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及对策

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及对策
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及对策

目录

一、行政监督的特征及意义 (3)

(一)行政监督的特征 (3)

(二)行政监督的意义 (3)

二、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现状 (4)

(一)乱监督 (4)

(二)不监督 (5)

(三)少监督 (5)

三、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 (6)

(一)行政监督的理念相对落后 (6)

(二)行政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7)

(三)行政监督立法相对滞后 (7)

(四)行政监督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性 (7)

四、解决行政监督乏力问题的对策 (8)

(一)首先要加强行政监督意识 (8)

(二)要建立一支科学高效的监督队伍,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行政监督人员 (8)

(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确保行政监督主体真正具有独立的地位 (8)

(四)完善行政监督的相关法律规章,保障行政监督法制建设有序进行 (9)

(五)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理顺各个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增强协调性 (9)

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及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反映出该问题的现象有,乱监督、不监督、少监督。造成这些问题的成因很多,主要有行政监督的理念相对落后、行政监督机制有待完善、行政监督立法相对滞后、行政监督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性。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从行政监督的理念入手,加快理念的创新,建立一支科学高效的监督队伍,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行政监督人员;其次要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确保行政监督主体真正具有独立的地位;再次要完善行政监督的相关法律规章,保障行政监督法制建设有序进行;最后要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理顺各个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增强协调性。

[关键词]:行政监督独立性协调性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1]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行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了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经过建国以来的不断完善,当前我国形成了一套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但其仍然存在各种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乏力问题,给当前国家和社会发展造成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所以探讨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可以说使十分紧迫的。

一、行政监督的特征及意义

行政监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狭义的行政监督仅指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及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监察、审计机关专门监督,还包括党、人大、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2]

(一)行政监督的特征

与其它行政活动相比,行政监督有着独有的特征。首先,监督主体具有广泛性,监督主体包括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第二,监督客体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第三,行政监督的内容是行政监督客体在行政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的情况;第四,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监督行政监督客体在行政活动中依法行政的情况。[3]

(二)行政监督的意义

提高行政监督力度,对行政监督体系的建设有着十分巨大的作用,拥有一套科学的行政监督体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责任政府建设是不可或缺的。

加强行政监督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行政。[4]依法行政就是要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职权法定,通过法律形式规定政府的职能。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尚不够规范有序,使得公权力表现出强烈的强制倾向和扩张趋势,行政工作人员的失职甚至

是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够有效的追究责任。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监督行政监督客体在行政活动中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失职和违法行政工作人员应该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因此,加强行政监督,既是行政行为合法正确和高效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5]

加强行政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目前我国的行政活动中仍然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对我国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消极影响。加强行政监督,能够让公众去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批评和惩处政府行政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表彰遵守法律规章、廉洁奉公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而从根本上改变行政风气,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加强行政监督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加强行政监督,让人民有渠道、有方法监督政府行政活动,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要建立起科学的行政监督体制和严格的行政监督程序,对公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确保行政机关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二、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现状

经过近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套符合国情的行政监督体制,在实践中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6]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反映出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问题。

(一)乱监督。乱监督主要是指在行政监督工作中,行政监督主体监督程序混乱、监督随意性大,及监督主体之间的权责交叉混乱现象。一方面,由于缺乏一个各地统一的监督标准和详细可行的实施细则,行政监督在实践中常会出现无法可依、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监督主体有时很难及时准确地判断监督对象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违法,监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误判情况。另一方面,行政监督的法制化程度相对较低,致使行政监督机关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不足,工作随意性和弹性过大。如《行政监督程序法》的缺失,导致行政监督机关在进行行政监督工

作时,没有一套统一的、科学合理的监督程序可以遵守,各监督机构依据各自的部门规章行事,监督活动缺乏法律的权威性,随意性过大,容易因人为因素的干预而改变既定程序,监督效力低下。

当前我国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程度较高的行政监督体系,监督主体涵盖党、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各个方面,监督渠道众多,监督方式多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各监督主体的关系尚未得到清晰的梳理,各自承担的具体监督工作也存在相互交叉或均无权管的情况,相互之间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也是各自为战,没有去建立一个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出现了许多交叉之处和空白区域。例如在河流污染防止和生态保护问题上,位于河流上游的地方政府为求经济发展,发展高污染行业,置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于不顾,造成整个流域的生态破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各地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单靠各地分散的行政系统是无法有效解决整个流域内发展和污染的冲突问题的,只能建立整体的行政监督体系。再如纪委、监察和检察机关都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三个机构并不存在隶属关系,若出现整体问题,责任划分难以理清。

(二)不监督。不监督主要是指监督主体在监督工作中由于观念陈旧、专业素质缺乏或监督客体的干预导致的行政监督不作为现象。从行政监督主体来说,一部分行政监督主体思想陈旧,观念落后,不能正确认识党政方针,没有很好的理解行政监督不可或缺的意义,缺少监督专业知识,没有一个好的行政监督方式方法,导致其不会监督。例如对高效科研的监督,就需要监督人员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术领域,非专业的监督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很难做到有效的监督。还有部分监督主体抱有很强的利己思想,看重自身私人利益,担心对公权力的监督会使自身遭到打击报复,导致其不敢监督。甚至部分监督主体将监督权作为谋取私利的筹码,对满足其利益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农村,村民为了几十元的所谓“补贴”而出卖其选举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部分监督客体“官本位”思想严重,部分任职时间较长、取得一些政绩的监督客体觉得行政监督是不信任的表现,抵制甚至打击报复监督主体,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正常进行。[7]

(三)少监督。少监督主要是指由于主客观等因素,监督主体无法发挥出应

有的监督效力,导致的监督乏力、监督缺失等现象。首先,行政监督主体的权力在实际监督工作中遭到了较大的削弱。在实践中人大监督的实际地位要远低于其法律地位,法律规定的人大所享有的监督权有相当一部分还停留在书面形式,人大至今尚未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偏重事后性的监督方式也常让人大监督陷于被动,由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也缺乏基础的专业监督知识和方法。从“三聚氰胺”事件到温州动车事故,行政机关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并不令人民群众满意,然而却很少见人大发出声音。党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等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监督的效果被相当大的削弱。其次,监督部门没有一个独立有序的监督环境。当前我国监督机构的人事权和财权主要由同级党委或政府机关负责,党政机关拥有干预监督机构工作的条件,监督机构不够独立,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监督效果。最后,公民的监督权某种意义上只是一个名头,威胁打压报复公民的情况时有发生,如2011年的广东乌坎事件,部分当地官员对维权上访群众的打压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社会组织并不掌握权力,缺乏强制性,且我国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尚在依靠政府拨款维持运作,如残联、作协等,依赖政府,所以很难想象其能够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舆论监督容易出现各方观点混杂的情况,很难建立起权威性,2015年的天津爆炸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其中不乏随意猜测和胡乱想象,影响了事件的调查进程,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情绪。因此,外部监督的有效性也大大削弱。

三、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

(一)行政监督的理念相对落后。行政监督理念表现在行政监督主体和客体对行政监督的观念和态度上。一直以来,我国的行政监督注重“政府本位”理念,不重视“公众本位”理念,民意不能得到较好的体现。而且,公民没有有效的渠道参与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又具有相当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监督效果不佳。部分行政监督主体思想陈旧,观念落后,不能正确认识党政方针,没有很好的理解行政监督不可或缺的意义,没有一个好的行政监督的方式方法,还有部分行政监督客体官本位思想严重,对监督持消极态度,客观上制约了行政监督理念的创

新。

(二)行政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4]但在我国,首先,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独立的外部行政监督体系。相对来说,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法律强制力。虽然我国宪法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相当大的监督权力,但各级人大并未设立完善的行政监督部门,因此人大的监督权力很难在实际工作中转化为监督效果。而且由于实施程序不完善,实施规章不细致,监督方法不科学,导致人大的行政监督仍然停留在事后汇报、开会质询等方式上,人大的行政监督相当乏力,尚未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其次,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所采用的双重领导体制严重阻碍了行政监督部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除党的监督外,绝大多数监督部门作为政府内部监督部门,同时受到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监督部门的管理和领导,内部监督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受到来自监督客体的种种制约。受这种监督环境所限,监督部门往往要顾及行政机关的利益,导致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乏力。

(三)行政监督立法相对滞后。行政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要有一套完善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作为法律基础和保障。当前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建设较为落后,使得行政监督主体在监督过程中无法可依。一是一些关键性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尚未制定或制定不完善。二是法律规范不够细致,没有清晰的监督范围和完善的监督程序,造成行政监督工作在进行中无章可循。三是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监督权的行使有时会受到行政权力的干预甚至是打击,这表明急需建立具体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监督主体监督权的正常行使。

(四)行政监督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性。我国有着相当多的行政监督主体和部门,但各部门之间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各自为战,没有去建立一个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有机整体,造成整体性功能不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由于没有一个总揽全局的核心监督机构,各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往往以自身为中心,不会主动与其它监督机构的沟通和配合,监督体系呈一盘散沙,监督效果不好。第二,监督机构之间未进行明确的分工,权责划分不明晰,导致监督机构之间容易发生工作上的冲突以及责任上的推诿。第三,监督工作的开展过于分散化,各监督主体各行其是,步调不一,无法形成合力,监督效果不好,无法发挥监督体

系应有的效力。

四、解决行政监督乏力问题的对策

(一)首先要加强行政监督意识。加强行政监督意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行政领导者所掌握的权力是随着职位的提升而扩大的,领导者的权力若未得到正确的使用,则负面影响会更加严重。因此对行政领导者的监督的标准要更高,同时内外部监督机构和公民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所以,加强监督意识是行政监督能够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对监督主体来说,要正确认识党政方针,准确把握法律规章,理解行政监督不可或缺的意义,做到会监督、敢监督。对监督客体来说,要摒弃“官本位”等腐朽思想,做到在思想上乐于接受监督、在行动上主动配合监督。

(二)要建立一支科学高效的监督队伍,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行政监督人员。首先,改革人才选拔程序,提高人才选拔标准,选拔拥有较高道德素质和政治素养的优秀人才进入队伍。其次,对行政监督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使行政监督人员学习专业的监督知识,掌握科学的监督方法,提高其监督能力。最后,行政监督人员可以通过学习加强自身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行政监督人员要通过自身的努力,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提升自身综合能力。

(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确保行政监督主体真正具有独立的地位。要让监督客体受制于监督主体,而不能让监督客体干预监督工作,确保行政监督主体的独立性,这样才能确保行政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一方面,要建立一套独立的外部行政监督体系。首先,依据人大的监督权力设置相应的监督机构,提高人大代表的行政监督水平,扩大人大的行政监督范围,变革人大的行政监督方式,让人大发挥出其应有的行政监督作用。其次,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完善申诉控告体系,建立起切实可行高效的群众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最后,加强网络监督,让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成

为人民群众了解国家政务,发表观点意见,进行民主监督的渠道。

另一方面,变革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双重领导机制,建立起一套行政监督垂直领导机制,重视实施独立的行政监察制度。让监督部门可以独立运行,组织上只由上级监督部门领导,从而能更大胆的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权独立制度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监察机关自成一体,不再受制于行政机关,人事权和财权也独立于行政机关,可以更好的进行行政监督工作。

(四)完善行政监督的相关法律规章,保障行政监督法制建设有序进行。依法进行行政监督工作,需要完善的行政监督立法作保障。完善的行政监督立法,可以为行政监督提供具体的行政监督程序、统一的行政监督标准、科学的行政监督方法,依法监督,减少无序性和随意性。当前我国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不健全,行政监督工作常常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使得监督效果下降,因此要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使行政监督从实施到追责都有切实可行的程序和方法。针对随着社会发展和监督工作的深入所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健全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是各监督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督工作的保证。

(五)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理顺各个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增强协调性。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现状是各监督机构之间关系尚未梳理清晰,缺乏协同合作。要加强整个行政监督体系的监督效能,就要对各监督机构的工作权限、责任范围等进行清楚的梳理和调整,减少工作交叉和责任空白,增加监督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减少监督体系的分散性,增强整体合力。可以建立一个总揽全局的核心监督机构,各监督机构以其为中心,围绕其活动,该机构可以对各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总体把握和协调,以减少整体的分散性,增强凝聚力,提高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

注释:

[1]刘堂灯,《理解行政监督》[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5期

[2]张文敏,《结合行政问责制度浅谈中国行政监督机制》[J],《学理论》2011年08期

[3]石书伟,《行政监督原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7页

[4]陈文权、杨妍玮,《近年国内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观点综述》[J],《重庆论坛(公共论坛)》2014年06期

[5]丁春毅,《构建法制社会中的司法审查》[J],《法制与社会》2008年34期

[6]白雪,《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1年01期

[7]王凯伟、毛星芝,《行政监督实效提升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8]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5月,第125页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urrent weakness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n China Administration Grade 12 He Chang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problem of weak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n our country still exists, which reflects the phenomenon of the problem. There are many reasons for these problems, the main idea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s relatively backward,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mechanism needs to be improved,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legislation is lagging behind, the lack of coordination between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we must first from the concept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of speed up the concept of innova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cientific and efficient supervision team, cultivate a group with high political qualities and moral quality of the personnel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econdly, we should perfect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mechanism, to ensure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body is genuinely independent status; thirdly, to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of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ensure the orderly conduct of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finally, to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straighten 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enhance coordination.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ndependence, coordin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霍市编办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按照《霍林郭勒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分解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转变,强化依法行政,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为手段,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断增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公信力、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 2、方便高效原则。行政权力行使必须有序运行,为群众、企业、基层办事提供方便,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3、公开透明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等依法受到保护的以外,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实行全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监督问责原则。对权力的行使实施动态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到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监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1、做到政务工作公开透明。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2、做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办法,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3、做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行政许可项目和非

浅谈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

浅谈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 摘要:公务员代表国家依法组织和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因此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督是对行政权力有效监督的最好途径。本文先分析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的意义,再阐述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目标及构成,然后分析了公务员监督体系的现状,特别指出其不足之处。最后从行政监察机制、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公务员,监督机制,问题,对策 正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公务员制度。近些年来,权力腐败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人们在思索、探讨权力腐败在我国产生的总体根源,寻求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根本途径时充分认识到: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因此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的又一热点。所谓公务员监督机制,是指在公务员活动中对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公务员所属的单位及公务员个人的行为、活动实施的各种方式、方法、手段及各种监督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的意义 公务员监督是指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为了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对公务员的义务、纪律有特别规定。但是近年来权力腐败事件时有发生,加强公务员监督刻不容缓。 (一)监督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障我国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它的确立不仅明确了对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种种规范,而且还明确了不执行或违犯这些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强化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相关条例的正确贯彻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监督制度的确立,可以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负责人对公务员依法管理,有效地防止某些领导人有法不依,滥用权力,甚至对国家公务员打击报复的行为,确保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监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力。当公务员发生权力腐败事件时,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监督和质询权来维护自己甚至是社会大众的利益。 二、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目标及构成 (一)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目标: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主要目标是:政治思想监督、工作监督和违规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对政府工作人员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政治思想监督。思想是人之灵魂和行动指南,公务员的错误意识倾向直接影响到其工作效果,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的体现。必须加强对公务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工作监督则是监督计划、任务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在权限内的全部活动;纠正和监督政府的工作程序;监督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违规监督顾名思义则是开展对贪污举报的侦查,减少公务员贪污腐败现象。 (二)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构成: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根本,外部监督是内部监督的推进、补充和发展。 (1)内部监督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种自我监督活动,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监督。其方式有三种:①自上而下的监督。它包括工作检查、专案检查和行政复议;②行政监察。它是指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监

2016年《行政监督学》期中试卷

2014年《行政监督学》期中试卷

答: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简述腐败行为的基本特征:(1)腐败主体的特定性。即其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和能够利用职务之便的公职人员。(2)腐败行为的谋利性。谋利性是

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它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谋利包括为己谋利和为特殊关 系人谋利。(3)腐败行为谋取利益的客观性。客观性主要是指腐败行为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 位形成的便利条件。(4)腐败主体主观故意性。腐败主体在实施腐败行为时是知道其追求利益的行为将对他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仍然积极实施之。 简述腐败产生的根源:答:腐败的产生是处于不同地位的多种复杂原因造成的:(1)全能政府导致腐败。(2)分权不到位导致腐败。(3)民主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腐败。(4) 制度变迁中监督制度供给不足导致腐败。(5)心理的异化导致腐败。 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答: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出的一种 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配制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 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 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 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 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 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等,履行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责。 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行政执法试题(判断题)

行政执法人员试题(判断题) 一、判断题 1、行政强制执行,就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得行为。√ 2、、党得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就是治国理政得基本方式”。√ 3、法人就是拟制得民事主体,所以没有人身权。√ 4、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得办法,但就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得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与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得意见。√ 5、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得犯罪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开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7、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民生得立法,都要公开听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8、原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有权申请撤诉,就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9、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得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1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必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得统一.√ 11、申请人提交得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得,可以当场作出书面得行政许可决定,也可以在5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12、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其复议申请书中没有载明具体得复议请求,对此复议机关应当将申请书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 13、行政诉讼就是行政复议得前置程序,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得,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行政许可得听证就是一种依申请而举行得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举行听证。× 15、行政强制法中所称得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16、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得公民死亡得,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7、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得侵权活动引起得损害赔偿。√ 18、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得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就是否准予延续得决定;逾期未作决定得,应当继续等待并可进行投拆.× 1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20、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得工作人员或受委托得组织与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21、行政执法监督得内容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得合法性与适当性得监督.√ 22、社会主义得公共财产、公民得合法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错) 2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24、维持判决意味着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得确认。√ 25、地方性法规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她组织得设立登

行政监督案例分析

行政监督案例分析 案例: 西方的一些思想家认为封建国家君权的至高无上、不受制约是导致政府腐致的主要原因。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腐败,他们提出了分权和制衡的思想,认为权力没有监督就会走向腐败。在这种理论背景下,在许多国家的政治实践中,一方面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别交与议会、法院、政府掌握;另一方面通过宪法规定了三者之间相互制衡监督的关系,以防止权力滥用。这种体制安排使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权力受到来自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内部以及全体公民的监督。西方国家一般不设统一的中央监督机构,但大多建立监察教导员制度,对公务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理。美国的行政监察职责主要由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中的监察长办事处承担。美国在1978年制定了监察长法,规定各部和各独立机构设监察长,其职责是监察本单位的审计和调查、指导、协调本部门的工作,发现和防止舞弊行为,提出纠正措施,提高行政效率。瑞典的监察员制度至今已有180年历史,全国共设六个监察员组织:议会司法监察员、经济自由竞争监察员、消费者监察员、男女工作机会平等监察员、反对种族歧视监察员和新闻监察员。其职能几乎囊括了全国的行政监察、法纪监察、经济审计、工商监督等各种形式的检查监督,形成了—个很细密的监察机制和监督网络。监察员由立法机构选举或任命,独立于政府和国会履行其职责。 思考题: 1.如何认识和对待西方的行政监督思想和实践? 2.政革开放以来,一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你认为在我国产生腐败的原因有哪些? 3.“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联系实际,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治理腐败? 答案: 1.(1)西方行政监督思想的理论成果 “分权制衡论”也称权力制约论,他是西方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和均衡的理论。 “人民主权论”是西方思想家基于社会契约论和主权论提出的民主理论,是近代西方政治史上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认为人民拥有主权,国家的主权源于人民的让渡。人民对国家政府有天然的监督权。 西方的一些思想家认为人民主权、分权制衡的思想和行政“经济人”的假设是西方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理论基础。它们对行政监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起着思想支撑作用,行政监督体系是由立法行政监督、司法行政监督、社会及舆论监督和行政申诉监督这四种外部监督形式和行政监察这一种内部监督形式所组成。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机制要有效地发挥作用 ,离不开其构成要素的彼此配合和相互协调。(2)西方行政理论的实践成果 西方一些思想家认为权力不受制约、没有监督、至高无上是导致政治腐败的主要原因。于是,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腐败和权力滥用,提出了分权和制街的思想,并把它们运用到许多国家的政治实践中,使相互制约监督的“三权分立”成了这些国家的根本制度。西方的这些思想和实践是有道理的,相对于封建专制制度来讲,具有进步意义。像美国、瑞典在加强行政监督方面的一些做法,如监督机制、监督网络和监督独立等,对于我国行政监督制度都有一定的借鉴。当然,西方的“三权分立”是不适合我国国情的,“三权分立”在我国是行不通的。 2.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多方面原因: (1)初始形态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客观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中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

谈谈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14春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 作者: 学校: 专业: 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时间:

目录 内容提要-----------------------------------------------------2 一、行政监督的概述-------------------------------------------3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3 (二)行政监督的特点-----------------------------------------3 (三)行政监督的意义和作用-----------------------------------3 二、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4 (一)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7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分类---------------------------------7 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12 (一)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12 (二)专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13 (三)监督主体未能形成合力----------------------------------13 (四)监督主体缺乏监督力度----------------------------------14 (五)监督人员素质影响监督效能------------------------------14 四、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措施----------------------------------15 (一)建立行政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15 (二)提高行政监督主体地位,确立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15 (三)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16 (四)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16 (五)建立监督方式的多元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法规--------------16 (六)健全舆论监督机制--------------------------------------16 五、总结----------------------------------------------------17 参考文献----------------------------------------------------18

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

论行政监督体系的完善 摘要:我国当代行政监督体系和西方行政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并就两种监督体系下各自监督主体的地位和所能发挥的作用做了较详细的比较。根据比较分析的内容,总结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行政监督比较完善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机制。行政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作用,它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防止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保证行政管理活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总任务和总目标的实现。一个社会中,享有监督权力的所有主体之和构成该社会政府过程的监督体系。健全的监督体系的存在是政府正确决策、正确执行和保持廉洁的保障。 一、当代中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一)我国现有行政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 在我国,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为指向中心的全面的约束体系,主要包括主体体系和对象体系两个方面。 第一,从主体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两部分组成。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与行政主体及其活动相应的一个综合体系,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 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

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

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 摘要:在关键字:供应链企业物流研究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各国政治体系的变革,政治系统中越来越强调行政权力的地位,这既有利于政府处理日益增加的事物,也有利于加强行政集权化。在这种变化趋势下,行政机关开始集自由裁量权、行政司法权和立法权于一身,集权化的形式越来越明显。行政权在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较量中,其地位越来越突出,呈现出逐渐膨胀的趋势,即使以三权分立闻名的美国,也不能逃脱这种变化趋势。政府行政权力的无节制扩张必然引起民主的倒退,因此,当前世界的主流思想都要求对行政权进行制约,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减少对公民权益的侵犯,保护公民的自主地位不受干涉,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将政府的行政权纳入法律体系的监管下,建立健全的行政监督体制,对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的限制和约束,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念,也是各国采取的主要做法。 在我国,党和政府在行驶权力时,也非常重视民主的建设,决不允许官员滥用行政权力,因此历史非常重视行政监督工作,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之时,我国就认识到行政监督的重要性,并着手进行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民主观念的不断加强,人们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我国政府在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时,十分注重来自民间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在信息科技非常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到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中去,而政府也非常愿意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因为中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此外,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内部自体监督体制的建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地方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这种建设的成果。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来自行政组织的内部自体监督和来自外部的异体监督相辅相成的行政监督体制,这是行政监督体制的一大创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了行政机关抵御风险的能力,对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侵害民众权利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新旧体制的交接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旧的体制依然在发挥作用,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的建设还不完善,行政监督仍然存在许多法律上的盲区和漏洞,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然在滥用权力、牟取私利,这种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从当前我国反腐工作的成果可以看出来,行政机关中存在着很多的老虎和苍蝇。我国人口众多,行政机关庞大,监督体制的建设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国的监督体制目前还普遍存在制约无力、程序拖沓等问题,监督的效果也远没有达到民众的预期,频频见诸报端的官员贪腐事件一次次冲击着民众的心理防线。因此,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即使这条路再艰难,政府也应该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2、研究意义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各国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范围的扩张,政府职能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职能部门如何行使扩大后的职能范围时,需要有科学的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任务四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任务四答案 1、《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 选择一项: A. 发回重审 B. 撤销 C. 继续履行 D. 变更 2、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行政诉讼,其管辖人民法院是( ) 选择一项: A.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D. 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3、张某和李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选择一项: A. 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 B. 由张某负责赔偿 C. 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D. 属于意外事件,由李某自己承担 4、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选择一项: A. 县公安局 B. 县人事部门 C. 县人民政府 D. 县办公室 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选择一项: A. 1年 B. 2年 C. 6个月 D. 3个月 6、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资格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7、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选择一项: A.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 选择一项: A. 行政复议仲裁 B. 行政复议判决 C. 行政复议裁定 D. 行政复议决定 9、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选择一项:

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精)

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 摘要 :在关键字:供应链企业物流研究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进入 20世纪以后,随着各国政治体系的变革,政治系统中越来越强调行政权力的地位,这既有利于政府处理日益增加的事物,也有利于加强行政集权化。在这种变化趋势下,行政机关开始集自由裁量权、行政司法权和立法权于一身, 集权化的形式越来越明显。行政权在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较量中, 其地位越来越突出, 呈现出逐渐膨胀的趋势, 即使以三权分立闻名的美国, 也不能逃脱这种变化趋势。政府行政权力的无节制扩张必然引起民主的倒退, 因此, 当前世界的主流思想都要求对行政权进行制约,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减少对公民权益的侵犯, 保护公民的自主地位不受干涉,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 将政府的行政权纳入法律体系的监管下, 建立健全的行政监督体制, 对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的限制和约束,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念,也是各国采取的主要做法。 在我国, 党和政府在行驶权力时, 也非常重视民主的建设, 决不允许官员滥用行政权力, 因此历史非常重视行政监督工作, 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之时, 我国就认识到行政监督的重要性, 并着手进行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 人民民主观念的不断加强, 人们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 我国政府在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时, 十分注重来自民间的监督力量, 尤其是在信息科技非常发达的今天, 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到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中去, 而政府也非常愿意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 因为中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此外, 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内部自体监督体制的建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地方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这种建设的成果。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来自行政组织的内部自体监督和来自外部的异体监督相辅相成的行政监督体制, 这是行政监督体制的一大创新,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了行政机关抵御风险的能力, 对行政机关滥用职权, 侵害民众权利的行为形

试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 绪论 (1)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构成与特征 (3) (一)行政监督的定义 (3)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构成 (3) (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征 (4)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5) (一)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存在的问题 (5) 1. 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多元化,行政监督缺乏合力 (5) 2. 专职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力度不够 (5) 3. 行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 (6) (二)行政监督客体的不均衡性 (6) (三)行政监督的过程存在的缺陷 (6) 1. 内容与形式有失偏颇,偏重于事后监督 (7) 2. 监督信息不对称,监督无法深入 (7) (四)行政监督的法律依据欠缺,法制化程度不高 (7) 三、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8) (一)健全行政监督中的行政主体 (8) 1. 科学合理的分配权力 (8) 2. 实行监督监察机关的纵向“垂直领导体制” (8) 3. 加强培养,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8) (二)正确把握行政监督客体的范围,真正做到全面有效监督 (9) (三)完善行政监督的内容与形式,建立行政监督的均衡机制 (9) (四)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 (9)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行政体制又称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统内部中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从国家的层面看,是指行政机关与立法、司法机关的权力的划分。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决定行政体制。行政监督体制是为了保证行政体制的有效运行而对行政管理体制运行的监督和控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的改革也随之进行。行政监督体制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行政执法精彩试题(判断题)

行政执法人员试题(判断题) 一、判断题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法人是拟制的民事主体,所以没有人身权。√ 4、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5、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开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7、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民生的立法,都要公开听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8、原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9、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1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也可以在5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12、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其复议申请书中没有载明具体的复议请求,对此复议机关应当将申请书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 13、行政诉讼是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行政许可的听证是一种依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举行听证。× 15、行政强制法中所称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6、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7、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 18、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应当继续等待并可进行投拆。× 1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20、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21、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的监督。√ 22、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错) 2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24、维持判决意味着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25、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

行政案例分析

行政案例分析 题目1 《郑州馒头办》案例中的“馒头办”属于什么类别的机构?非常设机构 题目2 结合《郑州馒头办》案例和行政机构设置的相关原理,你认为“馒头办”是否应该设立?不应该设立 题目3 《郑州馒头办》案例中,“馒头办”真实的职责或作用是? 罚款, 收取办证费, 获得指定面粉供应商的利润 题目4 《所长儿子15岁开始领空饷》案例中,调查发现Y县河道管理所竟有10人未成年就上班,这暴露了该县编制管理存在什么问题? 编制管理工作无人认真负责, 编制管理缺乏基本的资料审查程序, 编制管理人员严重渎职 题目5 《所长儿子15岁开始领空饷》案例中,2008年该所的编制从18人调到81人,而2013年实有在编人员是69人。这些数据说明了什么问题? 编制弹性过大,有随意性, 扩编没有实际依据, 监督缺位, 公共权力被滥用 题目1 《为何选用老唐担任副市长》案例中,从老唐担任E市副市长的过程来看,这属于哪种行政领导产生方式?选任制 题目2 《为何选用老唐担任副市长》案例中,洪部长和丁书记提议选用老唐为副市长体现了领导者用人的什么原则?唯才是举, 知人善任, 用人所长, 敢用比自己强的人 题目3 结合《年轻副市长的烦恼》案例和行政领导相关知识原理分析,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决策, 用人 题目4 结合《年轻副市长的烦恼》案例,把李辉副市长日程安排表的几项事情按照“必须亲力亲为的事”和“不必要亲力亲为的事”两类进行分类,你认为副市长必须亲力亲为的事应该是:参加市长办公会议, 在市委听取全市上月工业生产情况的汇报, 批阅文件 题目5 《27岁副县长被免职》案例中,你认为徐某被快速提拔过程中有哪些违反了我国干部任免与选拔程序? 未通过选举成为副县长之前,已经进入县政府党组成员之列, 连续破格提拔, 缺乏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缺乏任职公示程序 题目1 《听证会怎么成了“走过场”?》案例中,按照行政决策体制相关理论,听证会应归类于哪一决策系统?公民磋商和参与系统 题目2 《三峡工程论证》案例主要反映了决策中的什么问题?方案论证的科学化问题 题目3 《三峡工程论证》案例中,三峡工程论证小组作为专家咨询系统,其主要作用是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 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高政府的绩效,发挥着重大的保障作用。因此,研究我国当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

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行政决策有效执行的必要手段,也是国家监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不仅关系到公共权力的行驶,也关系到切实的公共利益,随着行政管理内容的增加,行政监督在整个行政管理过程中显得极为重要。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完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仍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导致许多错误的发生。因此,我们需要针对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建立一个更加高效稳定的行政监督体制。 关键字:行政监督体制;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一个完善有效的行政监督体制,对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惩戒腐败,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洁勤政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起着极大地保护作用。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们使用权利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人名的委托行使公共权力,基于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国家管理的需要以及人性的弱点和不可避免的无知,更基于权力本身的特性,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和权力运作过程的监督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现状浅析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建立于新中国成立时期,在经历大半个世纪的发展建设后,已逐渐成为一个较为全面的、有着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从总体上,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是适应于当今的中国国情,但局部任存在较大问题: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所以行政腐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政治现象。一方面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资源的垄断权,拥有着广泛而实际的权力,对社会经济事务的某些方面仍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即过于深入、具体的干预,从而为权利与私人经济利益的结合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尚在转型过程中,难免在体制上出现“漏洞”,客观上也为行政腐败提供了机会。在此情况下,完善行政监督体制从而对政府行政活动进行监控从而抑制行政腐败,促进行政活动规范化,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现存问题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 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受理、复议的审查、复议决定的作出都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不得拖延。 便民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具体的复议工作中,要尽可能

为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让复议申请人少耗费时间、财力和精力来解决问题。 3、一级复议原则。一级复议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五条所规 定的原则,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 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复 议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原则,是指除: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四种情况之外,行政复议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而停止执行。 5、书面审理为主原则。书面审理为主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 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6、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是《行 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所确立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得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并不是所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通过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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