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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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条款

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条款

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条款【原创实用版】目录一、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条款概述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三、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四、保险理赔和争议处理五、其他重要条款和注意事项正文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条款是为了保障我国出口企业权益,降低出口信用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产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该保险条款,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保险工具。

一、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条款概述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简称出口信保,是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根据国家政策,为我国出口企业提供的一种信用保险服务。

该保险旨在帮助企业规避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提高出口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1.保险责任:中信保出口信用福费廷保险主要承担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因买方破产、拖欠货款、拒收货物等信用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2.责任免除: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的情况,如战争、政治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以及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的损失,均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三、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1.保险期限:出口信保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进行续保。

2.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企业根据出口合同金额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但需在保单约定的范围内。

四、保险理赔和争议处理1.保险理赔:企业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需及时向中信保报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信保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进行审核并作出理赔决定。

2.争议处理:如企业在理赔过程中与中信保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五、其他重要条款和注意事项1.企业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确保自身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2.企业在填写投保单时,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有关的一切情况,如隐瞒或虚报,中信保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

第九章出口信用保险

第九章出口信用保险

国际贸易中,买方不能按时付款的风险,常 有出现:既有买方失信不肯按时付款或资金周转 不灵无力付款;又有出于非商业性或政治原因买 方无法付款,诸如战争、政治动乱、政府法令变 更等。对此,如果卖方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承 保机构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货款的 80%至95%,不但是卖方收取货款得到保证,而且, 还可以使出口商对该项出口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和 便于资金融通。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 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 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 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 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 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 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 接调控手段和补充。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 策手段。
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
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 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4. 通过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
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
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 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1992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我国正式建立出口信用保险 制度,把国家财下拨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准备金增加到1 亿美金,从而形成了“国家风险基金”。对出口信用保险 业务,采取三年期独立核算,免征营业税。同时,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中长期资本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1994年7月,为了扩大对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 物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主 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其业务范围包括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重点是支持机电产品等中长期出口信 用保险业务。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一 直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经营。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保险程序理赔追偿填写《投保单》《保险单》填写《询保单》,提交材料及时通报《兴趣函》《意向书》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买方信贷保险是指在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风险保障的一种政策性保险产品。

在买方信贷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

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或贷款银行。

买方信贷保险对被保险人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后,由于下列商业或政治事件导致借款人未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且担保人未履行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而引起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根据保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政治事件包括: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偿还贷款;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革命、暴乱;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恐怖主义行动和与之相关的破坏活动;保险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商业事件包括:借款人被宣告破产、倒闭或解散;借款人拖欠贷款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出口信用保险89855

出口信用保险89855

保险险种之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商品出口或相关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银行)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

根据该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合同项下买方信用及相关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承保出口商的国外风险和对出口信贷的保险;另一种是卖方信用保险。

出口信贷保险一般由政府的一年职能部门或政府指定的经营机构办理,在以下责任范围内,对本国出口商输出的商品和劳务提供保险:保险由于各种原因买方不能付款致使卖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对银行的贷款提供全额偿还的担保;承担由于汇率的波动,而影响出口商以原值外汇向银行偿付贷款所带来的风险等。

出口信贷保险可以免除买方不付款等所带来的风险,使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不必承担这此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达到出口创收创汇的目的。

出口信贷保险的承保一般从对进口商的调查开始。

因为出口合同中往往含有巨额货物的销售和重大工程项目,在承保过程中必须调查买方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小型和中型工程产品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者,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调查。

对进口商在向银行借款时所提供的合同要进行审查,必须在此基础上确认其资金和信誉。

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卖的消费性货物,期限达6个朋的合同都要进行审查。

出口信贷保险应坚持承保保密原则,保单持有人不应透露他所投保的有关事实,防止产生道德危险。

因此,卖方应严守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秘密性,这一点通常作为一个承保条件。

出口信用保险的费率分为短期费率和中长期费率。

长期业务的费率既可按年支付,也可按日支付;承保特别业务和综合业务的费率,根据补充扩展保险条件由各个合同决定,主要在于经营业务所处的危险周期、市场等级,并不按年费率计算。

出口信贷保险一般要求保单持有人将损失的一小部分作为自保,而且所有的出口信用承保人都有这种要求。

卖方信用保险主要险种是综合短期担保。

这是一种连续性担保业务,每年的续保程序简单,它对制造商、商人和企业是非常有利的,有关最基本的保险就是承保买方不付款的风险,也就是货物运出国境后对保单持有人形成的债权和费用的风险担保。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保险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保险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为出口商提供保护,确保其能够及时收到付款。

它是作为出口贸易的一种保护性措施而出现的,并且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保险的定义以及作用信用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为公司提供保护措施,确保其能够及时收到付款。

这种保险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并且主要面向那些出口产品的公司。

信用保险能够保护出口商避免许多风险,比如客户无法按时付款、政府出现不稳定问题、货物被损坏或灭失等等。

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财务亏损,但是借助信用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来获得保护,降低财务风险,从而让公司更加可靠稳定。

二、信用保险的种类以及选择信用保险通常分成两种,分别为出口信用保险和进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面向出口商提供的保险服务,目的是保护出口商避免财务风险。

进口信用保险则是面向进口商提供的保险服务,其目的是保护进口商免受货物灭失和丢失等风险的影响。

在选择信用保险的时候,需要根据公司的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

同时,需要考虑保险费用、保障前提、赔付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公司的信用保险。

三、信用保险的适用范围信用保险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所有出口行业都可以使用信用保险。

比如,出口电子产品、化妆品、建材、机械设备等等。

信用保险还适用于海外投资和担保业务,在这些业务中,选择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公司避免一系列财务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四、信用保险的优势和限制信用保险的优势显而易见。

首先,信用保险能够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其稳定性;其次,信用保险可以降低公司的资本要求,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第三,信用保险能够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这是现在许多公司寻求的优势。

而信用保险的限制则主要在于保险费用较高,并且保险公司设定的限制条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

五、结论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对于一家面临风险的公司来说,选择信用保险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财务安全,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人保财险-出口信用险介绍

人保财险-出口信用险介绍
1988

1996

2001

2005

2009

2013

PICC受 财政部 委托独 家经营 出口信 用保险
PICC成为 伯尔尼协 会观察会 员,两年 后成为正 式会员
PICC出口 信用险部 分设成立 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 公司
PICC决定 重返信用 保险市场, 开始经营 国内短期 贸易信用 保险
PICC 正 式 加入国际 信用保险 及保证保 险协会(简 称 I C I S A ), 并成为该 协会第一 个中国区 会员
人保集团 改组,中 保财险继 承人保品 牌,改建 为新的中 国人民保 险公司
公司在香 港成功发 行股票, 成为中国 内地金融 机构海外 上市“第 一股”
成为亚洲 第一、全 世界第二 大同类非 寿险公司
中央企业,副部级单位,财政部控股比例69% 财务评级:穆迪A1,相当于国家主权评级
4
PICC PICC信用险发展历史及经营业绩 信用险发展历史
2
PICC贸易信用险
3
PICC特色与优势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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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C特色与优势
全球第二大综 合性非寿险公 司 主动适应市场 客户为中心
• 全国最优质、最庞大的企业客户群 • 资本金雄厚,承保能力强大 • 最完备的非寿险产品线,提供全险种服务
• 通过专业的团队,针对客户实际需求设计保险方案 •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贴心、及时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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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 PICC与中信保的对比
产品
条款措辞
国家(地区)分类
国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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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 与中信保产品对比

特险业务简单介绍

特险业务简单介绍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绍(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险业务承保范围以及赔付比率中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险业务承保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两大类风险。

1.商业风险即国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包括:国外债务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赔付90%)国外债务人拒收货物 (赔付损失的80%)国外债务人拖欠货款 (赔付90%)国外债务人在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下是国外买方,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是开证行或保兑行。

2.政治风险又称国家风险,是指买卖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由于国外债务人所在国发生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动导致国外债务人不能按时支付货款。

包括:1)债务人所在国实行外汇管制、禁止或限制汇兑 (赔付90%)2)债务人所在国实行进口管制、禁止进口 (赔付90%)3)买方的进口许可证被撤消 (赔付90%)4)债务人所在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赔付90%)5)债务人所在国发生战争、动乱、骚乱、暴动等 (赔付90%)(二)、特险业务简单介绍特险业务是承保中国境内注册的出口企业在出口合同项下以任何支付方式进行交易、由于债务人未履行或无法履行出口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使出口企业受到的直接损失。

(三)、适保范围:货物、服务主要从中国出口;商务合同真实、合法、有效,要件齐全;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电信和船舶项目放宽至3年);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电信和船舶项目放宽至3年);各种付款方式(与现有保单条款不同);各种付款进程(现汇/延付);合同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四)、特险业务两类产品(五)、工程承包(或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项目承保模式介绍常见模式一:延付特点:承包商完成整个工程施工,业主分期履行支付义务一旦损因出现,后续损失全部发生保单可以为承包商提供风险保障以及大额融资常见模式二:现汇特点:成本投入和收汇基本匹配损因出现后,后续损失不再发生最大损失金额事前可控可以为承包商提供服务为优化现金流,适度搭桥融资常见模式三:出运前成本投入高 + 现汇特点:前期成本投入较高出运前融资需求突出三、费率厘定费率厘定考虑的主要因素:出口国别、买家资信、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投保金额。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范本文)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范本文)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1. 引言中信保是中国信用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是中国领先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作为一家专业的信用保险公司,中信保为出口商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帮助他们降低出口风险并促进贸易发展。

本文将介绍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信保的业务流程和保险条款。

2. 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是中信保与出口商签订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费率、赔偿条件等重要条款。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条款内容:2.1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中信保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情况,保险责任可能包括货物损失、延误、不可抗力等不同方面的保障。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出口商需要和中信保明确保险责任范围,确保其能够得到适当的保障。

2.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出口商需要向中信保支付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风险评估情况而定,一般以货物价值为基础计算。

出口商在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时需要和中信保商定保险费率,并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2.3 赔偿条件赔偿条件是指触发保险赔偿的条件。

中信保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一系列赔偿条件,包括货物损失比例、损失金额等要求。

当出口商遇到符合赔偿条件的情况时,可以向中信保提出理赔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3. 理赔基础知识3.1 理赔申请材料出口商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需要向中信保提交一定的理赔申请材料。

常见的理赔申请材料包括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理赔证明、货物损失证明等。

出口商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以便中信保能够及时处理理赔请求。

3.2 理赔审核中信保在收到理赔申请后,会进行理赔审核。

审核过程中,中信保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核查和评估,以确定损失情况和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出口商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确保理赔审核能够顺利进行。

3.3 赔偿支付经过理赔审核后,中信保将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决定是否支付赔偿。

如果出口商符合赔偿条件并通过审核,中信保会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出口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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