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方案定了 退休后就拿这些钱
员工养老金并轨若干问题分析问题

形式与政策管理工程学院养老金并轨若干问题分析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
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
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
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的工资计发。
“工资套改”主要体现在工龄和职务上:工龄越长,职务越大,则涨幅越大,退休工资也按照这个涨幅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这样就人为地拉大双轨制的差距。
目前“养老保险”分五种: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保。
养老金顶层设计就是要将养老保险的各方面情况综合在一起研究,不是一个单向的改革,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一方面是各项制度如何平衡和推进,另一方面如何建立一个公平性和激励性相互平衡的机制,此外还要考虑现实和长远的问题。
因此,养老金改革涉及的课题较多。
胡晓义表示,其中涉及的子课题达16项。
去年,人社部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等7家机构,各自设计一份养老金改革方案。
参与其中的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说,这是近年来首次由国家部委与研究机构、学者一起针对一项重大改革进行平行探讨。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未来10年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确立了方向,但具体路线图和各个子系统的改革方案还需制订,牵一发动全身。
除了这7份研究成果外,还包括社会各界对养老金改革的意见。
还有一些虽然没有被人社部委托,但也主动拿出建议,他们将对这些建议统一综合、深化研究。
“特别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我们还要具体测算,要跟实际结合,分省分地区具体地测算,选择最优方案。
”在养老金改革方案研究的同时,他们采取边设计边推出的方式。
一旦有成熟的改革措施就会及时推出。
去年以来已至少推出3个关于养老金改革的政策,其中包括出台“新农保、城居保合并政策”、“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的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等。
养老并轨谁来埋单

养老并轨谁来埋单养老并轨谁来埋单近期,一些事业单位的“老人”陷入了提前退休还是静观其变的纠结中,他们计算背后的经济账,视7月1日为做出选择的“大限”。
紧张的情绪缘于2014年5月15日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已成定局。
经过了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局部尝试和2008年后的试点折戟,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规为改革确立了依据和方向。
不过,在具体方案出台之前,不同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同年龄层的员工如何差异化对待仍然未知。
这也是让部分“老人”恐慌、猜度的原因。
“顶层设计”初具,而后续的可操作方案以及是否将公务员也纳入的政策选择,才是对养老并轨的真正考验。
试点失败众所周知,当前超过3000万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700多万公务员享受的福利性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的保障性养老制度有着强烈反差。
尽管企业职工养老金已经实现了连续10年、年均10%的高增长,从2005年的人均714元涨至2014年的突破2000元,但养老金替代率仍不能达标,远低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预期的58.5%。
相比之下,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对应数字则分别为70%和100%左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启动,部分地方开始了养老机制转型的探索。
“有的地方个人也缴费了,但机制没有理顺,结果又退回去了。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对媒体坦言改革的尝试并不成功。
没有统一协调的方案和配套改革,地方既面临阻力,也缺乏动力。
这注定了后来进行的试点也不会有实质性突破。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

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随着各地机关事业单位持续推进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在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后,部分地区开始陆续发布实施细则。
近日,安徽省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人群、缴费基数、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都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对于养老金的征缴基数,安徽省指出,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而在机关技术工人、机关普通工人的个人缴费基数中,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也被纳入。
此前,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具体办理细则进行规范。
分别采访了某东部和西部省份的并了解到,工资和津贴等已经纳入养老金缴费基数中,但是年终奖并未纳入进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恐怕仍存在难题。
从2022年开始,机关人员免费养老的时代正逐步成为历史。
国务院在上述文件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随后,按照国务院部署,各省市相继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在此基础上,近期一些地区进一步细化了“养老金并轨”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
今年9月,安徽省出台《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范围、养老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基本养老金计发、待遇支付等作了细化。
安徽省规定,机关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之和。
养老金并轨

养老金并轨对于改革的时间表,社科院的报告建议,2015至2017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
按照其设计,未来我国退休年龄将有两类:一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二是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
12月25日,社科院2014年度创新工程重大科研成果系列发布会召开,社科院提交的一份报告称,要维持退休制度的持续性,就得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措施,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渐进式延迟退休可于2018年正式启动。
改革时间表:2018年起延退对于改革的时间表,社科院的报告建议,2015至2017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
按照其设计,未来我国退休年龄将有两类:一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二是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第一步,2017年完成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为了减小对女性工人的影响,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时期内,女性工人可保留选择按照旧制度退休的权利。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而就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
张车伟认为,这项制度建立时间不长,也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信誉度。
因此,建议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醉翁之意不在延退,在于补养老金缺口为啥要延迟退休?初衷无非是为养老保险基金“卸包袱”。
有专家指出,到2035年中国将面临两名纳税人供养一名养老金领取者。
如果把退休年龄男性提高到65岁,女性提到60岁。
则多收5年养老保险,少发5年养老金。
有专家算过账,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全国养老统筹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元。
热点解读——养老金改革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 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养老改革涉及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各 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将为商业养老、医疗 保险提供绝佳的准客户资源; 通过养老金改革信息解读让被双轨制保护多年的 群体明白:养老、医疗保险问题还是要靠自己,唯有 未雨绸缪,才能风雨无忧; 鑫如意“高”“稳”“活”的功能与利率下行通 道的趋势,正是撬动这批人群购买的利器,放大格局, 加快宣传,不要让自己输在资讯、信息的起跑线上。
今年7月11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对江 苏3000多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来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可以相互 衔接、自由转移了。“企保”和“居保”都是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 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236元,而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9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最高的地区在540元左右。
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 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 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2020年我国人口预计达到 14.3亿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以养 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力争使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在2017年达到9亿人,到 2020年达到10亿人左右,将覆盖率由目前的80%提高 到95%。
四川养老金并轨方案

四川养老金并轨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四川省份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盘点25省份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记者统计,截至昨日,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河北、安徽、青海等25个省份公布了相关实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于10月宣布实施此项改革。
各地的方案基本都遵照国务院的改革办法,对政策出台前后不同时期退休的3类人实行区别对待,同时设置“过渡期”。
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比例也都按照8%和20%执行。
不过,在缴费基数的计算上,各地则有所差异。
北京、辽宁、黑龙江、天津、山西、云南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 专家改革是为形成公平的养老体系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双轨制”造成了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从而导致待遇差别问题。
他介绍,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20年。
养老金并轨,就是为了解决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公平性问题。
据悉,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从那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
金维刚认为,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彻底”。
苏海南也表示,此次并轨就是为了解决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不缴费,养老待遇还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问题,以形成公平合理的养老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201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完整篇.doc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201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二)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这位负责人说。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
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亮点没领足139个月即过世,余额可继承《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余额可继承。
江苏涉及至少86万名机关事业人员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请江苏省人社系统的养老专家解读,专家认为,此次养老金并轨改革非常彻底,不管是缴费方式、缴费比例,还是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都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一致的。
江苏将制定具体的落实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郑州市退休政策
郑州市退休政策2017年养老政策的变化方向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郑州市退休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郑州市退休政策如下中国式养老金“并轨”之路1986年国务院下发多个文件改革劳动制度,其中即包括建立和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但主要是解决下岗企业职工的保障问题,和机关、事业单位无关。
1992年时任人事部副部长的程连昌指出,要尽快建立和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养老保险费用从财政预算中分离出来。
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正式确定企业职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
2000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写进政策方案,但未被采纳。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此后养老金并轨成为社会热门话题。
2008年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2013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被写进其中。
2015年在全国两会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被列入2015年工作重点。
2015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015年12月23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审议并获通过,养老“双轨制”被正式废除以上是2016年郑州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公布2016年郑州养老金征缴基数调整方案【郑州样本】◎事业单位缴养老费郑州已缴了20年这两天大伙儿关注的焦点就是“养老金并轨方案”,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养老金并轨方案中人
养老金并轨方案中人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XX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近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怎么领取养老金呢?在昨日公布的决定中,对此三种情况分别予以明晰,而其原则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方案中提出,对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而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杨立雄认为,这一部分人员养老金的解决办法或许会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另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逐步过渡首先是“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此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一位接近人社部官员昨日对新京报记者透露,关于过渡养老金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但是很快就会出台”。
张开云说,“并轨”之后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对待机关事业单位里的“中人”?社保领域讲究“老人”、“中人”、“新人”。
所谓“老人”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已经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将肯定按照现有的核发模式发放养老金。
所谓“新人”,是指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后进来的人员。
按照一般制度设计原则,这些新人显然要遵从新制度的安排,因为参加工作之前,都已明了这些制度。
所谓“中人”,指现在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还没退休,突然实行新制度,以前按在职工资90%发放的养老金预期被打破了,如何对待这些人?“中人”们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长期没交或者只交很少的社保金额,个人账户钱很少,如何提高他们的退休待遇?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对“中人”参加养老保险后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国家一定会想办法逐步解决。
江苏养老金并轨方案
2015江苏事业单位时政:13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已公布缴费工资基数有所差异自从今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各省都在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10月份更是有多地密集公布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至少13个省份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
在过渡性养老金发放问题上,地方对中央方案进行了细化,坚持保低限高。
进程:至少13省公布方案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
自国务院的《决定》发布之后,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湖南等地陆续出台了养老金并轨方案。
进入10月后,各地进程明显加快,云南、甘肃、陕西、湖北、天津、黑龙江等地相继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
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省份至少已达13个。
各省的实施办法大体与国务院改革方案保持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差异: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有所不同虽然各地都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统一规定了单位与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但是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有所差异。
例如,黑龙江、天津、湖南、甘肃、福建、吉林、云南等省市明确规定,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是各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陕西省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女士对本报表示,这次改革中,自己最关心的事情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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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方案定了退休后就拿这些钱!
11月16日,官媒报导至少已有17个省份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
其中,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新方案前已参加工作、新方案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不降低。
养老金“并轨”:指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至少17地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据公开报道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等17地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从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养老金计发办法、基金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方案进行细化,予以明确。
多地设10年过渡期
目前,黑龙江、陕西、山东、福建、吉林、甘肃、天津、云南、辽宁、江西等多个省份明确提出为“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
即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新方案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过渡性养老基金怎么发?
22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
多年来,城镇养老金体系双轨制造成居民工资收入差距悬殊,引发民众不满的源头。
在双轨制养老金体系下,企业职工必须拿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但公务员的缴纳额度是零。
按照联合国(UN)的预测,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将从2015年的1.32亿上升至2050年的3.31亿,同时15岁至64岁的人口数量将从10亿降至8.49亿。
这将导致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与15岁至64岁人口数量的比率从2015年的13%上升至2050年的39%。
即便当前抚养比率较低,许多省份每年的养老金仍出现了缺口,不得不通过掠夺在职职工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来弥补,用于支付当前退休人员的养
老金,而个人账户原本是一种预先缴纳资金以便将来发放养老金的机制。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压力日益增大。
近日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中指出:大陆已经有22个省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没有政府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当期收不抵支。
《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还披露,即使包含财政补贴在内,已有河北、黑龙江、宁夏3省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