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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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我国大科学工程发展问题的管理建议

聚焦我国大科学工程发展问题的管理建议

《科学与社会》(S&s)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聚焦我国大科学工程发展问题的管理建议匡光力12汪文强1C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强磁场科学中心;2安徽大学)摘要:大科学工程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十一五”以来国家已将大科学工程的建设纳入国家的5年规划中,且投入力度逐渐加大。

我国目前大科学工程的发展已由“跟跑”逐渐转变为“并跑”,甚至在部分领域出现“领跑”o鉴于我国大科学工程发展之迅猛,其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也逐渐凸显,直接导致大科学工程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将梳理现阶段大科学工程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瞄准大科学工程的科学、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出相应的管理举措。

关键词:大科学工程,管理,发展,效益中图分类号:C936文献标识码:ADOI:10.19524/ki.10-1009/g3.2021.01.00120世纪中叶以来,科学技术的突破离不开大科学工程的实施。

大科学工程对于孕育前沿科学创新领域、取得重大原创成果、推动重大技术革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是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源泉。

基于大科学工程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地区)均制定了大科学工程战略规划20世纪末期,我国先后实施了一批大科学工程项目,尤其是“十一五”以作者简介:匡光力,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安微大学校长,全国政协委员。

研究方向为强磁场科学与技术。

汪文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职员,研究方向为项目管理.2《科学与社会》(S&S)来,我国大科学工程建设发展迅猛,无论是工程建设水平、关键技术创新以及前沿突破性成果的产出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为我国的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大科学工程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其具有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等不确定风险,出现了大科学工程的信任危机、溢出效应不明显、公众认知和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大科学工程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文将从大科学工程的基本属性出发,结合国内大科学工程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开发管理组织办法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开发管理组织办法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开发管理组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创新能力和运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开发管理组织是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项目开发管理组织的任务包括:(一)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二)统筹协调各个项目的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三)制定项目的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四)组织项目的技术评估和成果鉴定,确保项目的技术创新;(五)开展项目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项目间的合作与互补;(六)撰写项目的年度工作报告,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七)完成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项目开发管理组织设立一个项目办公室,由一名专职负责人和若干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项目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二)组织调度项目的资源,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三)组织项目的技术评估和成果鉴定;(四)组织项目间的交流与合作;(五)撰写项目的年度工作报告和项目进展报告。

(一)评估项目的技术方案和进展情况;(二)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推动项目的技术创新;(三)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项目开发管理组织设立若干个专题组,由项目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专题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项目的具体开发计划和进度安排;(二)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设计、试验、验证等;(三)组织项目的技术评估和成果鉴定;(四)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项目开发管理组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项目开发管理组织应当每年撰写项目的年度工作报告,汇报项目的工作情况、成果和问题。

印发《中国科学院机关离岗安置待岗人员管制办法》.doc

印发《中国科学院机关离岗安置待岗人员管制办法》.doc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机关离岗安置、待岗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ﻪﻭ文号:人教字[2001]138号发布日期:2001-10-9执行日期:2001-10-9院机关各部门:ﻪﻭﻭ现将《中国科学院机关离岗安置、待岗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ﻭﻭﻪﻭ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ﻪﻭﻭ中国科学院机关离岗安置、待岗人ﻪ二○○一年十月九日ﻭ员管理办法ﻪﻭ为优化院机关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配合岗位聘任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使离岗安置、待岗人员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特制定本办法。

ﻪﻭ一、离岗安置人员ﻪﻭﻪﻭ(一)离岗安置条件ﻭﻪ离岗安置指未得到岗位聘任,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且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人员。

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以办理离岗安置,并签订《院机关离岗安置协议书》。

ﻭﻪﻭﻪ(二)离岗安置人员的待遇ﻭ1.离岗安置人员从批准离岗安置下月起,按月领取离岗安置期间的生活费。

离岗安置期间生活费指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30%岗位津贴),国家及地方已出台的各项津贴、补贴。

ﻭﻪﻪ2.离岗安置期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ﻭﻪ3.离岗安置期间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或正常晋升工资时(含国家、地方出台的各种津贴、补贴)按照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计入档案工资;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档案工资纳入生活费实发;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ﻭ(三)离岗安置人员由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负责管理。

ﻭﻪﻪ二、待岗人员ﻪﻭ(一)待岗条件ﻭ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岗位聘任合同后无任何岗位但仍与聘用单位有关系的人员为待岗人员。

ﻪﻪﻭ对于在身份聘用合同期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岗位聘任合同而不被重新聘任或续聘的人员,原聘用部门应督促其做好交接工作并填写《待岗人员登记表》报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对ﻪﻭﻭ(二)待岗期规定ﻭ待岗人员下达《待岗通知书》。

ﻭﻪ1.待岗人员自接到《待岗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待岗期。

(项目管理)中国科学院资源规划(ARP)项目

(项目管理)中国科学院资源规划(ARP)项目

中国科学院资源规划(ARP)项目应用系统操作手册资产数据ADI导入分册文档作者:核心团队中央支持组创建日期:2005-5-8控制编码:当前版本:中国科学院ARP项目所级系统推广实施核心团队编印目录1、ADI连接配置 (3)1.1 配置TNSNAMES (3)1.2 修改SQLNET.ORA文件 (4)1.3 配置ADI连接 (5)2、ADI使用 (9)3、ADI固定资产导入注意事项 (17)4、ADI资产模板拖拉顺序 (18)5、ADI安装 (19)1、ADI连接配置1.1 配置TNSNAMES文件路径如图中所示:WIN2000:C:\ORACLE\ORA90\net80\admin打开TNSNAMES.ORA文件,将下列语句拷入最后STAND =(DESCRIPTION =(ADDRESS = (PROTOCOL = TCP)(HOST = 172.31.222.188)(PORT = 11000))(CONNECT_DA TA = (SID = PROD)))其中STAND为连接字符串的名字172.31.222.188为应用服务器IP地址,如果在此文件中增加多个连接可以将上述语句复制后粘贴在文件下面,改一下连接字符串名字和应用服务器IP地址即可。

如下图示。

1.2 修改SQLNET.ORA文件文件路径如图中所示:WIN2000:C:\ORACLE\ORA90\net80\admin打开红框中的文件SQLNET.ORA:在图中标识的两行前加“#”,以注释掉这两行:1.3 配置ADI连接进入登陆窗口点击进入数据库连接配置窗口点击1进入新增应用数据库界面点击2可以对现有数据库连接进行修改数据库连接详细信息填写说明:1、名称:可以随便命名,基于可读性考虑一般命名要体现TNSNAMES中的连接字符串(至少6位)2、说明:与名称一样即可3、GWYUID:固定填写APPLSYSPUB/PUB4、FNENAM: 固定填写APPS5、连接字符串:上面步骤TNSNAMES中添加的连接字符串名称(如:上面的STAND、training)数据库添加完之后就登陆时就可以选择该数据库,如下图:其中用户名和密码为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专项经费管理细则》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专项经费管理细则》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专项经费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国科学院信息化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专项”)的顺利实施,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及我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信息化专项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统筹安排的财政经费、承担单位专项配套经费和其它渠道经费。

专项资金应合理配置,加强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本细则主要规范中国科学院统筹安排的财政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其它渠道经费应按经费提供方的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三条信息化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信息化专项经费应当集中用于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信息化专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杜绝随意性;(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信息化专项经费应当纳入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使用,不得与其它项目经费混收混支,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信息化专项经费实行层级管理。

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一)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下简称“条财局”)负责。

制定信息化专项经费管理细则;指导和组织项目经费年度预算的编制、评审和批复;根据立项决定,集中财力配置经费及时下拨;指导和组织对项目经费使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专项项目财务验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

(三)项目负责人。

根据项目的任务、节点目标,指导和组织具体承担单位编制预算;组织编写项目编制预算执行计划;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组织课题、子课题财务验收等。

(三)承担单位负责。

编报年度财务预算;落实专项配套资金;按预算使用经费;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编制任务年度经费使用报告及总决算;建立健全内部经费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五条课题经费开支是指在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需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业验收要点(doc 37页)

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业验收要点(doc 37页)

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业验收要点(doc 37页)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专业验收要点》及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建字[1997]0227号院属各单位: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竣工验收,可以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使建设项目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并对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总结建设经验,积累建设资料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竣工验收工作,依照《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院(87)科发建字0922号)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并结合近年来贯彻执行的情况,针对验收核查的主要内容,编制了《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各专业验收要点》。

建设单位在项目(工程)完成后,应认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验收要点”全面核查,积极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关于竣工验收基本要求组织验收谅区和未设分院地区的建设项目,由院基建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组织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及验收时间,由院下达年度竣工验收计划安排。

三、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建设项目(工程)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建设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向负责组织验收的卑位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含项目(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竣工验收的准备情况;要求安排验收时间,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总结报告。

承担验收单位收到申请报告后,要抓紧时间安排验收工作,并组织验收委员会(组)。

验收委员会(组),根据项目(工程)的规模、性质及复杂程度,组织验收专业组或综合组。

四、竣工验收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要严恪按照批准的规模及要求,做到确保工程质量,认真控制建设规模,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工程完成后,要对照国家有关规定、竣工验收要求和各专业验收要点认真自查自检;积极做好竣工验收准备;真实全面地写出〈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主要基本材料,对基建主管部门负责。

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在凝聚、培养和激励我院科技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合作与管理协议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由香港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负责有关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香港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对有关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设立与主要内容第三条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同意,设立并资助以下项目:(一)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国际会议项目每年择优资助30位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科学家参加在海外召开的本领域国际学术会议,使其有机会接触世界科技前沿,拓展国际视野,激发创新思想。

(二)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访问学者与境外培训项目1.访问学者(1)优秀女科学家专项每年资助10位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科学家赴海外著名大学或高水平科研机构短期访问学习6个月。

(2)资源与生态环境人才专项每年资助5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源与生态领域的优秀青年科学家赴海外著名大学或高水平科研机构短期访问学习6个月。

2.境外培训高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每年资助10位从事高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赴境外相关领域高水平院校或公司企业进行培训与实习,培训时间为21天,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1周,企业实习2周。

(三)中国科学院王宽诚科研奖金项目1.多学科交叉研究专项资助从事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科学和认知科学等多学科交叉领域的在海外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华裔科学家或技术专家回国工作1-2个月。

每年资助40人月。

2.一般项目资助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工作的青年学者或技术专家回国工作3-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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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院属单位园区改造的步伐,规X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XX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我院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院属单位园区改造工作必须服从于科研布局和组织结构调整、创新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目标的实现,必须充分发挥院所两级积极性,统一规划,保证重点,分步实施。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基本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负责。 第二章 园区总体规划 第四条 园区总体规划应根据本单位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基本要求及内容见附件一) 第五条 园区总体规划应符合所在地城市规划,并在当地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编制。 第六条 院属土地的使用应服从院的统一规划与调整。 第七条 分院与院属单位共处的园区,由分院牵头组织编制,若干院单位共处的园区,应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规划的编制;独立园的院属单位自行编制。 第八条 园区总体规划的申报,设置分院的地区,由分院审核后报基本建设局,无分院地区,由各单位直接申报。 第九条 园区总体规划经评审后由基本建设局办理审批手续,评审由基本建设局负责组织。 第十条 园区总体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动。 第三章 投资原则、比例及措施 第十一条 投资以优先安排创新、园区规划等重点及鼓励单位自筹为原则,政策上将严格控制投资比例(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 在控制总量前提下,院以全额贴息方式鼓励研究所利用信贷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科研用房、流动人员公寓改造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为增强研究所资金控制能力,应加强内部核算及资金调度,按工程进度安排资金。 第四章 项目建议书 第十四条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园区总体规划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编制项目建设书(基本内容见附件三)。 3 / 19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书的申报,设置分院的地区,由分院审核后报综合计划局,无分院地区,由各单位直接申报。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议书由综合计划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七条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园区规划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程序与项目建议书相同。 第十九条 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综合计划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其它建设项目由综合计划局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章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基本内容见附件五),申报程序与项目建议书相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基本建设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二十二条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必须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章 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 第二十三条 项目列入院年度投资计划的条件: (一) 列入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予结转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 (三) 已列入当年部门财政支出预算 (四) 资金全部或部分自筹、当年度可开工建设并已提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存(贷)款证明 (五) 具备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建设的文件。 (六) 院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与调整详见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 年度预算编制依据 (一) 国家有关部委下达我院的年度基本建设国家投资预算控制数; (二)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批复情况; (三) 当年度建设项目国家投资预算执行情况预测; (四) 拟结转下年度项目剩余工作量的预测。 (五) 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执行与调整见附件七。 第八章 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5 / 19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下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取消限额管理实行划拔资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建设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资金实行季报制度,并纳入建设单位年度基建财务决算。年度基建财务决算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和程序统一编报。 第二十七条 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建设单位必须向审计部门如实提供一切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国家投资拨款的条件与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国家投资按基本建设的计划、程序、预算以及工程进行("四按"原则)拨款。 (一) 申请国家投资拨款的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1、 已列入部门财政支出预算及院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2、 具有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开工建设的文件。 (二) 申请国家投资拨款的程序 1、 建设单位依据院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按月编制项目用款计划。设置分院的地区,由分院汇总后报基本建设局,无分院地区直接上报。 2、 根据用款计划,建设单位按工程实际需要填制《基本建设拨款申请单》,并附《财务快报》,上报基本建设局。 第二十九条 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 专户存储:建设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应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开设财政专户存储,并按规定程序拨付和使用。年末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不得转户存储。 (二) 专款专用:建设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使用。 (三) 封闭管理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单位对建设资金必须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封闭管理。 第九章 建设项目的实施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法人的确定: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为项目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亦是项目的法定代表人。 (二) 对于特殊基建项目,由院落实项目法人,并任命其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项目法人凡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项目法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基本内容见附件八) 7 / 19

第十章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十五条 对建设项目试行从立项到竣工使用全过程的后评价(基本内容见附件九)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由基本建设局会同综合计划局组织实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院。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凡与国家有关法规不符之处,以国家法规为准,凡与院已下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院综合计划局、基本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园区总体规划与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内容 一、 园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 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人员控制规模进行编制。 2、 园区功能分区明确,住宅区和工作区原则上必须分隔。在工作区中,科研、支撑系统及配套设施合理分布,并留出一定的发展用地。道路系统按机动车、人行街分道进行规划。园区内绿地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40%。水、暖、电、气、通信、网络、污水、雨水等管线统一规划,原则上全部入地。变配电室、热交换站等配套设施尽量设置于建筑物的地下室。 3、 若干单位共处的园区,集中设置使用功能相同配套设施。 4、 旧房改造为主;新房建设为辅。 根据创新工程的要求,学科目标经过凝练之后,会产生一批新兴学科,加强一批原有学科。在投资有限的前提下,为了满足这些学科对实验室空间扩展的需求,同时为了满足科研工作对基础设施(电、水、气等)的高要求,制定如下原则: a、 凡是旧有建筑经鉴定不属于危房、经过改造能够承担科研任务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科研用房。 b、 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批准的中国科学院编制的《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1>708号)及各单位人员规模(进入创新工程固定人员+流动人员)为基准测算的建筑面积已超过标准,原则上不再新建科研用房。 c、 将科研用房大面积出租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科研用房。 5、 推广新技术、新型建材材料 在园区改造和建设中,要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维护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水暖材料、电工材料等)和新型建筑设备(电梯、通信、空调、给排水设备等)。绝对不允许使用淘汰、过时、不可靠、污染环境的材料和设备,提倡使用符合园区格调的新型、可靠、节能、清洁的材料和设备。 6、 旧房改造与新房建设标准 根据创新工程的要求,旧房改造和新房建设的标准――发达国家的中等水平。具体标准如下: 9 / 19

a、 建筑风格:园区建设(含构筑物)外立面风格要统一,颜色要协调,形成有机的建筑组团。 b、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为主,其它结构为辅。 c、 基础设施:水(给水、排水、雨水、热水、去离子水)、电(交流电、直流电、高压电、低压电)、气(氧气、煤气、其它实验气体)等管道按要求配置到工作台(实验台),做到保障有力,万无一失。 d、 土建装修:除门厅、会议室、外宾接待室、卫生间装修标准可以略高外,其他房间均为普通装修,力求朴素大方。特殊实验室要达到满足实验条件(如洁净度、抗震等)的标准。 e、 园区环境:科研园区要求环境优雅、绿地成片(40%以上的绿地覆盖率)便捷通畅的道路系统及良好的路面,全部入地的各种管线,开敞透空的围栏及端正大方、显示高等科研单位氛围的大门。 二、 园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 1、 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园区的性质;各类人员控制规模;建筑面积总量控制规模;各种用地控制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拟新建建筑规模;拟保留建筑规模。 2、 园区在本地区的位置图。 3、 园区用地现状图及用地分析图。 4、 园区用地功能分区图 5、 园区5年修建性规划及20年总体规划平面图,包括套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及不含现状的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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