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管理规定

民办幼儿园管理规定
民办幼儿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

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

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守则

幼儿园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守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幼儿园宿舍管理制度 1、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吹牛、嗑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生病及时处理。 3、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宿舍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5、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宿舍及教室内焚烧垃圾杂物。对宿舍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6、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严禁在幼儿宿舍内给手机充电。 7、保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幼儿入园人数,幼儿带药服药情况,幼儿的异常情况(生病、情绪、精神状况、饮食等)。接班人员未到,主班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幼儿。接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了解本班幼儿当天在园情况作好记录。

8、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宿舍后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巡视教育幼儿必须坐在床上穿脱衣服;上下床时不做危险动作),严防摔下跌伤。 9、教育幼儿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家长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违禁品带入幼儿宿舍。 10、幼儿午睡时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异物上床,不能让幼儿玩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域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 11、保教人员注意不要将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台的地方,以防幼儿爬窗跌下摔伤。 12、保教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宿舍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幼儿宿舍用具和设施。 13、切勿在宿舍进口、走廊、楼梯口等处堆发杂物,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教育幼儿不能玩火。 16、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幼儿园定期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教育工作。 二、幼儿园定期对幼儿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纪律教育、日常生活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体育活动安全教育、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自救自护教育、救助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等。 三、每年的三月份为安全教育月,每学期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充分发挥幼儿园教育阵地作用,利用光碟、黑板报专刊、图片展示、案例教育片、专题学习、知识竞赛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扎扎实实的地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吸引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幼儿守纪律、有秩序的好习惯。定期邀请校外辅导员给幼儿作专题讲座,使幼儿了解幼儿园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掌握基本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正确掌握突发事件避险和自救的简单方法。 六、每年至少应组织全园教师及家长进行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消防逃生知识专题讲座及消防逃生专题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七、每学期放假前,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家庭生活安全教育和社会生活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护自救能力;将安全教育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学校、家庭和社会携手确保幼儿假期安全。

八、组织外出活动前,要针对活动的内容、形式、路线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需要乘车外出活动,还要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九、集会、体育活动、体育训练和竞赛、举行大型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配合社区,从防火、防触电、防不洁食物、防交通事故等多方面立体式展开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十一、幼儿园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幼儿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幼儿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昆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9243

淮安市承德路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巡查制度 3、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4、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5、财产管理制度 6、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药品、应急管理制度 8、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防护制度 10、安全防御制度 11、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3、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4、安全事故追究制度 15、班级日常安全制度 16、班级水电这安全使用制度 17、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8、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9、消防安全制度 20、幼儿安全制度 21、资料管理制度 22、园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23、幼儿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24、周边安全治理制度 25、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26、户外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27、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28、幼儿接送制度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儿园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幼儿室同意不得进入幼儿园。 3、任何人从幼儿园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电瓶车进出园门,应主动下车推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幼儿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_规章制度

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_规章制度 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发布时间:2017-07-02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制度网为您搜集整理的《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范例)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范例)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前夕请有关人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职工使用灭火器。 2、开学前请电工检查园内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纵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录音机、电视机等各种电器,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幼儿午睡时当班教师不得离开或睡觉,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水、防滑 5、畅通下水道,发现堵塞及时排除。 6、盥洗室内有水及时用拖把拖干净。 三、防走失 7、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守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8、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9、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10、班内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11、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四、防烫伤 12、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火,防止点火时冲火烫伤员工。 13、幼儿不得进厨房。 14、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5、各班教师要加强幼儿饮水管理,并教会幼儿用杯子正确接水的方法,班内不得放热水瓶。 16、保教人员为幼儿乘汤、盛面条等其他点心时应等到稍凉后再进行。 五、防跌伤、擦伤 17、午睡室床铺设防护栏,采取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 18、定期检查班内设施,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幼儿厕所要加扶手,玩具下面加草坪、纸垫等。 19、大型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发现螺丝松动、玩具脱落、破损及时维修。 20、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21、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22、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形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23、不准幼儿上食堂拿或放物品。 六、防戳伤 24、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都是圆头。 25、每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6、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外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七、防食物中毒 27、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购买的熟菜荤菜须加工,幼儿不吃隔夜食品 28、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内不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八、防药物事故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三套含答案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格1分,共56分)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学校安全管理遵循( 积极预防)、( 依法管理 )、( 社会参与 )、( 各负其责 )的方针。 3、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4、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5、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6、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7、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 )、( 设备 )、(设施 )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8、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9、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10、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11、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12、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13、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14、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15、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16、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教育。 17、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18、学校应当对学生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二、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于 B 开始实施。 A、2006年3月1日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爱爱幼儿活动站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田娟女士,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兼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 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第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第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第二章幼儿园的管理第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第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力和义务:(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值班巡逻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幼儿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园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保健医生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防控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有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科学探究室、音体室、多功能厅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每天确保幼儿生到室外2小时活动时间。 (3)按规定做好消毒工作。 6.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应急预案》隔离、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同时上报。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这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

2020年最新安徽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doc

2020年最新安徽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了安徽省最新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省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

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察。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管理规章,对民办幼儿园实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城市市区由幼儿园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城及以下地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乡镇中心校(园)负责。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日常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工作。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基教、人事、计划、财务、教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其中,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配合基教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实施管理;基教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人事部门 负责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布局制定、财务监督及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教研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对民办园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32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一、安全保安 1、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方可入园。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5、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6、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校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发生。 7、对幼儿进行互相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8、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9、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2、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3、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持新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提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果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幼儿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配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教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去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反顾额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遵义市红花岗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2014.06)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于幼儿健康、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现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遵义市红花岗区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制度。未经审批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举办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保健评估报告、收费备案等证照齐全、有效。 第二条幼儿园园名规范~冠名不得带有宗教色彩、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贵州”、“贵州省”等字样。不得冠以“智能训练”、“神童训练”、“天才”、“学院”、“双语”、“艺术”、“科技”以及其他有夸大宣传或误导公众倾向的字样。 第三条幼儿园原则上应拥有自有产权的独立校园且产权清 1 / 17 晰。租赁房屋办园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10年。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园舍周边没有泥石流、塌方、积水等自然灾害隐患。 第五条幼儿园应有完整、安全的围墙~并建立警务室~警用设备配置齐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范~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第六条幼儿活动区域应在三层以下,含三层,。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应配置大型玩具~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深0.3-0.5m,、水池,深0.3m,、直跑道,长30m,、种植园地等设施。园内不种有毒、带刺的植物。活动室内净高不低于2.8m~采光窗地比不低于1:6~能直接自然通风。园舍走廊净宽不小于1.5m。楼梯踏步高度不大于0.15m~踏步纵深不小于0.26m~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柱净间距不大于0.11m~梯井宽度不大于0.2m~楼梯有幼儿扶手且高度不大于0.6m。 2 / 17 第七条厕所清洁卫生~男女分开~不与食品加工区域相邻。必要时安装幼儿扶手~有防滑措施。每班幼儿蹲位不少于4个,沟槽式槽宽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0.25-0.30m,~幼儿蹲位若设置门栏或隔断~严禁上锁且不能阻挡教师视线。配备流水洗手设施~盥洗池安装6-8个水龙头~大小高度适宜幼儿使用。 第八条厨房明亮卫生~布局、设施和操作规程符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食品原料新鲜~库房堆放有序~无过期变质及易造成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发芽土豆、豆浆、野生菌、鲜黄花菜、皮蛋等,。严禁供应冷荤凉菜、隔餐剩食。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采购索证和周食谱公示制度。进货台账、清洗消毒等记录详实。厨房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良好~不带病工作。 第九条设立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附件1,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按照妇幼保健所要求~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条每班有符合幼儿身高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桌、椅、床,幼儿一人一床~单人单睡。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毛巾架、口杯架~幼儿每人两巾一杯~能够标识区分,有冷暖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

最新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我园安全教育活动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是社会、家庭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每个幼教工作者义不容辞的重任。我园历年来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将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并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将9月份最后一周定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周”,以“安全在我心中”为口号,积极有效地做好今年的安全教育周工作,我园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围绕上级文件的精神,制定出安全教育周工作重点,同时,积极利用身边的资源,请社区民警、总务主任共同参与幼儿的安全教育,本着一日生活中有机渗透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分层次地开展一系列围绕交通、饮食、活动、生活常识等方面内容的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幼儿应掌握的安全知识与技能,既包括对自然环境和主体感觉等方面变化(或异常情况)的感知与处理,也包括对社会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处境的认识与应对。据此,提出如下安全自护的内容: (一)生活环境中的安全自护教育

◆进餐:进餐或饮水时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烫嘴;不能乱吃或乱喝没有生产标志的东西;不能用牙签剔牙。 ◆睡眠:睡前要洗脸、洗脚、漱口;不能含着东西睡觉,不把杂物带到床上玩。◆行走:行走时手不插在衣兜里;会扶着栏杆上下楼梯;学会靠右行走,不猛跑;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注意来往车辆;认识红、绿灯等交通安全标志。 ◆药物:学会辨认药物和一些容易与饮料混淆的有害物品,不乱吃药;知道120急救电话,认识防毒标志。 ◆防触电:教育幼儿不接触电插头、插座等,不在靠近电源的地方玩耍;知道高压电的标志,并远离它们。 ◆开、关门:不在门边玩;不把手放在门缝、抽屉里;知道“安全门”的作用。 (二)意外事故中的安全自护教育 ◆防火、防烫伤:不在火源附近玩耍;不玩火柴、打火机和蜡烛;知道衣服着火时迅速浇水并快速脱衣服;烫伤后迅速用凉水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幼儿园安全制度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1.确立园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安全员,建立园安全工作网络,使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到人。 2.园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园内安全工作,找出隐患及时消除。 3.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使教工在突发事件面前有应急措施。 4.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全园安全工作进行普查,每周对大型设施设备、房屋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解决处理,确保全园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 5.保安人员坚守门卫岗位,日夜班的门卫有专门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盘查和登记,确保幼儿园安全。 6.安全员及值夜班的同志每天要对全园进行巡视、检查。如教室、厕所等处,有否幼儿遗忘在室内、门窗是否关好、煤气、电源等安全与否等。 7.定期检查全园安全防盗工作,园内园长室、财务室、电脑房等重要处室设立报警装置,与警署联网。 8.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在楼梯、大厅、楼面通道口装应急灯及安全荧光指示牌。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不损耗。 9.紫外线灯开关应与其他灯开关用明显标志区分,确保不按错开关。 10.请专职消防人员来园进行安全消防相关知识讲座,教工每人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园经常利用版报、家长园地等形式做好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11.各班教师及保育员发现有关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园总务,由总务及时解决。 12.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和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3.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是要有专人负责,接班教师提前5分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点清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在我国的幼儿园类型中占有绝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会计管理等各项工作,如何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的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的详细范本,可供参考。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中心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 3、中心头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 4、中心头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5、中心头幼儿园安全管理园长负责制 6、中心头幼儿园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制 7、中心头幼儿园关于幼儿园防暴力事件的处理预案 8、中心头幼儿园火灾事故的处理预案 9、中心头幼儿园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预案 10、中心头幼儿园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的处理预案 11、中心头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2、中心头幼儿园对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邝南萍 副组长:德忠 组员:梁建华麦敏荧玉媚成 丽婷永芳林神玉桂 珍

中心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文件精神,使各项工作能在关键时刻也有条不紊的开展,切实做好我园的安全工作。现根据我园的各类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预案,特成立以园长为总指挥的领导小组和三个工作组,并制定一系列的预防应急措施,具体如下:指挥领导组:以邝南萍为组长,德忠、梁建华、麦敏荧、玉媚、成丽婷、永芳、林神玉、桂珍等为组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好第一时间的上报工作,发挥团员的作用,积极投入到安全工作中来,增强我园安全工作的战斗力,保证资金,使安全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当异常情况出现时,层层落实,并能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开展各项工作。宣传疏导组:以德忠为组长,玉媚、成丽婷、永芳为组员,敢于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旋和劝说,负责做好宣传、疏导、火灾疏散逃离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后勤保障组:以梁建华为组长,后勤人员为组员,发现情况迅速报警,增强自救力量,保护好现场,了解事故发生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签字确认。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6、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7、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位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10、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1、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2、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14、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15、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餐、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1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17、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18、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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