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进展

农残限定2006年欧盟版本C_17_normativa_1773_allegato

Ministero della Salute DIPARTIMENTO PER LA SANITà PUBBLICA VETERINARIA, LA NUTRIZIONE E LA SICUREZZA DEGLI ALIMENTI DIREZIONE GENERALE DELLA SICUREZZA DEGLI ALIMENTI E DELLA NUTRIZIONE DECRETO Prodotti fitosanitari: recepimento della direttiva 2006/62/CE della Commissione del 12 luglio 2006, della direttiva 2007/55/CE della Commissione del 17 settembre 2007, della direttiva 2007/62/CE della Commissione del 4 ottobre 2007 e aggiornamento de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27 agosto 2004 concernente i limiti massimi di residui delle sostanze attive nei prodotti destinati all’alimentazione. Sedicesima modifica. IL MINISTRO DELLA SALUTE Visti gli articoli 5, lettera h), e 6, della legge 30 aprile 1962, n. 283, successivamente modificata con legge 26 febbraio 1963, n. 441; Visto l'articolo 19 del decreto legislativo 17 marzo 1995, n. 194, che prevede l'adozione con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di limiti massimi di residui di sostanze attive dei prodotti fitosanitari; Visto l'articolo 34 del decreto del Presidente della Repubblica 23 aprile 2001, n. 290, relativo ai residui ed intervalli di carenza; Visto i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27 agosto 2004 “Prodotti fitosanitari: limiti massimi di residui della sostanze attive nei prodotti destinati all’alimentazione”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 Serie generale n. 292 del 14 dicembre 2004, supplemento ordinario n. 179), modificato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7 novembre 2004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30 del 7 febbraio 2005),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4 marzo 2005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121 del 26 maggio 2005),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3 maggio 2005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184 del 9 agosto 2005),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5 novembre 2005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28 del 3 febbraio 2006),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9 aprile 2006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162 del 14 luglio 2006),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20 aprile 2006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161 del 13 luglio 2006),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23 giugno 2006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204 del 2 settembre 2006),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3 ottobre 2006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282 del 4 dicembre 2006),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26 febbraio 2007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102 del 4 maggio 2007);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3 giugno 2007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199 del 28 agosto 2007);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3 giugno 2007 (pubblicato nella Gazzetta Ufficiale n. 200 del 29 agosto 2007); dal decreto del Ministro della salute 13 giugno 2007 (pubblicato nella

蔬菜农药残留研究进展

305. [6]Smolen G,Bender J.Arabidopsis cytochrome P450cyp 83B 1muta-tions activate the tryptophan biosynthetic pathway [J].Genetics,2002,160:323-332.[7] Doughty K J,Kiddle G A,Pye B J,et al.Selective induction of glucosinolates in oilseed rape leaves by methyl jasmonate [J].Phytochemistry,1995,38(2):347-350.[8] Cipollini D F,Sipe M L.Jasmonic acid treatment and mammalian herbivory differentially affect chemical defenses and growth of wild mustard (Brassica kaber )[J].Chemoecology,2001,11:137-143.[9] Thines B,Katsir L,Melotto M,et al.JAZ repressor proteins are targets of the SCF COI1complex during jasmonate signaling [J].Nature,2007,448:661-666. [10]Arimura G,Ozawa R,Shimoda T,et al.Herbivory-induced volatiles elicit defence genes in lima bean leaves [J].Nature,2000,406(6795):512-515. [11]Mikkelsen M D,Petersen B L,Glawischnig E,et al.Modulation of CYP 79genes and glucosinolate profile in Arabidopsis by defence signaling pathways[J].Plant Physiol,2003,131:298-308.[12]Brown R L,Kazan K,McGrath K C,et al.A role for the GCC-box in jasmonate-mediated activation of the PDF 1.2gene of Arabidopsis [J].Plant Physiol,2003,132:1020-1032. [13]Mewis I,Appel H M,Schultz J C,et al.Major signaling pathways modulate Arabidopsis glucosinolate accumulation and response to both phloem-feeding and chewing insects[J].Plant Physiol,2005,138:1149-1162. [14]董晓丽,王加启,卜登攀,等.免疫刺激后小鼠肝脏内参基因稳 定性研究[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9,40(5):80-85. [15]Pang Q,Chen S,Li L,et al.Characterization of glucosinolate-my-rosinase system in developing salt stress Thellungiella halophila [J].Physiol Plant,2009,136(1):1-9. [16]钟海秀,陈亚州,阎秀峰.植物芥子油苷代谢及其转移[J].生物 技术通报,2007(3):44-48. 蔬菜农药残留研究进展 收稿日期:2010-11-17 基金项目: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008RFXXN002);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2009td07)作者简介:吴鹏(1983-),男,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黄瓜遗传育种。E-mail:wupeng216@https://www.360docs.net/doc/9f4674323.html, *通讯作者:秦智伟,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黄瓜遗传育种。E-mail:qzw303@https://www.360docs.net/doc/9f4674323.html, 吴 鹏,秦智伟*,周秀艳,武 涛,辛 明 (东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哈尔滨 150030) 摘要:蔬菜农药残留问题已是政府、市场和消费者都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近些年,农残的检测技术与 防治方法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从生物学、遗传学和育种的角度探索农药残留的发生机理,从生物体自身特性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研究领域还是空白。文章综述了蔬菜农药残留的研究现状、检测技术、发生机理及防治方法,提出利用分子生物学理论与技术挖掘生物体潜能,从遗传育种角度通过选育低农药残留的新品种来解决蔬菜农残问题的新途径。 关键词:蔬菜;农药残留;机理;遗传育种中图分类号:S63;S48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9369(2011)01-0138-07 Research progress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vegetables/WU Peng,QIN Zhiwei, ZHOU Xiuyan,WU Tao,XIN Ming (College of Horticulture,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arbin 150030,China) Abstract:Pesticide residues in vegetables have already become a hot problem that government, market and consumer are very concerned.In recent years,detection technique and prevention methods have 第42卷第1期东北农业大学学报42(1):138~144 2011年1月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Jan.2011

草药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汇总

部分国家、地区草药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汇总 加入WTO后,中药的国际贸易将以国际通行的标准进行。目前,国际上虽然尚无植物类中药的国际标准,但是FAO和WHO均制定了食品、蔬菜及茶叶重金属的允许摄入量和农药残留限量。美国、欧盟及传统出口中药的东南亚地区均对中药提出了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的指标,并有提高的趋势。 近年来国际贸易中以环保标准为基础的绿色认证制度日趋盛行,“环保标签”在许多情况下变成贸易壁垒。在中药材生产过程中,由于对土壤选择不严,以及长期施用农药、化肥和除草剂,加之对农药的盲目选择,施用时间和剂量等达不到技术要求,导致目前药材普遍存在农药残留量和有害重金属含量超标,这是造成中药材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我国中药及其它农副产品难以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直接影响了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此情况下,一方面我们要建立适合我国产品质量的标准以适应国际标准。另一方面中药在中国有数千年的使用历史,世界各国在制定相应的植物药产品质量标准中也多参考我国的中药标准,因此,制定绿色标准也可以影响世界,达到对我中药产品国际贸易相对有利的局面。由外经贸部制定并颁布的《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已于2001年07月0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中药的第一个进出口质量标准,也是我国中药的第一个绿色标准,对推动我国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确保植物药进出口品质,有着重大的历史性意义。 一、中国大陆 (一)中国药典(2010版) 药典对植物药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的限量要求( ×10- 6)

(二)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WM/T2-2004) 适用范围:药用植物原料及制剂的外经贸行业品质检验 重金属及砷盐限量: 重金属总量 ≤20.0 mg/kg 。 铅(Pb ) ≤5.0 mg/kg 。 镉(Cd ) ≤0.3 mg/kg 。 汞(Hg ) ≤0.2 mg/kg 。 铜(Cu ) ≤20.0 mg/kg 。 砷(As ) ≤2.0 mg/kg 。 农药残留限量: 六六六(BHC) ≤0.1 mg/kg 。 DDT ≤0.1 mg/kg 。 五氯硝基苯(PCNB) ≤0.1 mg/kg 。 艾氏剂(Aldrin) ≤0.02 mg/kg 。 二、 香港(香港中药材标准第一册) 表1:药材中重金属限度

我国水果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表

我国水果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表 农业行业法规: https://www.360docs.net/doc/9f4674323.html, 2012-9-21 10:36:00 浏览57 次《》我国水果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表一 名称种类限量(mg/kg)标准号 滴滴涕杀虫剂0.1GB2763-81 六六六杀虫剂0.2 GB2763-81 倍硫磷杀虫剂0.05GB4788-94 甲拌磷杀虫剂不得检出GB4788-94 杀螟硫磷杀虫剂0.5GB4788-94 敌敌畏杀虫剂0.2GB5127-1998 对硫磷杀虫剂不得检出GB5127-1998 乐果杀虫剂 1.0GB5127-1998 马拉硫磷杀虫剂不得检出GB5127-1998 辛硫磷杀虫剂0.05GB14868-94 百菌清杀菌剂 1.0GB14869-94 多菌灵杀菌剂0.5GB14870-94 二氯苯醚菊酯杀虫剂 2.0GB14871-94 乙酰甲胺磷杀虫剂0.5GB14872-94 甲胺磷杀虫剂不得检出GB14873-94 地亚农杀虫剂0.5GB14928.1-94 抗蚜威杀虫剂0.5 GB14928.2-94 溴氰菊酯杀虫剂0.11)-0.052) GB14928.4-94 氰戊菊酯杀虫剂0.2 GB14928.5-94 呋喃丹杀虫剂不得检出GB14928.7-94 水胺硫磷杀虫剂0.023)GB14928.8-94 喹硫磷杀虫剂0.052)GB14928.10-9 草甘磷除草剂0.1 GB14968-94 克线丹杀虫剂0.0052)GB14969-94 西维因杀虫剂 2.5GB14971-94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二 名称种类限量(mg/kg)标准号 粉锈宁杀菌剂0.2GB14972-94 阿波罗杀螨剂1GB15194-94 氟氰戊菊酯杀虫剂0.5GB15194-94 克菌丹杀菌剂15GB15194-94 敌百虫杀虫剂0.1 GB16319-1996 亚胺硫磷杀虫剂0.5 GB16320-1996

农药残留分析方法研究进展

农药残留分析方法研究进展 贺江江 (2011级植物保护一班 20112821320006) 摘要对食品中农药残留分析技术及其进展进行了综述。样品前处理中,除固 相萃取外,超临界流体萃取和基质固相分散得到了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原子激 发检测器在气相色谱中发展较快,超临界流体色谱和免疫分析技术开始应用于 食品农药残留分析中。并对农药残留分析的发展趋势和要求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农药残留,食品,超临界流体萃取,基质固相分散,色谱,免疫分析,评述 引言 农药的发明和使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但随着农药的大量和不合理地使用,食 品中的农药残留对人类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露出来。发展快速、可靠、灵敏和实 用的农药残留分析技术无疑是控制农药残留、保证食用者安全和避免国际间有关贸易争端 的基础。农药残留分析是复杂混合物中痕量组份的分析技术,农残分析既需要精细的微量操 作手段,又需要高灵敏度的痕量检测技术。60年代后气相色谱技术得到飞速发展,许多高灵 敏的检测器开始应用,解决了过去许多难以检测的农药残留问题。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 高效液相色谱的发展拓宽了农药残留的分析范围。现阶段,毛细管气相色谱和高效液相色谱 及其联用技术仍然是农药残留分析的主要手段。 (一)、农药残留分析的基本要求应包括以下4点: 1多残留分析(MRMs)、高回收率(>70%)和高重现性、低检出限、操作简单易行。 2促使各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对食品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制定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 3另一方面也促使人们不断研制毒性低、残留时间短的新型农药。工作强度和难度的不断增加和型农药的不断出现,也使农药残留分析面庙挑战。 4国际官方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的方法是经典的、国际公认的MRMs方法,该方法可以分析蔬菜和水果中的多种农药残留。 (二)、农药残留处理技术 1固相萃取法 自美国Waters公司的Sep-pak投放市场后,固相萃取法(SPE)技术取得很大进步,各种C8、C18、腈基、氨基和其它特殊填料的微柱相继得到应用。Schenck[4]用Florisil微柱净化,测定食物中有机氯农药(OCs)残留;Wan[5]简化了植物油中OCs残留分析时硅胶柱的净化方法,减少了有机溶剂的使用; Armishaw[6]比较了动物脂肪OCs残留测定时,GPC、吹扫共馏、Florisil柱色谱的净化;Bentabol[7]用半制备C18柱分离食用油中的OCs和有机磷农药(OPs)。Gillespie[8]用多柱SPE净化植物油和牛脂中的OCs及OPs,油或脂质样品用己烷溶解后,首先经Diatoma-ceous earth(extrelut QE)柱和C18键合硅胶(ODS)微柱处理,洗脱液分为两部分,一份浓缩后,丙酮溶解,用GC-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测定OPs,另一份经氧化铝微柱处理,进一步除去脂质,用GC-电子捕获检测器(ECD)测定OCs。 2凝胶渗透色谱法 凝胶渗透色谱法(GPC)是一种快速的净化技术,应用于农药残留分析中脂类提取物与农药的分离,是含脂类食物样品农药残留分析的主要净化手段。Stienwandter[9]总结了凝胶色谱在农药残留分析中的应用;李洪波[10]用交联聚苯乙烯凝胶(NGX-01)净化食物样品中OPs;李怡[11]用Bio-Beads S-X3净 化乳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NMCs)。Chamberlain[12]采用10%乙酸乙酯和石油醚洗脱,以Bio-Beads S-X3解决了脂肪和油样的分离。Hong[13]用溶剂提取,Bio-Beads S-X3净化,GC-ECD-氮磷检测器(NPD)

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的现状及发展分析

摘要: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我国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因此我国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而随着农药的出现,对我国的农业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这之中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但对人身体的影响却是百害而无一利。那么,检测出农药并尽量消除农药残留成为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这几年研发、使用的新兴技术并展望了其未来的发展。 关键词: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提取技术 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农药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提高蔬菜、粮食的产量、质量。但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蔬菜、粮食害虫问题越来越严重,农药的使用范围与程度也逐渐加重。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农药的检测作为农业中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 一、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的现状 随着人们对产品的安全意识越来越强烈,对农药残留检测的技术也不断发展。发达国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进行农药残留的研究与检测工作,我国也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了对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1]。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农药检测技术由起初的比色法、容量法等灵敏度较低的检测方法发展到检测农药更为优越的薄层色谱技术、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技术。 近十年来,我国引进了国外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技术,下面就对这几种技术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1.农药残留提取技术 目前,我国对于样品中残留农药的提取技术主要有振荡法、索氏提取法、超声波提取法、提取溶剂、吸附法、浸渍漂洗法、消化法以及匀浆捣碎法等,这些技术方法都是较为传统的方法,其对设备的要求较低,而且成本开销也很低。但是也存在着样本用量较大、毒性也大、检测试剂用量较多、选择性差以及提取率低等缺点,尤其是对一些稳定性较高的农药残留样本,提取率少。近几年来,我国有引进了一些检测效果更精确的设备与技术,如固相萃取、微波萃取、固相微萃取、超临界提取以及加热溶剂萃取等。用这些技术方法提取样本中农药残留,操作简单快捷、检测试剂用量少、选择精确度高以及提取率也十分可观等诸多优点,不仅使农药残留检测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而且操作省时省力。 2.净化技术 在对农药残留检测样本进行提取之后,提取液中往往含有许多杂质,因此要对提取液进行净化,分理出杂质。常用的净化方法有液液分配、凝结沉淀法、柱层析法、磺化法、薄层层析法。随着技术的发展,近几年又出现了吹扫蒸馏法、离子交换层析法、凝胶色谱净化法以及固相萃取法等更加有效果的净化方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固相萃取微型柱技术被研发并应用,使净化技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固相萃取微型柱技术的应用,使得净化过程更快、更准确、更便捷、更经济,同时还使净化效果更好。因此,固相萃取微型柱技术的问世,必将取代其他原有的传统净化技术。微型柱中常用的填料有硅胶、氧化铝、活性炭以及c18等,根据不同的情况及净化要求,选择不同的填料[2]。 3.净化液浓缩技术 对净化液进行浓缩,使农药残留的检测更加便捷。目前使用的浓缩技术主要包括吹气法、自然挥发法等,这些技术的浓缩速度较慢,不适用于易氧化、蒸气压高的农药。k-d浓缩器法也被广泛应用于净化液的浓缩。这种方法简单易操作,对农药的保留度高,但是该方法的浓缩时间也较长,对已分解的净化液回收率过低,不适用于沸点较高、体积较大的净化液。近几年,旋转蒸馏法的出现,解决了上述提到的所有问题。这种方法浓缩速度快、简单易行、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目前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生物毒素残留量、重金属含量、食品包装和标签要求、动植物检验检疫制度、食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环境保护及“绿色补贴”等等。近年来,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实施了很多限制措施,如美国于2003年12月开始执行食品和农产品注册通报制度;欧盟通过修订关于食品标签的指令、增加对我国出口商品抽验批次;日本通过修改《食品和农产品卫生法》及实施强制检验等,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设置了障碍,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限制。 农产品出口遭遇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壁垒 由于发达国家对进口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等卫生要求越来越多(仅2003年,国外在进口农产品和食品方面就新增标准260多项),限量指标越来越苛刻,所以农产品(食品、水产品、畜禽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问题成为我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由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引发的贸易纠纷已经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2002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1μg/kg,并有可能提高到0.1μg/kg,受此影响,中国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约7614吨,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809万美元,比上年下降43.56%。欧盟不断实行新的茶叶检测标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指标不断增加,到2003年已经增加到196项,截止到2004年8月27日,欧盟共出台26个欧盟委员会指令涉及茶叶,从今年8月1日起,欧盟又将硫丹在茶叶中的残留限量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这些措施使得我国茶叶的出口雪上加霜;据海关人士介绍,今年1-7月广东累计出口茶叶8938吨,价值1868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3.9%和26%,其中对欧盟出口茶叶167吨,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达88.8%。此外我国出口的水产品中抗生素超标及2002年的台州西兰花出口风波等问题都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产生负面影响。 如何正确认识农药残留问题 农药残留是指残存在环境及生物体内的微量农药,包括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等。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主要来自化学农药,是关系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不仅危害人和动物的健康,破坏环境,而且影响世界农产品的正常贸易。 我国地域辽阔,农作物品种虽然丰富,但农业生产力还是比较落后,绿色经济所占比重不高,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既要看到农药的使用在害虫、病菌等有害生物的防治中具有快速、高效、经济等的特点及在保证农业稳产、增收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也要积极关注自身健康,不断加强对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 目前,在农业发展中完全禁用化学农药是不现实的,同时在土壤中残留的已经禁用的部分农药对农产品的影响仍然存在,所以世界各国农产品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药残留问题。 限制农药残留的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在鼓励、扩大出口的同时,以各种手段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利益。利用发达科学技术,以保护人类、动物和环境为理由,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是目前世界上很普遍的一种做法。由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达到一定的数量时,会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所以将农药最高残留限量作为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

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

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 【摘要】随着栽培技术的不断进步,农药残留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开展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研究是控制农药残留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介绍了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的各种方法并对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研究进展 随着栽培技术的不断进步,蔬菜的生长期已越来越短,而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蔬菜的病虫害也越来越重,绝大部分蔬菜需要连续多次放药后才能成熟上市。农药污染较重的有叶类蔬菜,其中韭菜、油菜受到的污染比例最大。茄果类蔬菜如青椒、番茄等,嫩荚类蔬菜如豆角等,鳞茎类蔬菜如葱、蒜、洋葱等,农药的污染相对较小。农药残留监测体系的建立,对农药残留的监测手段和检测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促进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和应用进展,使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朝着更加快速方便、灵敏可靠的方向发展,逐渐以农药残留专业检测机构的少量检测为中心,向现场检测及实验室的大量检测辐射翻。 1 仪器分析法 由于农药的活性成分大多是小分子有机化合物,故多使用气相色(GC,)~41、高效液相色谱(HPLC,)~、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GC-MS)嘲和高效液相色谱一质谱联用(HPLC—Ms)同等技术。其中研究最多的是色质联用技术。因为色质联用特别适合于多种标样残留分析,所以国外把它也划为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之列。大部分农药(如有机氯、有机磷、拟除虫菊酯等)残留可使用GC—MS检测昀,检出限一般为1~10 b~g/kg,但对分子量较大、极性或热不稳定性太强的农药及其化合物,GC-MS不适用,需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一质谱联用(HPLC-MS)和其他的方法来检测。 1.1 固相萃取技术 固相萃取法是1种基于液相色谱分离机制的样品制备方法,已广泛应用于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它根据液相分离、解析、浓缩等原理,使样品溶液混合物通过柱子后,样品中某一组分保留在柱中,选择合适的溶剂把保留在柱中的组分洗脱下来,从而达到分离、净化的目的。SPE克服了液一液萃取技术及一般柱层析的缺点,具有高效、简便、快速、安全、重复性好、便于前处理自动化等特点。根据柱中填料大体可分为吸附型(如硅胶、大孔吸附树脂等)、分配型(c。,c 、苯基柱等)和离子交换型。1L.R_odriguez等人采用固相萃取法通过改变移动相中缓冲液的浓度、pH值、表面活性剂的浓度和类型对蔬菜中的木精、笨基苯酚、锑比灵和有机磷残留量进行分析,结果表明:pH9.2,缓冲液中含有4mmoUL硼酸和75mmol/L胆酸钠能够得到最好的结果。 1.2 固相微萃取 加拿大Waterloo大学Pawliszyn 1990年首创的一种无需溶剂的萃取技术,它是在固相萃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预处理技术。SPME技术由固相萃取技术(SPE)发展而来,对目标化合物有较好的选择性,并且有较高的灵敏度,

蔬菜中农药残留的现状分析

蔬菜中农药残留的现状分析 了解2009-2010年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现状,为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方法整理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数据,描述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情况与残留水平。结果监测期间,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率为30.56%,各类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情况的差异为叶菜类(19.10%)<果菜类(39.13%),叶菜类(19.10%)<菌类(37.06%),菌类(37.06%)<块根类(40.91%);地区差异为成都(9.00%)、自贡(6.52%)<乐山(23.33%)<达州(48.89%)<绵阳(76.09%);季节差异为第三季度(11.96%)<第四季度(39.41%)。在超标农药品种方面,除丙溴磷、甲氰菊酯、抗蚜威、联苯菊酯、氯菊酯、氟氯氰菊酯和杀扑磷7种农药外,其余33种农药在蔬菜中均存在超标,且超标程度各异,但在各类蔬菜中的残留水平并无差异。结论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问题严峻,混合农药超标情况较严重,应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完善蔬菜中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 为确保蔬菜稳产、增产,农药自出现就被广泛地用于蔬菜产业的病虫草害防治。由于农药的使用,我国每年可挽回蔬菜1600万吨,经济效益十分巨大[1],但也正是由于广泛使用甚至滥用,农药残留问题已成为影响蔬菜食用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并引起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四川省是我国西南地区蔬菜产业的龙头,2009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为113.33万ht,人均年消费量为91.98kg,但是农村人均年消费量超过121kg[2],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为保护人们健康和了解蔬菜中农药残留现状,四川省于2009年开展蔬菜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研究通过整理2009-2010年的监测数据,分析省内蔬菜中农药残留现状,为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的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分析所用的数据来源于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网。2009-07/09及2010-08/12,在成都、达州、乐山、绵阳和自贡5市设立常规监测点,监测的农药种类包括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及氨基甲酸酯共4类40种,监测的蔬菜共9类76种;样本采集采用多级分层抽样方法,抽样过程中遵循随机原则,抽样场所包括辖区内各种类型的销售市场;样本中农药残留的测定方法参照GB/T5009系列标准,部分监测点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参照四川省“蔬菜中有机磷农药的检测方法”[3,4];对于低水平监测数据的处理参照“食品污染监测数据处理指南”[5];数值修约与超标样品分析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6~14],少数国内暂无标准者参考国际相关标准[15~17]。 1.2方法通过计算超标率、平均残留浓度描述监测期内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现状,采用卡方检验比较不同时间、地区及蔬菜种类中农药残留的超标情况,采用方差分析比较不同蔬菜中各农药残留水平,统计软件为SPSS13.0。 2 结果 2.1 四川省蔬菜中农药残留的超标情况监测期间共检样品648份,其中超标样品198份,总超标率为30.56%。各类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存在差异(χ2=24.469,p=0.002),两两检验得叶菜类与果菜类、叶菜类与菌类、块根类与菌类之间有差异,其余各项无差异,表现为叶菜类(19.10%)<果菜类(39.13%),叶菜类(19.10%)<菌类(37.06%),菌类(37.06%)<块根类(40.91%);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存在地区差异(χ2=227.481,p=0.000),两两检验得成都市与自贡市差异无统计学差异,其余各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即成都(9.00%)、自贡(6.52%)<乐山(2 3.33%)<达州(48.89%)<绵羊(76.09%),见表1。 除丙溴磷、甲氰菊酯、抗蚜威、联苯菊酯、氯菊酯、氟氯氰菊酯和杀扑磷共7种农药在蔬菜

农业部《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 量制定指南》 为规范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确保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经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农业部 2015年10月8日 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 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公平贸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分析农药毒理学和残留化学试验结果,根据消费者膳食结构,对因膳食摄入农药残留产生健康风险的可能性及程度进行科学评价。 本指南用于指导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 一、毒理学评估 农药毒理学评估是对农药的危害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特征进行描述。通过评价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和毒理学试验结果,推荐出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和/或急性参考剂量(ARfD)。 (一)毒物代谢动力学评价 对农药在实验动物体内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过程、排泄和蓄积等进行评价。 (二)毒理学评价 对农药及其有毒代谢产物的急性毒性、短期毒性、长期毒性、致癌性、致畸性、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等进行评价。 (三)推荐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急性参考剂量 根据毒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评价结果,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NOAEL),采用适当的不确定系数,制定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对于有急性毒性作用的农药,制定急性参考剂量(ARfD)(具体参考《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和《农药急性参考剂量制定指南》)。 二、残留化学评估 残留化学评估是对农药及其有毒代谢物在食品和环境中的残留行为的评价。通过评价动植物代谢试验、田间残留试验、饲喂试验、加工过程和环境行为试验等试验结果,推荐规范残留试验中值(STMR)和最高残留值(HR)。 (一)动植物代谢试验和残留物确定 参考毒理学评估结果,进行动植物代谢试验,对农药代谢规律、最终产物进行评价,确定残留物。 (二)残留行为评价 1.残留分析方法。对残留分析方法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正确度和精密度等。 2.样品贮藏稳定性。对试验样品贮藏稳定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包括提取、净化后待测试样的贮藏稳定性。 3.规范残留试验。对试验设计中的农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施药剂量、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样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现状及研究进展概述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现状及研究进展概述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国民的身体健康,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心的热门话题。随着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有害物质被排放,并通过食物链的富集,进入人体中,其中一些具有高度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因素。发展食品中有害残留分析技术,监督控制食品污染和保证食品质量,已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文章介绍了我国农药残留的现状,阐述了农药残留的前处理技术和检测技术的研究进展,并对农药残留分析技术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农药残留;前处理:食品;色谱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病虫害发生频繁,需要施用大量的农药用于防治,调查发现每年施用的农药面积达到1.5亿hm2·次左右,在为农业生产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的同时,随着农药种类和使用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是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及加入世贸组织后日益森严的绿色壁垒等问题。,使得我国农残问题日渐突出,成为关注的热点。 1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现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到公众的生命健康;食品的化学安全性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热门问题。随着科学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化学物质进入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其中包括食品加工中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农业上施用的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以及在食品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真菌毒素污染等等。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人类从食品中摄取了种类繁多且浓度高于环境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其中一些具有高度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据估计,人类85-90%的肿瘤为食品和环境因素所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因素,而有害残留问题则是食品安全的一个突出方面。 有害残留不仅关系着国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已经成为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的重要障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世界各国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需要检测的项目越来越多,检测指标和标准越来越高。近年来,日本对我国出口食品设置的安全卫生质量方面的技术壁垒日益加高,除了在对我国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面不断增加药物残留检测项目、提高药物残留含量检测标准、实施更严格的批检外,晟近又相继出台了一些强化食品安全的措施,大幅度提高有害残留含量检测标准。我国出口到日本和欧盟一些国家的食品因有害残留问题被进出口过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使商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降低了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因农药残留技术壁垒而受阻的品种也越来越多。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受阻品种之多,地区之广,影响之大已严重影响到我国食品出口贸易。随

当前我国农药残留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当前我国农药残留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黄梦芹 (辽宁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辽宁鞍山 114051) 摘要介绍了农药残留的现状及其危害,分析了造成农药残留的主要原因,提出治理农药的对策。 关键词农药残留;现状;危害;原因;对策 农药自诞生以来,逐渐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于防治病虫害、去除杂草、调节农作物生长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尤其是蔬菜中农药残留问题己经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全国每年都有上百起因食用被农药污染的农产品而引起的急性中毒事件,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目前,农药残留和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控制农药残留,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因此,完善农药残留的检测手段和防控农药残留危害的工作刻不容缓。 一、农药残留的现状及其危害 (一)农药残留的现状 随着农药法制的建设和人们对食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中国的农药残留问题在近年来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陕西于2003—2006 年对蔬菜中的有机磷农药残留情况进行了调查,三年农药残留速测仪的检出率分别为12.0%、21.2%和41.3%,超标率分别为10.6%、17.5%和30.4%,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检出率及超标率最高为甲拌磷、敌敌畏、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其次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山东临沂于相同年份对蔬菜的检测结果显示,检出率和超标率分别达 19.0%和 12.8%。浙江青田于 2005——2007 年也对蔬菜进行了检测,在近 1 万个样品中乐斯本、毒死蜱、敌敌畏、攻击等有机磷农药的超标率达到了7.8%。内蒙古通辽于2007年从大米中检测出水胺硫磷和灭多威分别超标33.3%和66.7%。吉林于2007 年报导大豆、红豆和绿豆中 DDT 的超标率分别为6.3%、12.3%和 12.5%。浙江宁波于2007年对市售鲜活水产品中农药的残留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各类水产品中超标率由高到低依次为螃蟹(18.5 %)、鲫鱼(14.8 % )、草鱼(13.6 % )、黄鱼(12.9 % )、梭子蟹(11.1%)、河虾(8.7%)、鲢鱼(8.0%)、对虾(7.4 %)和鳊鱼(4.8 %)。说明农药残留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比较严重。 中国现有农药生产企业2 500多家,且多数规模很小。其中,绝大多数农药生产厂家无产品研发机构,多以仿制国外产品或混配、分装为主,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且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主要表现在高毒农药产品比重大,农药市场存在一些国家禁用产品,农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日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6版正式颁布实施,这一农药残留的新国标,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了较大突破,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较2014版增加490项,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制定了苯线磷等24种禁用、限用农药18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为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判定依据。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对不存在膳食风险的33种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增强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系统性。三是除对标准中涉及的限量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外,还同步发布了106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据悉,我国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均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同时,为确保标准的科学、公正、公开,标准制定期间,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在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基础的同时,又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实际。 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我国是少数几个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国家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能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使用我国残留数据制定国际限量标准数量已达到11项。目前我国农药残留膳食风险评估原则、方式、数据量需求等方面已与国际接轨。 据介绍,“十三五”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已列出明晰的任务和规划——新制定6000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重点解决蔬菜水果和我国特色农产品的限量标准,完善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配套的检测方法。逐步实施“进口限量标准”和“一律限量标准”,扩大我国限量标准的覆盖面。同时,将以我国自主创新农药为重点,积极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推动我国农药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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