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030年的耕地保护政策创新-中国土地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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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规划中耕地保护目标选择分析

我国土地规划中耕地保护目标选择分析

我国土地规划中耕地保护目标选择分析作者:牛成德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6年第14期文/ 牛成德安徽国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阳市 236000【摘要】我国各级政府为了解决有关耕地保护问题而采取一系列行动促成达到目的、只是和效果,而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目标具有多元性、多样性、层次性、阶段性、地方性和地域性的特点。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在不同的时期、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的社会层面这就对耕地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耕地中的一项或者几项功能占有主导地位,由此产生了各式各样的耕地保护目标,本文构造和建立了中国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目标选择体现,通过多种研究渠道,对全国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目标进行合理规划选择,并对耕地保护指标如何分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0. 引言我国是世界上人地关系最紧张的国家,耕地保护任务巨大且艰难,虽然实施了在世界上能够算的上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仍然阻挡不住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的速度。

从1996 年到2003年,我国每年土地的流失率为0.6%,远远高于欧盟和美国其他国家的流失率。

通过世界银行的报告我们可以看出,未来城乡人口的比例约为6:4,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未来,我国的城市人口数量还能上涨3.2 亿,假使这些人口全部搬去城市居住,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是不可避免的,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也会越来越紧张。

为了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证生态的安全,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344.02*104hm2 的土地将会得到国家政府保护,耕地逐渐被保护将会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趋势。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耕地损失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全国性土地利用规划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其是关于全国国土开发、整治土地和土地利用等一系列指导性方法、政策、方针和及时要求,是一种战略性的规划,主要考虑国家土地资源的分配问题,并建立区域层次上土地开发、资源分配和利用项目的优先次序。

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土地政策回溯与展望:城市化的视角

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土地政策回溯与展望:城市化的视角

作用 [5-71。
不 充 分 不平 衡 的状 态 ,取 得 新 的 突破 ? 因此 ,有 必要
从城 市 化 的视 角来 考察 ,中 国的土 地制 度 改革 大 基 于城 市化 视 角 ,根据 中 国改 革开 放 以来 的社会 经济
致 经历 了从 农 村 到城 市 ,再 到城 乡融 合 的过 程 :从 家 发 展 背 景 ,考察 中 国土 地 政 策 的演 变 特 征 及规 律 ,并
第 32卷 第 7期 2018年 7月
中 国 土 地 科 学
China Land Science
VoI32 NO.7 Ju1.,201 8
改革开放 4O周年中国土地政策回溯与展望 :城市化的视角
吴宇哲 ,孙 小峰
(浙 江大 学公共 管理 学院 ,浙 江 杭 州 310058)
摘 要 :研究 目的 :从 城市化 视角 ,系统 回顾 改革 开放 40年来 中 国土地 政策演 变历程 ,并对 中 国未来 土地政 策进行 展
庭 联 产 承包 责 任 制 开 始 ,农 村 土 地 变 为 “公 有 私用 ”, 从 城 乡融 合 的 方 向展望 未 来 城 乡土 地 政 策 的变 迁 路
农 村 生产 力 激 活 ,为城 市 化 奠定 了资 金 、劳力 等 要 素 径 ,以期为 中国社 会 经济 可持 续发 展 贡献 土 地制 度 与
十一届三 中全会
1978钲
对 外 贸 易 开 始 松 动 1998年
中国土地科 学 2018年 7月 第 7期
新 常 态
2014年
人 口达 到 顶 峰
2030每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背 景
1宪 98; 去 !年 宪1法 98 鼯 墓 纛 言 中国2加0C 入1住W T0 金 融 危机 2008侄

中国发达地区耕地保护观念的转变和机制探讨

中国发达地区耕地保护观念的转变和机制探讨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Vol.23No.1Jan.,2009第23卷第1期2009年1月收稿日期:2007-02-01修稿日期:2008-12-09第一作者:周小萍(1976-),女,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

E-mail:pingzhou@126.comChange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Concept in Developed Region inChina and Discussion on its MechanismZHOU Xiao-ping 1,GU Xiao-kun 2,DING Na 1,FAN Ping 1(1.School of M anagement,Real Estate Research Center,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2.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430074,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e paper is to analyze th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roblems along with rapid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provide a new idea to break through the bottleneck of current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Methods of comprehensive analysis,case study,comparison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were employed.The paper demonstrates the particularity of land use and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necessity of concept change as well through the analysi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land use in developed regions.The key of the concept change was also discussed:(1)extending from th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to farmland protection;(2)improving the productivity of cultivated land in addition to keeping the amount;(3)shifting from the food productivity to eco-service function.The paper also discusses four mechanisms:mechanism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n developed regions;mechanism of farmland protection transfer;mechanism of complementing cultivated land with other region's cultivated land;mechanism of complementing cultivated land associated with their quality.Key words:land administration;developed region;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farmland protection为了实现国家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中国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

耕地“非农化”的时空格局演变及其驱动因素研究——基于影响分析与组态分析的双重视角

耕地“非农化”的时空格局演变及其驱动因素研究——基于影响分析与组态分析的双重视角

第37卷 第5期2023年5月Vol.37 No.5May,2023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耕地“非农化”传统认识是耕地与建设用地相互竞争引发的土地资源配置过程[1-2],其核心是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用途转换。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推进和经济快速增长,建设用地规模呈逐年增加的态 势[3-4],建设占用成为耕地“非农化”主要因素[5-6]对国家粮食安全及耕地可持续利用带来严峻挑战,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耕地“非农化”的管理政策[7]。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管控的重点类型;2021年多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遏制耕地“非农化”的要求,并推出了全新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

耕地保护话题历久弥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针对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新倾向,耕地“非农化”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拓展与丰富,有必要探讨耕地“非农化”的影响因素及多元组态路径。

耕地“非农化”演变规律及其驱动因素一直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在时空演变方面,已有研究基于耕地转向建设用地的地块统计数据和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数据,探讨了耕地“非农化”的空间特性[1]、演变格局[8]、区域差异及其收敛性[9]、空间自相关性[10]以及空间非均衡发展与扩散路径[11-12],较全面揭示出中国省域、市域、都市圈等尺度的耕地“非农化”演变特征,也针对耕地“非农化”类型复杂多样问题,构建了耕地“非农化”遥感解译样本分类体系[13-14]。

在驱动因素方面,研究认为耕地“非农化”是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 15]。

其中,自然环境因素中耕地资源禀赋对耕地“非农化”过程起到了关键作用,空间距离位置、气候和地形等存在一定影响[16],且影响作用往往通过社会经济条件才会表现出来。

可以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收稿日期:2022-11-25;修稿日期:2023-03-13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1971247)。

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

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

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发布时间:2021-02-02T01:27:23.860Z 来源:《防护工程》2020年30期作者:李泽鹏[导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守住耕地红线是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 546600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守住耕地红线是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

关键词:耕地;乡村振兴;管理1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1.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临建设占用和生态退出双重压力为切实保护优质耕地资源,国家确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于2017年在全国划定了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且全部落实到耕地图斑,包括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

按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这对保护优质耕地、阻止城市无序蔓延是极其有效的政策。

然而,调研发现,各级地方政府对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意愿强烈。

如:有的地方提出通过本轮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有的地方希望通过建立城市群实现区域经济增长,而待建立的城市群大部分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1.2耕地后备资源稀缺,省内和区域间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难度大一是区域内部补充耕地难度大。

北京、天津、浙江等发达地区区位条件较好且集中连片的耕地后备资源基本都已开发,而以往被认为耕地资源丰富的区域,如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西北的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其耕地后备资源也已接近枯竭,且待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大部分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

二是跨区占补平衡也受到后备资源不足的严重制约。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来,一些省份通过国家交易平台,向其他省份出售了一些补充耕地指标。

2023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评核方案

2023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评核方案

2023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评核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张,耕地面积逐渐减少。

为了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确保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耕地保护政策和责任目标。

其中,2023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是重要的指标之一,需要制定合理的评核方案来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评核目标根据国家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到2023年,全国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8亿公顷以上,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和提升,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评核指标为了评估2023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可参考以下指标进行评核:1. 耕地总面积:评估各省市的耕地总面积是否能够达到1.8亿公顷以上,是否有过度利用或滥用的情况。

2. 耕地保护面积:评估各省市的耕地保护区的面积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等情况。

3. 耕地质量:通过监测土壤理化性质、微生物活性、农药残留等指标,评估各省市的耕地质量状况是否得到保护和提升。

4. 耕地资源利用效率:评估各省市的耕地资源利用率、灌溉水利设施利用率、化肥农药利用率等指标,是否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5. 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各省市对耕地保护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土地整治、土地承包制度改革、耕地调整补充等方面。

四、评核方法为了确保评核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核:1. 数据统计分析:收集各省市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指标的达标情况。

2. 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团队,对各省市的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

3. 现场抽查:通过随机抽取样本,对一定数量的地块和区域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

4. 社会参与评估:组织相关的环保组织、农民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评估工作,增加评估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五、评核结果的应用评核结果可作为相关政府部门评估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6.25•【文号】国土资发[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和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科学技术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

“十一五”以来,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得到较快发展,“科技兴地”战略、“人才兴地”战略的实施取得进展,成功发射了系列资源卫星,国土资源保障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实施了大陆科学钻探、汶川科学钻探、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等工程,南极、北极与青藏高原研究得到加强;海域陆域相继钻获天然气水合物样品,海洋探测不断取得突破;航空地球物理勘查系统研制成功并投入找矿一线,研发了一批适合中国地质找矿特点的勘查技术和装备。

在国土资源系统科研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重大突破、国家土地资源遥感监测关键技术及重大工程应用、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数字化土地资源评价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重大滑坡减灾防灾关键支撑技术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土地资源监管、地质找矿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高,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在国土资源改革发展事业中发挥了支撑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的五大举措如下:
1.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耕地的用途和保护范围。

将重要的耕地区纳入耕地保护范围,限制非农业建设的扩张,确保耕地的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2.加强土壤保护和改良:实施有效的土壤保护和改良措施,包括定期监测土壤状况,合理施用有机肥料和农业化学品,控制土壤污染和侵蚀。

推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和有机农业模式,促进土壤的健康和肥力的提升。

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管理的优化,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的产量。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减少农业用水和农药化肥的浪费。

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对土地的执法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地实施和土地的真正保护。

5.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意识。

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土地利用和保护意识,推动农民在土地保护方面
的参与和贡献。

通过以上五大举措的有序实施,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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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030年的耕地保护政策创新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 吴宇哲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提出“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这个意见至少有三个层面的意思:(1)耕地数量保护重点是考虑政策改革的路径依赖;(2)耕地质量与数量结合旨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3)耕地保护中“生态”被强调,本身又有两个维度:一是保护耕地本身就是保护生态(如水田的生态功能),二是强调耕地数量保护不能忽略对生态的负面效应。

如果进一步从时间维度来考察,那么强调耕地数量保护是1999~2014年的现实背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是2014~2030年的耕地质量与数量双重保护的关键,而2030年后,耕地的生态功能应上升到第一位。

一、“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得失1992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形成开发区热,建设占用了大量耕地。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1992~1995年间,每年我国因建设减少耕地21.86万亩,与1988~1991年间的年均减少14.85万亩相比,约为1.5倍。

回溯历史,也正是这个时候,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谁来养活中国》的报告成为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形成的触发事件。

布朗在报告中指出,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和膳食结构的改善,中国的食物需求急剧增长;而中国工业化和交通建设使得耕地锐减,以及由于技术进步对农业生产率提高的有限性和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率的负面影响而导致粮食的供给存在缺口;与此同时,国际粮食储备降至历史最低点,从而国际粮食市场会难以满足中国将来的粮食赤字。

此后的199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开始对全国 66个 (50 万人以上)城市的建设用地扩张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 11号)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的决定的出台提供了依据。

联动效应是《土地管理法》 1998年修改完成,1999年开始新法实施。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1998年版《土地管理法》显示度最高的术语。

2008年出台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是通过18亿亩红线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或者说“占补平衡”推向了高潮。

客观地说,耕地“占补平衡”因为增加了耕地占用的成本,尤其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采用自上而下控制的方式,对于遏制耕地锐减在当初的那个时期有着重要的意义。

耕地“占补平衡”在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而这个“强操作性”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基层去落实上级政策,但也导致这个政策到后期转型出现了困难。

2000年笔者曾在《中外房地产导报》写过评论性短文《“占补平衡”≠保护耕地》。

核心观点指出,占补平衡的质量可能不符合经济学原理。

在经济学上,劣等地是指人们为了满足某一用途而必须开发利用的最后一级适宜圈。

对耕地占补平衡中所“补”的耕地而言,如果并非是“必须开发利用”的,或者说不是人们根据市场规律自发去开发的,而是在一定的制度下被动产生的,这样它可能会超越最后一级适宜圈,也就是超越了某一用途的无租边际——所“补”的耕地可能连劣等地的条件都不够,因为超越了无租边际后,土地收益为负数。

二是占补平衡可能导致生态负效益。

就目前的技术条件讲,耕地开发所涉及的原始地类,无非是荒草地、水塘、滩涂,或者林地、湖泊。

林地、湖泊的开垦,我们已经在多次的洪涝灾害中得到了教训。

以浙江省为例,“上山入海”——山上林地与沿海滩涂是补充耕地的最直接来源。

而以上两点的分析,恰恰是我们现在和未来耕地保护转向注重质量与注重生态的重要依据。

单纯强调耕地的数量保护,还面临着两个耕地基数不相容的尴尬。

《2008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8 年全国耕地为18.26 亿亩;而根据《2013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采用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耕地为20.27亿亩。

这种背景下,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的提法理应淡化,否则多余了2亿亩耕地为何还需要补充耕地?因此,建议耕地保护红线应当转移到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

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是强调耕地数量与质量结合的关键土地质量是有好环之分的,我国二千多年前就有表述“上田,夫食九人。

下田,夫食五人”。

可见,优质耕地的保护尤为重要,而“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当前优质耕地保护的抓手。

“永久基本农田”早在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但是这个工作的实质性推进是2014年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两部委的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配合该项工作,2014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全面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

2015年发布了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

2016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将原先的全国15.60亿亩基本农田调整15.46亿亩,要求保护任务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

从政策上而言,永久基本农田无疑是对基本农田概念的一种强化,其划定要求更加严格,监管措施更加严厉。

从另一方面而言,永久基本农田政策是基本农田政策弱效之后的一种“亡羊补牢”。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质量较高的耕地,占到耕地数量80%以上。

而永久基本农田是必须保障不变更用途的耕地。

如果永久基本农田能够保障不变动,那么大部分的粮食可以得到保障,剩下的粮食可以交给市场配置。

因此,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确保其稳定性,划入管制区中的禁止建设区,真正作为一种保护性规划落地。

从规划的理论来说,区域空间规划模式可分为两类,即发展规划模式与控制规划模式。

发展规划,就是要把一个区域发展起来,从而安排哪些空间要被开发,设定被开发的类型、强度、时序;而控制规划则是规定哪些空间不能被开发,设定其被保护的类型、等级、年限。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显然属于控制规划编制。

而事实上此前的基本农田保护并非执行地非常好。

因为如果基本农田是长期的(在规定的规划年限内),根据控制规划理论,保护的空间是固定的,所谓的基本农田就是“永久基本农田”,但是由于实践中基本农田保护出现了偏差,没有按照控制规划来落实,优质耕地并没有得以有效保护,才用字面强调“永久”。

接下来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如何转型?一种务实的做法是,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采用不同的保护方式。

对于永久性基本农田,在空间治理体系中为控制性规划,在规划期内采用严格用途管制,不得更改用途,即所谓“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对一般农田,占用采用审批制度,同时必须由占用人提供经济补偿。

这部分经济补偿不再用于耕地数量的开发,而是用于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区的耕地质量,使得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由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共同协商,同时对未来的补偿落实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制定相应方案和监管,显然这部分工作可以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对接。

上文的转型是强调到2030年,这不仅是因为与《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时间吻合,更是因为根据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与生育观念,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数量将到最高峰。

人口数量最高峰也就是我国粮食安全的最最关键时期。

三、生态文明为导向的耕地保护政策 创新十九大报告为我国的未来指明了方向。

在耕地保护方面,十九大报告强调永久基本农田的同时,强调建立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指出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和扩大轮作休耕试点,以生态文明为导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可以想象,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那时的人口已经度过了高峰,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将被生态安全所取代。

一直以来,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强调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0年前,笔者有幸聆听了德国波恩大学E.Weib教授的一次学术讲座,他引用德国谚语:“我们不能3分钟不呼吸,不能3小时不喝水,不能3天不吃饭。

”我们知道,土地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

这一特性告诉我们,土地用途的转变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甚至是不可能的;同时,两种土地用途之间相互变更要付出的经济代价往往不是对等的。

我们也一直在根据这一特性管理土地,如严格限制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这是因为将建设用地转为耕地要付出的经济代价是极其巨大的)。

但是,有时我们对类似的问题往往会处于一个盲点上——森林、水域与耕地之间的变更孰难孰易?认为耕地保护永远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第一目标的人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将一片森林变耕地,我们采用最古老的“刀耕火种”,第二年就会有粮食收获;但要将耕地变为林地,即使我们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谁能保证第二年这批小树就能具有生态功能?水域与耕地之间的关系亦是如此。

那时的耕地保护应该如何创新?到2030年,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仍应坚持采用严格的用途管制,而且那个时候由于城市化已进入稳定期,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已不是非常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理应继续实施。

除了局部地区由于认识局限导致的错误划分(如生态敏感区进入永久基本农田)需进行修改调整,也即退耕还林还草。

永久基本农田的轮作休耕应该广泛式推进,保护地力,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

对于一般农田,依据用途管制可以审批后占用,但是必须提供双重经济补充,一是在永久基本农田区提升质量,与之同时,重点用于林地或湿地的生态维护,使得生态效应得到提升。

具体经济补偿标准可以由农业和林业、环保部门共同参与(亦可能是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综合部门),重点是对未来的补偿落实方案和监管。

简单地说,根据经济水平的提升、人口数量的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耕地占用的经济补偿,未来从用于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慢慢转向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编辑:张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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