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融资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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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国民间金融的对策思考

规范中国民间金融的对策思考

f 融 资行 为,实现 民间金融 的 正规化 、合 法化 已成 为 当务之 急。 - . 1


法律 先行 ,规 范 民 间金 融合 规 经 营
目前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对 民 间 “ 正 规 金 融 ” 已 经 多 了 不 少 宽 容 , 在 《 0 4年 中 国 区 域 金 非 20
目前社会 上存 在 的 民间金融 活动 大致 有三种 形式 : ( ) 组织 无机构 的个人 借贷 和企 业融 资 , 1无 如 企 业相 互融 资 ; ( )有 组织 无机 构 的各 种金融 会 ,如 标 会 、摇会 等 ; ( )法律 没有 认可 2 3
的 有 组 织 有 机 构 的各 种 融 资 形 式 ,如 私 人 钱 庄 。
合 法化 。
关键 词 : 民 间金 融 ; 民 营金 融 ;金 融 管 理
中 图分 类 号 :F 3 . 9 8 0 3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 0 — 7 8( 0 6 0 — 0 9 0 0 946 20 )3 00 — 6
民 间 金 融 是 与 官 方 正 式 金 融 相 对 应 的 概 念 , 指 以个 人 信 用 为 基 础 的 、 通 过 绕 开 官 方 正 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金 融体 系而 直接 进 行 的 、未得 到 国家法 律 认可 的 、尚未 纳入 政 府监 管范 围 的金 融交 易活 动 。
80 2 0亿 元之 间 。事 实上 ,2 0多年 来 民间 资本 已从剩余 资本 发展 成为 产业 资本和 金融 资本 ,对 营 经济 的 资金 需求 起到 了巨大 的支 持 作用 ,并成 为我 国 国有 资本 、跨 国 资本 以外 的第三 支 力量 。但 是 ,我 国 民间 金融 火 规模 的资 金流 动还 处于 无序 状 态 ,隐藏 着 巨大 的金 融 风险 。因

探析规范民间标会的法律路径--基于农村月月会的调研与思考

探析规范民间标会的法律路径--基于农村月月会的调研与思考

( 二 ) 标 会 的 实际 运 作
在 以户为单位的调查 中,针对是否听说过标会一 问,近九成 的人 听 说过 。但对于是否参加过标会 ,只有一成 的人表示参加 过。根据对参 加 标会的人 的采访 ,整个村庄有二十几个人参加标会 ,整个 村庄有 四百 多 户人家 ,一千一百多个村 民。针对 “ 标会” 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七 成 的人认为标会并不受法律保护 ,两成 的人认为标会受法 律保护 ,一 成 的 人 不 知 道 。六 成 的人 表 示 月 月 会 不 违 法 ,一 成 的人 表 示 月 月 会 违 法 , 三 成 的人 表 示 不 清 楚 。 关于平岩村 的村 民收入方 面的调查 ,村 民平均 的年收 入在三万 到四 万: 艺间。村 民普遍是农 民,靠着种经济作物 为生 ,所 以这收入是要看 年 成 的,在没碰上什 么 自然灾害 的情况下才能达到这样 的水平。若一碰 上 收成不好 或者什 么 自然灾害 ,那可 能一年就 没有什 么收入 了。 对 于平岩村 的调查 ,平岩共 有 一个会 ,会脚 基本 每月 的标 金都 在 2 0 0 0元 ,会脚共二 十人 ,会头是她 自己组织的标会。对于这个会 ,多数 的 会脚 是 互 相 认 识 的 ,甚 至是 平 时 的好 朋 友 ,但 也 有 少 数 人 是 属 于 互 相 不 认识 的人 。多数人人会 的原 因是想着有急用时 可以标 来周转 ,做 生意 想筹集 资金 的也 有两个 。单 纯想赚利 息的五个 。这个会 的利息大 概在每 月1 0 0至 3 0 0之间 ,平均有 2 0 0 。 关 于倒会 时会脚 的做法 。会脚们 的回答各 有千秋 ,但 多数人 还算
— —
是理智的 ,多数要求会头写 欠条。平岩 村这个会 因为会头 参加 日日会 , 会首 因为一开始就得标 ,就将标款拿去参加 日日会 ,准备赚取 高额 的利 息 ,而 日日会不久之后又倒 了 ,标款被 席卷一 空 ,以致 此会在 2 0 1 2年

关于民间借贷的粗浅思考

关于民间借贷的粗浅思考

关于民间借贷的粗浅思考摘要:近年来,民间借贷呈现复苏状态,上升势头逐渐形成,特别在非公有制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尤为活跃,但民间借贷自身存在的弊端,又导致其不利于长期发展。

本文以民间借贷的成因、存在问题、发展对策为切入点,浅谈笔者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民间借贷;成因分析;存在问题;发展对策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正在从资本穷国变为资本大国,民间借贷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纵观民间借贷发展史,既有过高峰,也经历过低谷。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呈活跃势头;90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改革深化和金融监管加强,民间借贷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现阶段,民间借贷又逐渐复苏,呈现不断上升势头,尤其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民间借贷已有了不容忽视的规模和影响。

一、民间借贷的成因分析1.缺乏正式金融支持是民间借贷产生的根本原因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绝大多数小企业、微小企业因其自身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及社会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等原因,很难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很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一般收缩县域金融业务,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很大程度上得不到满足,致使资金链断裂,甚至面临破产,而民间借贷恰恰解决了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

2.手续简便、方式灵活是民间借贷繁荣的重要原因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风险性,正规金融机构或不能及时满足,或因风险难以控制望而却步,而民间借贷的主体多为亲友或关系紧密的客户,一般遵循“不熟不借“的规则,借贷手续相对简便,方式更为灵活,这正好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空白。

3.低利率和窄渠道是民间借贷兴起的潜在动力近年来,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普遍资金富余,但现有银行存款利率较低,且其他投资渠道狭窄,导致居民闲散资金处于负利率状态。

为寻求资金保值增值,一部分资金开始转向民间借贷。

二、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1.缺乏监管,影响社会安定。

民间借贷通常具有较高的利息收入,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而这种“非法集资”既缺乏金融监管,又贫于法律保护,因此汇集了较高的风险系数。

农村民间借贷的相关思考

农村民间借贷的相关思考
36 完 善 信 用 担 保体 系 .


是 建 立 以政 府 为 首 的 担 保 公 司 , 由政 府 、国有 资 产管 理
断 提 高 管 控 能 力 。 同 时 , 要 制 定 和 完 善 相 关 政 策 、 度 , 格 还 制 严 监督 相 关 人 员 的 信 贷 活 动 , 传 和 贯 彻 稳 健 的 经 营 理 念 。 宣
社会各方的监督。 35 开展 农 村 银 行 金 融服 务 . .
发 展 机 遇 与 挑 战 , 有树 立 正 确 的 经 营 理 念 , 化 信 贷 体 制 , 只 强 防
范 信 贷 风 险 , 能 真 正 为 新 农 村 的 经济 建 设 做 贡 献 。 才
31 树 立 稳 健 的 倍 贷 经 营 理 念 .
借 贷 占的 比例 则 少 得 多 。
15 农 村 民 间借 贷 的 利率 差别 极 大 。 息 高 利 贷 款 现 象 突 出 . 高 随 着 民 间借 贷 的迅 猛 发 展 ,参 与 进 去 的 个 体 形 式 多样 , 借 贷 款 项 的利 率一 般 是 根 据 借 款 人 、 项 用 途 、 需 缓 急 、 款 时 款 所 借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应 将 贷 款 责 任 落 到 实 处 ,实 行 有 效 的 包 客 户 、 发 放 、 回 收 的 贷 款 责 任 制 , 贷 前 、 中 、 后 都 进 行 严 包 包 在 贷 贷 格 的 防 范 和 监督 , 展 预警 式 管 理 。 同 时 , 明确 放 贷 责 任 , 开 要 将 各 贷 款 环 节 中 的 责 任 进 行 精 准 归 纳 和管 理 。 款 调 查 人 身 负 调 贷 查 失 真 的责 任 ; 款 审 查 人 承 担 审 查 不 严 的 责 任 , 大 额 贷 款 贷 若 不 符 合 国家 产 业 政 策 或 条 例 , 承 担 审 批 责 任 . 放 贷 款 后 . 要 发 若

吴英非法集资案例的法律探讨

吴英非法集资案例的法律探讨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吴英非法集资案例的法律探讨系别:国际贸易与金融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姓名:房济瑜学号:12101524课程:经济法摘要民间借贷是一种在金融欠发达时代产生的古老融资方式,而且在现代发达的金融服务体系下依然昌盛。

本文讨论的吴英正是民间借贷的主题。

在中国东南沿海,尤其起江浙一带,民间借贷十分发达。

由于当地的中小民营企业较多,而且大多缺乏扩张资本。

同时银行对于企业的房贷审查严格,一般中小企业难以融资,所以江浙一带民间借贷成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本文中本色集团负责人吴英,于2012年5月21日被浙江高级法院以集资欺诈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

吴英的判决使法律界和社会各界都陷入讨论。

在民营企业较多的江浙沿海,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很多时候泾渭不分,吴英一案对于江浙以及中国民间金融行为有较深影响。

全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案情简述,通过控辩双方的观点来分析。

第二部分讲述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第三部分通过对民间借贷行为对现有法律进行建议。

1.1案情简介吴英浙江金华东阳市人,1981年生,自18岁辍学后开始经商,做过美容、足疗、服装等行业,最终累计资本1000余万元人民币,2006年开始,吴英想要扩大经营,开始进行融资并打造本色集团准备将其上市。

2006年8月至10月里吴英连续注册了浙江本色集团及下属的概念酒店、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建材城、汽车租赁、婚庆公司等八个公司,并以本色集团的名义购买大量的商铺、房产、汽车、建材、珠宝、酒店用品、床上用品及广告位,同时进行了数千万元的股权投资,2006年11月吴英先后从林瑞平等11人处高息借款人民币七亿余元,作为本色集团运营的担保资金。

2007年2月,在外地洽谈商务正要返回东阳的吴英在北京机场被逮捕。

被告以非法手段取得资产7亿余元人民币。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1.2关于本案的控辩双方的观点1.2.1公诉机关的指控本案的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吴英作为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于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以本色集团以及个人名义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和资金周转等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虚构事实、虚假宣传的手段,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38985.5万元。

民间融资法律问题探析

民间融资法律问题探析
① 除在行文中特别提 出, 本文所 出现的“ 法律” 是指狭义上法律。
民在行使自 由和权利 的时候 , 不得损 害国家的 、 社会 的、 集体 的和其他公 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利。 但是 , 利即使要 受到 权 限制, 也应当由法律加以限制。由于有效力等级的差异, 违反 个位级规范并不意味着必然违反另一个位级规范 。 我 国目前对 民间金融管制 的法 律文件主要有 《 刑法》非 ( 法吸收公众存 款罪 、 集资诈骗罪) , 行政法规 《 非法金融机构和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 以下简称《 取缔办法》 刑法》 ) 。《 中确认 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并未对这种行为划定范围。 但 《 取缔办法 》为认定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罪 提供 了规范性 的依 据, 但并不能成 为刑法适用的依据。 根据 《 宪法》 立法法》 及《 的 规定, 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务院对于法律 无权作 出解释。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 占有为 目的 , 偏离了民间融 资 的本性 。 么 , 那 《 刑法》 民间金融的规 制应 当是以扰乱金融 对 秩序为要件 的违法融资方式。《 取缔办 法》 虽然将未经金融管 理机关批准而从事的融资认定为非法融资行为 ,但是由于在 宪法与行政法规之间缺乏法律这—位阶 ,对民间融资实行限
如何完善 , 都无 法涵盖所有的信贷业务 , 无法扭转资金稀缺的 不等于违法融资。当然 宪法也原 则规 定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
现实 , 无法满足不 同资金偏好的客户群体 。 试图管制 民间融资 只能局部抑制其作用边界 ,或促使民间融资活动由公开转为 地下 。因此 , 为社会经济发展中 的重要 的市场要素之一 , 作 我 们应该从法律上引导和保护民间融资 。


是, 现今我们称之为主流金融的正规金融是从民间融资发展 由支配 。我 国《 同法》 合 亦承认建立在真实意思基础 上的民间 演进 而来 , 是先有 民间融资而后才孵化出正规金融 。 尽管监管 借贷合 同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 《 当局 更愿意 以民间融资的补充性 、替代性或派生性 来审视民 业之 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确 认建立 在真实意思基础 间融资的存在与发展 ,但民间融资的初源性地位是历史无法 上 的公 民与非金融企业之 间的借贷属 于有 效的民间借贷 。因 回避的。 事实上 , 以前 , 明清 民间融资长期以来一直是 。 正规融 此 , 从宪法精神和 民法意思 自治的基本原则出发 , 民间融资并 资 的地位 。 即便是在现代金融高度发达的今天仍以 自身特有 的方式延续着 。 从 民间融资市场发展的实践看 ,金融管制一直留给民间 融资狭小 的发展空间。 民间融资无论受到怎样的管制和压抑 , 总 能以其独特的方式生存发展 。 正规融资业务不管如何发展 ,

融资法律法规.(一)2024

融资法律法规.(一)2024

融资法律法规.(一)引言概述:融资法律法规是指规范融资行为的法律与规章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融资是企业发展与扩张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存在着风险与挑战。

因此,融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对于保障融资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分别对融资法律法规进行阐述。

一、融资的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融资行为的法律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融资合同中的适用与约束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融资行为的法律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对银行融资业务的法律要求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借贷法》在民间融资活动中的适用与保护二、融资的资金流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管理条例》对金融机构融资活动的法律监管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管辖信托融资行为的法律制度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担保融资行为的法律约束4.《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对破产清算与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非法融资行为的惩处和制裁三、融资的税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融资收益的税收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投资融资的税收政策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融资与购销活动中的税务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税法》对融资资产的财产税收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对进出口贸易融资的税收政策四、融资的风险与合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融资风险的合规要求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融资风险的管理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线上融资交易的合规监管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融资行为中的洗钱防控要求5.《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融资信息安全与保护的法律要求五、融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融资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融资与品牌保护的法律约束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融资与版权保护的法律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对商业秘密融资与保护的法律要求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总结:融资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执行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为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完善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的思考

如何为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完善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的思考
1 1 民 间金 融的 内涵 界定 .
来 越 广 , 易 总量 也 持 续 扩 张 。中信 证 券 研 究报 告 交
认 为 ,0 1 我 国的 民间融 资 市场 总 规模 至 少超 过 21 年
随着 社 会 经 济 的飞 速 发 展 , 民间 金融 活 动 日趋
4万亿 元 。融 资规 模 的急剧 扩 大一 方 面满 足 了部 分 融 资 主体 的经济 需 求 , 一 方 面折 射 出我 国民 间金 另
之 处 。法 律是 公 民 行 为 的最 重 要 的规 范 , 接 关 切 直
之 间 以及 自然 人与 企业 之 问的 资金融 通 活动 。
1 2 当前 我 国 民间金 融的特 征 .
其 一 , 资规 模 急 剧 扩 大 。随 着 我 国经 济 的 高 融 速 发展 , 民间 资本 急剧膨 胀 , 民间金融 的涉及 范 围越
收 稿 日期 :0 2— 2— 4 21 0 2
着 公 民 的权 利 与义务 。倘若 公 民不 能从法 律上 知 晓
作者 简介 : 李龙 (9 8一) 男 , 18 , 河南虞城人 , 硕士研 究生 , 主要从事 经济法研究 。
融 的泡 沫性 风 险 。
频 繁 , 其 内涵 , 内外 学 者 提 出 了 诸 多 观点 , 仁 究 国 见
见智 , 至今 尚未 形成 统一 的定 论 。 国际上 , 由于各 国
具 体 国情和 法制 传 统 的 差 异 , 以及 各 学 术 流 派研 究
的方 法 与侧 重点 不 同 , 民 间金 融 内涵 的 界定 莫 衷 对
第2 2卷
第 7期


大学学Fra bibliotek报 V0 _ 2 No 7 l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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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弭者,二者利 是否受保护不 同 3 民间融资一旦发生纠纷 , 贷款利率在 同期银行利牢网倍 以内的受到法律保护, 而非法集资行为一旦被认定便不受法 律保护。现实 中非法集 资之所以难以控制 的一个重要 原因, 就是法律对 正规 民问融资和非法集 资的界限没有 明确 2 民间融 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 民间融资更 应该和集资诈骗相混淆 。 集资诈骗即以1 法 占有 为 日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 资,数额较人 的行 为。 二者 的区别主要有: 二 ( )首先是集资诈骗以非法 占有为 目的 1 这种 非法 占有表现 为: 挥霍集 资款 ,致使集 资款无 法返 还 的;携带集资款逃跑 的;使用集 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致使集 资款无法返还的; 还有就是使用其他欺骗方法 , 拒不 返还集资款的 。 ( )其次是二者的行为方式不同 2 民间融资的行 为方式是通过亲属 、 熟人或者朋友之 间的 信用关系借贷,而集资诈骗则是使用诈骗的方法取得资金。 诈骗 的方法主要表现为 : 虚构资金用途 , 资者往往把集资 集
( )首 先 ,两 者 行 为 H的 不 同 I 民问融 资 H的足 确的,往往是为 丫特 定 日的急需资 金,而非法集 资,由于借贷行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其 日的
足小确定的。
( )其 次 ,两种 行 为 的 对象 不 同 2
民间借贷 的对象有特 定范F ,如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发 日 生的借贷 行为, 而非法集资足针对 特定公众进行的f 贷行 } }
( )再者主观方面不同 3 集资诈骗 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即从一开始就是个圈

6 7.
21 0 0年
法商论坛

构的4 倍。 从地区借贷来看, 东部地区农户 的资金来源中有 8 % 自民间融 资,中部和西部地区来 自民间融资的 比例分 1来 别为 7 % 6 % 6 和 0 ,这些足 以说 明民间融 资在我 国存存 的范尉
之广、规模之 火。 为何民问融资 我 国存 在范围之 广、规模之人,笔者认 为原因如下几种 : ( )方 便 灵 活 I 借贷双方直接见面 ,刁 受时间地 点限制,一 [通过面谈 i 1 . 达成协议,立 即就可 以完成借贷活动 ,而且随借随还,不需 要各种审查审批手续 。 ( )及时解决企业贷款难的 问题 2 企业在市场机遇到来时 ,有 时需要迅速得到资金周转, 但是这时要从银行或者信用社贷款是 比较 困难 的, 民间借 而 贷最 大的特点就是方便快捷 , 从而能使企业抓住机遇 ,因此 有着广泛 的生存空 间, ( )优化 了资金配置 3


二 、民间融资及相关融资方式的比较 1 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 民间融资不应该和非法集资等同 , 它是 多元化经济发展 的有益补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足指未经 中国人 民银行批 准 ,向社会 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具凭证 ,承诺存一定期 】 _ ; 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民间融资的社会基础是血缘、地缘、人缘,因此借贷双 方较 固定和熟悉。贷款人有资金需要 ,借款人有闲散资金, 通过 自己或者中介 , 一方面利用 了他人的 闲散资金 , 另一方 面解决 了借款人资金需求。 民间融资在一定范围 内实现了资 金的优化配置,提 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项 目标榜为高科技 , 钱途一片光 明的项 目, 使受害者打消顾 虑;使用虚 假证 明, 增加集资项 目的公信度 , 从而误导那些 受害者,使他们做 出错误的判断; 以高额利息吸引受害者。
经济法} I ; I
关于 民间融资 的法律思考
闫锋利 1 冯艳平 李越锋 z
( 贵州民族 学院 贵 州贵 阳 502 1 505 2 重庆 市开县人 民检察院 重庆开县 4 5 0 ) 04 0
摘 要: 中国改革开放 以来 ,经济建 设取得 了举世瞩 目的成 就。处于转型 中的经济制度 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 度和 供给 不足无法为资金融通提供 更多更便利 的服务,而 民间融资的出现和发展 ,让大量的闲散资金流向更需要 的地方 ,使得民营经 济可 以得到更好 的发展 。但是 由于正常融 资活动没有得到有效规制 ,很容易与非法集 资相混淆,因此需要在肯定民间融资市 场存在的必要前提下 ,对相关法律进行 完善,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管来防范金融危险,实现 自由交 易, 保证投资者 的利益 ,使社会能更加稳定 与和谐 。 关键词 : 民间融资 ;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 .
当前 民间融 资的现状 1 民间融资 的法律界定 . 目前 , 学界 尚未对 民间融 资的概 念形成统一的认识与清 晰 的界定 。 不同的学 者们 从不 同角度对 民问融资的概 念提 I i l 了种种不 同的看法 , 笔者通过对其他 学者们有关民问融 资概 念 不同说法的分析. 比较研究 , 民问融资的法律概 念定义 j 把 为:民间融资是指 国家J 下姚金融机构之外 的,个人之间、 个人 与企业之间的 以及各种 民间会融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 贷 款人依约定将一定数量货 币的使用权转移给借款人 , 借款 人 按约 定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2 民间融资的现状 . 根据对江苏省某县的数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T商户进 行 了随机抽样调查发现,近三年来 , 卜 二~ 个样本 的民问融资 的绝对规模、加l j 均指数逐年增力l 已达到 3 . %, 杈 I ,现 26 即民间融资的规模. 正规金融融资的 比例超过丫三成。 j 而根据国际发展 金的研究报告,2 0- 2 0 ,中 0 2 0 6年 国农 民来 自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贷 款大约为来 自正规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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