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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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指的是在企业建设项目中,要同时进行职业卫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职业卫生工作与建设项目的进度同步进行。

一、设计阶段:
1.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职业卫生的要求,根据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设置职业卫生设施和防护设备。

2. 在设计阶段进行职业卫生评估,分析项目所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施工阶段:
1. 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岗位,负责职业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 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职业卫生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病危害。

3. 进行实地检查和监测,确保施工场所的环境、空气和水质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4. 随时记录职业卫生事故和职业病患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验收阶段:
1.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卫生的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对施工过程中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理性。

3. 根据职业卫生验收结果,及时整改不合格项,使建设项目达到职业卫生标准。

通过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企业建设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它是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范的总结和总结,对企业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一、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意义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维护员工健康: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能够提前预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2. 提高工作效率: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规范了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

3. 保护环境: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 提升企业形象: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彰显了企业对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视,提升了企业形象和声誉。

二、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职业卫生技术交底:项目开展前,要对各类岗位的职业卫生保护措施、作业规范、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等内容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职业病防护知识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对企业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人因因素等,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监测预警机制。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通风换气系统、吸尘装置、降噪设备等,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4. 职业病监测与报告:对企业建设项目中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定期进行体检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5. 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职业卫生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职业卫生事故的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与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建设、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使用以及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等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单位。

2编制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____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3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4职责____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领导。

4.2安全技术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____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的报告评审、监督落实整改工作,负责及时将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备查。

4.3基建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

4.4基建工程部负责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的需求,____编制项目试生产方案。

4.5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资金的投入保障。

4.6安全技术部及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5管理方法和内容5.1在有关评价、设计已完成或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基建工程部应当____制定相关评审(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主持评审(验收)相关负责人以及任务分工。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评审(验收)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由其书面授权指定有关负责人主持评审(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要同时做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的管理。

这是为了保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来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管理: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

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预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2. 环境保护管理:建设项目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环境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严禁违法排放和污染行为。

要进行环境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污染。

3. 职业卫生管理:建设项目要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和健康风险,制定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工作。

要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什么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什么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什么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是指按照中国国家标准GBZ1-2002《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将经济性和技术可行性、合理性结合起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进行的一种综合性管理措施。

职业卫生三同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 同一工地、同一岗位只聘用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

这一原则是在生产环境中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手段之一。

通过限制在同一工地、同一岗位上聘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可以降低他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2. 同时进行工程控制、技术控制和个体防护。

这一原则是在职业病防治中进行综合控制的核心要求。

工程控制包括对生产环境进行改造,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接触量;技术控制包括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方法的安全性和卫生性;个体防护则是通过提供个人防护用品,降低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

3. 同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

这一原则是为了追踪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预防。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实施对于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

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的危害程度和频率,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2. 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并向职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3. 进行工程控制。

通过改变生产环境的结构和布局,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接触量。

4. 进行技术控制。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安全设备和工具,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职工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 提供个体防护用品。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减少职工接触危害因素的风险。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遵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组织承当的全部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地、工厂厂区等。

第三条定义1.职业卫生“三同时”:即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同步管理。

2.从业人员:指在建设项目中从事工作的各类员工和外来劳动者。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公司责任1.公司应确立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行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2.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情形进行监测和评估。

3.公司应供应必需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和设备,并确保其合格、完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必需的使用培训。

第五条项目经理责任项目经理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应承当以下职责和义务: 1.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卫生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确保从业人员接受必需的职业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从业人员责任1.从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3.从业人员应乐观搭配职业卫生监测、评估和检查工作,并如实报告自身健康情形。

第七条管理标准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行分区分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工作措施。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奖惩制度。

–开展安全意识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符合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2.环境保护管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订立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掌控建筑垃圾、废水、废气的产生和排放,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对建设项目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
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实行⅛过程健康管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建设项目健康管理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验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事业处安全环保科审核后报油田公司健康管理部门预审查并备案,预审查合格后,报给具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巧口使用。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报事业处、油田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的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建设项目中存在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

职业病“三同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有效控制,通过采取合理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工接触危害因素的机会和程度。

职业病防治设施建设:建设项目中要求建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包括防护设备、监测设备、清洁设备等,以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

同时,还要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设施建设:建设项目中还要建立职业卫生设施,包括洗浴、更衣、餐饮、休息等设施,以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休息环境,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对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管理要求。

通过建立和实施这一制度,可以有效保护职工的职业健康,降低职业病的发生风险,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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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2、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4、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6、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用人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9、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用人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10、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11、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5)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6)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1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1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5、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16、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用人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

17、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8、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
(2)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7)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8)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
19、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4)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7)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8)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9)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0、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6)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21、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2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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