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关于雇工和雇主关系的英语作文

关于雇工和雇主关系的英语作文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es and employers is an essential aspect of any business or organization. It is a dynamic relationship that involves a mutual exchange of labor, expertise, and compensation.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is governed by various laws, regulations, and ethical standards to ensure fairness, safety, and productivity in the workplace.First and foremost,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is based on a contractual agreement. The employer offers a job with specific roles, responsibilities, and compensation, while the employee agrees to fulfill these duties in exchange for the agreed-upon pay and benefits. This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 is usually formalized through an employment contract or agreement, which outlines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employment, including working hours, wages, benefits, and other relevant details.In addition to the formal contractual agreement,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is also guided by various labor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se laws are designed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ensure a safe andfair working environment. For example, employment laws dictate the minimum wage, overtime pay, workplace safety standards, anti-discrimination policies, and other crucial aspects of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Employers are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these laws to ensure the well-being and rights of their employees.Moreov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es and employers also involves a significant element of trust and communication. Employers are responsible for providing clear and transparent communication regarding job expectations, performance evaluations, and any changes in the workplace. Similarly, employees are expected to communicate openly with their employers regarding any issues, concerns, or suggestions related to their work.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and trust are crucial for maintaining a positive and productiv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Furthermore,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also encompasses the concept of employee engagement and motivation. Employers are encouraged to foster a positive work culture and environment that motivates and engagestheir employees. This can be achieved through various means, such as offering opportunities for career development, providing recognition and rewards for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and promoting a healthy work-life balance. Engaged and motivated employees are more likely to be productive, loyal, and committed to their work and the organization.From the employee's perspective,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also involves a sense of loyalty, dedication, and professionalism. Employees are expected to fulfilltheir job responsibilities to the best of their abilities, adhere to company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and act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organization. Moreover, employees are required to demonstrate respect for their employers, colleagues, and the overall workplace environment. Professionalism and dedication are essential qualities that contribute to a healthy and harmonious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In conclus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es and employers is a multifaceted dynamic that involvescontractual agreements, legal regulations, trust,communication, engagement, and professionalism. Bothparties play a crucial role in maintaining a positive and productive working relationship. By upholding theprinciples of fairness, respect, and mutual benefit,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can contribute to thesuccess and sustainability of any business or organization.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任何企业或组织的一个重要方面。
雇佣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

雇佣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雇佣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劳动关系,并通过合同约定雇佣的具体条款与条件。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雇佣雇员来为自己的企业或组织提供劳动力,以实现生产目标和经济利益。
本文将探讨雇佣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介绍雇佣合同的要素和重要性。
一、雇佣关系的定义和要素雇佣关系是现代劳动制度的核心基石之一,通常包含以下要素:1.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意:雇主和雇员之间达成意愿共同建立劳动关系,雇主需提供工作机会,而雇员需接受工作机会并为其提供劳动力。
2. 雇佣的有偿性:雇佣关系中,雇主会向雇员支付工资或薪酬作为其提供劳动力的报酬。
3. 雇主对雇员的指导与控制权:雇主作为资方拥有对雇员进行指导、控制和管理的权利。
雇主有权要求雇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劳动,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
4. 雇佣的持续性:雇佣关系通常是一种较长期的劳动关系,在双方经过协商后,雇佣关系可以终止或延长。
二、雇佣合同的重要性雇佣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它具有以下重要性:1. 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雇佣合同详细规定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待遇、工作要求等。
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2. 解决劳动争议:在雇佣关系中,双方可能出现劳动纠纷或不满。
雇佣合同的存在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帮助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3. 法律保障:雇佣合同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庭认可的证据,保障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义务。
4. 提高劳动效率:雇佣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期望和目标,激励雇员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劳动效率和生产力。
三、雇佣合同的要素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并维护合法性,雇佣合同通常应包括以下要素:1. 合同主体信息:合同应详细列出雇主和雇员的名称、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等基本信息。
2. 工作内容和地点:合同应明确规定雇员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
3. 工作时间和薪酬:合同中应规定工作时间、加班、休假等方面的安排,以及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薪酬待遇。
雇员与雇主关系研究

雇员与雇主关系研究第一章:引言雇员与雇主关系是当今社会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随着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跨国企业的数量逐渐增长,雇佣工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
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探讨雇员与雇主关系的研究。
第二章:理论背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许多学者研究了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他们发现,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虑,例如:权力、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
雇员和雇主之间的这种关系可以追溯到工业化以前的时期,当时是以家庭作坊为基础的。
后来,随着工厂的出现,这种关系逐渐发生了变化。
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从简单的交易关系转变为更复杂和深刻的社会关系。
在现代社会,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雇佣关系和合作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与雇主之间的交易关系,通常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建立的。
在这种关系中,雇主雇用雇员工作,并支付工资。
合作关系则是指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合作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雇员与雇主合作,共同达到企业的目标。
第三章:实践研究如何建立良好的雇佣关系和合作关系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之一。
实践研究表明,在企业中有几个因素可以帮助建立良好的雇佣关系和合作关系。
首先,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这意味着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公正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尊重员工的隐私权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权利。
其次,企业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公正的反馈和评估,及时回应员工的需求和投诉。
此外,企业应该建立透明的工作流程和流程,以便员工了解如何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企业应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企业应该鼓励员工继续学习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帮助员工提高他们的技能和能力。
第四,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的个性和多样性。
这意味着企业应该鼓励员工创新和灵活性,并且应该随时支持员工的个性喜好和工作方式。
第四章:总结雇员与雇主关系研究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庞大的领域。
本文提供了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建议,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雇佣关系和合作关系。
劳动法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法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与义务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拥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雇主是劳动关系的主体,负责提供工作岗位和支付工资,而雇员则负责提供劳动力。
合理地分配权利与义务,可以有效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保障工作场所的和谐和稳定。
本文将就雇主与雇员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探讨。
一、雇主的权利与义务1. 雇主的权利雇主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享有以下权利:(1)雇佣自由权:雇主有权自主决定录用员工,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雇佣或解雇。
(2)组织、管理权:雇主有权制定和修改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指导、监督权:雇主有权对雇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4)获得劳动成果权:雇主有权获得由雇员在工作中产生的成果,并对其进行合理使用和处置。
2. 雇主的义务雇主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也有相应的义务:(1)支付工资义务:雇主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雇员的工资。
(2)保障劳动条件义务:雇主应为雇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确保雇员的人身安全。
(3)提供培训义务:雇主应不断提升雇员的职业技能,为其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
(4)尊重雇员权益义务:雇主应公平对待雇员,不歧视或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雇员的权利与义务1. 雇员的权利雇员在劳动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1)劳动报酬权:雇员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获得雇佣方支付的工资报酬。
(2)劳动安全权:雇员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
(3)休假权:雇员有权享受法定的年假、婚假、产假等合法休假权益。
(4)言论权:雇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合法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2. 雇员的义务雇员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也有相应的义务:(1)履行劳动合同义务:雇员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2)保护企业利益义务:雇员应当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禁止泄露和利用企业的商业机密。
雇员和雇主间的协调关系

论雇员和雇主间的协调关系实物交换是人类发展史上一种重要的交换方式,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种实物交换问题可以出现在个人之间或国家之间的各种类型的贸易市场上。
例如:甲乙二人共进午餐,甲带了很多面包,乙有香肠若干,二人希望相互交换一部分,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显然,交换的结果取决于双方对两种物品的偏爱程度和需要程度,而对于偏爱程度很难给出确切的定量关系。
我们将采用图示的方法建立实物交换的数学模型,确定实物交换的最佳交换方案。
设交换的物品为X和Y,交换前甲占有X的数量为x0,乙占有物品Y的数量为y0,交换后甲占有物品X和Y的数量分别为x和y。
于是,乙占有X,Y的数量为x0-x和y0-y。
以x,y分别作为横、纵坐标建立平面直角坐标系,在xOy平面直角坐标系内,长方形内任意一点的坐标(x,y)均代表一种可能的交换方案。
为了定量地描述甲、乙二人对物品X,Y的偏爱程度,首先我们引入无差别曲线。
图2—5如果甲占有x1量的X和y1数量的Y(图2—5中的p1点)与占有x2数量的X和y2数量的Y(图2—5中的p2点)满意程度相同,则称p1和p2对甲是无差别的,或者说p2与p1相比,甲愿意以Y的减少(y1-y2)来换取X的增加(x2-x1),所有与p1,p2具有同样满意程度的点组成一条甲的无差别曲线MN,而比这些点满意程度更高的点,如p3(x3,y3),则位于另一条无差别曲线M1N1上。
这样,甲就有无数条(一族)无差别曲线,不妨设为其中c1称为满意度。
随着c1的增加,曲线向右上方移动。
一般说来,无差别曲线具有如下性质:(1)单调减少(因为满意度相同,x增加时,y减少);(2)互不相交(否则交点处具有不同的满意程度);(3)下凸的(当占有较少的X物品时,宁愿以较多的Y物品交换较少的X物品)。
类似地,可以得到乙对物品X和Y的一族无差别曲线,设为。
不管无差别曲线f,g是否有明确的解析表达式,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对两种物品的偏爱程度用曲线表示它们,这就为用图解法确定交换方案提供了依据。
雇员和雇主关系英文作文

雇员和雇主关系英文作文英文:As an employee, I believe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n employee and an employer is crucial for a successful and productive work environment. A good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can lead to a positive work experience and a sense of satisfaction for both the employee and the employer.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s of the employee-employer relationship is communication. Open and transparent communication is essential for both parties to understand each other's expectations, concerns, and feedback. For example, in my previous job, I had a manager who always had an open-door policy, which made it easy for me to discuss any issues or ideas with him. This kind of communication helped to build trust and mutual respect between us.Another key factor in the employee-employer relationship is mutual respect. Both the employee and the employer should respect each other's opinions, time, and boundaries. For instance, I always make sure to respect my employer's time by being punctual for meetings and deadlines, and in return, I expect my employer to respect my personal time and work-life balance.Furthermore, a good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involves support and recognition. Employers should provide support and guidance to their employees to help them grow and succeed in their roles. In my experience, I had a supervisor who always recognized and appreciated my hard work, which motivated me to perform even better.In addition, it's important for both parties to be flexible and understanding. There will be times when unexpected situations arise, and it's crucial for both the employee and the employer to be understanding and accommodating. For example, when I had a family emergency, my employer was understanding and allowed me to take time off to deal with the situation.Overall, the employee-employer relationship is a two-way street that requires effort and understanding from both parties. When there is a good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mployee and the employer, it creates a positive and productive work environment.中文:作为一名员工,我相信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个成功和高效的工作环境至关重要。
雇员的名词解释

雇员的名词解释在当今社会中,雇员是一个常见的名词,用来描述在组织或公司中为工资或报酬而工作的人。
雇员是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公司的运转和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将对雇员的定义、特征以及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一、雇员的定义雇员指的是通过与雇主(公司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履行约定的职务,获得工资或报酬的人。
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劳动法律的框架下,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二、雇员的特征1. 依附性:雇员与雇主的关系基于雇佣合同,雇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雇主的指导和管理。
他们为雇主的利益而工作,因此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2. 员工身份:作为雇员,他们是公司的一员,享受公司提供的各种福利和待遇。
雇员通常被视为公司的资产,公司也有责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3. 服务性质:雇员根据雇佣合同约定的职位和职责,为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服务。
他们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从而为公司创造价值。
4. 工资报酬:雇员通过履行工作职责和任务,获得工资或报酬作为回报。
工资通常与个人的工作表现、职位等因素相关,体现了雇主对雇员付出的回报。
三、雇员与雇主的关系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基于相互的权益和义务。
双方应遵守劳动法律的规定,确保公平、合理和和谐的劳动关系。
1. 义务与权益雇员的义务是按照雇佣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和任务,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他们有权获得合理的工作环境、工作保障、工资报酬、职业发展机会等。
2. 双向选择既然雇员与雇主关系是基于自愿签订的合同,双方都有权利根据自身利益和选择准则做出合适的决策。
雇员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公司,而雇主也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员工的特点进行招聘和筛选。
3. 公平与合理雇员与雇主之间应建立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关系。
雇主应提供合理的薪酬体系,公正的晋升机制,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
而雇员应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升自己的绩效和能力。
雇员和雇主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标准

雇员和雇主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标准对于雇员和雇主的认识,很多⼈都没有深⼊进⾏了解。
但是我们需要对彼此之间的劳动关系进⾏相应的认定,才能从法律的⾓度来维护⾃⼰的合法权益,那么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雇员和雇主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标准(⼀)⽤⼈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相关知识:证明双⽅的劳动关系要收集哪些证据(⼀)⼯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要素的结合⽽产⽣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的依据是双⽅的约定。
2、适⽤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法⼈或组织,即⽤⼈单位,另⼀⽅则必须是劳动者个⼈,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然⼈,也不能同时都是法⼈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当事⼈可以同时都是法⼈、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关系,即⾏政⾪属关系。
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单位的内部职⼯。
但劳务关系的双⽅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从属性,不存在⾏政⾪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配与被⽀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单位⽀付劳务报酬,各⾃独⽴、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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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与雇员的关系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在劳动关系领域已实行全面的劳动合同制。
在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领域外,也存在各种形式的劳动用工。
不论是劳动合同形式的用工关系,还是劳务合同形式的用工关系,都是通过使用他人劳动获得利益,同时因使用他人劳动而使雇主事业范围扩大或者活动范围扩大,也相应增加了其他人因此受到损害的风险。
根据利益和风险一致,风险和责任一致的民法理论,使用他人劳动获得利益人的,当然要为受雇人在劳动过程中的致他人损害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随着私营、个体经济的不断发展,雇佣劳动关系将会在生活中普遍存在,雇佣劳动的法律制度将会越来越健全。
在雇佣劳动法律制度中,雇主与雇员赔偿责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它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而且直接涉及到人们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此并未加以明确规定,对此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11条分别规定了雇主责任、雇员责任,使得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有了实体法上的依据。
但该解释对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替代责任如何确认,怎样确认及相应的法律适用未作一个明确的规定,本文主要就雇员致第三人损害的情况,欲对此作进一初步的探讨一、雇主与雇员及其雇佣关系。
(一)、雇主与雇员:两者的概念在《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作出相应的规定,本文雇主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外的与雇工即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个体和私营用工者。
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现阶段,仍然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劳动制度。
雇主主要适用于私人企业、三资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公民用工的情况;本文的雇员则可参考《德国劳动法院法》第5条规定:受雇人谓劳动者及使用者,学徒亦包括在内。
无劳动契约关系,基于特定他人之委托,为其计算而给付劳动之人视同受雇人。
《土耳其劳工法》第6条规定:"受雇人是指按照雇佣契约在任何行业为换取工资而工作的人员。
"据此,我们认为雇员则是按照雇佣合同为雇主所选任并在其监督下执行受雇任务并获取报酬的人。
(二)、雇佣关系及其特征。
雇佣关系存在与否,是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
雇佣法律关系在法理上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身的技能为雇用人提供劳务,并由雇用人提供报酬的法律关系。
同时因为雇佣关系又是一种特定关系,追根溯源,雇佣关系是在劳动力成为商品之后发生的社会关系。
故理论上,"雇佣关系"也可以认为是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而另一方用于实现其利益的社会关系。
据此,我们可以初步总结雇佣关系的特征:第一,雇佣关系的主体一方是购买劳动力的雇主,另一方是出卖劳动力的雇工;第二,雇佣双方的合意。
这种合意是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双方有其各自的目的,其中雇主的目的是获得劳动力,雇工的目的是获取工资。
雇主非经雇工同意,不得将其劳动力请求权让与他人;雇工非经雇主同意,不得使他人代为提供劳动力;第三,雇工依照雇主的指示提供劳动力。
这种指示不仅可以通过表明目的和要求的方式传达,还包括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指定专人监督管理等方式传达。
雇工提供的劳动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第四,雇主为雇工的劳动支付工资。
综合以上特征,我们可以看到雇佣关系具有一个最本质的特点: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其地位的不平等性是客观存在的。
主要表现在(1 )、一是,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和约束,二是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按照雇主的意志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同于雇主自己所实施的行为;(2)、雇主与雇员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虽然损害事实系雇员造成,但雇主对雇员选任不当、监管不力是损害事实发生的主要原因;(3)、雇主与雇员之间特定的利益关系,雇员活动为了雇主的利益代表了雇主,是雇主"手臂的延伸"。
(三)、雇主与雇员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一个民法概念,在《民法通则》中的规定见于"代理"部分和"民事侵权行为的责任"部分。
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各债务人均有责全部给付的义务,且全部债权债务因一次给付而归于消灭。
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立法宗旨是为了保证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偿。
规定了连带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使其减轻了举证责任,请求权易于实现。
同时连带责任在法律上不是终了责任,不是针对过错的终局补偿方式,而只是一种暂时责任,是责任缺失时的一个权宜之计,是为了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及时的,有效地补偿。
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责任之后,有权利向直接责任人或者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从而使对受害人的补偿责任最终落到应当承担责任的人的身上,据此我们认为雇主责任系一种附属性质的责任,必须以雇员的侵权责任的存在为条件。
雇员与雇主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是基于一种合同关系,在雇主与雇员的人身损害赔偿连带责任的承担上,权利主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的第三人,而义务主体是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与雇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九条的规定"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由于连带责任是整体责任,受害人可以向雇主或雇员中的一方或双方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被请求人都有义务赔偿。
二、雇主承担替代责任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雇主承担替代责任(或称转承责任、代负责任)。
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首先需要确定雇主责任的归责,以便确立一套完整的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体系。
雇主责任理所当然是考察的起始点。
雇主责任得以确认为替代责任的理由笔者认为:一是如果雇员为了雇主的利益,而且雇员为雇主所控制,那么当无辜的第三人受到损害时,雇主要因他选择雇员的过失而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现代替代责任的基础则是基于一种公共政策的选择,即"合理分担危险的损失",也就是说,雇员职务行为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实际上是雇主的一项商业成本,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最好的办法是让雇主来承担损失,而不是让无辜的第三人来承担,因为雇主可以通过价格、费用、责任保险的方式来吸收和分摊损失,并可在全社会的领域内分散风险。
三是替代责任的基础不是雇主的控制和过错,而是企业的危险事故。
因此,我们不应该去找寻雇主的过错,而是应该寻找他从事行业的危险性;不应该探讨雇主是否可以合理避免事故,而应该考察该企业不可避免的风险和代价。
第四是雇主在选择雇员时存在过失,雇主应该选择有工作能力的人为他工作,因为雇主选人上存在过错,那么他就应该为他的过错承担雇员的赔偿责任。
(二)、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替代责任从归责原则讲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替代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未作规定,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一种主张适用无过错责任;另一种主张适用过程责任原则;还有一种主张应当以过错推定为原则以公平责任为补充,我们认为虽然大陆法系多主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按照严格的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不仅须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是由雇员的职务行为所造成的,还须证明雇主或雇员主观上有过错,这对受害人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尤其是要求受害人证明雇主在选任、监督、管理上有过错,实属不易。
而且受害人不能证明雇主或雇员主观上有过借,他将不可能请求损害赔偿。
这对于通常相对处于弱者地位的受害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同时我们也认为实际上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没有太大的区别,过错推定责任也属过错的范围。
我们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由主要是:(1)雇主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是现代民法的通例。
大陆法国家德国、法国,英美法国家英国、美国的劳工赔偿条例通常都规定雇主对其雇员工受伤所负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失责任,且采用该原则的国家数百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对工商业的发展并无影响,目前是一种趋势;(2)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可见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即是无过错责任,雇主的民事责任不应当比监护人轻;(3)我国法人领域中法人对职工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4)根据报偿理论,"利之所在,损之所归" 由获利者负担危险是公平正义的要求。
(5)雇主作为获得和追求利益者,一方面在一定的程度上可控制危险,另一方面一但发生危险责任可通过价格或责任保险予以分散。
总之《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雇主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实质是对民法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范围的扩大。
根本是为了使受害人的利益足以得到有效而合理的保护。
据此我们认为司法解释已确定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但这并意味雇主就是责任的渊薮。
侵权法在着眼于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填补的同时,也着眼于损害的转移和分散,《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即一方面是雇员对自己的直接侵权承担责任,亦能督促雇员在工作中谨慎工作,以减少损害的发生。
另一方面也是对雇主责任和风险的分散以达到弥补雇主的损失的目的。
三、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首先应当确定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构成要件,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我们认为:1、须有侵害人身的违法行为,即雇员在受雇期间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所禁止而实施的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作为或不作为。
其中雇员实施的行为和行为本身的违法性两个要素构成雇员违法行为要件的完整结构。
2、须有人身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即有雇员的一定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第三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一方面人身权利被侵害,另一方面是人身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结果。
该二方面构成了人身损害赔偿的两个要素。
3、须有雇员违法行为与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一个哲学概念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在该文即指雇员的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权利人受到损害的事实作为结果,它们之间存在前者是后者的起因,后者又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