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
价格决策听证会的程序设计

★李书田会的程序设计价格决策听证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实行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
这项制度由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肯定。
《价格法》在“政府的定价行为”一章中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可见,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的主体、听证的商品价格范围、听证意见的对象以及听证的根本目的,都已具备了法律依据。
这就告诉我们,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已不是“要不要”实行的问题,而是“如何”组织实施、坚持依法管价的问题。
因此,贯彻落实《价格法》,坚持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是新形势下科学管价、依法治价,适应市场经济形势需要而必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我国,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尚处于初始阶段,经验还不是那么丰富,还需要我们继续实践、探索、总结、提高。
一、价格听证委员会的设立、要求及应遵循的原则。
首先,要成立价格听证委员会。
政府物价部门是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决策机关,价格决策听证会应由政府物价部门主持,还要征求企业家、专家及消费者的意见,借助一批“高参”作用,促使价格决策增强透明度,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这是在价格听证会基础上调定价格区别于计划价格体制下政府调定价格的根本点。
因此,为加强价格决策听证会的组织领导,必须以政府物价部门为主,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群本,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代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业单位主管部门代表,经济、技术专家学者代表以及申请调定价的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价格决策听证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只是选定政府物价部门的业务领导骨干,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否则,就容易使价格听证会流于形式,变为政府物价部门唱的“独角戏”,失去价格听证会的本意。
“价格听证”走近消费者

走 近 消 费 者口 … 书 成 … 长平
况 曝光 ’ 于大众监 督之下 , 从而使 消 费 费 者失去 了契约 自由时 , 也就 无法抵抗
格 法》 中作 出了明确 的规 定 , 由此可 见 . 业的 经营者 自己的商 品生产 , 务情 商 品和服 务上没有 真正的 契约 自由 , 把 服 消 它 的重大 意义和 现实意 义非同 一般
性 、可行性 进 行论证 召开听 证会便是 务 、自然垄 断等政府 定价 行 听 证的主要 形式 。 证 听
的 项 目包 括 中央 和 地
方 定 价 目录 中关 系群 众 切 身利 益 的 公 用 事
业价 格 公益性 服务 价
格 和 自然 垄 断 经 营 的
商品价格 。 体 内容 在 具 我 国 19 年 正式实 施 8 9
首先 .价 格 昕证 制度 的 建立 和 实 者 的知情 权得 到 充实和 深 化 因为 无论 来 自经营 者的不 法侵害 。 无论是 经营者 施 , 消费者 权益的补 充和发 展 。中 是对 是 经营 者还是 消 费者 ,他们 虽在 法 律 上 提供 不安 垒的商 品或服务 , 还是 在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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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 听 证 ” 一 中 国老 百姓 比 权根据 商品 或者 服务 的 不 同情 况 .要 求 者 所垄断 时 费者就 失去 了选择 对方 价 , 个 消 经营 者提供 商 品的价格 产地 、生产者 、 的 自由 消 费者在 丧失买 与不买 的 自由 较 陌生 的词语最 近在各种 媒体 、 老百 在 姓 的 生 活和语 言 中 出现 的频 率越 来 越 用途 、性 能 ,规格 、登 记 、主 要成份 、生 和选 择 自由的 同时 , 也就 失去 了与经营 期 有效期 、 检验 台格证 明, 用方 使 者通 过协 商约定 交易 内容 的 自由。 高, 广大消 费者从 不知道 到知道 从不 产 日 、 一句
总结价格听证经验 完善价格听证制度

了 决 策 者 与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面 对 面 的 沟 通 , 有索 。 听 证 制 度 建 立 起 政 府 决 策
部 门 、 经 营 者 利 益 相 关 人 共 同 参 与 、 相 互 制 约 的
把 群 众 的 智 慧 集 中 起 来 纳 入 决 策 的 内 容 , 是 了 解
在 阐述 “ 个 代 表 ” 的 重 要 思 想 中 ,提 出 要 三 “ 依
法 行 政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 。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已经 基 本 确 立 , 中 国 成 为 WTO正 式 成 员 的 今 天 ,依 法 行 政 ,政 务 公 开 ,逐 步 实 现 国 家事 务 民主 决 策具 有 重 要 的现 实 意 义 。价 格 听 证 制 度 从 宪 法 的 角 度 说 , 是 保 障 公 民 知 情 权 的 一 种 制 度 它 的 核 心 是 体 现 了 公 权 力 对 私 权 力 的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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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 :价 格 工 作 政 策 性 强 、 涉 面 广 .关 系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切 身 刊 益 ,社 会关 注 程 要 越 来 越 高 。萄 l 0 1年 底 .全 国 冬 地 竹埋 部 _ c l 0
门共 召开了近 千次价格听证会 ,其中 社会髟响较 太的有 6 7 裳 。2 0 年 8 l 《 0— O 01 月 三 政孵竹柽决 策听证暂{ 办 法》正式耍施 以来 ,国家 三 计委和 地方价 格部门分别举行 了铁路 公路客运票价 、医疗I 费、居 民用电价格等决策昕证会 。蘧些宴践为 莪匡进 { 复 完善竹培听证 度提
约。
二 、做好价格听证工作 的几点 意见
价格听证会的博弈分析

一
与价格决策具有最密切 、最直接联 系的利益集团更应 当享有优
、
价格听证 会过程 中参 与博弈 的利益主体
先参加权。
在价格听证会的过程 中 ,各种利益主体都 在追求 自己的利
益 ,使利益 主体和利益关 系复杂化。但一般来讲 ,这些利益主
3 .消费者代表。 儆 府价格决策 听证办{ 第 十条规定 : 5
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 ,也可以 由 听证制度渊源于西方 ,在我 国起步较晚 ,但 发展却十分迅 消费者代表 的产生采取 “ ”具 迅 ,范 围 也 不 断 扩 大 .其 后 在 实 践 和理 论 上 都 得 到 较 大 发 展 ,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 在 中国社会治理及 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具有相 当的地位 。国内 体的操作过程是 :首先 ,在消费者 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既定 许多相关 学科 的专家 、学者对这一新生事物高度重视、充分研 的标准确定正式的代表候选人 ;然后 ,将正式的代表候选人按 究 ,尤其是对一些新领域 的听证制度进 行更 新更广 阔的研究 , 照阶层进行分类 ,在 保证每一阶层都有代表出席听证会 的基础 上 ,适当照顾到社会 弱势群体 及底层人士所 占的 比例 ;最后 , 并取得了系列丰硕的成果。但是综观其研究 ,目前 大都是从法 在保证代表应有的广泛性 和代表性 的前提下 ,尽力遴选有一定 律或行政 角度对听证制度进 行阐述。实际上我国价格 听证制度 是一个平衡利益 的过程 ,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本 文试 图从一 专业水 准和参政能力的人士作为正式代表 出席听证会 。听证代 个新的角度 ,即从博弈的视 角对听证制度加以详细剖析 ,以求 表要覆 盖与价格决 策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利益集团,尤其是那些
价格听证会的效率分析——以中国首次铁路客运价格听证会为例

价 格 等 政 府 指 导 价 及 政 府 定 价 ,应 当建 立 听 证 会 制 既 存 的 制度 下 ,消 费 者 和 生 产 者 会 通 过 自己 的 努 力 度 ,由政 府 价格 主 管 部 门主 持 , 求 消 费 者 、 营 者 追 求 对 他们 来 说 效 用 最 大 化 的结 果 。 在 经 济 人 假设 征 经
和 有 关 方 面 的 意见 , 证 其 必 要 性 、 行 性 。 2 0 论 可 ” 0 1年 下 , 们 通 过 对 各 个 主 体效 用 函数 的分 析 , 能 观察 我 就
出台的 《 政府价格决 策听证 暂行 办法》 规定 了听证会 出 他 们 的行 动 方 式 。
的具 体 程 序 。
取 如 下 行 动 : 一 , 先 搜 集 资 料 , 听证 会 上 出示 第 事 在
① 因为这 三种 商 品或 多或少地 都具 有 自然垄 断的特 点 ,
定 义 的 消 费 者 的效 用 函数 如 下 :u( ) ( ,a c =fp ,
价 格 听 证 制 度 的建 立 是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体制 建 设 b 。U( ) 表 消 费 者 的效 用 , 表 自然 垄 断 商 品 的 ) c代 P代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

( ) 与 定 价 听 证 项 目有 关 的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方 ; 三 ( 四) 相关 领 域 的专 家 、 学者 ;
( )政 府 价 格 主 管 部 门认 为有 必要 参 加 听 证 会 的 政 府 部 门 、社 会 组 织 和其 他 人 五
员。
听证 会 参 加 人 的 资 格 条 件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比例 由 组 织 听 证 的 政 府 价 格 主管 部
制 定 本 实施 细 则 。
第二条
制 定 ( 调 整 ,下 同 )关 系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公 用 事 业 价 格 、公 益 性 服 含
务 价 格 和 自然 垄 断 经 营 商 品价 格 等 政 府 指 导 价 、政 府 定 价 ,应 当 由政 府 价 格 主管 部
门通 过 定 价 听 证 ,征 求 消 费 者 、经 营者 和 有关 方 面 的 意 见 ,论 证 制 定 价 格 的必 要 性 、
由纪检 监 察 机 构 依 法 查 处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第二 十 七 条 本规定 自 2 1 0 0年 7月 1日起 施 行 。
主 题 词 :价 格 管理 规定
广 东 省物 价 局 关于 《 府 制 定 价 格 政
听证办法》的实施细 则
( 东省 物 价 局 2 l 广 o o年 5月 3 1日以粤 价 < o o 1 2号 发 布 自 2 1 2 13 0 o 0年 7月 1
日起 施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进 一 步 规 范 政 府 制 定 价 格 听 证 行 为 ( 以下 简 称 “ 价 听 证 ” ,提 高 定 ) 政 府 价 格决 策 的 民 主 性 、科 学 性 和 透 明度 ,根 据 《 华 人 民共 和 国价 格 法 》 《 东 中 、 广 省实施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价 格 法 >办 法 》 和 《 府 制 定 价 格 听证 办 法 》 等 有 关 规 定 , 政
从国外价格听证看中国价格听证

型 ,并设置基本的听证公 开为主导 的原则 ,施之 以法 治保 障 ,我 国的价格 听证制度 才能获得新 的发展
契机 。
关键词 t 国外
程序
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 tF 2 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童编 号 t4 - 6 8 F( 0 0 0 一 05 0 4 1 1/ 2 1 )2 o 1— 4
实体 ” 观 念 的 影 响 , 在 听 证 的正 式 与非 正 式和 公 开 与不 公 开 方 面 ,我 国价 格 听 证 也 与 国外 有 着 相应 的 区别 。 因此 ,要 完 善我 国的价 格 听证 制 度 ,必 须 加 大 改善 力度 ,选 择 程 序 法 治化 的路 径 ,厘 定 听 证 类
当法律程序原则 ( u rcso l d e o e fa p s w)。正 当法律程序 公 众头脑 中的 “ 逢听 必涨 ”。听证 制度 将垄断 行业 由
作者简介t 谭波, 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 中 河南 李晓沛,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 河南 会产业研 究 所经济师。
近期 国家发改委就价格 听证 问题 连续在其 官方 网 具 有普适性 ,其要 求一切权 力的行 使在 剥夺私人 的生
站上发表 文章 ,力图使 公众对价格 听证树立正 确的 认 命 、 自由或 财产时 ,必须听取 当事 人 的意 见 ,当事人
识 。笔者综 观其数篇文 章 ,颇有 观感 ,特将主 要 问题 具 有要求听证 的权 利 ,并实现 了行 政听证程 序的法典
所 当然地 加 以适 用 ,这一 点甚 至也影 响到很多法 治后
.
争议的 由来
( )实体结果还是程序理念 一
听 证 制度 源 于英 美 法 系 国家 ,其根 源在 于 这些 进 的大陆法系国家 。
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几点建议

承 担 全部 举证 责 任是 不 公平 的 。相 应 的 , 如果 消 费者 代 表有 理 由认 为经 营者 提 出 的有关 数据 和资 料 不准 确 ,有 权提 出异 议 , 而此 时经 听证 法 官批 准 , 经营 者 要担 当 举证 责 任 。在 这 个制 度 下 , 费者 的 义务被 大 大减 少 了 , 相 对 j的 责 任 , 于 双方 获 消 而 j U 基
完善价格 昕证制度的几点建议
口 张 翼
各 J箍 听证 程 序 的能 力 。 Ⅱ 1
相 应 地 , 国可 借 鉴其 成 功 的做 法 , 我 设立 专 门的 听 证主 持 人 管理 机 构 。负 责如 收 , 培训 , 理 专业 的 听证 法 官 , 管 该机 构 应 直 接 隶属 于全 国 人大 常委 会 . 与行 政 机 关脱 钩 , 全 国人 大 常 而 委会 法 律 委 员会 , 或最 高 人 民法 院对 其 进行 业 务 上 的指 导 。经 费 则 由中 央财 政 直 接 拨付 。听 证法 官 由管 理 机构 通 过 考 试 在 具有 法 律职 业 资格 的专 业 人员 中招 收 , 证法 官 的职 业要 求 与 听 法 官 等 同。 ( ) 证 机 关的公 证 员作 为主 持人 。 二 由公 公 证机 关 基于 其 字面 的含 义 便 给人 以公平 、 公正 的 理解 。 而其 工 作人 员都 是通 过 国 家司 法考 试选 拔 出来 的, 有专 业 的 具 在 近段 时间 全 国各 地 的水 、 暖气 等 价格 不 断上 涨 , 大 法律 知 识 , 电、 其 同时其 严 格 的职业 操 守 也要 求 在作 为主 持 的过 程 中 都 以价 格 听证 的形 式 决 定 , 得 这种 制 度 成为 舆论 的核 心 。价 保 持 绝对 中立 的 公正 立 场 。最 重 要 的 是 公证 机 关 并不 属 于 行 使 格听证制度本身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升主法治意识, 政机 关 , 机构 的性质 决 定他 并 不 需要 为企 业 充 当保 护 伞 。因 其 依 法 行政 的 愿而 设 计 , 民主 是法 治 的基 础 , 治 是 民主 的保 但 法 此, 我们 有 充分 的理 由相 信 公证 机 关 比行 政机 构跟 适 合 作为 主 障 , J强 和 完善 价 格 保证 制 度 , 现其 维 护社 会 公共 利 益的 持 人 。 要J u 实 目的还 有 很 多工 作 要 做 。在 此提 出以下 几 点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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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
国家计委制定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方法》称,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是指制定
(包括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实行政
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点定价名目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
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定
价权限确定并公布听证名目。列入听证名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实行听
证。 制定听证名目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能够实行听证。
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涉及国家隐秘和商业隐秘外,听
证会应当公布举行。
价格成本、成本监审
价格成本是指同种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经营者生产经营或提供重要商品或服务的
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
成本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
活动。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是指按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什么是暴利
暴利,是指生产经营者采取不正当价格手段猎取的非法利润。用下列手段之一
猎取非法利润的均属暴利:
(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超过市价格治理部门规定的差价率;
(二)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超过市价格治理部门规定的利润率;
(三)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
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合理幅度;
(四)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
或者服务的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
(五)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
或者服务的平均利润率合理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