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实施意见
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 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趋 势 , 具体 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
( 一)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 的迫切愿望 。随着改革开 放 的深入 、 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发展 和民主政治建设进 程的加 快, 人 民群众的 民主意识 、 法制意识 、 竞争 意识 和参政 意识不断 增强, 对政府 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民众最关心的就业 问题 、 住房 问题 、 社会保 障问题 、 教 育问题 、 医疗 问题 等 , 都要 通过 政府来
En d e a v o r t o Bu i l d a S e r v i c e - o r i e n t e d Go v e r n me n t S a t i s f y i n g Pe o p l e
J I ANG Z h e n g - h u a ;KUANG C h o n g - l i n
改革 的重点 内容 。
一
、
建设服 务型政府的重大意义
制, 脱胎 于计划经济体制 , 并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因而存在许多弊
端。 政府角色定位 中“ 越位” 、 “ 缺位” 和“ 错位” 现象 , 直接影响了我 国政府服务经济发展 的效果 。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 , 将政府职能
真正转变到经济 调节 、 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 、 公共服务上来 , 从而
[ Ab s t r a c t ] A f t e r t h e t h i r d p l e n a r y s e s s i o n o f h t e e i g h t e e n t h c e n t r a l
Co n s i d e in r g he t p r a c t i c e o f t h e s e r v i c e - o r i e n t e d g o v e r n me n t c o ns t r u c i t o n , hi t s t o p i c p u t s f o r w a r d he t
山东:大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山东省政府召开第二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

作在 求 实创 新 中发 展 ,在攻 坚 克难 中突 投 入 与 社 会 投 人 ,加 快 综 合 性 服 务 设 施 破 ,取得 了显 著成 绩 , 和 专项 设施建 设 。要 改进 民政服 务机 构
积 累 了 宝 贵 经 验 。这 五 建 设 管 理 和 民 政 服 务 供 给 办 法 ,探 索 民
好 新形 势 下的 民政 工作 ,对 山东 民政 工 新 工作 理念 ,完菩政 策措 施 ,加大 资金 新” 即 ,创 新 民政设 施建 设管 理和 民政 作提出 了殷切期望 。
投 入 ,建设 人 民满意 的 服务 型 民政 ,为 服 务 供 给 方 式 。 发 展 民 政 事 业 ,必 须 重 罗 平 飞 指 出 ,山 东 民政 工 作 有 三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做 视 和 扩 大 社 会 参 与 。 要 研 究 制 定 政 策 措 个显 著特 点 :一 是党 委 、政 府重 视程 度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 五 年 来 , 山 东 省 民 政 工 施 , 多 渠 道 、 多 形 式 、 多 层 次 统 筹 政 府
不 断 加 大 对 民 政 事 业 的 预 算 安 排 和 投 入
’
夏耕 副省 长 充分 肯定 了五 年来 全 省
围 绕 这 一 总 体 要 求 , 夏 耕 要 求 着
力度 ,确 保 民政 事业 投 入与 经济社 会 发 民政 工作 取得 的 显著 成绩 ,明确提 出 了 重 抓好 “ 六个提 升 、一个创 新 ”。 “ 六
务 能 力 显 著 提 高 ,社 会 工作 专 业人才 队伍 ,建 立培养 、评 价 、
优 势 ,继续 改革
打造“现代服务型民政”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

打造“现代服务型民政”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石好荣吴文裕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上,明确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3年福建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要把改善民生、创新管理贯穿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致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民政。
打造现代服务型民政,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更高层次、更新角度履行民政职能、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是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打造现代服务型民政中如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摆在我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面前一个丞待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提高认识,夯实打造现代服务型登记管理机关思想基础要打造现代服务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只有认识提高了,才能为建设现代服务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打下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
目前,厦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两千多个,还有部分备案的社会组织。
做好这些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需要登记管理机关改革创新、花大力气、下苦功夫、积极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努力创建社会组织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机关。
要创建社会组织满意的现代服务型登记管理机关,首先,必须充分认识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社会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新的形势,对社会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也对社会组织工作有了新的期待。
社会组织作为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第三部门,其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现代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此,必须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
在这当中,民政部门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任重而道远。
其次,必须充分认识“以人为本”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要确立民政为民的核心价值取向,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赋予“以人为本”的理念更丰富的内涵与实效。
当前,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如: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培育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机构还不健全,执法工作还不能有效进行;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离群众的要求与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等等。
关于民政工作计划七篇

关于民政工作计划七篇民政工作计划篇11、继续出台社会组织改革配套文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促进办法》、《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2、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3、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为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向规范化、专业化、机制一体化方向发展,围绕社会组织公信力、诚信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等主题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课程。
4、大力推进备案制度改革,突显社区社会组织作用为实现“人人有组织,人人有活动”的目标,加快培育、发展、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推进备案制度的改革,降低登记门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5、做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认定工作6、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提交与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工作7、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8、做好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资金的招标工作(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三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从开始用五年时间探索建立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政府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框架,通过项目建设擦亮窗口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率先实现小康目标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重点举措。
1、在制度建设层面,依法依规依程序完善操作体系。
一是以“品质建工”为主题,优化工作管理流程,梳理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对变更程序、招标文件等进行重点优化,对事务性工作内容实施标准化管理;二是全面实行进度管理。
设立年度目标任务路线图,制定提速提效措施,通过优化流程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三是健全和细化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履行好质量管理评价和施工质量评价职责,及时总结大型项目建设经验,开展样板工地创建工作;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倒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三晋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三晋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晋政办发〔2018〕114号•【施行日期】2018.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三晋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三晋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7日山西省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三晋通办”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一张网”,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三晋通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底前,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明显提升,省级85%以上、市县级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省级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成立省司法厅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成立省司法厅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成立省司法厅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开展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司发〔2018〕122号)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51号)精神,加强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省司法厅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永辉厅党委书记、厅长副组长:李云涛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翟新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刚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周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慧健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白震厅党委委员、省戒毒局局长句轶旺巡视员潘利忠副巡视员李君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成员:刘学忠办公室处长范红梅政治部常务副主任董智平法规政策研究室(行政审批处)主任王素梅法治建设规划指导处处长武忠法治建设综合督查处副处长郭文强法制一处处长张魁银法制二处处长王闵法制三处处长卜建军法制四处副处长李保川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肖班行政复议应诉一处处长吕芮萍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处长孙志坚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李红艳法制宣传处处长韩光律管处处长李晓红公管处处长何建滨基层处处长张文平社矫处处长李恒鹏司法鉴定管理局(仲裁办)局长李志钢监所(审计)处处长黄文昌司法考试处处长王帅计财处副处长耿伟科技信息处处长武红霞法援处(信访处)处长段续平离退休处处长陈永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刚军编纂室主任高瑞清译审室副主任贺文丽培训中心副主任李玉忠宣传中心主任黄河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牛振宇律师协会秘书长韩云生公证协会秘书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承担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3•【文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23日)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改革上新台阶,现就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2022年民政工作计划(通用5篇)时间过得飞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先做一份工作计划,开个好头吧。
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民政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政工作计划篇1一、社会救助:1、农村低保工作:20xx年度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新增低保户50户,60人,清减43户,44人。
到四季度保留低保户,529户66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生活补助款1775475元。
随着这项工作的完成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2、临时救助:20xx年春节共救助过年难对象37户,发放物资折合人民币8325元。
截止12月31日临时困难救助41户,发放救助金36800元。
发放临时救助时,做到救助对象事实清楚,材料齐全。
并接受了市民政局领导的检查,并得到领导的肯定3、医疗救助:截止10月31日共为167人实施了医疗救助,共救助资金384560.63元。
4、高龄津贴:全镇共有享受高龄津贴人员178人,共发放高龄津贴120600元。
同时对增减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准确的动态管理。
5、精减退职人员:共有精减退职人员9人,共发放补助款36060元。
二、救灾救济:由于6月份暴雨对部分村民的农作物及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坏和损毁,灾情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灾情一线,查看灾情,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
据统计全镇共有381亩农作物受灾,12户农房不同程度的倒塌。
对农作物受灾的群众及时组织自救,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对倒房组织他们灾后重建,12户倒房户,并为他们申请了灾后重建补助。
三、社会福利:1、五保人员的管理:全年新增集中供养五保8人。
为15位分散供养人员发放五保金61440元。
每逢过节都会给老人们送去节日的问候。
2、留守儿童信息釆集:通过对全镇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调查数据显示,全镇共有留守儿童120名,留守妇女32人,留守老人61人,对上述留守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祥细的采集,并登记在册,对他们的生产、生活进行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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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民发…2011‟号
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实施意见
各镇办民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意见》(淄民[2011]12号),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全县民政系统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民政公共服务与管理水平为核心,以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政公共服务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完善民政公共服务管理的标准规范,扩大民政公共服务惠及范围,增强民政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拓
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努力开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基本要求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最高标准。
全县各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工作者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好各项为民服务工作。
(一)坚持用心服务。
各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人民群众有所盼、有所求,民政部门就有所应、有所为。
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广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结对帮扶、机关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深入群众,倾听民声,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加大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选树和典型事迹的挖掘、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组织学习我市民政系统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做细、做实各项民政服务,认真组织实施“温暖救助〃阳光低保”、“情系灾民〃倾心相助”、“阳光安置〃和谐军休”、“关爱功臣”、“助老恤孤”、“爱心收养”、“惠民殡葬”、“温暖驿站”、“和谐社区”、“平安边界”等系列
服务工程,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切实把群众需求解决好、落实好。
(二)坚持公平服务。
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民政政策,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对一些新拓展的工作领域,要在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时,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兼顾、协调配套,努力促进民政公共服务政策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合理。
按照保障基本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原则,坚持从最急需入手、向高层次发展,认真研究确定基本公共服务和保障标准,并逐步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和保障标准的科学制定、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一致、同步提高。
要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在民政为民服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建立严格规范的程序,让工作人员有所遵循、有所约束,防止人为因素影响公平服务。
对重大决策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情况,在民政政务信息网上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要特别注意加强社会救助的规范化建设,在救助标准制定、资格确认和补助金发放等方面,做到程序合法、规范运作、公开公正。
(三)坚持依法服务。
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各项民政工作和为民服务之中,以推进民政立法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和观念,全面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政策规定;立足“民生”制定出台与新形式、新任务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继续完善办事规程,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责任追究制,有诉必查,查实必纠;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实事直通车”等平台,面向群众搞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民政对象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低保、五保、优抚安置、福彩销售、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收费及办事程序等民政服务或管理环节,建立科学、规范、适用的工作标准,不断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加大民政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敏感度高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公开承诺等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意见投诉箱、发放意见征求表、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现场观摩、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为民服务评议活动,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整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项。
对各级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认真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坚持创新服务。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在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以及其他民政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坚持用服务的意识设计管理,用服务的手段推进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中,努力推动民政行政管理工作向服务转型,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融合。
加快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优抚医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各类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精心运营,创新服务,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
力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加强民政服务“窗口”建设,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优抚医院、光荣院、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处、公墓管理处、殡仪馆、烈士陵园、军休所、军供站、救助站等基层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要公开政策依据、职责范围、业务流程、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办法,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办事程序,积极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和网上预审、预约等便民服务措施,规范基本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服务秩序。
通过建立全市民政信息数据库、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民政业务信息系统和民政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逐步实现网上办事、政务公开和交流互动,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加快民政为民服务的社会化进程。
继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核评价体系,拓展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范围;加强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大力促进部分民政服务向社会转移、由社会承接,扩大民政为民服务的社会参与。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落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目标和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目标责任、工作重点和落实措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发动,带头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在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和实行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大力加强民政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
训,广大民政干部要积极争做待群众真心、对群众关心、和群众贴心、让群众放心,使群众安心的“五心”民政干部,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树立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深入开展“民生民政、为民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民政工作队伍,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巩固建设贴心民政成果,创建服务品牌。
继续完善、提升“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先锋作用,积极争做服务信息智能化、服务态度亲情化、行政执法柔性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审批事项公开化、办事效率快捷化、政策措施科学化和工作作风正规化的“八化”民政队伍。
在已有基础上,根据民政工作新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不同特点和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按照品牌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积极拓展和创新民政为民服务项目,努力打造一批规范化程度高、群众满意度高、社会知名度高的民政为民服务品牌。
(四)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稳步提高民政事业经费在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重。
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利彩票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制度,协调落实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民政公共服务,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吸纳社会投入为辅助的民政资金筹措机制。
加强民政经费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
要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争形成一批富有理论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和引领人民满意的
服务型民政建设。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民政报刊和各级民政门户网站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民政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营造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绩效考核,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价小组,建立考核制度,明确考核范围、标准、程序和方法,制定完善奖惩措施,形成有效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民政建设意见
淄博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