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与法律
关于新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闻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大。
然而,在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的边界问题上,新闻法律案例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一系列新闻法律案例的剖析,探讨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的平衡,以期对新闻传播行业及社会公众有所启示。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新闻传播领域不断涌现出一系列法律案例,涉及言论自由、名誉权、著作权等多个方面。
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新闻传播行业在法治化进程中的困境,也引发了社会对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边界的关注。
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新闻法律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案例一:某知名媒体人因言论不当被诉名誉侵权案例背景:某知名媒体人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涉及某明星名誉的言论,被该明星及其团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名誉侵权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该媒体人的言论构成对明星名誉的侵犯,依法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
在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媒体人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此案判决对媒体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三、案例二:某自媒体因涉嫌传播虚假信息被行政处罚案例背景:某自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一条虚假信息,引发社会恐慌。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自媒体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虚假信息的传播。
自媒体在传播信息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虚假信息传播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监管部门对自媒体进行行政处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信息传播的真实性。
四、案例三:某知名网站因侵犯著作权被诉案例背景:某知名网站未经授权,在其平台上发布了某知名作家作品的全部内容。
作家及其团队将该网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著作权侵权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该网站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依法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著作权的冲突。
新闻报道真实法律案件(3篇)

第1篇导语:近日,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16岁的少年因一时冲动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一系列教育、感化措施,最终使这名失足少年认识到错误,重回正途。
以下是这起案件的详细报道。
正文:一、案件回顾2023年3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盗窃案,受害人李先生(化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16岁的少年小王(化名)。
据警方调查,小王因家庭经济困难,母亲患有重病,父亲外出打工,家中生活压力巨大。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小王得知邻居李先生家中有一台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在经过一番周折后,小王成功盗取了李先生的笔记本电脑。
二、法院审理案件移送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小陈(化名)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并详细了解了小王的成长背景和家庭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小陈发现小王虽然犯下了盗窃罪,但其主观恶性并不大,且具有悔罪表现。
为了更好地审理此案,小陈决定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避免对小王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
在审理过程中,小陈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和受害人的意见,并对小王进行了教育、感化。
三、司法救赎在审理过程中,小陈发现小王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因此,他安排了专业律师为小王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同时,小陈还联系了小王的家庭,对其父母进行了心理疏导,希望他们能够关心、关爱小王,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审理过程中,小王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考虑到小王的悔罪表现和家庭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小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损失。
四、社会反响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许多市民表示,法院对小王的判决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帮助失足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也有专家认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成长背景和家庭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措施,让失足少年在司法的阳光下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方向。
关于法律案件新闻报道的(3篇)

第1篇导语: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的重大经济纠纷案。
该案涉及多家企业,牵涉到合同纠纷、股权转让、侵权赔偿等多个法律问题。
以下是本报记者对此案的相关报道。
正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一家知名企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某品牌经营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了转让款,但甲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品牌经营权转让义务。
随后,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乙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情简介1. 合同纠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甲公司应将某品牌经营权转让给乙公司,并协助乙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然而,甲公司在收到转让款后,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2. 股权转让在合作过程中,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将某品牌股权的50%转让给丙公司。
然而,甲公司在未征得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股权转让给丙公司,严重侵犯了乙公司的合法权益。
3. 侵权赔偿乙公司在发现甲公司擅自转让股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鉴定,乙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三、法院审理1. 庭审过程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股权转让、侵权赔偿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2. 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品牌经营权转让义务,构成违约;甲公司在未征得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股权转让给丙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合法权益;甲公司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给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并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将某品牌经营权转让给乙公司。
四、案件影响1.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案的审理,有力地打击了合同违约、股权转让违规等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媒体法与新闻报道了解法律背景与影响

新闻媒体的市场竞争也可能影响报道内容。为了吸引读者 和观众,一些媒体可能倾向于报道更具轰动性或争议性的 话题。
社会文化背景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要点一
社会价值观
社会文化背景中的价值观对新闻报道 有重要影响。例如,对性别、种族、 宗教等议题的看法和态度可能影响新 闻报道的角度和深度。
要点二
公众舆论
公众舆论对新闻报道有很大影响。媒 体通常会关注公众关心的话题,并倾 向于报道符合公众舆论的内容。
要点三
文化传统与习俗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传统和习俗也 可能影响新闻报道的方式和内容。例 如,一些文化可能更强调个人隐私, 而另一些文化则可能更注重集体利益 。这些差异可能导致新闻报道在选题 、角度和表达方式上的不同。
对未来媒体法与新闻报道发展的展望
01 02 03
完善法律体系
随着媒体形态的多样化和新闻传播方式的变革,未来媒体 法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媒体时代的需求。同时 ,应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和规范,确保新闻报道的公正、 客观和真实。
提高专业素养
新闻从业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增强对媒体法的认知和遵守意识。同时,应积极发挥专 业优势,深入挖掘新闻背后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为公 众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报道。
媒体法的作用
媒体法对于保障新闻自由、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民主法 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它通过规定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 原则、权利和义务,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 系,维护新闻传播秩序和公共利益。
媒体法的发展历程
01
早期的媒体法规
早期的媒体法规主要是一些零散的规定,如出版法、新闻检查制度等,
这些法规对新闻传播活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监管。
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在当今信息快速流动的社会中,新闻媒体扮演着报道时事和解读事件的重要角色。
然而,媒体报道中常常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可能需要深入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解读。
本文将围绕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
一、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问题新闻报道往往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法律问题,如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
在报道中,媒体必须准确地描述事件的经过、相关人员的行为,同时需要明确事件背后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的适用情况。
例如,当报道一起刑事案件时,媒体需要准确地阐述被告的罪名、证据链以及法庭审判的程序。
这样的报道不仅要求媒体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注意不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和审判的正当性。
二、媒体报道中的法律解读新闻媒体不仅要报道事件的发生,还应当对事件进行分析和解读,揭示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和影响。
对于一些重大社会事件,法律解读往往是新闻报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媒体需要准确理解和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对事件的法律影响和前景进行解析,以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事件的背景和涵义。
这种解读不仅需要媒体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还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以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三、媒体准确性与法律责任在报道中涉及到法律问题时,媒体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媒体对事实的正确陈述以及对法律的准确解读,是保证报道可信度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
任何错误或不准确的报道都可能导致对相关当事人的误解和伤害,同时也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媒体应当对其报道负起法律责任。
如果媒体对法律问题的解读存在错误或误导,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甚至给媒体本身带来法律风险。
因此,媒体应当在报道前对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且在报道中注明自己的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结论在新闻媒体报道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
媒体应当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解读能力,以保证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同时,媒体应当意识到其报道的法律责任,避免不准确的解读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关于法律案件新闻报道的(3篇)

第1篇近日,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校园霸凌案件,判决被告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本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校园霸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师生敲响了警钟。
一、案件背景2021年9月,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受害者小张(化名)因与同学发生口角,被多名同学围殴,致使其头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发后,受害者家属多次与学校及霸凌者家长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将霸凌者家长及学校告上法庭。
二、案件审理1. 庭审过程本案由某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月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原告方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医疗鉴定报告等证据,证实了被告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被告方在庭审中辩称,事发时他们只是与受害者发生口角,并没有实施霸凌行为。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在事发时对受害者进行围殴,并造成受害者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法院判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给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案件影响1. 提高社会对校园霸凌问题的关注度本案的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了人们对校园霸凌问题的认识。
许多家长和学校开始重视校园霸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2. 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的判决,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树立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
同时,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遇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营造和谐校园环境本案的审理,对学校敲响了警钟。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霸凌预防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道德问题
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道德问题近年来,随着媒体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新闻报道成为了人们了解社会、分享信息以及参与公众讨论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新闻报道中,我们也经常面临一系列法律和道德问题。
本文将探讨新闻报道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并对其可能的解决方法进行讨论。
一、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问题1. 虚假报道虚假报道是新闻行业中最严重的法律问题之一。
当新闻机构、记者或编辑在报道中故意夸大、篡改事实或编造虚假信息时,不仅违反了新闻伦理,也可能触犯法律。
虚假报道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害,并潜在地破坏社会的公信力。
解决方法:新闻机构应加强对记者的培训,加强对新闻报道真实性的把关。
同时,政府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新闻行业的监管,严惩虚假报道行为。
2. 隐私侵犯新闻报道中的隐私侵犯问题也时有发生。
当记者在报道中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时,可能触犯法律。
虽然公众对重要事件和公众人物的信息有合理的获取需求,但在报道时仍需要尊重个人隐私权。
解决方法:新闻报道应遵守新闻伦理,尊重个人隐私。
政府也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媒体对隐私的报道限制。
二、新闻报道中的道德问题1. 偏颇报道新闻报道偏颇是一种常见的道德问题。
当记者在报道中出于个人或团队利益,有意忽略或歪曲真相,透过自己的价值观或政治倾向筛选信息时,将严重损害新闻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解决方法:记者需要时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个人偏见或外界压力的影响。
新闻机构也应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报道的客观性。
2. 不尊重受访者权益在新闻报道中,记者与受访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
然而,有些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过分追逐猎奇或逼问私密问题,侵犯了受访者的权益。
解决方法:记者应该尊重受访者的权益,善待被采访者,并遵守相关的采访准则。
新闻机构可以加强与受访者的沟通,建立公正、平等的采访环境。
三、新闻报道中的解决之道1. 媒体自律新闻行业应建立自律机制,通过行业协会或相关组织制定行业准则,规范新闻报道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
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问题
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问题在当今社会,新闻报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公众提供信息,监督权力,并推动社会变革。
然而,新闻报道也面临着法律风险与合规问题。
本文将探讨新闻报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一些合规性措施,以帮助记者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
一、言论自由与法律限制言论自由是新闻报道的基石,但它并非无限制的。
记者在报道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商业利益等。
此外,记者还应意识到虚假报道可能导致诽谤、诬告等法律纠纷。
因此,在新闻报道中,记者应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侵犯隐私权的风险新闻报道往往需要获取信息,但记者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记者需要明确知情同意的原则,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此外,记者还应当注意在报道中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避免过度曝光或引发不必要的伤害。
三、版权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新闻报道中的文字、照片、视频等作品往往涉及版权问题。
记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遵守相关的版权法律法规。
在报道中,记者应当注重引用来源,并尽量避免侵权行为。
此外,记者还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作品,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
四、新闻报道中的道德风险除了法律风险,新闻报道还存在道德风险。
记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守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他们应当尽量避免利益冲突,避免报道中的偏见或误导。
此外,记者还应当尊重受访者的权益,遵循人道主义原则。
五、合规性措施与建议为了降低法律风险与合规问题,记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高法律意识:记者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新闻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
他们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2. 建立合规流程:记者可以与编辑部门合作,建立合规流程,明确报道的准则和标准。
这样可以帮助记者在报道中避免法律风险,并提高报道的质量。
3. 寻求法律咨询:当记者面临法律问题时,他们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新闻行业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闻传播行业呈现出多元化、快速化的特点。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虚假新闻报道、侵犯他人隐私等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以某虚假新闻报道案为例,对新闻行业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一)案情简介2019年5月,某知名网站刊登了一篇题为《某明星涉嫌出轨,实为误会》的报道。
该报道未经核实,以讹传讹,严重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
事件发生后,受害明星及其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网站及作者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虚假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2. 虚假新闻报道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3. 作者和网站在虚假新闻报道中应承担何种责任?二、案件分析(一)虚假新闻报道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虚假新闻报道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属于侵权行为。
1. 名誉权受到侵害名誉权是公民、法人的人格权之一,是指个人或法人的名誉利益。
虚假新闻报道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了受害明星的名誉,构成名誉权侵权。
2.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因侵害他人名誉权,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受害明星因虚假新闻报道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有权要求赔偿。
(二)侵权责任划分1. 作者责任作者作为新闻报道的直接实施者,对其所写报道内容负有核实责任。
本案中,作者未对报道内容进行核实,导致虚假信息传播,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网站责任网站作为新闻发布平台,对发布的内容负有审核责任。
本案中,网站未对报道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导致虚假信息传播,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责任承担1. 作者承担侵权责任作者应赔偿受害明星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2. 网站承担侵权责任网站应赔偿受害明星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案件启示本案对新闻行业具有以下启示:1. 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法律与新闻法律新闻报道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法律与新闻法律新闻报道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新闻报道是社会上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而法律新闻报道更是在提供信息的同时涉及到道德和法律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法律新闻报道所涉及到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并探讨如何在新闻报道中遵守法律和道德标准。
首先,法律新闻报道要遵守的道德问题之一是真实性。
新闻报道应该客观、准确地反映事实,而不应该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
记者在采访和报道中应该专注于获取真实信息,避免夸大事实或引用未经证实的消息。
他们应该尽力确保报道的真实性,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维护了读者对媒体的信任和自身的声誉。
其次,在法律新闻报道中遵守道德标准还涉及到隐私权问题。
记者应该尊重被采访者的隐私权,避免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隐私。
除非在道德和法律框架下必须披露的情况下,记者应该遵循采访对象的意愿和个人隐私。
与道德标准相对应的是法律标准。
法律新闻报道在遵守法律方面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涉及法律事宜的报道需要采取一定的审慎和谨慎,以避免对案件进行不当干预或造成不良影响。
记者应该确保自身的报道不影响到案件的司法程序,不干扰到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律新闻报道需要尊重诽谤和名誉侵权问题。
记者在报道过程中应避免对他人进行诽谤性言论或恶意中伤。
他们应该确保所报道的内容是准确、可靠的,并在报道有争议的问题时给予相关当事人机会发表意见和辩解。
除了道德和法律问题外,新闻报道还应该注重信任和公平性。
记者应该遵循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在报道中平衡各方观点和声音。
他们应该尽量减少个人立场和偏见的介入,给予读者全面和客观的信息。
最后,对于法律新闻报道来说,事实与评论的界限也需要注意。
记者应该清楚区分事实报道与评论分析,不混淆二者。
他们应该确保在报道中准确地陈述事实,并在需要时提供专业的分析和评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解读法律事件。
总的来说,法律新闻报道涉及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标准。
记者在采访和报道中应该坚守真实性、诚信性和公平性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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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与隐私
《收养法》(1998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 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新闻报道与隐私
报道罪案,引至侵害隐私 1)江苏教育电视台侵害隐私案 (2005) 2)沧州日报侵害隐私案 (2003)
江苏教育电视台案
案情 柳甲、柳乙两姐妹及母亲
诉江苏教育电视台侵害隐私
三人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
内容有关柳甲丈夫强奸柳乙,后者未成年
江苏教育电视台其后
未得三人同意,自行剪辑和播出 并未遮盖当事人样貎 题为《姑息养奸》
江苏教育电视台案
法院判决被告败诉 侵害隐私的定义: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使人格权益受损, 构成侵权
保护隐私的原则:
新闻报道与隐私
妇女:《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正)
第四十二条: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 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 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 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 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 式使用妇女肖像。
新闻工作与隐私: 中国內地未来发展
出台更多法规,限制侵犯隐私的行为?
保障个人信息?(已经有专家草案) 限制媒体追访?
主要因素
科技发展 媒体表现
另方面:
会否立法规定公开主要官员财产? (或法院如何看待对 公众人物在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上享有多少隐私?)
视乎…
法规以外 ? – 规范纪律文件?
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性质的栏目, 其发表的《父母离异未必就是孩子的不幸》的文章,不存在
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的情形
原告
知晓拍摄目的 同意拍摄并刊登照片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单亲学童案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
报社把“父母离异的孩子”和母女肖像相连 向大众宣扬上诉人婚姻状况,侵犯其隐私权
二审 隐私的定义
指公民在生活中不愿公开,为他人知悉的秘密。 公民就个人隐私享有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
判決:
被上诉人不存在擅自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 未侵犯上诉人母女的隐私权
单亲童案
理由: 1) 上诉人明知记者欲拍摄单亲家庭的照片
同意拍摄并同意刊登, 无论是为解决生活困难还是为文章作配片,都证明上诉人已
人造美女案
案情 《南方都市报》记者应邀到一家整容公司采访
与一名女子任职整容公司对谈,
报道刊出,女子化名吴晶
内容是她整容的经历, 配以整容前后的照片
该名女子告《南方都市报》及记者
侵害隐私、名誉权、肖像权
人造美女案
《南方都市报》辩称:报道没侵害隐私 1) 中国法律
没有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单亲学童案
沈阳晚报教育周刊
发表了题为 《父母离异未必就是孩子的不幸》 将王拍摄的照片刊登
杨起诉沈阳日报社
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婚姻隐私、人格尊严等权利
要求
书面赔礼道歉 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9元 精神损失10000元及继续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失2000元
单亲学童案
原审法院判决: 《沈阳晚报》教育周刊
2008年4月:
王菲起诉三家网站,指它们未得同意公开他的 个人信息,侵犯他的名誉权和隐私
侵犯隐私私官司
要知道: 1) 隐私的法律定义 (legal definition) 2) 构成犯侵隐私的四个要件: 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3) 抗辩事由 (defence), 包括 当事人同意公开隐私 报道内容关乎公众利益 (包括公众有知情权) 作了隐去身份的处理 4) 救济(remedies) 赔偿精神损失 赔偿经济损失(?)
郝冬白、《兰州晨报》、 《现代妇女》 侵害隐私、名誉权、肖像权
变性人案
案件
不公开审理
争论: 内容是否属实? (名誉权) 使用真实姓名和照片,事先是否征得李某同意?
(有否侵犯隐私、肖像权?) 记者
拍照为发表
原告
记者说拍照留作纪念
变性人案
双方同意和解 原告李某得到赔偿
记者付400元 《兰州晨报》付6000元 《现代妇女》付5000元
如色情、赌博等
新闻报道(评论)与法律:大纲
甲) 新闻报道与新闻侵权 著作权 (已讲授) 隐私权 肖像权 名誉权 (另:刑法部份) 法院审讯报道 (有关法律不多) 乙)新闻报道与刑法 禁止报道的内容及有关类别的具体规定
新闻报道与法律 (一)
今课内容:新闻报道与隐私 报道软性新闻,侵犯隐私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 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 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 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 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新闻报道与隐私: 小结
法规现况: 国内未立法保障个人信息 民法通则亦未提及侵犯隐私,但如名譽受損,可当作
侵犯名誉权处理 ,如要求赔偿精神損害的,合乎条 件的,法院亦会审理 若干法规零散地保障隐私 报道时 涉及隐私的内容,要小心处理 尤其遇上敏感话题,最好取得协議书,确认被访者同 意发表
新闻报道与隐私
艾滋病人: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
第三十九条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 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 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 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五十六条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 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 证件
隐私侵权官司
案情 原告、被告的主要争论 法院对隐私权的定义 法院的裁決
考虑的因素 裁決结果 被告
被认定侵权,有什么后果?
原告输官司
后果?
变性人案
案情
变性人李某接受了《兰州晨报》记者郝冬白采访, 讲述变性的心路历程
《兰州晨报》刊出报道 郝冬白其后再投稿《现代妇女》
李某告
原告
只是一名普通公民 而非公众人物 对上述权利的保护应适当从严
人造美女案
采访录音
是认定本案事实的最重要证据 被告虽持有但拒绝提供,又无法提出正当理由 应推定录音内容对被告不利
隐私权有否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于2001年的解释中 将侵犯隐私的行为,确定为侵权行为,并确定了精神赔偿 不接纳被告指无法律依据的观点
厂停产则未必有关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后来双方达至和解,赔偿和奖励举
报人28000元
沧州日报案 (2003)
隐私权
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 护
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公安局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披露举报人的姓名和住址 在记者撰稿后,未审核就让信息见报 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
广电总局
《广播影视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2007 年)
六、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
要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
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不得宣扬他人隐私, 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 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当事人追究,打官司(民事责任)
报道罪案新闻,侵犯隐私
违反个别法规? 当事人追究,打官司 (民事责任)?
保障隐私:现况与未来
之前,已讲授: 新闻采访与隐私
新闻报道与隐私
报道引致隐私官司
个人不满,要求法院 介入,属民事性质
不满意私事、个人信息被公开
不满意个人照片被刊登
同时告诽谤? (中国较多,英美较少)
《姑息养奸》非一般新闻,涉及隐私,尤其柳乙为未成年 人,批评姑息行为时,应注意保护隐私,披露隐私应取得 当事人同意
江苏教育电视台案
接受央视采访与播出内容
并非无限制的同意,是要求经技术处理,确保隐私受保护
被告的播放行为是否合法?
不完全取决于其它媒体已经播放 公民的隐私不因曾被公开,而任由他人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制地再向社会传
记者明显有过错, 而《南方都市报》未核实报道就刊出,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犯侵隐私的四个要件成立 《南方都市报》要承担民事责任
人造美女案
二审
从最高法院1993年及200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看
公民的隐私权已作为一种独立权利,受到保护 《南方都市报》的争辩不成立
维持原判
即赔偿原告10000元精神損害抚慰金
什么是隐私权?
是自然人享有 对其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私有领域
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人造美女案
构成犯侵隐私的四个要件: 违法行为、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报道 公开了原告曾整容及极端爱美等个人信息和私人活动 即泄露了原告的隐私
报道 未刊出原告真实姓名 却刊出了两张未作处理的照片,具明显的可识别性 造成泄露隐私的损害后果
2) 侵犯隐私
是指未经同意,向社会披露个人私生活的行为 但报道是应整容公司的邀请,进行采访而写成,不存在原
告不同意的问题
3) 报道内容
只谈经历,感受等,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人造美女案
一审法院的观点: 新闻媒体
有权发表、出版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中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
新闻报道与法律 (一)
甄美玲 2009秋
新闻工作与法律
采访
报道(或评论)
诽谤/侮辱
其他
隐私
其他(如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