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2.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
践教育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区各地充分挖掘本地优势资源,布局完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网络,科学研发推广一批研学精品课程和线路,加快构建“八桂”研学工作体系,支撑全区中小学生高质量、广泛参与研学实践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系列评选活动。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照3个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将评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马月好,0771—5815212;贾强,0771—5815058。
附件:1.广西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评选工作方案
2.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领航行动”评选工作方案
3.2024年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2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决定开展2024年广西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4年4月—11月。
二、组织单位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柳州市教育局。
三、参评对象全区中小学校在岗教师。
四、活动主题落实新课程标准,数字赋能新教学。
五、评选学科2024年广西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评课指标参见附件1。
本次活动分三个组,共12个学科。
(一)高中组(4个):语文、数学、历史、信息技术。
(二)初中组(4个):语文、数学、英语、信息科技。
(三)小学组(4个):语文、数学、信息科技、音乐。
自治区决赛选用课程内容范围:高中语文选用高一上册;高中数学选用高二上册;高中历史选用高二上册;高中信息技术选用高一上册;初中语文选用初一上册;初中数学选用初二上册;初中英语选用初二上册;初中信息科技选用初一上册;小学语文选用四年级上册;小学数学选用三年级上册;小学信息科技选用五年级上册;小学音乐选用二年级上册。
其中,小学音乐为1 1同步课堂专场;小学和初中信息科技根据《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选定现场课内容。
六、活动形式活动采取县级选拔、市级推优、自治区级展评的方式进行。
(一)县级选拔(2024年4月至6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桂政办发[2008]128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确保全区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任:李康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吴建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高枫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杨伟嘉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委员:李海荣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委员高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蒋维玕自治区经委纪检组组长奉明芳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纪检组组长黄济健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兰海宁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席鸿康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韦刚强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陈建和自治区建设厅副巡视员陈富芳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组长张留现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组长陈映红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尤剑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朱树华自治区外办纪检组组长苏新生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岑汉康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江建伟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覃益功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段一中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康天保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吕钜自治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余龙文自治区招商局副局长农融广西博览局副局长陆振宇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吴文贾广西日报社副总编唐琮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副总经理朱绪忠广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陈新华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廖立勇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黄苹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景东平南宁铁路局总经济师王山竹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韦慧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韦化广西大学副校长钟瑞添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贺祖斌广西师范学院副院长唐晓萍广西教育学院副院长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正、副主任由自治区教育厅汉语言文字工作处正、副处长兼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教师培训有关政策精神和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中小学“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情况及承担单位广西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共有广西农村小学初中优秀教师培养项目(第二年)等12个子项目,计划培训教师(含党组织书记)882人,由广西师范大学等6家单位承担。
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培训安排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9月。
各培训项目具体时间、地点以开班通知为准。
有关内容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查看。
三、实施要求(一)严格做好学员精准选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条件要求和名额指标,结合本地培训需求调研结果推荐学员参训,并适当向边境地区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学校倾斜。
原则上每位教师年度内参加同类培训项目不超过1项,近两年参加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同类培训项目的教师不予选派,近三年选派后无特殊情况未参训、被劝退、未结业的学员不予选派。
若无法足额选派学员或已报名学员未参训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或予以调换。
学员在参训过程中无故迟到早退或不遵守培训纪律的,三年内禁止参加自治区级以上培训。
跨年度或连续培养项目学员原则上须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对于不积极配合精准选派参训学员的地市,将逐年减少同类项目参训名额分配。
(二)务必确保精准培训。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于开班前2周将培训方案报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备案,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项目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9.08•【字号】•【施行日期】2004.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市语委办公室,柳铁教委,各高等院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年5月21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确保测试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现将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制定的《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将此件转发给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测试机构,并按此规定对测试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四年九月八日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确保测试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教语用司函[2003]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工作1.测试站收到测试点提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申请表》(见附表1),经统筹安排、签署意见后,在测试前15天上报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简称:自治区测试中心。
电话及传真:************)。
如时间、地点、人数有临时调整,应提前3天告知。
2.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到当地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集体报名和办理相关手续,应试人须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准测证上,1张用于办理等级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桂政发[2013]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桂政发[2013]3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548eb7c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e1.png)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桂政发〔2013〕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现将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陈武主席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编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
黄道伟副主席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法制、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国资委、地税局、法制办、金融办、招标投标管理局、编办、发展研究中心、档案局、保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督查室、应急办、政务办,联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联社、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自治区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林念修副主席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统计局、地矿局、海洋局、测绘局、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联系广西钢铁集团公司。
联系和协调广西调查总队等有关工作。
陈章良副主席负责农业、民政、扶贫等方面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以下简称国培、区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把握项目实施重点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十四五”教师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基础教育“五育工程”(育新秀、育骨干、育优师、育名师、育大家),分级分层分类分学科合理设计培训项目,以梯级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发展路径。
按照当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切实把握教师培训改革重点,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和边境地区开展高质量教师培训,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县,扎实推进国培、区培项目工作。
二、科学遴选项目承担单位(一)持续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
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和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与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培养培训教师的新机制。
(二)深化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方式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确保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落地,我厅制定了《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12月28日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一)考试科目。
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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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广西库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语[2012]3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8.28
【实施日期】2012.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语言资源有
声数据库广西库建设的通知
(桂语〔2012〕31号)
各市、县语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经国家语委批准,自治区语委、教育厅决定从2012年开始启动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广西库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库工作。
此项目涉及到全区各县(市、区),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