体标准,国家局也未进行解释,实践中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我们认为在修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时,应对此作出严格限定,“固定的经营场所”应只指具备合法的房产证明文件, 无合法的房产证明文件的经营场所,行政机关不应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合理布局”标准不明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就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都规定了“要符合合理布局的要求”,但是“合理布局”的全国性的原则性规定至今没有出台。虽然,国家局在国烟法[2000]631号文件中授权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合理布局”的规定,但没有统一的原则性规定,容易出现全国各地“合理布局”标准千差万 别。 我们根据国烟法[2000]631号文件的授权,制定了《连云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尽管在全省推广,已见成效,全省卷烟零售点已由55万多个减少到42万多个,但这个规定的法律效力是比较低的。 如果国家局就国产卷烟零售点出台原则性规定,对人口分布、零售点间距乃至零焦点总数作出严格规定,有利于确保卷烟经营户有利可赚,也为烟草专卖管理减轻压力,真正维护国家的利益。而国家局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规章,法律效力比较高。 (四)批发企业“合理布局”规定不明确,无法操作。 国家局至今未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的“合理布局”作出解释,不利于限制国外烟草公司进入。国家局在国烟法[2000]735号文件中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3条第4项作了解释,即指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烟草公司”,但对何为“合理布局”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如果是国外的烟草公司怎么办(虽然我国暂未同意国外烟草企业进入我国烟草分销体系),不能充分利用法规赋予的条件作出限制,没有做到未雨绸缪。 二、进口卷烟管理问题

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01年11月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 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以及专卖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烟草专用机械。 本条例所称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第三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设立,应依法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烟草制品。 第五条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应依法向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第六条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应依法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亮证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第七条未经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设立烟草制品集中交易市场。 第八条禁止销售、运输、存储、投递走私烟草制品以及为其提供条件。 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存储、投递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以及为其提供条件。 第九条省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托运或自运烟草制品,应当持有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有效购货证明。 第十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随货同行、证货相符;所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 禁止烟草专卖品运输中的下列行为: (一)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三)不符合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运达地点、品种、数量的。

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鼓楼区环城街道办事处王场社区议事 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议事监督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四、分片负责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按楼房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五、学习培训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监督委员会培训。 六、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议事监督委员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市县(区)烟草专卖局内管制度汇编(十项制度大全)

目录 一、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1) 二、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商业企业监管制度 (9) 三、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报告制度 (16) 四、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定期检查制度 (17) 五、 XX县烟草专卖局对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19) 六、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处、移交制度 (22) 七、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同级监管制度 (23) 八、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日常监管制度 (25) 九、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7) 十、XX县烟草专卖局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30

一、X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效率,保障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按照《XX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建立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的通知》(XX烟办[XXXX]85号文件)和《XX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XX烟办[XXXX]9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指导思想是紧扣“携手客户,构建和谐并进的利益共同体”的使命,谨遵“人为本、德为准、法为先”的核心价值观,在遵循依法行政、责任效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对XX省烟草公司XX市公司XX营销部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专卖管理监督,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管理责任制。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第四条必须加强和充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人员和力量。从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公

中国烟草规章制度

基建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及施工工艺的调查研究。 二、参加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变更通知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施工技术核定等工作。 三、参与工程的计划、技术、质量、安全和经济责任的交底,按照计划、设计、施工等文件和上级的指示做好工程现场施工调度和场容、质量、安全管理,并调查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出现的变化,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应变准备,为工程建设活动的协调,顺利进行创造必备条件。 四、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遵守规范、规程和制度,并按施工合同和批准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报告,协助主任全面工作。 五、严格按相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对工程材料的质量、使用和代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密切配合协调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中各单位的协调工作,检查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落实好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做好安全防范。

专卖管理股副股长 1、协助股长制订局专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 2、协助股长组织、指导专卖部门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工作总结、规章制度等文字资料的撰写、汇报与上报。 3、负责安排本部门上传下达及接待工作。 4、负责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5、组织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负责与客户服务分部配合协作,协助市场服务分部组织、策划、实施辖区网建方案,并负责客户规范经营档案管理。 6、负责部门分管下属的日常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范本(一)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142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一) Tobacco Monopol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条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

安委会工作制度

安委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企业负 责,国家监管,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在我司领导下的安全监督决策机构,并通过安 委办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管理。 3.各部门执行国家、市、县的安全政策,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强化运输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工 程建设安全,确保“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优质”地运输,为实现我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安全保证。 二、安委会工作职责 1.研究决定我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2.听取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审查安全、消 防监督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3.组织部署各部门的生产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防火监督管理, 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安委会组织机构图及工作流程图 1.安委会由副总经理、各科室科长、各业务组长组成。安委会主 任由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安全科科长担任。 2.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安委办,各部门指定。

3. 专门人员担任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委办 的管理。 四、安委会会议制度 1.每月上旬由安委会主任组织召开主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会议。 2.安委办全权负责安委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和人员通知工作,以及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室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3.召开安委会办公会议时,通知到的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凡因无故不参加者,一定要严肃处理。 4.在安委会办公会议上,安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认真传达近期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司的指示,命令和通知当前我司安全形势。 5. 在安委会办公会议上,安委会副主任向参会人员通报我司近期的安

烟草专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第一节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差旅费管理 (一)交通工具规定及补助:出差乘坐飞机、火车动车组及软席卧铺的需报经主要领导批准;乘坐长途汽车的,按票价60%补助;出差乘坐火车的,乘坐硬(软)席的按所乘硬(软)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个人补助,并每夜补助50元,乘坐硬席卧铺的每夜补助50元,不再按票面比例计发个人补助;乘坐飞机、火车动车组及软席卧铺的不享受补助。 (二)出差补助规定:全市范围内补助10元/天,省内补助20元/天,省外补助30元/天,特殊地区(北京、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上海、西藏)补助40元/天。 (三)住宿费规定:省内150元/人/天,省外180元/人/天,特殊地区240元/人/天。单人出差,可按住宿费标准2倍执行。由会议、培训、考察学习等统一安排的据实报销。 (四)出差在外自行就餐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凭《在外就餐单》报销。 第二条基层工作补助 (一)误餐补助规定:专卖、营销、配送一线人员在基层工作误餐的(不含城区),补助10元/天,不误餐不补助。 (二)专卖、营销在基层驻点值勤,根据考勤记录,每人补助15元/天。县级局(营销部)根据考勤核实上报,人力资源科和财务管理科审核后,经领导批准,按月统一核报。 (三)专卖人员夜间稽查,根据考勤记录,每人补助10元/天。夜查补助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天。 (四)专卖、营销驻点费用定额内实报实销。水电费春秋季120元/月,夏冬季200元/月,液化气费120元/月,固定电话费60元/月。 第三条通讯费管理 (一)通讯费实行定额管理,在规定的定额内据实核报。通讯费含移动话费和住宅固定电话话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定额,超额部分自理。

中国专卖制度

中国专卖制度 报告者:王兴江时间:2013年3月5日星期二版块:财政与经济 关键词:专卖制度 自古至今,中国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还顺着一条路走下来,而且在经济上越走越深入。垄断制度处处可见,商业商品被垄断的越来越多,势不可挡。 一个历史悠久的华夏文明古国,无论在政治制度、文化习俗还是在经济上都源远流长,永远一个样、一条路地走下来。多少诸君圣帝走起路来摇头、招手、口舌几乎一点也没变。过去经济上实行法家经济思想——国富民穷,如今也是这样。 过去(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富国强兵,实行各种经济改革:将民间各种财富(土地等等)收归国有;各种商业国有化,为的就是能从百姓身上争夺财富,增加中央财政。过去是这样,现在同样也是这样:春秋时期,管仲、商鞅、、、、、、搞经济改革,对各种商品(盐铁、茶、醋、、、、、、)实行专卖,禁止商家经营,一切由官府自办;当代,中国经济改革,对各种商品(如大米、油、电信、烟酒、电、盐、、、、、、)同样进行专卖、垄断,凡是肥的肉都不会放过。为的也是和古代的一个样——征税,提高财政实力(君强民弱)。只是过去的更少,只有茶、盐、铁、酒、烟这么几样东西能让官府给盯上。可现在就不同了,其实不光是现在不同,历代王朝改朝换代时就已经不同,换一两个朝代,被垄断的商品或多或少也会冒出一两个。 春秋时期,被官府垄断的商品只有盐铁;汉朝不光是盐铁了,连丝绸也被纳入官府禁榷产品的范围内;唐朝,香料、茶叶这些产品又让官府给盯上了;自那时以来的历代王朝,从第一个动手起,再也没有放下过。肉越肥越放不下,越做越过头。在这种政治制度下,谁想逃也逃不过——没有人能说官府卖的盐价太贵了以后就不吃盐了;米价太高了就不吃饭了,谁也不会这样做,喉咙被官府给掐住了谁也别无选择。要是人能不吃盐、不吃饭、、、、、、那官府还垄断这些产品干嘛呢! 尤其是烟,更是一块肥肉——建国以来,垄断烟草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二十世纪末1982年到1998年的17年间,烟草行业累计税利8000多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0%,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还实行了《烟草专卖法》,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它的地位。 产品垄断给社会各界尤其是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不良现象。在一个经济发展蓬勃的社会里,政府一只脚插了进来,将所有经济发展道路给堵住了,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官府通过垄断,从百姓手中掠夺大量财产,使百姓赋税承担负重,中央财政越来越多,民间财富越来越少;况且官府的人办事可不像商家那样讲效率,办事钱花多花少又不是他的,反正捞的钱是他的就是了,这样会导致效率低下。 中国从古至今,历来已是这样,谁也无法改变,况且现在越做越大,基本上所有的大企业都被垄断了。 资料清单:(1)文章:从盐铁专卖浅析中国专卖制度、茶叶专卖制度、盐专卖惨过战争、盐铁专卖制度、中国烟草专卖制度。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烟草专卖 【批准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06.11.30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6.11.30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2012)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06年9月22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以及专卖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受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公安、工商、质监、交通、城管、海关、铁路、民航、邮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各项有益活动。 第六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营者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第二章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管理 第七条生产烟草专卖品,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第八条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和残次的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购买和处理。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乡镇(街道)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具体包括:对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他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 3.对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 4.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5.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主持对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 6.协助乡镇(街道)纪委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乡镇(街道)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办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1.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2.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协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村民群众。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纪委报告一次工作,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一起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被评议为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决定终止其职务。

完善三大体系提升烟草专卖管理水平

履行专卖职责,完善三大体系, 全面提升专卖管理水平 国家烟草专卖局赵洪顺副局长提出要在全行业构建专卖管理“三个体系”,即“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内部监管体系、“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构建有机结合、相互支撑的三大体系,关键在于紧紧抓住专卖管理这一根本,不断创新专卖管理工作。如何完善国家局提出的“三大体系”,全面提升专卖管理水平,我根据工作实践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完善内部监管体系 烟草行业近年来的内管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整体来看工作质量和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因此,全体内管工作人员要以对内管工作认识的再提高为前提,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内管队伍为基础,全面整合内管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全面总结推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切实解决卷烟非法流通问题,努力实现专卖内管新突破。全面推进专卖内管委派制,努力构建内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科学有效监管的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行业不规范经营问题。目前行业内管组织机构健全、思想重视、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内管工作已经基本上

达到了制度化、经常化,但是整体来看工作质量和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内管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对内管工作的认识再提高、构建完善的内控、监管制度。 1、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实现有效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建立在企业切实加强自律的基础上。从过去的情况看,有的企业内控制度薄弱,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起不到有效的制约作用;有的虽建立了一套内控制度,但不够系统,也不够严谨,不能把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全面置于监控之中;有的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没有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流于形式。因此,行业内每一个企业都要把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所有企业都要在年内全面建立企业自律内控制度,并抓好落实,有效防止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2、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指导思想必须以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为前提,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内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确保行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要充分体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要求,遵循依法管理监督的原则、全面管理监督的原则、全员管理监督的原则和责任效率的原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适用合理布局规定_百.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适用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法规号:国烟专[2004]278号 [大] [中] [小]成文日期:状态:有效 各市烟草专卖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局《关于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适用合理布局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关于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的规定,对卷烟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立法精神,有利于维护广大零售户的利益。为了认真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应遵循的原则: 1、谁发证谁制定的原则,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由县级及其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

2、总量控制的原则,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总量应控制在本辖区人口的千分之三之内。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制定的合理布局规定要举行听证,广泛征求广大零售户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4、先申请原则,在有多名申请人的情况下,要严格按照合理化布局规定,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予以办理。 二、制定合理布局规定时应考虑的几个因素: 1、本辖区人口密度状况。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与农村要有所区别;城市(含县城)的集贸市场、繁华街道与一般街道要有所区别。 2、交通状况。对流动人口较大的火车站、汽车站、以及交通便利的城镇,卷烟零售点设置密度可以适当大一些。 3、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县城)、乡镇与经济落后、消费水平低的偏远地区要有所区别。 4、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三、几点要求: 1、为了使零售户合理化布局的规定能够切实反映当地的实际情况,各级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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