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三篇

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三篇篇一: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声明与保证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此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按照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各方交易对手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
报告全面反映了各方交易对手及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本报告已经部门审核通过。
项目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签字:20XX年XX月07日一、前言(一)项目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于20XX年4月,通过招牌挂方式获得XX街项目土地(以下简称“本项目”或“XX世纪广场项目”),于20XX年1月成立内蒙古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XX”),承担XX街XX世纪广场的项目开发。
本项目总地价款为10,480.21万元,土地价款已经全部缴清。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XX7,032.75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写字楼)兼容居住,住宅兼容比例小于40%,建筑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为481,XX6平方米,项目为综合体,地上建筑面积楼面地价为275元/平方米。
20XX年,经过几年的发展,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XX街周边聚集了以居然之家、润宇家居等多个知名家居品牌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家居市场氛围。
内蒙古XX顺应形势,启动XX世纪广场项目,项目主要建筑为家居商城,于20XX年9月与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红星美凯龙公司负责家居商场的招商、运营工作。
本项目于20XX年10月取得一期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包括5层红星美凯龙一期家居商场、22层的写字楼及22层的公寓各一栋,总建筑面积为16.9万平方米;本项目于20XX年5月取得二期的施工许可证,包括5层红星美凯龙商场二期家居商场,2栋公寓楼,建筑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
本项目一二期建筑主要是家居商场,家居商场为自主持有型物业,不能通过销售方式获得现金流,以支持后续工程的开发建设,资金沉淀量较大造成当前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缺口,且在当前政策环境下,浦发银行的剩余贷款未能按照约定进行发放,拟通过信托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

该计划的管理团队由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专家组成,他们在不同的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的投资决策基于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并遵循严格的投资原则和风险控制策略。此外,该团队还定期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并分享他们的投资见解和市场分析。
三、投资策略
该信托计划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旨在降低风险并实现稳定的回报。投资组合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大宗商品等多个资产类别。管理团队会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前景进行资产配置,以更好地利用市场机会。
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进行了一份关于信托计划的尽职调查报告。在以下报告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信托计划的背景、管理团队、投资策略、风险,以及相关的市场前景和回报预期。请您参考以下内容:
一、背景信息
信托计划是一种受托人(信托经理)管理的集合资金投资计划,旨在为受托人获得稳定和可持续的收益。本信托计划的发起人是公司ABC,该公司在金融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声誉。
综上所述,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显示,该信托计划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投资选择。它的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投资策略多样化,风险管理措施严谨,且有良好的回报预期。然而,请注意,投资存在风险,您应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策。
四、风险管理
该计划的风险管理是其成功的关键之一、管理团队采用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分散投资、资产多元化、止损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等。此外,他们还会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回顾和评估,以确保投资分析,并认为现在是一个有利于投资的时机。虽然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根据预测,未来几年的经济增长预计将保持稳定,并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根据管理团队的研究和分析,该信托计划的回报预期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且能够与市场表现保持一定的一致性。
家族信托的法律尽职调查

家族信托的法律尽职调查欧阳芳菲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调查对象看,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尽职调查可分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尽职调查以及受托人对委托人的尽职调查。
本文主要针对后一种尽职调查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出讨论。
对于家族信托业务是否需要法律尽职调查,目前各信托公司在展业时的观点并不一致。
一些态度较为严谨的信托公司会聘请律师对委托人及重要受益人本人的家庭关系、资信情况、信托财产的权属关系及合法性等予以调查。
一些态度更为灵活的信托公司则主要依赖于委托人提供的各项承诺和保证。
在对委托人和重要受益人的适格性进行调查时,一般会首先核查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否为国家公职人员、是否涉及重大社会事件或调查等;其次,会对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亲属关系以及委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进行调查。
这些虽非《信托法》的要求,但是从反洗钱、反腐败、防范利益输送角度,受托人确有必要对此予以核查。
在核查委托人和受益人身份时,还有两点问题经常引起讨论,一是委托人是否须构成“合格投资者”。
我们认为,判断委托人是否须构成“合格投资者”的前置条件是对家族信托是否属于“资产管理产品”作出判断。
如果家族信托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那么委托人只要满足《信托法》第19条的规定,即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可。
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简称“《通知》”)中,明确规定家族信托不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即“资管新规”),因此无需对家族信托委托人是否构成“合格投资者”予以考察。
同时,《通知》对家族信托的认定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并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对于冠以“家族信托”名义,但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具有专户理财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仍应认定为资产管理类产品,其委托人应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条件。
另一引起关注的问题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可否为外籍(含港澳台)人士。
信托尽职调查主要内容

信托尽职调查主要内容
1. 信托财产的来龙去脉那可得搞清楚啊!就像你要了解一个朋友的家庭背景一样。
比如说,这笔钱是咋来的呀,是正经挣的还是有啥特别的来源呢?
2. 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誉那是超级重要的好不好!这就好比选一个可靠的司机带你上路,要是司机不靠谱,你能放心吗?比如说那个受托人靠谱不,能不能把信托的事办好呀?
3. 信托目的得明确清晰呀,不能含糊!你想想,你要去一个地方,总得知道自己为啥要去吧。
就像要为啥设立这个信托呀,是为了保障家人生活还是为了别的什么呢?
4. 信托的收益分配规则得搞明白呀!这就像发工资一样,怎么发、什么时候发都得清楚。
比如说,这个收益是定期发还是不定期发,每个人能分多少呀?
5. 管理费用的事儿可别马虎!这就跟你买东西要知道价格一样。
到底收多少管理费用,合不合理呀,这可得好好琢磨!
6. 风险评估得认真做呀!就像天气预报说有暴风雨,你就得准备好雨伞。
比如这个信托可能有哪些风险,都大不大呀?
7. 相关法律法规得遵守呀,这是基本的呀!就像在路上得遵守交通规则一样。
这个信托的操作符不符合规定呀,别弄出啥问题来!
8. 后期的监督机制也不能少啊!不能放手不管了呀。
比如说要怎么监督信托的运行,能不能保证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呢?
总之,信托尽职调查的这些主要内容都超级重要,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不然可能会带来大麻烦呢!。
(唐琪)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关键要点-基本框架及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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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的工作方式
一、书面资料审查 1、财务资料 2、企业基本资料 3、其他
二、 实地调查 1、项目 2、抵质押物
三、背景调查 1、与交易对手合作的金融机构 2、交易对手的
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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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要点细化分析
一、资金状况 项目公司债务明细 资金使用计划及总体安排:欠款明细。后续用款明细。融资安排。预计回款
明细等 项目的总体资金安排(既往欠款、后续用款、预计销售及经营回款、融资安
排等)
还款安排
二、交易对手实力及信用状况 1、控股股东的信用信息报告 2、实际控制人的信用信息报告 3、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
第一还款来源:经营现金流。(银行) 次优还款来源:融资现金流、其他现金流(资
金调度)(信托)
案例:
Hale Waihona Puke 商业地产的还款来源: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还款来源:个人住房按揭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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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要点与融资模式
一、主体性融资: 1、交易对手的信用现状 2、后续持续性融资能力:前瞻性分析。多渠道融
资能力。
4、重视项目调查,但不能忽视对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
交易对手至关重要
二、尽职调查的现实定位: 1、尽职调查与商务谈判相结合:融资成本、期限、风险控制措施等 2、尽职调查的核心:在做出风险判断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价,
并协商制定项目风险控制方案及项目操作方案
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真实
2
信托尽职调查对象:目标客户
二、项目性融资:
1、项目价值:资产价值
2、项目的未来盈利与现金流未来预测
信托的尽职调查报告

信托的尽职调查报告信托的尽职调查报告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它通过将资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然而,信托市场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信托公司在进行投资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交相应的尽职调查报告。
本文将探讨信托的尽职调查报告的重要性以及其内容和结构。
首先,尽职调查报告在信托投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投资者了解投资项目的关键工具之一。
通过尽职调查报告,投资者可以了解到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风险因素以及预期收益。
这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避免投资风险。
尽职调查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是对投资项目的背景和目标的介绍。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类型、规模、地理位置等。
其次是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
这部分内容主要涉及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对风险的评估有助于投资者了解项目的风险程度,从而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再次是对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的评估。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分析。
最后是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的市场需求、竞争情况以及技术可行性的评估。
尽职调查报告的结构也很重要。
一个良好的尽职调查报告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使读者能够轻松地理解和获取所需信息。
一般来说,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封面、目录、摘要、项目背景介绍、风险评估、预期收益评估以及可行性研究等部分。
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和子标题,以便读者能够快速定位所需信息。
此外,尽职调查报告还应该包括相关的数据、图表和图像,以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然而,尽职调查报告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首先是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尽职调查报告所依赖的信息往往来自于被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
因此,投资者在阅读尽职调查报告时需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验证。
信托项目尽职管理自查活动方案

存续信托项目尽职管理自查活动方案为落实受托人勤勉尽职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信托业务后期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托业务自主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特开展本次存续信托项目尽职管理自查活动,并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经营理念,结合全国银行业深化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的工作部署,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排查风险,主动整改处置,稳步推行公司全面合规和风险管理,进一步夯实信托项目后期管理基础,增强公司经营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信托项目尽职管理自查活动,及时排查、发现和有效化解信托项目存在的合规问题和潜在风险,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信托业务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控制度更加严密,信托项目尽职管理更加规范。
三、组织领导为落实本次自查活动,公司成立信托项目尽职管理自查活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自查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工作小组下设XX工作小组职责:四、活动具体安排本次自查活动自xxx年cc月cc日开始,至ccc月ccc 日结束,历时cC个月,分四阶段实施:(一)第一阶段(部门自查)1、自查范围:2、自查内容:3、自查方法:书面检查、现场检查、舆情监测等。
4、自查时间:XX月XX日—XX月XX日。
(二)第二阶段(抽查及重点项目现场检查)1、检查范围:2、检查内容:3、检查方法:书面审查、现场检查、舆情监测等。
4、检查时间:(三)第三阶段(总结报告)1、时间:2、工作内容:(四)第四阶段(整改验收)1、时间:2、工作内容:五、自查要求(一)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本次尽职管理自查工作,尤其是公司已经出现重大风险项目的特殊时刻,自查、检查工作绝不允许有丝毫马虎,要扎扎实实把自查工作做实、做细,通过自查,早发现、早处理,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各部门要认真起草自查或检查报告、整改计划。
本次自查任务重、时间紧、内容多、要求高,各部门应当扎实做好自查、检查工作,做到内容清晰、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情况,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托尽职调查报告

信托尽职调查报告信托尽职调查报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信托行业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方式,逐渐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
然而,由于信托产品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文将对信托尽职调查报告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信托尽职调查报告信托尽职调查报告是指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前,对信托公司进行调查和评估的一份报告。
该报告包括了对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信托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等方面的评估,旨在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信托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1. 信托公司的背景和资质信托公司的背景和资质是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方面。
投资者应该了解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股东背景等信息,以及是否获得了相关的执照和资质证书。
2. 信托产品的风险评估信托产品的风险评估是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的关键环节。
投资者需要了解信托产品的投资方向、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等信息,并对其风险水平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关注信托产品的历史业绩和风险管理能力。
3. 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参考指标。
投资者应该了解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质量等方面的情况,以评估其经营风险和财务稳定性。
4. 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保障。
投资者应该了解信托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等情况,以评估其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如何编制信托尽职调查报告编制信托尽职调查报告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调查能力。
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收集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信托公司的官方网站、财务报表、年度报告等途径,收集信托公司的相关信息。
2. 进行调查: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等方式,与信托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更多的信息。
3. 分析评估: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投资者可以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编制出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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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鉴于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和专业性,加之法律意见书又是信托计划发行中的重要文件。
法律尽职调查已经成为信托项目尽职调查的重要环节,律师事务所成为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主体。
据调查,超过50%的信托公司在信托项目操作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但由于监管部门目前尚未出台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及相关规范,加之各家信托公司在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律师事务所在从事信托法律尽职调查中遇到诸多问题和困惑,服务水平也存在一定差异。
目前已经有部分信托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出现重大遗漏、法律风险爆发,外部律师专业形象受损。
信托公司为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强化公司内部法务建设,以替代或者部分替代外请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现象,呈蔓延发展趋势。
律师事务所提升信托法律服务水平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对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甚为重要。
一、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涵盖面甚广
首先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涵盖项目及交易对手的合法性、信托项目的合规性、项目操作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后期管理、项目风险处置及司法处置等诸多方面。
项目及交易对手的合法性是法律尽职调查的常规内容。
除此之外,信托项目的合规性也值得关注。
例如房地产信托对项目公司是否符合“432”标准的认定、政信合作信托的交易对手(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否符合银监会的相关要求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于信托项目合规性的很多规定实际上是散见于诸多文件之中,加之各地银监局对于合规性的理解尚有差异。
这就要求律师在信托尽职调查过程中要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高对信托项目合规性的准确认定能力。
项目操作方案也是法律尽职调查中的重要内容。
例如,如果是股权信托,律师则需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对交易对手的所有权性质进行调查,落实通过股权信托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是否存在前置审批程序等等。
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也是法律尽职调查的要害。
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由于国内各地在具体执行方面的差异,抵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在各地的受理政府部门和具体要求均不尽相同。
例如在国内某些地区,信托公司作为债权人尚不能办理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
这就要求经办律师须深入项目所在地做好尽职调查。
后期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也需在前期尽职调查中予以落实。
例如在有些房地产信托项目中,约定对项目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由信托公司进行监管。
但目前在国内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行政府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
很显然,这就完全有可能造成当
地政府相关规定与信托计划事先约定的强烈冲突。
这也是需要注意并在前期法律尽职调查中予以落实的。
除此之外,信托公司目前对于信托项目出现风险后的风险处置,特别是司法处置程序也十分重视。
这也就需要律师在前期法律尽职调查中须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司法强制执行管辖、司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等予以落实。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目前已经出现了虽然已经在信托项目设立过程中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但在信托项目风险爆发后,公证处拒绝出具强制执行证书,信托公司被迫通过诉讼程序维权,导致追索周期大大拖延的真实案例发生。
这也是需要执业律师在信托项目尽职调查中予以注意的。
二、外部律师需以法律综合服务理念开展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虽然只是包括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合同文本制定、后期司法处置等在内的法律综合服务的一部分。
但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却是信托项目操作的起点。
交易结构设计、合同文本制定、信托项目操作方案执行、后期司法处置等后续法律服务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尽职调查的细致与完备。
目前信托公司都面临信托计划安全运行、按期为投资者兑付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巨大经营压力。
只有建立法律综合服务理念,对信托项目操作方案执行、司法处置等后续法律服务中遇
到的问题进行充分预判,方有可能准确确定前期法律尽职调查的相关事项,避免重复劳动和重大遗漏。
也有利于树立执业律师的专业形象。
笔者所创设的微信公共号“资产管理动态”也曾经多次对法律综合服务的开展方式进行过介绍。
三、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与边界
近些年信托业务实践的发展,对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以及信托综合法律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毕竟只是信托项目操作的一部分,所以合理界定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与边界也十分重要。
1、项目及交易对手的合法性是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服务内容。
与诸多其他类型的尽职调查相同,项目及交易对手的合法性是信托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服务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交易对手的工商登记情况、存续、资质、持有证照、对外投资、治理结构、固定资产、财务状况、涉诉情况、重大债权债务、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等等方面。
项目的产权合法性、交易对手的主体合法性等诸多方面都是律师的工作要点。
和信托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有利于把握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要求,这对准确把握尽职调查的范围十分重要。
2、对信托项目合规性的适度把握。
由于信托项目的合规性规定分布于各个文件之中,加之各地银监局对于信托项目合规性的把握尺度存在差异。
所以作为执业律师,在实施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当按照银监会等相关机构关于合规性的基本要求,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阐述及界定。
3、对项目操作方案的尽职调查需超前考虑。
信托项目操作方案涵盖交易结构设计、项目操作、风险控制措施办理、后期管理等诸多方面。
作为执业律师,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要充分考虑后期项目操作的需要,对后期项目操作的可行性和操作路径进行调查。
例如,房地产股权信托的主要价值是在合规的前提下满足“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的资金需求。
但房地产股权信托在后期司法处置方面,得到司法部门支持的难度大于贷款信托。
贷款信托在后期司法处置得到司法部门支持方面,应该比股权信托更为有利。
但贷款信托在净资本占用方面可能高于股权信托,会加大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
这些因素都是需要综合考虑的。
再比如,房地产股权信托中,如果交易对手是上市公司,出于业绩合并计算的要求,一般不允许信托公司对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50%。
甚至有的上市公司对其自身持股比例的要求更高。
股权比例如何设置,增资过程如何完成,这都是需要执业律师在前期法律尽职调查中进行调查和充分考虑,并与交易对手充分沟通的。
4、风险控制措施和后期管理措施的办理与落实。
风险控制措施的办理是信托公司风险防范的核心。
所以执业律师需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办理进行核实,以免造成被动。
目前业内已经发生过由于在法律尽职调查忽视了对抵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办理程序的尽职调查。
导致信托项目资金虽然已经募集到位,但由于抵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迟迟无法办理,募集资金在账面闲置,信托计划拖延几个月后方才成立,信托公司名誉受损的情况发生。
这都是我们需要注意并引以为戒的。
5、信托项目风险处置方面的尽职调查,在于确定风险处置与司法处置的相关程序。
由于信托项目风险控制与风险化解的需要,信托公司目前对于信托项目的风险处置甚为重视。
在法律尽职调查中,执业律师的主要工作是落实司法处置相关程序。
具体来说,如果是贷款信托,需要落实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强制执行证书的出具程序、司法强制执行的受理程序等等。
如果是股权信托,则需落实发生风险后的救济方式,例如股权转让、股权处置、资产处置、诉讼等等。
对司法处置相关程序进行事先尽职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专业律师对后续风险处置的预先调查,大大降低信托公司的项目后期处置风险。
四、信托项目的实际需要是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
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并不仅仅是对项目和交易对手具体情况的调查,而是信托项目操作的一部分。
这是信托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现实定位。
所以,准备把握项目的实际需要是十分重要的。
对于单一信托而言,法律尽职调查的核心是交易对手的情况及合规性,信托公司的法律风险等。
执业律师并需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在合同文本中制定针对性的风险规避方式(例如原状返还等等)。
如果是集合信托计划,由于是向社会大众发行,信托公司将直面兑付风险,尽职调查的核心则是交易对手(即融资方)的合法性、项目的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集合信托项目的调查深度超过单一信托。
还需引起注意的是,由于信托项目的实际操作需要,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主动扩大调查范围有时候是必要的。
例如,目前在部分房地产股权信托中,信托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股东。
项目公司在申请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过程中,可能遇到银行对信托公司这部分股权出资难以认定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有些房地产项目就通过“信托+有限合伙”的方式来完善交易结构。
在这种情况下,执业律师就需要在尽职调查中,对“信托+有限合伙”这种交易结构下信托资金的退出方式等进行落实。
在现实操作中,这样的例子还很多。
鉴于包括信托法律尽职调查在内的信托法律服务,已经呈现出“综合法律服务”的发展趋势。
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以团队方式为信托公司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将是律师事务所提供信托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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