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实例分析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在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企业作为买方,从供应商那里购买商品或服务,并与供应商签订应收账款。
买方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以满足企业的经营需求。
这个过程被称为正向保理,因为资金流动的方向是从供应商到买方。
而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中,供应商作为买方,向买方销售商品或服务,并与买方签订应收账款。
供应商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以满足供应商的经营需求。
这个过程被称为反向保理,因为资金流动的方向是从买方到供应商。
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通过将反向保理业务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可以解决传统保理业务模式中的一些问题。
首先,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供应商可以更快速地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减少了融资的时间成本。
其次,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的交易信息可以更加透明,金融机构可以更精确地评估供应商的风险,并提供更准确的融资服务。
第三,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可以提供更灵活的融资方式,例如根据交易数据自动审批融资申请,并根据交易量和资金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对于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都有一定的好处。
对于供应商而言,它可以更方便地获得资金,提高企业的流动性,减少资金压力。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它可以通过提供反向保理服务,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入驻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增加自身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
然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和信任度,以保护交易双方的敏感信息和资金安全。
其次,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需要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用户体验,以方便供应商和金融机构的使用和操作。
最后,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需要与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法规相适应,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总体来说,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潜力。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和线上金融的普及,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将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和发展。
鲁信惠金“供应链+反向保理”放大普惠金融辐射圈

聚焦改革·助力发展632023年1~2月·山东国资鲁信惠金“供应链+反向保理”放大普惠金融辐射圈□ 本刊记者 巩聪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实现形式,商业保理是助力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进而保障产业链稳定的有效路径。
作为省属骨干金融企业鲁信集团旗下普惠金融业务的重要运营主体,山东省鲁信惠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惠金”)在商业保理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特别是近年来,鲁信惠金创新运用“供应链+反向保理”业务模式,有效化解了传统保理业务中存在的确权难、风险大、再融资受限等痛点,蹚出了一条持续放大普惠金融辐射圈的创新发展之路。
反向保理,盘活核心企业信用资源2022年12月2日,鲁信惠金旗下山东省鲁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保理”)和山东鲁信金控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鲁信供应链”)携手向温州晨弘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弘供应链公司”)提供2000万元“供应链+反向保理”融资服务,助力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
晨弘供应链公司多年来深耕林业产品供应链业务,通过国内、国际多渠道采购辐射松原木等木材,并往下游销售。
在以中国林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产品集团”)为核心企业的原木产业链中,晨弘供应链公司承担着上游原料供应商的角色。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局势和疫情反复的压力,鲁信惠金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无疑为我们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晨弘供应链公司业务负责人汤罗楠表示,“特别是反向保理的贴心操作,让我们感受到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真正落到了实处,这对增强我们民营企业的经营信心至关重要,我们对这种雪中送炭的举动深表感谢。
”鲁信惠金总经理助理、鲁信保理总经理毛竞远向记者介绍:“所谓反向保理,是相对于传统保理即正向保理而言。
在核心企业地位突出的供应链金融中,正向保理又称卖方保理,由卖方即债权人发起保理业务申请,将其应收账款直接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等服务。
全面解析供应链ABS发行全过程

全面解析供应链ABS发行全过程供应链ABS是指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应付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的ABS。
由于证券化过程中通常会借助保理商,因此很多时候也以保理ABS的面目出现。
非供应链类的保理ABS占比很小同时考虑到信息获取难度,为方便起见我们在筛选时一并计入供应链ABS。
为了帮助大家更加了解供应链ABS,保理君就先详细的给大家讲讲供应链ABS交易结构及交易流程。
目前,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较为常规的前端应收账款归集交易环节主要采用反向保理模式, 也即由保理公司归集基础贸易项下供应商("融资人")对核心企业下属项目公司("债务人")持有的应收账款, 并由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 计划端的主要交易流程如下所示:1. 计划设立管理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2. 基础资产购买管理人以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实现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向计划转让。
基础资产即为原始权益人根据保理合同享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3. 基础资产服务管理人委托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 负责基础资产对应应收账款的回收和催收, 以及违约资产处置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
4. 基础资产托管由托管银行为计划提供资产托管服务。
5. 计划收益/本金分配在相应的分配日, 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 托管人根据分配指令, 进行计划费用的提取和资金划付, 并将相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
接下来我们来讲供应链ABS基础资产及其构建流程。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系指由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于计划设立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融资人、债务人、回购人(一般即为供应商)以及核心企业(作为共同债务人)享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拆分而言, 保理融资债权一般系指原始权益人转让予管理人的, 原始权益人基于保理合同、基础合同、付款确认书而对债务人、共同债务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以及对回购人享有的要求回购人回购争议应收账款, 从而获得应收账款未偿价款余额、逾期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权利。
供应链金融的案例分析优质

供应链金融的案例分析优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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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案例分析篇一某动产质押监管公司在承办某粮食企业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中,核库时对库内粮食(稻谷)价值采取方法是:质物(稻谷)价值=库内稻谷堆积长度×库内稻谷堆积宽度×库内稻谷堆积高度×稻谷密度(银行确认)×稻谷单价(银行确认)。
经测量计算,该库质物总价值为500万元。
该工程是输出动态监管,事过一个月,企业在办理有关手续后,预出库100万元货值的稻谷,为方便企业,监管员同意企业用铲车出库,即铲车铲出稻谷过磅除皮后计算稻谷的重量,而后乘以单价,额度控制在100万元。
企业出够100万元价值的稻谷后,监管员发现库内粮食仅剩五分之三多一点了,后经丈量计算,库内稻谷的价值只剩下350万元,远低于应有的价值库存数。
1、什么原因造成了质物出库后应存质物的缺少?2、应采取什么方式出库才能防止上述现象?某粮油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拟以自有油罐油品作为质押物,银行委托某第三方监管公司进展监管,监管前,当事三方对质物数量进展了测量核定,期初核库质物(食用油)数量为875吨,最低控货值650万元,属于输出静态监管。
不久,粮油公司提出其消费的无处存放,恳求注入已被监管的油罐中。
监管公司本着效劳企业、融洽合作关系的原那么,同意了企业的恳求,双方约定,企业每次进出油品必须交给监管公司进出货物单据,以磅单数量为准。
然而,随着油品进出的频繁,监管公司在对油品检测中发现,企业存在少进多出或虚开进油数量的违规情况,经对罐中库存油品测量,确认企业多出油品50多吨,企业也予以成认。
1、什么环节导致企业以少充多,以虚充实的行为发生?2、正确的出入库方式应该怎么操作?案例之一问题:1、什么原因造成了质物出库后应存质物的缺少?答:原因有三:1,核算员核库的取值方法单一,取值方法有误差,不准确,最重要的是没有和实际企业的`出入库方式进展协商;2,监管员对业务不熟悉,选择的出入库方式不对,假设在质物清单上有说明或告知监管员,监管员还要用过磅的方式出库,说明监管员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才能;3,银行对质押监管业务的不专业,银行确认质物的密度和价格,尤其是稻谷密度不可靠,当监管公司找到银行要相关数据时,应该告知监管公司其可能存在其误差及其预测的风险(据我所知,一般知名银行都有质押监管中心)。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ABS产品特征与交易结构

供应链ABS产品特征与交易结构2017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该政策的出台,极大的促进了供应链ABS产品的发展。
根据资产证券化分析网平台统计数据,在2015年供应链ABS产品发行规模仅为114.41亿元,而在2019年供应链ABS产品发行规模已达到2,809.22亿元。
目前,市场上发行的供应链ABS产品主要是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基础平台,借助核心企业的资信,盘活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满足上下游企业和核心企业的融资需求。
一、供应链ABS产品特征结合目前市场上发行的供应链ABS产品,该产品表现以下特征:1.主要的核心资产为应收账款在供应链管理上,上游供应商为取得下游核心企业的长期业务合作,往往给予下游核心企业较长的账期,上游供应商形成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核心企业向下游客户提供货物或服务,也会形成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
上游供应商持有应收账款资产,由于较长的账期,其为经营发展需要存在将应收账款资产变现的需求。
核心企业也存在加强对上游供应商应付账款账期管理、减少供应链现金投入以及自身应收账款资产变现的需求。
基于上述双方的需求,应收账款成为发行供应链ABS产品主要的核心资产。
2.主要分为三大类型:应收账款ABS模式、反向保理ABS模式以及保理债权ABS模式上述主要模式类型产品为广义的供应链ABS产品。
但是,目前狭义上的供应链ABS产品主要是指反向保理ABS。
三种产品模式的基本情况如下:(1)应收账款ABS模式,该产品的基础资产为资信良好的优质单一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因提供服务或货物产生的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该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基础资产转让给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企业支付转让款,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该模式实质上是企业作为债权人对应多位债务人。
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国际银行业中,保理业务应用比较广泛,模式也比较成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但也存在不足不处:第一,保理业务中融资企业一般要承担后续追索权,即如果买方未能支付全部的款项,保理商有权要求融资企业承担该应收账款的责任。
因此,在买方清偿所有应收账款之前,供应商的账户仍会记录这笔负债,并且在使用这笔资金方面也有限制;第二,由于对买方不了解,保理商在评估风险时,主要基于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这就使得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第三,较高的融资成本使得供应商间接提高产品价格,增加了买家的采购成本。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另一种类型的保理业务——反向保理正逐步被引入到国际主要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而在国内,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刚刚起步,反向保理服务尚未得到广泛开展。
反向保理是指在供应链中,一些财务能力很强的核心企业利用较高的信用评级,将融资成本较低的资金引入供应链,降低其供应商的融资成本,进而使得核心企业在享受较长账期的同时,享受供应商在短账期情况下提供的折扣。
从业务形态来说,反向保理和传统的保理类似,但有两点根本区别:第一,保理商的风险评估依据是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买家,而不是供应商的信用评级;第二,由于对买家比较了解,保理商可以选择那些买家提前批准表示同意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大大降低了保理商的风险,同时使得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降低。
反向保理融资模式反向保理的流程应收账款的融资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应收账款融资质押,即用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贷款的质押物,从供应链核心企业那里获得付款后再到借款机构归还贷款;第二,应收账款保理,即将应收账款打包卖给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企业不负有后续追索权。
基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需要确定的参数包括:贷款利率、应收账款质押率以及贷款期限。
由于反向保理没有涉及贷款还款的过程,并且在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上没有新增的负债,因而反向保理的实质并不是一种贷款,不需要考虑质押率的问题,可对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额保理。
供应链金融反保理业务风险评价与管控

供应链金融反保理业务风险评价与管控作者:卢云波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2年第24期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市场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加之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总是延迟款项支付的时间,在应收账款不断积存的情况下给供应商资金的正常流转带来较大风险。
在此背景下,保理融资获得了迅速发展,其主要是对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以解决供应商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
基于此,提出促进供应链金融反保理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即保理商要加强对核心企业(最终还款人)的考察;建立供应商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与应用;构建全面风控体系,确保流程全覆盖;建立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意识。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反保理业务;风险评价;发展建议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24-0087-03引言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绊脚石,尤其在当下经济增速放缓,改革全面深化阶段,化解这个问题更具紧迫性。
反向保理业务在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渠道。
反向保理(Reverse Factoring)主要适用于与核心企业有大量稳定贸易往来且客户信用评级比较高的小微企业。
核心企业资信实力及付款能力较强,供应商取得核心企业应收账款并经核心企业确认后转让给金融机构,以实现融资需求。
在全球范围内,反向保理作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均被推广与应用,并以较快速度发展。
在美国,反向保理成为特定行业的中小企业营运资本融资的首要来源。
在意大利,反向保理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首要途径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发展中国家,国内和国际反向保理也正在成为中小企业首要融资来源。
反向保理业务风险评价与管控,为保理交易各方提供所需服务,有效推进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反保理业务的相关概述(一)反向保理的概念由于反向保理主体主导企业存在差异,可将保理细化为正向保理与反向保理。
供应链金融ABS大盘点

供应链金融ABS大盘点政策吹风下,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蓬勃发展,从贸易类应收账款ABS、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ABS、保理ABS到新经济企业供应链金融ABS,创新不断,本文将对这几种主流模式逐一梳理。
随着鼓励供应链以及供应链金融的政策不断出台,基于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蓬勃发展,供应链金融ABS成为近两年内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于“供应链金融ABS”这一概念,目前还没有官方定义。
除了少数在项目名称中包涵“供应链”或“供应链金融”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外,很多证券化产品的底层资产和交易结构实际上也符合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点,我们将符合这一特征的证券化产品统称为“泛供应链金融ABS”。
从市场实践来看,泛供应链金融ABS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模式。
智信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截至2018年5月7日,国内供应链金融ABS已累计发行218单,发行规模达1924.42亿元。
数据一、贸易类应收账款ABS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通常以债权人(往往是核心企业)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
在此模式中,初始债权人一般为核心企业或者核心企业的子公司。
当初始债权人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时,需要通过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应收账款债权转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受让基础资产成为原始权益人。
由于核心企业信用评级较高,增信措施一般为核心企业提供的差额支付承诺。
2014年12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5月7日,已发行贸易类应收账款ABS项目总计53单,发行总额为630.64亿元。
其中建筑建材类央企和医药企业凭借其信用评级较高、应收账款体量大且质量好的优势,成为发行贸易类应收账款ABS的主力军,合计发行规模占比高达62.1%。
数据以华润医药为例,发行的两期应收账款ABS产品合计规模为40.7亿元,其基础资产为是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多家公立医院提供医疗物资后形成的应收账款,资产质量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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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实例分析
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运用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的优势,以物流和货物
流动为纽带,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风险管理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的
一种金融模式。
在供应链金融中,反向保理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通过
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金融机构或资产管理公司,以获得资金流动。
下面将对
一种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资产支持证券)实例进行详细分析。
假设汽车制造商与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在供应链中,车企
作为核心企业,负责生产和销售汽车,而供应商是车企的一级合作伙伴,
负责供应汽车零部件。
为了提高供应商的资金运转能力,车企决定与银行
合作,通过反向保理的方式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首先,车企将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确认应收账款。
供应商将根
据合同向车企提供零部件,并出具发票。
然后,车企将这些发票转让给银行,并签订反向保理协议。
根据协议,银行将支付一定比例的应收款项给
供应商作为预付款。
此时,车企将发票背书给银行,确认将收到的账款转
让给银行。
接下来,银行将发票资产打包形成一个ABS产品,并发行给资本市场。
ABS产品是通过将一系列发票资产打包后再拆分成不同等级的证券,即资
产支持证券(ABS)。
这些ABS产品随后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从中获取
投资回报。
投资者购买ABS产品后,他们将获得来自发票资产的现金流入。
在本
例中,现金流入将来自车企支付给供应商的发票资金。
一旦车企支付了发票,并将资金汇入银行账户,银行就会将这笔资金分配给ABS产品的投资者。
投资者根据购买的证券级别和发票的到期日获得不同的现金流入。
反向保理ABS在提供资金流动的同时也能为各方带来多重好处。
首先,对供应商来说,早期获得资金流动有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提高企业的资
金运转能力。
其次,车企可以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获得更多的融资
渠道,提高了自身的融资效率。
最后,投资者通过购买ABS产品获得了稳
定的现金流入,并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然而,反向保理ABS也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车企和供应商之间的关
系可能发生变化,例如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或供应延迟等情况,这可能导
致应收账款的减少或延迟。
其次,银行在打包发票资产时需要进行充分的
风险评估和抵押品审查,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可转让性。
最后,资本市
场的不稳定性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也可能影响ABS产品的发行和投资。
总的来说,反向保理ABS是一种有效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可以帮
助企业提高资金流动性,促进供应链的稳定运行。
但在实施过程中,各方
需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做好风险管理和监控措施,以确保供应链
金融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