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03 _ 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5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补选严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补选完成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梅丽君(主任委员)、严健军、刘策
2.战略委员会成员:
徐增增(主任委员)、刘振光、刘策、严健军
3.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敏(主任委员)、梅丽君、卢玉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603003龙宇燃油关于第四期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公告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截至2021年6月末的公司第四期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030,56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购买的最高价为7.50元/股、最低价为6.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0,596.5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进展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603003龙宇燃油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03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龙宇燃油:综合优势显著的船用燃油服务商

11第16期2433龙宇燃油(603003)是我国规模较大的船用燃料油供应服务企业,2011年销售燃料油101.69万吨。
公司已在上海、大连、广州、舟山、江阴、南通等地设立子公司或经营网点,开展船用燃料油供应业务,业务范围覆盖沿海主要港口及长江下游地区,并形成了完整的一体化业务链。
公司掌握业内领先的燃料油调合技术,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合出多种不同特性的燃料油产品,具备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能力。
拥有完整的业务链据了解,龙宇燃油具备向燃料油经销商、加油服务商和终端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燃料油产品的能力,能够满足包括终端客户和其他服务商在内的不同需求,具有全面的燃料油渠道服务和增值服务的能力。
同时,公司集炼厂采购、海上运输、仓储、调合加工、销售和水上加油服务于一体,拥有较为完整的业务链。
全面的服务能力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稳固了公司发展的基础,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使公司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等得以更充分发挥。
完整的业务链可以使公司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机统一,降低了供应链的交易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数据显示,2009年、2010年、2011年,龙宇燃油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2亿元、45.7亿元和54.4亿元,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584万元、7159万元和7629万元。
优势行业领先龙宇燃油拥有油品调合方面的专业人才,掌握油品调合技术,并与中国石油大学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清洁船用燃料油、页岩油在船用燃料油调合中的应用技术、催化柴油脱色作为船舶用油的应用、低硫低金属的船舶用油、制定企业船舶用油标准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研究,强化公司在这一领域的技术优势。
借助调合技术,结合公司丰富的采购资源,公司可以针对不同产地出厂的燃料油进行抽样化验、组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按相应的方法进行调合,以满足不同类型水上终端客户的需求。
另外,龙宇燃油本身就是从事燃料油采购、调合、销售业务,依据自身的调合技术和经验能够加工出满足各种船舶需要的燃料油品种,且品质优良。
龙宇燃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目前在使用的理财额度是指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最近一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为2019年12月31日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
3、T+0实际投入金额为自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中最高峰值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汽车行业周报:铁锂乘用车渗透提速,技术变革趋势渐显

疫情影响铁锂乘用车渗透提速,技术变革趋势渐显证券研究报告所属部门 । 行业公司部 报告类别। 行业周报 所属行业 । 制造/汽车 报告时间 । 2020/10/17分析师黄博证书编号:S1100519090001 ****************张天楠 证书编号: S1100520070001*********************川财研究所北京 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楼,100034上海 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200120深圳 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2层,518000成都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7楼,610041——汽车行业周报(20201017)❖ 川财周观点据中汽协,9月,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13.8万辆,同比增长67.7%。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销售完成10.0万辆,同比增长70.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销售完成2.5万辆,同比增长55.7%。
从车型来看,五菱宏光MINI 销量20150辆,超过特斯拉Model3成为新能源汽车销量榜首;特斯拉model 3虽然环比有所回落,但依旧牢牢占据第二,国庆期间官方宣布未来国产标准续航版全部使用铁锂电池,9月已经开始批量出货,未来铁锂电池将占据model 3超过70%的销售量;比亚迪汉EV 产量环比增长200%,出货量超4000台。
通过对上述三款走量车型的分析,我们认为铁锂在乘用车的渗透率快速提升,从去年的5%已经提升至三季度的18%,而更重要的是提升的趋势依旧持续,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车型采用该技术路线。
因此我们建议关注铁锂正极企业:德方纳米、湘潭电化、富临精工等,铁锂电池企业:比亚迪、宁德时代、鹏辉能源、国轩高科等。
❖ 市场表现本周,川财汽车家电指数涨3.09%,收于18097.45点。
沪深300指数涨2.36%,收于4791.676点。
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特斯拉指数幅度变化分别为2.49%、1.68%、2.22%、0.10%。
亿威航电: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871625证券简称:亿威航电主办券商:长江证券上海亿威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亿威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专栏披露了《上海亿威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上海亿威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上海亿威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上海亿威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拟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0月24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10月25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
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等规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00034钢研高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编号:2020-066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通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0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九名,现场参会董事九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问答》”)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艾磊、刘国营、刘建欣、杜挽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03003 _ 龙宇燃油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3-02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88 号上海衡山度假村大厦厅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增增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三)网络投票情况(四)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票 137,720,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137,720,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3,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董事会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 137,720,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16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的议案为经营活动需要,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如下授信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低风险业务人民币捌亿元整的授信额度,以上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董事会确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民生银行伍亿元授信额度继续执行,且本次人民币捌亿元整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的伍亿元整敞口授信额度同时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和优化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设立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本次增加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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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3-02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8日发出通知,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 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 2013年度授信总额385,000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0,000万元人民币;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0万元人民币;
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申请25,000万元人民币;
向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
向招商银行上海营业部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
向兴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
向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
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
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
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
向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至2014年6月。
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2013年度授信总额内,申请上述明细以外的其他授信或融资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
现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由于上述明细所述授信额度部分未使用,公司拟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在2013年度38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下。
提请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