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规章制度
居委会三资管理制度(五篇)

居委会三资管理制度____资金管理制度坚持统一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和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建立内控制度,以村建账,独立核算。
实行预、决算管理和成立监督管理,履行“双签双审”,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凡属____资金必须全额纳入村____账内核算,重点监管货币资金,不坐收坐支,不设“小金库”。
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或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将村____账务资金委托给镇农村会计中心代管。
____资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产权登记、财务会计、民主理财、资产报告等制度。
涉及____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讨论决定。
2、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管理的,采取招、投标或其它公开方式,按市场原则确定承包(租赁)经济指标及承租人,同时做好承租合同的签订、兑现工作。
签订合同时,要在正确处理国家、____和承包者利益关系的原则下,合理确定承包金和折旧等指标。
3、实行股份制经营的,按照稳健经营、确保收益的原则,建立并落实股权代表人制度。
4、实行自主经营的,制定村____资产保值和增值经营目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5、____资产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6、加强对所属企(事)业____资产运行状况的监督,切实保障村____经济____对其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收益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挪借____资产。
____资源管理制度1、村____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____所在的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其所得收入归属于村____,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____土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3、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经营方式不得违背《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实施〈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4、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做好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有关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青苗补偿费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土地补偿费的有偿使用方案、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标准与分配方案、土地补偿费收益的分配方案等必须由村____经济____提出意见,交村民(成员)代表会议认定,报镇里审批。
社区居委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社区居委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委工作规范,发挥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管理组织,是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秩序,解决居民生活中的问题。
第三条社区居委工作的宗旨是为了服务居民、保障居民利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必须依法开展工作,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规定完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社区居委会设立主任、副主任、书记等相关职务,主任为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设立常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工作,助理主任、秘书等人员根据需要调配。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设立相关工作部门,如环境卫生部、社区事务部、卫生保健部等,依据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项职责,确保工作顺畅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社区清洁整洁。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负责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如婚丧喜庆、邻里纠纷等。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区的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社区内各方面资源,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第十六条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负责协助政府完成社区管理工作,并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定期召开居民大会,听取居民意见。
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居民开展各项工作。
社区居委会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规范社区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居委会组织1.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经社区居民投票选举产生。
2.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居委会需要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社区内的事务,并根据需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第三条:权责明确1.居委会主任负责调查研究社区居民的需求和诉求,并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满足其合理要求。
2.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负责主持会议等日常管理事务。
3.委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帮助主任完成任务。
第四条:社区治理1.居委会负责组织社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并组织开展社区公共卫生工作。
2.居委会负责监督社区居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
3.居委会负责组织社区内的公益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社区凝聚力。
第五条:居民权益保障1.居委会负责协调邻里间的纠纷,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3.居委会负责为特殊困难居民提供帮助和援助,搭建亲情、邻里支持的社会网络。
第六条:会议制度1.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安排应提前通知和公告。
2.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讨论社区重要事务,决策社区管理方案。
3.会议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第七条:监督机制1.地方政府应当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依法开展工作。
2.社区居民对居委会的工作有权监督,可以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评价。
第八条:违规处理1.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将受到相应处罚。
2.居委会工作人员要保守社区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条:附则1.居民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居委会的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与良好秩序。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居委会所有,并经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讨论通过。
以上为社区居委会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居委会的运作,保障社区居民的权益,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和居民的满意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保障社区经济的稳定和全体居民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居委会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财务管理相关人员。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财政政策等进行操作。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保障财务管理安全。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防范各类风险。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根据社区工作情况、项目规划和经济状况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应当认真履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记录准确、完整、清晰。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制定健全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负责领导和协调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制度,制定经济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社区活动的经济行为。
第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收入和支出,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杜绝挪用资金。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记录要准确、清晰。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_规章制度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_规章制度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文章标题: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20XX年4月10日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实行居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委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居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社区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②居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居民代表、班子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在社区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居民公布,居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居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居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居民代表会议第八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居委会“三套班子”成员、居民小组长及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居民代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使职权。
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第九条社区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社区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社区划分为35个居民小组,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居民完成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文(3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组织管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社区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基础组织,是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包括:(一)负责管理和协调社区的日常事务;(二)组织和协调社区的各类活动;(三)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四)代表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需求;(五)开展社区居民教育和文化活动;(六)保障社区内的住房安全和居民权益。
第四章居民参与和履行义务第四条社区居民有权参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决策,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社区居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规定;(二)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三)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四)关心社区居民的福利和需求;(五)参与社区居民教育和文化活动;(六)保护社区内的住房安全和居民权益。
第五章组织程序和方式第五条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六条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社区的财务,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财务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第七章绩效考核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评估社区的发展和服务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纠正不足,不断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效果。
第八章监督和问责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应当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评议,认真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社区居委会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如有需要,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应当经过社区居民的讨论和批准。
社区居委会职责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工作职责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 组织召开社区居民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协调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 制定社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 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区治安,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5.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6. 协助做好社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7. 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8. 做好社区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9. 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10.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
2. 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居民家中,了解居民需求,为居民排忧解难。
3. 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4. 民意反馈制度:设立意见箱,广泛收集居民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5. 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6. 考核评价制度:对居委会成员进行年度考核,奖优罚劣。
四、组织纪律第七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应遵守以下组织纪律:1. 坚定政治立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
2. 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
3. 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发挥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4. 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上海居委规章制度有哪些

上海居委规章制度有哪些一、创建和选举上海居委规章制度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创建和选举。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的共同利益,履行社区自治职能,维护社会秩序。
根据制度规定,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自主组织,通过选举方式产生。
选举方式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间接选举是由代表居民群众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原则主要包括普选、平等、直接和密切联系群众等。
在选举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应当倡导宣传选举法规,广泛动员居民参与选举,支持合法候选人,反对对选举的干预和破坏。
选举后,应当尽快公布选举结果,合法当选的居民委员会成立,履行其职责。
二、居民权利和义务上海居委规章制度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居民作为社区的基本单位,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居民的权利主要包括参与社区自治、享受社区公共服务、维护个人财产安全等。
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主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发挥居民的作用和作用。
三、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上海居委规章制度第三部分主要是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
居民委员会是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有一系列职责和权利。
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解决居民纠纷、管理和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组织居民参加社区活动、监督社区事务等。
其主要权利包括独立行使职权、合法维护社区利益、协助居民维权、参与相关决策等。
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社区事务,促进社区发展。
同时,居民委员会应当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及时回应居民诉求,提高服务水平。
四、社区公共秩序上海居委规章制度第四部分主要是关于社区公共秩序。
社区公共秩序是社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社区和谐稳定的基础。
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秩序等。
社区居民应当遵守社区公共秩序,不得扰乱社区秩序,不得破坏社区设施,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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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居委会是社区自治的基本组织形式,居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参与居委会的活动和管理。
第三条居委会的工作要遵循居民自治、法治为基础,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居委会的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团结、引导和服务居民。
第二章居委会的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居委会由居民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5年,必要时可以延长一年。
第六条居委会负责居民组织活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调解居民之间的纠纷,促进社区发展等工作。
第七条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发动居民,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管理。
(二)负责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开展环境、绿化、文艺、体育等活动。
(三)组织居民学习、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
(四)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及时报告社区内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调解居民之间的纠纷,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六)参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村委会处理与社区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居委会的选举与换届
第八条居委会的选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自治组织的程序。
第九条居委会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任何居民都有参选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十条居委会的选举应当按照居民人口的比例,保障区域、流动人口的代表权益。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换届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
第十二条居委会的委员可以连任一届,不得连任二届及以上。
第四章居委会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居委会的工作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居民应当遵守和支持居委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居委会应当设立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安排人员。
第十五条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管理、监督和评估的制度。
第十六条居委会应当及时向居民公布工作计划、工作情况和决策结果。
第五章居委会的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收支、报账等程序。
第十八条居委会的财务应当公开透明,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不得挪用、滥用、私分居民财产。
第六章居委会的奖惩机制
第十九条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鼓励和嘉奖先进个人和集体,惩罚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居委会的奖惩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有依据,并及时向居民公布。
第七章居委会规章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居民有权对居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有权参与居委会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委会应当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居委会的管理和指导,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变动和修订,应当根据需要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