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并购重组委重点关注问题梳理(强烈推荐)

并购重组:并购重组委重点关注问题梳理(强烈推荐)
并购重组:并购重组委重点关注问题梳理(强烈推荐)

并购重组:并购重组委重点关注问题梳理(强烈推荐)

2015-03-11 360doc个人图书馆

根据证监会披露一年多并购重组委会上关注的问题,我们将相关问题梳理如下:

一、标的公司盈利能力

1.本次重组拟注入标的资产两年及一期均亏损,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否)。

2.本次交易的标的企业主要产品处于小批量试生产阶段,未来经营存在不确定性,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保障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相关安排。3.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将编剧等创作资源列为公司核心资源的依据,以及目前的合作模式对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4.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碳酸锶产品价格波动对未来盈利预测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5.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2014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以及各上线游戏2014年下半年运营情况。

二、业务情况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单一产品、单一客户依赖及产品价格下跌的经营风险和应对措施。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前10大经销商买断经销模式的具体执行情况,并说明该模式的相关风险。

3. 请申请人全面、如实披露安徽医药集采中心取消标的资产2014年在该省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中的招、中标资格事宜的具体情况,

三、财务真实性、内控

1.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部分事项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否)。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款项构成及列报的依据。

3.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采购过程中个人卡和现金支付的使用情况

4.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售价及单位成本大幅度波动的原因。

5.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搜索引擎平台返点业务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6.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在合同签署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7.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四、作价依据

1.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说明标的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杭州大厦划拨土地的作价依据以及对未来可持续经营的影响。

3.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合理性以及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性。

五、资产

1. 请申请人充分识别并确认标的公司可辨认无形资产,并补充披露对商誉和盈利预测的影响。

2. 请申请人进一步规范标的资产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的安排。

3.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未取得产权证的门店物业投入使用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4.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投资收益确认的依据、合理性及一致性。

六、配套募集资金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锁价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德源投资目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安排,以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3.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披露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控股股东认购的资金来源以及对原持有股份的减持安排。

七、核心管理层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终止《股权期权激励计划》后,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风险;是否存在因终止前述激励计划而对核心员工的其他激励措施安排,以及对未来盈利预测的影响。

2. 请申请人说明重组方案中对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约定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3.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核心团队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股东、历史沿革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最近两次交易作价之间差异的原因。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股东私有化过程中股权结构及2010年部分股权无偿和低价转让的原因。

3.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标的公司历史股权变动中无偿转让、代付股权转让款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

4. 请通过独立第三方核查等手段确认唐曼华、王姬等标的资产股东是否具有外籍身份,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并补充披露。

九、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1. 请申请人结合独立第三方的类似产品价格补充披露宇通客车与标的资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 请申请人进一步完善并披露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防范关联资金占用、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3.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向雷果等股东拆借资金的回收情况。

4.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拉法基集团与豪瑞公司进行对等合并,则该合并事项对拉法基集团履行历史上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影响,并作风险提示。

十、合法合规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新马药厂新厂区建设立项、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一系列审批手续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3. 请申请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核查报告期标的公司税收缴纳的合规情况,并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4. 请申请人就标的资产社保计缴率偏低的情形予以充分披露。

5.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未依法缴纳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不构成重大违法情形的依据。

十一、利润补偿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涉及2014年及未来3年利润承诺和利润补偿的具体方式。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配套募集资金中用于标的公司运营的3990万资金对其业绩补偿方案的影响。

3. 请申请人补充完善并披露标的公司超额利润奖励相关条款及会计处理。

4. 请申请人结合未来收益预测对业绩承诺期做出妥善安排,并补充披露业绩补偿不能覆盖风险时的有效措施。

十二、实际控制人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股东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具体措施。

十三、其他问题

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及其核心竞争力,以及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具体整合安排。

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保持股权结构稳定而延长锁定期的协议安排。

3.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互联网文化经营行业的理由。

4. 请交易对方作出承担由于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提前偿还公司债而增加的资金成本的承诺。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2016)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法规标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发文单位:证监会 发文日期:2016年3月25日 实施日期:2016年3月25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增强审核透明度,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审核人员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条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证监会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与申请人、中介机构或请托人私下接触;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申请人、中介机构及请托人的财物,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第四条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核过程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探询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签批意见等信息。 第五条审核人员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对应回避事项施加影响。审核人员应当遵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与监管职责有利益冲突的行为。 第六条反馈意见的发出、提请重组委会议应分别由反馈会、审核专题会集体决定。重组预案披露、受理、审核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应按程序提请法律、会计专业小组集体研究。涉及 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重大政策把握的,还应按程序提请部务会研究决策。审核流程各环节遇到的重大事项或突发情况,应当逐级报告。 第七条审核决策会议应当妥善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见沟通、约谈提醒均应在办公场所进行,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做好书面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部门存档。 第二章 重组预案披露 第八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的披露纳入沪深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范围,交易所对重组预案进行事后审核。 第九条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的,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可与交易所沟通,沟通应在停牌后进行,交易所应当作出明确答复意见。 交易所依据现有政策法规无法作出判断的,应当提出处理建议并函询上市部,除涉及重大监管政策把握外,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上市部或我部)原则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 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对交易所意见存在异议的,可与上市部直接沟通,并提前书面提交沟通申请,上市部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 第三章 受理 第十条申报材料由办公厅接收后送达上市部,当日完成申报材料核对和签收,指定受理审查人员。 第十一条受理审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填写受理工作底稿,提出是否受理或补正的建议。补正建议应当一次性提出,经受理处室负责人签批后送交办公厅,由办公厅统一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为补正材料的,受理审查人员原则上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建议。 2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三条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对委托人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财务顾问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对财务顾问及其负责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名人员(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执业情况进行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一、基本情况的文件 1.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4.目标企业设立时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5.目标企业最新的组织架构图和股权结构图。 6.目标企业历次修订直至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7.目标企业的发起人协议和/或股东协议。 8.目标企业成立后进行的任何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企业活动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的批准文件、协议,股东会或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法律文件。 9.目标企业的全部工商查档文件。 10.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验资报告。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鉴定资质证书。 12.目标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3.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所开发的项目 1.标的企业所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清单(按照已开发完工项目、开发建设中项目、拟开发项目的顺序统计); 2.项目立项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现状图、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材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项目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征求意见函、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复函、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4.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评估报告、审定地价水平通知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材料及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缴纳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国土管

并购重组案例分析报告:蓝帆医疗收购柏盛国际

并购重组案例分析:蓝帆医疗收购柏盛国际 2018年3月28日,蓝帆医疗58.95亿元间接收购心脏支架制造商柏盛国际93.37%股份的交易获得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此次交易有两大看点。一方面,本次交易又是典型的“蛇吞象”。主营医疗手套制造业务的蓝帆医疗停牌时市值约为60.26亿元,而标的100%股权作价63.14亿元。柏盛国际的估值、净利润均超过蓝帆医疗。另一方面,本次交易之前,中信产业基金旗下的投资基金北京中信等投资者联合将柏盛国际从新加坡交易所私有化。由于私有化交易使用了杠杆资金,为杠杆收购(LBO)交易。初步测算,按本次交易发行价,私有化交易投资者回报率为149.34%。 蓝帆医疗的医疗器械龙头之路,为何选择收购柏盛国际作为收购扩张的第一步?LBO交易通过A股并购退出,又有什么关键的合规问题?下面本文将对此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一、交易各方 1、上市公司——蓝帆医疗 蓝帆医疗的主营业务为医疗手套和健康防护手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手套属于低值医疗耗材,是中国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中的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前蓝帆医疗已成为所在领域龙头。 蓝帆医疗实际控人为自然人李振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

蓝帆医疗作为全球医疗手套龙头,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09亿元、12.89亿元、15.7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0亿元、1.81亿元、2.01亿元。可以看出,蓝帆医疗仍保持不错的业绩,但主营业务增速已放缓。 实际上,蓝帆医疗手套产品附加值不高,毛利率较低。蓝帆医疗毛利率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25.94%、27.16%、31.40%。而标的主营的心脏支架业务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较高的器械产品,毛利率较高。标的在2015年、2016年、2017年1-10月的毛利率分别为75.78%、73.77%和 75.74%。 因此,通过此次收购,蓝帆医疗产品附加值增加,整体毛利率提升,从而可以成功实现产业升级。 2、标的公司—— CBCH II、CBCH V(实际上为柏盛国际)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 CBCH II 62.61%股份,并通过CBCH V 间接持有 CBCH II 30.76%股份,合计持有CBCH II 93.37%股份,并将通过CBCH II 实现间接控股柏盛国际。 柏盛国际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实际业务运营主体,专注于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相关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新加坡、瑞士、中国及中国香港地区、法国、德国、西班牙、日本、美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均设有运营主体,共销往全球 9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柏盛国际生产和销售的心脏支架及球囊导管等相关产品超过 85 万支/条,其中心脏支架产品近 60 万支,是全球知名的心脏支架研发、制造及销售商。 在全球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器械行业,根据GlobalData、Eucomed 及2017 欧洲心脏病学年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旗下的柏盛国际在药物洗脱支架的全球市场竞争中 2013 年排名第四,2016 年占欧洲、亚太(除日本、中国之外)及非洲主要国家和地区市场总额份额的 11%左右,占中国市场份额的 18.5%。柏盛国际市场份额突出,在产品性能、技术储备、市场分布、战略布局、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独树一帜的影响力,是全球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器械领域的稀缺标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获得该稀缺标的,是布局

并购重组尽调清单

广西++++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序号资料已提供未提供不适用备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1请至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工商基本信息单和全套工商内档,包含公司历次变更信息 及反映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全部文件资料,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等文件 1-2公司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最新《公司章程》 1-3会司与经营相关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1-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或特定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格批准文件等 1-5请说明公司股权是否存在质押、信托、限制转让等情形,如存在,请提供与该等第三 者权益产生及登记相关的文件 1-6公司设立过程中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含评估备案 或核准)、验资文件等 二、公司股东 2-1公司股东名单、所持股份及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2-2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权利是否受限的说明 2-3请说明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4公司股权结构图及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关于股权设置的批准文件 三、公司治理 3-1公司现行组织运行图

3-2最近三年全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会议纪要 3-3现行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3-4现任董事、高管、监事人员名单及简历 3-5现时有效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及重要制度全文 3-6 四、子公司 4-1请参照公司文件清单提供控股子公司文件(境外子公司除外) 4-2请提供公司子/分公司全套工商登记档案、最新营业执照 4-3请提供公司参股子公司的最新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以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五、重大债权债务 5-1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含担保登记文件) 5-2公司关于上述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5-3公司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5-4公司与关联方或其他人借款及其担保 5-5股东借款合同及其担保文件 5-6关于上述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5-7公司为关联方或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以及相应的主合同、担保登记文件 5-8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5-9书面说明有无因知识产权产生的债权债务 5-10书面说明有无因环境保护产生的债权债务 六、公司重大合同 6-1请提供公司所有现行有效的重大合同,即与公司经营有关、涉及的合同金额单项超过50万元以上的合同及相关合同文本 6-2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及公司认为应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文件,例如土地租赁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及价款支付凭证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并购重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并购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二章并购重组委的组成 第五条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7名。 并购重组委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设置专职委员。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行业自律组织或者相关主管单位推荐、社会公示、执业情况核查、差额遴选、中国证监会聘任的程序选聘并购重组委委员。 第七条并购重组委委员每届任期2年,可以连任,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4年。 第八条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熟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三)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 (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 (三)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 (四)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五)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并购重组中的会计处理

第16章并购重组中的会计处理 核心思想 1、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对企业并购重组的决策都有一定的影响,对企业并购重组前后,公 司在市场上的股价表现更是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2、并购重组中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基本方法。涉及编制合并会 计报表的,可供选择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资产 负债表和损益表有重大影响,并对合并后企业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3、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将影响并购重组中的定价,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也将对重组中的资 产交易价格产生重要影响。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将影响并购重组中股东对信息的了解从而影响 并购、重组的定价、市场反映等多方面问题。 4、上市公司的审计能保证并购重组中上市公司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解答的问题? 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有何异同? 2、并购中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有何区别?采用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 对合并企业价值有什么样的不同影响?这两种方式在我国是如何应用的? 3、对并购中的会计处理有哪些理论观点? 4、为什么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国内外对并购重组中的模拟财务信息是如何规范的?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利润操纵的动机是什么?可能采取什么手段? 6、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是什么?进行盈余管理常用的手段有哪些?我国上市公司兼 并与收购中容易出现哪些盈余管理问题? 7、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是如何定义的?我国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是如何规范的? 8、上市公司关利用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的手段通常有哪些? 9、我国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如何规范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 存在哪些问题? 10、我国的审计概念及体系是什么?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总体状况如何? - 505 -

并购重组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一、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申报程序: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23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准则第26号》)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同时抄报派出机构。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 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 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020年(并购重组)重组概念股

(并购重组)重组概念股

上海国资重组冲刺整合机会大起底 发表于2010年11月7日00:21:29 时值年底,上海本地股的重组大戏进入高潮。从新东航到新上药,再到即将问世的“新友谊”,上海国资重组的步伐在加快。市场认为,现在已到上海国资年内“证券化率30%”目标的冲刺阶段,接下来,上海国资重组股有望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上海国资重组提速 从新东航到新上药,再到即将问世的“新友谊”,上海国资重组的步伐在加快。 今年5月以来,上海国资旗下近10家公司相继停牌,“年内证券化率达30%”目标将完成。这距离上海3-5年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市属国资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40%的计划,还有10%的空间,市场预计,未来1-2年内将是上海国资重组的高潮。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统计,上海市国资委及各区国资委控股的71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房地产、商业贸易及机电电气四大行业,占比已经超过60%。不过,各上市公司的规模及盈利能力差异较大。 从控股公司的数量来看,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控股数量较多,而其旗下公司重组的预期也相对更高。 重组公司一字涨停 随着上海国资委年内重组进入冲刺阶段,相关个股呈现出强势突破的迹象。停牌已久的百联股份(600631,股吧)(600631)和友谊股份(600827,股吧)(600827)11月4日复牌。不出所料,两只股票连续两日一开盘便无量涨停,上海国资重组的预期,也带动上海本地股走高。 除了上述两家公司外,昨日,陆家嘴(600663,股吧)(600663)、浦东建设(600284,股吧)(600284)涨停,创出了本轮反弹新高。中化国际(600500,股吧)(600500)、浦东金桥

并购重组项目尽职调查清单剖析

项目投资调查清单 致: 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就为向贵司投资事宜,特向贵司发出以下项目清单内容。本项目清单内容丰富,贵司如涉及该情况请按照要求提供,如若没有可忽略。 本调查清单所列事项将成为我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基本依据和材料来源。因此,请贵司对所提供各项材料(包括其附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确认并做出承诺。同时请根据清单所列项目在提供文件右上角注明编号,并将所提供文件按顺序排列以供核对。对于“须更新”或“不适用”的文件,请在“备注”栏予以说明。本清单如有未列示或未明确列示、但可能对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文件,请公司提供说明及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所要求贵司提供的各类数据均截至本清单发送日当月最新数据。复印资料应当清晰完整,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请勿少印、漏印。贵司按下列清单所列内容提供资料时,如涉及重复内容,只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如有电子版本,最好同时提供。 贵司可根据资料收集的进度,分批将尽调清单涉及文件提供给我们,同时另制作资料交接清单,与本所办理交接手续。 本所根据调查工作的进展,可能会发出后续调查清单。 若有未尽事宜,欢迎及时向本所律师提出。 联系人: 一、公司历史和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历史情况简介。

(二)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三)详细说明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参股或控股的子公司)过去历史上发生的重大改组、变更、收购、兼并、清理整顿行为及重大投资行为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主要包括: 1、公司设立方式、发起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情况及发行前10大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 2、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结构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操作这些行为的具体内容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这些行为对重组后通钢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层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3、介绍有关发起人或股东出资及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所进行的历次资产评估以及进行审计的情况。 4、公司业务有关的资产权属变更的情况。 5、简介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员工专业结构、员工受教育程度、员工年龄分布; 6、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政策情况。 7、公司是否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发起人或股东做到分开,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8、有关股本的情况,主要包括: ? 公司股本结构的历次变动情况; ? 外资股份(若有)持有人的有关情况; ? 持股量列最大10名的自然人及其在目标公司单位任职; ? 股东中的风险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9、公司如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或出现原工会持股或职工持股会持股进行转让的,应披露以下情况: ? 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及发行情况,包括审批机关、审批日期、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 内部职工股发生过转移或交易的情况; ? 首次托管及历次托管的情况,包括发行时最大10名持有人的情况、以及发行前托管的最大10名持有人的情况,托管单位变化的情况及原因,托管与被托管单位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应托管股票数额及实际托管数额的差额、托管完成时间,未托管股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

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

并购重组的六大原则

在西方发达国家,并购重组由来已久,并随着工业革命、互联网技术、金融创新、管理制度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如何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运用并购重组手段,加快发展步伐,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已成中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并购重组既可能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利器,也可能是企业走向深渊的噩梦,企业只有掌握好其中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方能趋利避害,最终取得成功。 01.强化战略竞争优势,增大市场垄断势力 垄断理论认为,并购重组主要用于获取特定市场的垄断地位,从而获得强大的市场势力。强大的市场势力就是垄断权,有利于企业保持垄断利润和原有的竞争优势。垄断理论还认为,并购重组可以有效地降低进入新市场的障碍。 【案例】雀巢并购辉瑞营养品公司 2012年4月23日,瑞典食品巨头——雀巢公司宣布斥资118.5亿美元,以现金方式收购美国知名制药商——辉瑞公司旗下的辉瑞营养品公司,以扩大其在全球婴幼儿食品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的份额。同日辉瑞发布公告称,已与雀巢就出售营养品公司达成协议。 雀巢首席执行官保罗·巴尔克表示,自1866年公司成立以来,婴幼儿食品一直是其核心业务。辉瑞营养品公司与公司战略契合,此次收购能够强化公司在全球领先地位。 根据辉瑞提供的数据,其营养品公司在2011年 销售 收入达到21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15%,雇员遍布全球约60个国家,其中在中东、非洲和亚太市场占有较大份额。另据市场监测机构Euromonitor的统计,2010年辉瑞是全球第五大婴幼儿食品供应商,仅次于雀巢、美赞臣、达能和雅培。该机构还预计,2011年至2016年全球婴幼儿食品销量将年均增长6%。 在获得大多数市场监管机构批准之后,雀巢于2012年11月30日完成了此项并购交易。由于辉瑞营养品业务85%来自新兴市场,此项并购进一步扩大了雀巢婴幼儿食品在新兴国家的市场份额,并巩固其在全球市场的龙头地位。此项并购交易是2012年全球规模第二大的资产并购交易,也是过去三年全球营养品领域最大规模的并购交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并购重组前,企业应该量身定制战略规划,统领其并购重组行为。企业并购重组战略的核心是围绕主营业务,发挥比较优势,获取品牌、渠道、技术、原料等,创造企业价值。 02.选择紧密关联企业,实施同类并购重组 罗曼尔特(Rumelt)的研究报告(1974年)揭示,在资本回报率上,并购重组紧密关联型企业最高,并购重组相关关联型企业次之,并购重组无关联型企业最低。罗曼尔特的研究报告(1982年)进一步指出,关联型企业一般存在于具有较高进入门坎、较高盈利水平的产业,产业影响力较大。巴迪斯(Bettis)和荷尔(Hall)同年使用罗曼尔特的样本研究产业对企业绩效 的影响后指出,多元化 矿业 公司是一种典型的紧密关联型企业,矿产业向来以它的较高盈利水平而着称。1987年赛因(Singh)和蒙特哥玛瑞(Montgomery)对1970~1978年间203家样本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后得出结论,关联型多元化企业比无关联型多元化企业具有更高的超额回报。1988年谢尔顿(Shelton)对1962~1983年间的218宗并购重组交易进行研究后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并购重组关联型企业能够获得巨额回报,而并购重组无关联型企业对企业绩效有负面影响。 【案例】嘉能可并购斯特拉塔 2012年2月7日,嘉能可宣布并购斯特拉塔。2012年11月22日此项交易获得欧盟有条件批准。 嘉能可总部位于瑞士,在伦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 上市 。嘉能可是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及矿产品供货商,拥有成熟的全球营运经验和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 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 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 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 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要求: 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 (二)几点关注 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 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 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 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 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 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2、在日常业务中,有几个优先权需要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差错,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方优先购买权等。 3、2009年11月4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股票事宜,2009年11月30日,重组委审核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这两次审核独立分开办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回避了,东航发行股票吸并上航,发行股份的数量已逾十人,构成公开发行A股,这种情形下是否仅由重组委审核而无需发审委审核即可发行? 二、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百联股份 友谊股份和百联股份均为上海国资委下属从事百货超商类业务上市公司,友谊股份由友谊复星和百联集团分别持有20.95%和6.31%的股份,同时发行有B股。百联股份由百联集团持有 44.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百货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一)交易结构 1、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 2、友谊股份换股吸并百联股份 3、由海通证券向友谊股份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百联股份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 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 【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7-28日(26日全天报到)上海 【参加对象】中央企业、大型集团及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及关注并购重组企业的高管、各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税务主管和税务专员。财务骨干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等。 【费用】¥3200元/人 (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学习期间午餐费及茶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务组织】森涛培训网().广州森涛培训咨询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欢迎来电咨询) 【值班手机】 【联系人】庞先生郭小姐 【网址链接】《》(黄德汉) ●课程背景: 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明确推动并购重组浪潮,国资委“国新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启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新篇章。 行业调整、企业洗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国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税收成本问题成为企业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 充分关注合理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并购几乎涉及现行所有的税种,也成为目前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务问题之一。 重组并购的涉税问题在企业重组并购前必须予以高度关注与合理安排,理解涉税最新政策,做好财税处理与税务规划,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为企业重组并购成功赢得空间。 关注不同的组织架构安排和交易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负的问题。 本课程得到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鼎立支持,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作为“全国第一所专业税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被誉为“中国财税黄埔”将为本课程提供最优质的教学平台,致力于开发最贴近企业需求,最适合企业运用的专业实务课程。本期课程,经过我们长期的企业调研和开发,准备了大量的实用真实案例。我们坚信,参加本期课程学习的学员一定会收益非浅。欢迎您积极组织报名学习 ●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课程内容及日程安排表 5月27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交流 16:30-17:30 5月28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2020年(并购重组)跨国并购

(并购重组)跨国并购

横向并购概念: 横向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 横向并购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相同或生产同质产品的同行业之间的并购,即这种并购方式是企业获取自己不具备的优势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进入新的市场领域的一种快捷方式。 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通过横向并购,上市公司不仅壮大了自身规模,增强了实力,而且通过输出优势资源,带动了整个行业总体水平提高。 优点: 这种并购方式是企业获取自己不具备的优势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进入新的市场领域的一种快捷方式。可以发挥经营管理上的协同效应,便于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专业分工,采用先进的技术,形成集约化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缺点: 容易破坏自由竞争,形成高度垄断的局面。 纵向并购定义:1、纵向并购是生产经营同一产品相继的不同生产阶段,在工艺上具有投入产出关系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企业之间,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专业化企业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 优点: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内部化,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省交易费用,同时易于设置进入壁垒。 缺点:企业生存发展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导致“小而全,大而全”的重复建设 3.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

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①纵向兼并使企业明显的提高了同供应商和买主的讨价还价能力 ②纵向兼并往往导致“连锁”反映。 混合并购是指一个企业对那些与自己生产的产品不同性质和种类的企业。 简单地说,当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分别处于不同的产业部门、不同的市场,且这些产业部门的产品没有密切的替代关系,并购双方企业也没有显著的投入产出关系,那么称这种并购为混合并购。 通过混合并购,一个企业可以不在某一个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上实行专业化,而是可以生产一系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所以,混合并购往往会导致多元化经营。多元化经营指的是一家企业同时介入基本互不关联的产业部门,生产经营若干类互无关联的产品,在若干个基本互无关联的市场上与相应的专业化对手展开竞争。 1、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 2、可以降低企业进入新的经营领域的困难。 3、增加了进入新行业的成功率。 4、有助于企业实行战略转移。 5、有助于企业实现其技术战略。 另外,混合并购对市场占有率的影响,多数是以隐蔽的方式来实现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通过混合并购进入的往往是同他们原有产品相关联的经营领域。在这些领域中,他们使用同主要产品一致的原料、技术、管理规律或销售渠道规模的扩大,使企业对原有供应商和销售渠道的控制加强了,从而提高他们对主要产品市场的控制。另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是:企业通过混合并购增加了企业的绝对规模,使企业拥有相对充足的财力,同原市场或新市场的竞争者进行价格战,采用低于成本的订价方法迫使竞争者退出某一领域,达到独占或垄断某一领域的目的。由于巨型混合一体化涉及很多领域,从而对其他相关领域中的企业形成了强

最全关于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清单

2018-04-28 17:10融资/租赁/房地产 一、组织性文件 1.公司得组织性文件 1、1、1公司得章程、细则、内部管理条例或其她有关公司组建及改组文件,包括目前有效得与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得文件。 1、1、2公司得营业执照(正、副本),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得任何其她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得文件。 1、1、3公司得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与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得注册资本及其历次变更得证明文件与工商变更登记。 1、1、4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得证明文件及相关得决议与协议。 1、1、5公司得组织结构图,该图应显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得投资方及其各自持股或拥有权益得比例。 1、1、6所有有关公司历史得重要材料,包括其前身得组建过程以及公司成立之后进行得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活动。 1、1、7公司自设立以来得公司文件记录,包括: 1、1、7、1董事会会议纪录、股东会会议纪录及监事会会议纪录; 1、1、7、2向公司主管部门或机构提交得报告、公司编制得或由其管理层委托编制得报告或分析、对员工所作得管理报告; 1、1、8公司得公司名称、商业名称(如果有别于公司名称)、登记号、注册地址、主要办事处所在地。 2、下属企业得组织性文件 1、2、1下属企业得合资、合作经营合同、章程及其修改文本。

1、2、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得任何其她文件及其批复。 1、2、3每个下属企业得营业执照(正、副本)、批准证书以及与设立该下属企业有关得任何其她政府批准文件。 1、2、4每个下属企业自组建以来得公司记录,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与会议纪录。 1、2、5下属企业得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3、公司股东得文件 1、3、1公司股东就是否将其所持有得公司得股份设置了质押或其她第三者权益,如有,请提供有关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 二、业务文件 1.公司与/或下属企业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得各项业务而获得由政府授予得所有经营许可证、批准及认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现在正在进行得主要业务得经营许可证及批准(如法律要求)。 2.公司与/或下属企业就是否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如存在,请提供境外投资或经营得有关国内方面得批准文件。 3.主营业务范围 3、1产品/服务类别清单; 3、2公司10家最大得客户名单及对这些客户得销售明细(包括数量与金额); 3、3主要产品销售明细; 3、4占公司总业务80%得子公司或部门名单。 4.公司收入构成 4、1公司收入来源构成明细; 4、2产品与服务定价。 5.公司生产流程(图示)得详细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得采购及产品得设计、生产与装配 6.公司所需原材料得主要供应商及其所供应得原材料得清单。 7.产品或服务得销售与促销调查。 7、1营销机构、销售队伍与销售半径、主要销售商得清单; 7、2销售人员得地域分布及人数,销售队伍得素质、销售培训、市场及客户; 7、3存在得主要问题说明。 8.竞争对手/市场份额 8、1产品服务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 8、2公司产品服务得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公司竞争者市场份额得估计; 8、3在产品服务、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得比较; 8、4潜在得竞争者; 8、5竞争优势:包括综合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服务优势、研发优势、资金优势(内部与外部)等。 9.公司主要产品得发展方向,研究重点及正在开发得产品与新产品清单。 10.公司与/或下属企业得业务就是否发生过变更,如变更过,请提供相关得法律文件。 11.公司与/或下属企业得业务发展目标。金融干货2017年全套资料礼包 三、财务文件 1、历史财务报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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