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煤矿事故案例汇编!

神华集团公司煤矿事故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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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煤矿事故案例汇编!

问:我是煤矿工人,怎么加入组织?答:点击上方蓝色“煤矿安全规程”关注即可!煤矿安全知识在煤矿想要升职涨工资?赶紧关注学习吧关注内容网友提供,仅供参考学习!(原标题2011年神华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目录一、2月19日,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二.3月24日,新疆公司铁厂沟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死亡人,伤2人。经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为非责任事故。三.4月9日,神东公司榆家梁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经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为非责任事故。四.4月27日,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地面)机电事故,死亡1人。五.5月13日,神宁公司矿机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地面)设备伤人事故,死亡1人。六.5月30日,神宁公司煤化工公司机械事故,死亡1人。七.5月31日,神东公司柳塔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八.6月29日,神宁公司石槽村煤矿地面机械伤人事故,死亡1人九.7月7日,神宁公司红石湾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十.7月12日,神东公司寸草塔二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十一.7月12日,神宝公司露天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十二.8月7日,包头矿业公司阿刀亥矿溜煤眼事故,死亡1人。十三、9月7日,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十四.9月8日,神宝

公司煤炭筛分厂运输事故,死亡1人。十五.9月28日,神东公司锦界煤矿机械事故,死亡1人。神华集团公司事故汇编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截止三季度,全集团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5起、死亡17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6人;煤化工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电力、铁路、港口、航运板块杜绝了伤死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今年发生的15起事故分别是:一、2月19日,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二.3月24日,新疆公司铁厂沟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死亡1人,伤2人。经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为非责任事故。三.4月9日,神东公司榆家梁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经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为非责任事故。四.4月27日,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地面)机电事故,死亡1人。五.5月13日,神宁公司矿机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地面)设备伤人事故,死亡1人。2011年5月13日,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以下简称矿机公司)宁东工作区支架一车间,在检修液压支架过程中,发生一起设备伤人事故,致1人死亡。(一)事故经过5月13日7:50,矿机公司宁东工作区支架一车间铆焊整形班班长陕明勇在班前会安排了当班任务:一是拆解

ZY7800/22/45型综采液压支架,二是对待修的

ZF7800/17/35型液压支架结构件进行整形,并重点强调了拆卸侧护板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杨吉军、杨学勇、安燕三

人为一组,在综采支架露天存放场地(现场配有

MG100/32t—40龙门吊车)拆解ZY7800/22/45综采液压支架,工作前期使用龙门吊辅助起吊顶梁后进行顶梁侧护板的拆解。在拆解第二架支架时,顶梁与侧护板连接导向杆锁销别卡,不能顺利拆卸。杨吉军随即决定摘掉行车吊链,采取用甩锤拆锁销的方法和杨学勇继续拆解此支架,并临时叫来电焊工常公保在锁销下焊接甩锤进行拆解。焊接完毕后,电焊工常公保站在被拆侧护板的外侧,杨学勇使用甩锤在支架顶梁下开始拆解锁销。10:04,杨学勇加大了甩锤力度,此时,导向杆锁销从支架顶梁上脱落,在锁销脱落的瞬间,支架右侧护板弹出落地后倒向外侧,砸到了站在一旁的电焊工常公保,导致常公保胸部被砸伤,经送往灵武中心区医院抢救无效,于10:50确认死亡。(二)事故原因1.当事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常公保非本作业组人员,属临时协助作业,对液压支架的结构、拆解工序、操作规程不了解,安全自保意识差,所站位置离被拆的侧护板太近,对侧护板有可能弹出伤人没有清晰的认识,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作业人员未按照《矿机公司ZY7800/22/45型液压支架大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用行车吊挂固定被拆的侧护板。3.检修措施制定不细。液压支架检修措施的制定与实际不符,对设备检修工作指导性不强。4.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被检修的支架大致有三种,但检修措施未按照一

工程一措施分别制定。5.作业环节危险源辨识不全。检修人员对检修设备结构不清楚,危险源辨识不完善,员工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自保、互保、联保的安全意识非常薄弱。6.矿机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无专人统一指挥,工作安排不严谨、不细致,现场安全监察不到位。六.5月30日,神宁公司煤化工公司机械事故,死亡1人。2011年5月30日,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烯烃公司气化车间在1#气化炉开车前

确认过程中,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致1人死亡。经追查,“5·30”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一)事故经过5

月30日19:00,烯烃公司气化车间会议安排,技术员需对辖区内设备进行确认。技术员范为鹏得知气化炉破渣机未试、1#和2#气化炉内脚手架已拆除、准备人孔复位的情况后,

约20:50上气化1#框架8楼检查1#、2#气化炉的人孔封

闭情况,看到2#气化炉人孔盖正在紧螺栓,1#气化炉人孔

小盖已装上,随即范为鹏下到7楼。首先对2#破渣机进行了试车,确认运行正常后停2#破渣机,接着检查1#破渣机,

确认具备启动条件后,对1#破渣机进行试车,启动1#破渣

机(DCS显示开启时间为21:03)。启动后发现1#破渣机油压高,认为破渣机内有异物,随即停1#破渣机。在此期间,气化四班根据车间安排,中班要完成1#、2#炉点火前

的确认工作,接班后班长原金科安排操作员徐进、蒋忠保对1#、2#炉拆脚手架工作进行监护。19:40左右,徐进发现2#

炉行灯灯头被拉断,汇报给班长,班长安排徐进进行了清理。20:30左右徐进对1#炉炉内进行了查看,发现破渣机上有几根铁丝,然后向班长汇报。班长原金科安排徐进进行清理,并安排蒋忠保到现场监护。徐进发现操作员胡鹏飞也在现场,便请示班长原金科同意由胡鹏飞作监护人后,徐进和在场检修人员取下了人孔小盖。21:00徐进在胡鹏飞的监护下进入

1#炉,21:03徐进下至距破渣机2米时,破渣机启动,绳梯被破渣机卷住拉紧,徐进立即上爬,并同时大喊:“破渣机转

起来了”。当爬至离人孔1米左右时,徐进抓住气化炉内扶手,监护人胡鹏飞从人孔跌落,徐进也被胡鹏飞砸掉至破渣机底部,胡鹏飞被卡在破渣机中,徐进立即向班长汇报该情况。与此同时,范为鹏停1#破渣机后上8楼,碰见班组人员蒋忠保,告知1#破渣机需内部检查,然后和蒋忠保一块走向1#

气化炉人孔处,发现人孔小盖已经拿掉,人孔处有软梯。蒋忠保探入人孔向内查看,发现炉内有人,范为鹏随即进入气化炉内施救,随后相关人员相继到达现场,逐级向上汇报,应急救援人员很快到达现场进行救援,胡鹏飞于23:50被救出,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性质认定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性质:责任事故2、事故的直接原因:无设备操作权限的气化车间工艺技术员范为鹏擅自启动1#

气化炉破渣机。3、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有限空间内的转动设备断电。2)气化车间未对1#、

2#气化炉工艺交出进行确认,致使1#、2#气化炉破渣机未断电。3)气化车间四班班长原金科违章指挥,在没有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的情况下,安排胡鹏飞和没有上岗证的徐进进行1#气化炉有限空间作业。4)徐进、胡鹏飞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徐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系挂安全绳和安全带。5)气化车间先后两次办理了进入1#气化炉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一次对“转动设备转动造成伤害”的风险没有辨识出;一次辨识出了“转动设备转动造成伤害”的风险,但防范措施(转动设备断电挂牌)没有落实。造成破渣机未断电。6)1#气化炉检修完毕后安装检修公司没有将气化炉内杂物清理干净。7)安装检修公司和气化车间未对1#气化炉履行检修验收手续。8)气化车间对本次检修未制定专项停车工艺交出方案,而是沿用2010年4#(3#)气化炉工艺交出方案;也未统一组织进行开车条件确认。9)气化车间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在本次大检修期间,允许多批次的进入气化炉检查、作业人可以共用一张有效期内的有限空间票、高空作业票,对进入气化炉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培训交底不到位。10)烯烃公司对检修期间的生产组织管理不到位,对检修期间的检修项目监控管理不到位。七.5月31日,神东公司柳塔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一)事故经过2011年5月31日7:00左右,柳塔煤矿综采队队长高建勇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下料工王建军负

责下放棉纱和液管。10:55,王建军驾驶D0059低污染车

开始入井。11:55左右,车队送饭工马强把班中餐送到12107运输顺槽2联巷,下车后沿运输顺槽进入工作面通知综采队人员出来取饭,行走到3联巷时发现有一辆低污染车大灯未关闭,未熄火,驾驶室内无人,绕过车厢后,看见一人头部被车厢和煤壁挤住,立即喊工作面人员前来抢救。综采工作面当班迅速来到出事地点,用吊链把车从水沟吊出,将伤者王建军从车厢与煤壁间救出,现场人员进行简单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驾驶员王建军,在没有对所开车辆熄火、未拉紧手刹的情况下停车并下车检查车轮被卡的原因时,因车辆滑动导致左前轮掉入水沟,车身侧倾,将其头部挤在车厢与煤帮之间致死。其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停车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确保停车可靠后方可下车”的规定,严重违反车辆操作规程,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八.6月29日,神宁公司石槽村煤矿地面机械伤人事故,死亡1人。2011年6月29日,中煤五建第五工程处石槽村项目部发生一起机电运输事故,导致一名外委队伍员工死亡。经追查,“6·29”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责任

事故。(一)事故经过6月29日夜班,中煤五建第五

工程处石槽村项目副经理王兵安排在地面展放皮带200米。当班安排现场施工人员12人,由王兵带领8人在驱动机房

施工。同时,安排当班副队长韩振林带领3人在驱动机房后

面负责皮带的展放工作,具体施工方法为用一台JSDB-19绞车牵引拉展皮带,所展放皮带卷距绞车30m,用工字钢做成“H”型支架将皮带托起,皮带距地面300mm。凌晨3时左右,为防止皮带的堆积,韩振林安排李久东、王凯2人在皮带卷处用钢钎撬正皮带,韩振林负责绞车的操作工作。在检查完绞车及钢丝绳后,韩振林发出开车信号,听到李久东的回铃后启动了绞车。待皮带拉到100m时,郑仰林发现皮带堆积过多,就利用钢钎撬翻皮带。在撬皮带过程时不慎将脚塞入胶带下被挤压住,李久东和王凯发现后立即过去弯腰帮助郑仰林,正在此时皮带卷被拉倒,带动工字钢支架伤及李久东头部和王凯手部。凌晨3点20分左右,中煤五建第五工程处石槽村项目部副经理王兵立即安排车辆将受伤

人员直接送往银川附属医院进行抢救。6月30日早8时,头部受伤的李久东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原因分析(一)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二)直接原因:中煤五建第五工程处石槽村项目部在展放皮带前,未对皮带卷及支架采取安全可靠的固定措施。(三)间接原因:1.中煤五建第五工程处石槽村项目部参与安装人员安全意识差,当班绞车司机违章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没有及时停车。2.安全技术措施制订不严密,针对性不强,没有皮带卷支架防倒措施。3.安全培训不认真。措施贯彻学习敷衍应付,没有经过考试考核。参与皮带安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员工从事

安装工作时间短,对安装工艺不熟悉,对危险源辨识不清楚,没有做好互保联保。4.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当班副经理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5.现场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理。班前会质量差、流于形式,工作安排不严不细。6.宁夏灵州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石槽村项目部作为该项目安全监督

的责任单位,没有认真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实施。7.宁夏灵州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石槽村项目部监理人员配置不足,导致不能全过程监理。8.石槽村煤矿筹建处对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没有做到把好“五个关口”。9.石槽村煤矿筹建处虽然组织安检员、机电动力科相关人员学习了安全技术措施,但未进行考核、考试。10.石槽村煤矿筹建处安检员巡检不到位。九.7月7日,神宁公司红石湾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2011年7月7日1时,红石湾煤矿筹建处斜风井井口发生一起绞车钢丝绳人身伤亡事故,致1人死亡。经追查,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 (一)事故经过红石湾煤矿筹建处斜风井井口安装有一台JK-2.5绞车,风井内原铺设有一条宽1米、长1000米的大倾角临时皮带,用于首采工作面H1203井巷工程排渣。6月20日H1203工作面形成,按计划开始拆除斜风井临时皮带,该项工作由运输队承担。截止7月6日中班,斜风井内皮带已全部撤出,皮带架自井口往下回收约280米。2011年7月7日夜班,运输队主管技

术员李玉民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布置了当班斜风井皮带架回收工作。当班安排出勤人员19名,其中15名为装卸车人员、3名为信号工,李玉民本人为当班带班干部。凌晨1时左右,在斜风井井口平车场,6名推车工将两辆回收材料用的空平板车推进第一道风门内,第一道风门关闭,车辆挂好后,打开了第二道风门,将平板车推向井口变坡点。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车辆开始下行。此时,在风井外南侧进行检查的安检员白彦忠听见第一道风门外有声响,跑过去一看,发现李玉民倒在第一道风门外轨道北侧,脸部流血,随即汇报到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应急救助,1:40分将伤员送到银川附属医院,1:5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李玉民当时打开北侧风门,查看平板车运行位置,此时平板车正通过变坡点,钢丝绳突然弹起,打在头部上致伤。(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当班带班主管技术员李玉民违章作业,在绞车运行期间,擅自进入钢丝绳运行区域。(2)间接原因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不完善,危险源辨识存在缺项,风险预控措施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落实不力。2)现场作业人员学习规程、措施不扎实,措施掌

握不透彻,配合协调不好。3)职能科室监督检查不到位,

绞车松绳保护损坏后,没有及时恢复。4)绞车检修人员、

绞车司机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在绞车松绳保护不完好的情况下,绞车继续运行。5)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安全意识淡薄。6)风井井口临时通风设施设计不够严密,安全设施不完善。7)风井井口临时车场没有安装托绳装置。十.7月12日,神东公司寸草塔二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十一.7月12日,神宝公司露天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一)事故经过2011年7月12日,为神宝能源公司露天矿负责土石方剥离的外委队源源公司早晨6:00交接班,7:05司机于海忠驾驶北方奔驰304号自卸车(满载土方)自土方剥离采场由东向西行驶距离采场西侧约500米左右,在北端帮615水平运输道路重车道上,于海忠驾驶的车辆突然急转弯驶向空车道,撞上在空车道正常行驶的徐中伟驾驶的111号空车,因于海忠突然转向,致使后面跟随行驶的由于国君驾驶的324号重车与304号车追尾。事故发生后,源源公司及露天矿立即将三名司机送往海拉尔农垦医院,于海忠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由于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尚

未提交正式的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神宝能源公司内部调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死者驾驶的304号车辆进入空车道与111号空车相撞;324号重车驾驶员违章驾驶,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发生追尾。2、间接原因。(一)源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建立车辆点检制度,且新入职员工上岗体检走过场。(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司机安全意识不强。(三)露天煤矿对外委施工队

安全监管有漏洞,监管不严、不实、不细。(四)外委施工队合同期短(2年),客观上造成对安全实施投入不足,存在短期行为。十二.8月7日,包头矿业公司阿刀亥矿溜煤眼事故,死亡1人。十三、9月7日,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运输事故;死亡1人。(一)事故发生经过9月7日中班,黄玉川煤矿掘锚队电工王素风等三人乘防爆运人车去二水平

东翼辅运大巷,经过一水平东翼辅运大巷调车硐室附近时,防爆运人车后门闭锁销子坏,闭锁动作,不能行车。王素风等三人下车到车后门处理故障,这时装载机陈小玉驾驶装载机从2#辅运大巷至1#辅运大巷,被乘防爆运人车挡住去路。陈小玉将装载机停到距防爆运人车后方约10米处,同时下车参与处理防爆运人车后门销子故障。18时50分左右,因停在下坡道(-6度)的装载机自滑,将王素风挤伤,当即送往准格尔旗中心医院抢救,20:25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1.直接原因装载机司机陈小玉违章将装

载机停在斜坡(-6度)上,且铲斗未落地,并下车去协助处理防爆运人车故障,导致装载机自动下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防爆运人车司机在处理故障时,未在故障车前后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违反《黄玉川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关于“故障车辆在巷道内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的规定。(2)防爆装载机司机发现前面有故障车无法前行时,没有将停在

合适的位置,违反《黄玉川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关于“在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等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的规定;且停车后既未将装载机铲斗落地,也未采取防止车辆自动下滑的措施,违反装载机操作规程相关规定。(3)安全管理不到位。黄玉川煤矿未对井下运输车辆出现故障时在什么地点、如何进行安全处理的作具体规定;未对井下随意违章停车、装载机停车后铲斗不落地等进行有效额制;安全教育不力,危险源辨识不到位,导致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屡禁不止。十四.9月8日,神宝公司煤炭筛分厂运输事故,死亡1人。9月8日11:30分,煤炭筛分厂运行二班班长于炳红与调度联系,准备处理1#储煤仓3#给煤机缓冲漏斗堵煤故障。12时左右,于炳红带人将2#封闭的给煤机观察口护板打开,进入到1#储煤仓,安排孙长富、郑海涛和李成磊在仓外监护。郑海涛扒在2#给煤机观察口观察于炳红的手电光,于炳红用铁管捅仓内罩头,罩头落下后,于炳红用对讲机与调度联系起机,将落下的煤拉走。随后进车开始装煤,于炳红告诉调度不用停机,这样不耽误干活。处理3次罩头后,大约13时15分左右,仓外人发现无法与仓内于炳红取得联系,仓外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停止皮带运转,孙长富进入煤仓发现于炳红被埋,立即通知厂长。厂长马志勇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抢险。13时36分,将于炳红从仓内救出,立即送往海拉尔区医院,14:30

分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1.直接原因于

炳红违章进入1#储煤仓,用铁管捅仓内积煤,造成仓内积煤突然滑落,将其掩埋窒息死亡。2.间接原因(1)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煤炭筛分厂运行二班班长于炳红擅自打开封闭的2#给煤机护板,且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从仓下给煤机口进入1#储煤仓进行人工清仓,严重违反《选煤厂安全规程》6.3.1条“煤仓堵塞时,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工具捅煤,捅煤时应当站在平台上进行”;6.2.3条“人工清仓时,进仓清理人员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固定在仓外可靠的固定物上,并由监护人员拿住安全带绳子;进仓清理设专人监护,仓内有良好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监护人员站立的位置能看见工作人员的动作,听清仓内人员的喊话;如仓壁有600——700的陡坡积煤,进仓前先将陡坡积煤清除;清理

煤仓时,仓上输送机及仓下给煤机停止作业后,方可继续清仓”;神宝能源公司煤炭筛分厂《处理煤仓卡堵安全措施》、《处理圆筒仓棚仓安全措施》中关于“在提前用水冲仓和检测仓内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清仓人员方可在仓顶乘安全吊框,并系安全带的条件下入仓作业”的规定。(2)安全管理不到位。煤炭筛分厂进行人工清仓前未制定可靠的专项安全措施,也未经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违反《选煤厂安全规程》第6.2.3条关于“人工清仓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组织清仓人员学习并经本人签字”的规

定。煤炭筛分厂带班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人员对于炳红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也未及时进行制止,安全监管不力。(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给料机缓冲漏斗堵塞时,可以采取在仓外用专用工具捅煤等较为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处理,而作业人员却违章采取从仓下给煤机口冒险进仓人工清理的方法。说明煤炭筛分厂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安全技能差,“三违”问题屡禁不止。十五.9月28日,神东公司锦界煤矿机械事故,死亡1人。通报上述15起事故,就是要让大家深刻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措施,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全力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中国神华集团下属煤矿和电厂分布(图文)

国华电力公司 国华电力分公司按照国际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生产组织和基建管理,实施内控机制,2006年运营装机达到1416万千瓦,发电6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国华投资公司狠抓投运机组的稳定运行,进入国内风电企业前列。神东电力、神东煤炭、准能、神宁公司电厂积极争取发电负荷,争创效益,全年共计发电55亿千瓦时。 一、简介 神华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1日,作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面负责集团电力业务的经营管理。2005年2月 25日,按照集团改制重组方案,将电力板块的大部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设立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对纳入上市范围的电力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国华电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集团煤炭、电力、运输一体化资源优势,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布局,重点建设坑口、港口、路口和负荷中心的电源项目,建设高效率、高参数、大容量火电机组,形成了规模适度、资产优良、竞争力强的电力产业格局,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地区、跨电网的全国性发电企业,并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授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称号。 截止2007年底,国华电力管控全资、控股、参股企业33家,业务发展主要分布在华北、东北、西北、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区域,管理资产总额816亿元,运营装机容量为1891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为524万千瓦。规划到2010年,运营装机容量将超过300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5000万千瓦。 二、所属电厂地域分布 1、北京 北京热电分公司 2、天津盘山发电厂

三河发电厂(燕郊)、沧东发电厂(黄骅靠海)、定洲发电厂(石家庄) 4、江苏 太仓发电厂、陈家港发电厂、徐州发电厂 5、浙江 宁波浙能发电厂 6、广东 台山发电厂、惠州热电厂

神华集团安全管理经验(煤矿安全管理经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总结推广神华集团安全生产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成专题调研组,对神华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形成了《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神华集团走煤矿安全发展之路的探索和实践》的经验材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神华集团走煤矿安全发展之路的探索和实践 国务院安委会 2012年7月12日

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神华集团走煤矿安全发展之路的探索和实践 神华集团是一个以煤为基础、煤电路港航油(化)一体化运营的特大型国有企业,2011年生产原煤4亿吨。神华集团共有52处生产矿井、12处在建矿井,分布在内蒙古、陕西、山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其中有9处高突矿井,20处水文条件极为复杂的矿井,大部分矿井自然发火期较短,部分矿井受煤田火灾威胁。神华集团既有千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矿井,也有60万吨左右的中小型矿井;既有条件相对较好的矿井,也有瓦斯、水、火等灾害严重的矿井;既有厚达7米以上的厚煤层矿井,也有0.9米左右的薄煤层矿井;既有开采达百年历史的老矿井,也有近几年建设投产的新矿井。自成立以来,神华集团立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臵,在煤炭产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十一五”期间,神华集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28,2011年为0.018,达到世界先进水平。52处生产矿井中,有12处矿井实现了开建以来“零死亡”,6处矿井安全生产达10年以上,25处矿井安全周期超过1000天,全部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特别是位于内蒙古、宁夏、新疆等地的安全基础差且水、火、瓦斯等灾害严重的煤矿被神华集团兼并重组后,安全生产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近3年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云南瓦斯事故 救援人员在现场准备进行救援。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13日凌晨从贵州省政府应急办获悉,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1人死亡,还有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人员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防治措施 首先通过勘察研究划定突出区段,然后针对瓦斯突出所在煤层的特点,采取防治措施。具体措施有:①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②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③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④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突出条件 主要有3个:岩层的重力和构造应力;瓦斯的含量和压力;煤层本身的松软结构。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分吸附和游离两种。煤层吸附量的多少,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结构和成分,同时与矿压和围岩的封闭性有关。 突出的强度与类型:煤(岩)和瓦斯突出的强度,常用一次突出的煤量或岩石量表示。100吨以下的为一般突出,100~500吨的为严重突出,500~1000吨的为大突出,1000吨以上的为特大突出。如1975年8月8日发生在中国四川重庆三汇坝矿区,喷出甲烷1200000立方米,煤和矸石12780吨。1975年6月13日发生在吉林营城煤矿五井,喷出二氧化碳14000立方米及砂岩1005吨。两次都是少见的特大突出。 瓦斯突出分3种:①突出,在地压和瓦斯联合作用下产生,瓦斯参与了煤岩的破碎和运搬过程。抛出的煤有明显的气流运搬特征:煤的堆积角度小于煤堆的安息角,粒度分布呈分选现象。②压出,主要由地压造成,涌出瓦斯和粉煤都较少。③倾出,煤岩倾出后,形成孔洞的轴线与水平交角大于45°,煤的堆积角度与煤堆的安息角相接近。突出最为常见,占总数的50%以上。 4.5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概述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可靠发电,维护电网稳定,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华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发电行业特点和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参股(股东各方协议由我方管理的)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神华集团以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八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以生产本质安全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安全基础,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检修、建设管理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其他行政副职为副主任、各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决策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三条公司系统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所辖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按照“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五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职责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在生产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一)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是生产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直接向行政正职负责。负责监督各级人员严格执行

神华宁煤集团安全过关题库

安全过关题库 一、填空题 1、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厂级)、(车间级)、(班组岗位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标志的四种类型是(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3、《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安全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凡在坠落高度基准(2 )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6、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7、根据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氧含量要求在(19%--23% )方可入内作业。 8、设备运行的四不准超是指(不准超温)、(不准超压)、(不准超速)、不准超负荷。 9、“三违”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0、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领用)、(回收)全过程实行“五双”(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把锁、双人使用)管理。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11、预防伤亡事故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2、煤制油项目部调度电话是( 6965818 ),煤化工园区的急救电话是( 6975159 ),消防队火警电话是( 6975119 )。 13、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14、生产车间严禁穿(钉鞋)和穿戴易产生静电的衣物。 15、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16、按安全色的使用规定,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神华集团概况

神华概况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华集团)是于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中央直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以煤为基础,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制油与煤化工为一体,产运销一条龙经营的特大型能源企业,是我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煤炭企业和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经销商。主要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发煤炭等资源性产品,进行电力、热力、港口、铁路、航运、煤制油、煤化工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神华集团总部设在北京。由神华集团独家发起成立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香港、上海上市。神华集团在2012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34位。 截至2012年底,神华集团共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1家,生产煤矿62个,投运电厂总装机容量6323.11万千瓦,拥有1466.53公里的自营铁路、1亿吨吞吐能力的黄骅港、4500万吨吞吐能力的天津煤码头和现有船舶11艘的航运公司,在册员工21.15万。 2012年,神华集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精心组织生产经营,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向“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宏伟目标迈进。 2012年,神华集团生产原煤4.6亿吨、百万吨死亡率0.0043,商品煤销售6.05亿吨,自营铁路运量完成3.43亿吨,发电2854.45亿度,港口吞吐量完成1.36亿吨。神华集团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处于行业优秀水平,企业经济贡献率连续多年居全国煤炭行业第一,年利润总额在中央直管企业中名列前茅,安全生产多年来保持世界先进水平。 面向未来,神华集团将继续推进“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经济总量再翻番,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神华矿电路港航油化一体化优势和协同效应,努力打造绿色、国际、可持续发展的神华集团。 神华战略 神华集团“十二五”的发展战略是“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经济总量再翻番,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具体目标是,2015年比2010年的经济总量翻番,成为世界煤炭综合能源领域品牌最好、影响力最大的国际化公司。 神华集团2012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数据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

山西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汇编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编制单位:XXXXXXXX 编制时间:2013-6-16

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 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 经初步核查,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 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 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 201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12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2012年10月21日总经理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为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整体效益,保障物资供应,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发展目标,贯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低成本战略部署,以建设统一管理、集中执行、分级负责的物资管控模式为核心,以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储配送管理和修旧利废管理等业务条线为抓手,以物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管理提升为支撑,保证物资设备全生命周期效益最优,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化集约化物资供应链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中统一的方向,强化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战略引领与管控能力建设,规范物资管理领域的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之间、物资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及相

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 (二)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大宗、通用物资实行总部集中采购,大力推动供应商短名单采购、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年度招价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储备资金占用,为集团公司生产、基建和技术改造提供安全、及时、经济的物资供应保障; (三)坚持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电子化、公开化的管理理念,建设集团公司统一的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供应商管理信息化、采购体系管理信息化、物资管理过程控制信息化、统计和绩效管理信息化,达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不断提高物资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保证政治、经济、生产本质安全; (四)坚持实施“绿色采购”战略,倡导采购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建立各产业装备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总部集中采购与各分子公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1、赵某危险作业,不听劝阻,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耿某互保联保不到位,发现危险没有强行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在现场指导检修工作,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狠反三违,杜绝冒险作业的现象,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工友之间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发现工友冒险作业,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的态度,必须强制其停止冒险作业,保证他人不受伤害。 3、队领导要加强职工管理,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严格落实互保联保制度,加大奖罚力度。明确责任划分,增强工人自主保安意识。五、事故体会和感想通过这起事故案例,使我们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机电检修工赵某换电机销子时,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销子而造成伤害后果,而实际有多少不听劝阻违章作业侥幸没有造成伤害的人,他们是否能够注意到,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也要求我们广大员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纪,规范上岗,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平顶山煤矿事故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

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矿难频发的现实语境中,再细若琴弦的神经恐怕也会变得麻木。但是,矿难背后必有人员死伤,令人无法不痛惜,正如有网友叹息:这次爆炸毁掉46家的幸福,又有多少老人失去了他们的孩子,又有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又有多少女人失去了丈夫……诚然,当我们看到遇难者家属在煤 矿门口痛不欲生的场景,心底恐怕仍会多多少少产生颤栗和不安。矿难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这一次平顶山矿难堪称极致的人祸。据报道,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明明6月6日已经到期,但矿主在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接通、违法生产,真是草菅人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不能仅仅把板子打在矿主身上。相关部门把电一断了之,却不强化事后监管,就必然给矿主留下可操作空间。可以说,这次矿难更让我们看到了监管之缺位。众所周知,近年来平顶山已经发生多起矿难,一提平顶山就不免想到矿难这个悲情符号。2007年8月31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12人;2007年4月16日,还是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33人;2008年11月17日,平顶山市郏县发生矿难,死亡41人;2009年9月9日,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矿难,死亡54人。不到三年时间,这个地级市已经发生5起矿难,死亡将近2百人,频率之大死亡人数之多令人震

神华集团、国华公司各名词、口号诠释

神华集团、国华公司各名词、口号诠释 1、一个导向,七个转变: 一个导向,即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不断完善EVA考核评价体系,专注在约束条件下多创造有价值的利润。七个转变,即,一是加快由产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二是加快从简单一体化运营向深度一体化协同转变。三是加快从主要依靠自建项目向兼并收购发展并举的转变。四是加快从常规式安全管理向精细化本安体系建设的转变。五是加快从煤炭生产向煤炭营销转变。六是加快从高碳能源向低碳发展转变。七是加快由世界最大煤炭经销商向建设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转变。 2、贯彻一个核心,做到一个转变、三个坚持 以价值创造为核心,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时时讲安全”、坚持“天天争发电”、坚持“日日谋发展”。 3、五个关口,五个统一 安全管理的五个关口: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 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统一推行区队班组建设、统一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统一考核与监管。 4、四争一优一促 争采暖期负荷率、争供热量、争替代电量、争机会电量、优化发电品质、促汽价调整。 5、四管齐下 一是以干部深入现场带动全员履责;二是以绩效管理带动全员尽责;三是问责高压线推动了责任制落实;四是强化“本安”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6、创先争优 创建先进基础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7、三型两重活动 争做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干部,弘扬重品行、重形象新风。 8、5+1行动 指党员在做表率(即“五好”)的同时,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一个群众、一个岗位或一个区域共同进步。 9、五浮 思考问题“浮浅”、行为方式“浮躁”、工作方式“漂浮”、工作作风“浮滑”、工作总结“浮夸”。 10、贯彻一个核心、做到一个转变、着力三个坚持 一个核心:以价值创造为核心; 一个转变:转变工作作风; 三个坚持:坚持“时时讲安全”、坚持“天天争发电”、坚持“日日谋发展”。 11、四个能力建设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2、六不开工

2019年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9年5月前)

目录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2019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 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0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行)

国能集团安全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可靠发电,维护电网稳定,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发电行业特点和国能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参股(股东各方协议由我方管理的)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围,按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集团以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化、标准化。

第七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八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以生产本质安全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安全基础,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检修、建设管理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其他行政副职为副主任、各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决策重大安全生

中共神华公司党组-神华集团-中国神华

(法定代表人-集团大东家)(法定代表人-股份大东家)。 中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0(2007-4-30) 01、陈必亭:党组成员、书记;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股份董事、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02、张喜武:党组成员、副书记;集团董事;股份董事;集团总经理。 03、张玉卓:党组成员;股份董事;集团副总经理;股份总裁(正职级)。 04、凌文:党组成员;股份董事;集团副总经理。 05、徐祖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集团董事;股份监事、监事长。 06、韩建国:党组成员;集团副总经理。 07、王晓林:集团董秘;集团副总经理。 08、李东:集团副总经理。 09、杨景才:集团总师。 10、舒歌平:集团职工董事。 11、郝贵:股份副总裁。 12、王金力:股份副总裁。 13、薛继连:股份副总裁。 14、华泽桥:股份副总裁。 15、王品刚:股份副总裁。 16、黄清:股份董秘。 17、张克慧:股份财务总监。 18、刘本仁:集团外部董事。 19、张红力:集团外部董事。 20、谢松林:集团外部董事。 21、周德强:集团外部董事。 22、黄毅诚:股份外部董事。 23、梁定邦:股份外部董事。 24、陈小悦:股份外部董事。 中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1(2008-12-31) 01、张喜武:党组成员、书记;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股份董事、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02、张玉卓:党组成员;集团董事;股份董事;集团总经理。 03、凌文:党组成员;股份董事;集团副总经理;股份总裁(正职级)。 04、韩建国:党组成员;股份董事;集团副总经理。 05、徐祖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集团董事;股份监事、监事长。 06、王晓林:集团董秘;集团副总经理。 07、李东:集团副总经理。 08、杨景才:集团总师。 09、舒歌平:集团职工董事。 10、郝贵:股份副总裁。 11、王金力:股份副总裁。 12、薛继连:股份副总裁。 13、华泽桥:股份副总裁。 14、王品刚:股份副总裁。 15、黄清:股份董秘。 16、张克慧:股份财务总监。 17、刘本仁:集团外部董事。

各类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目录 前言 0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1) 第二章瓦斯事故 (12)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 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30)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30)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1)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2)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4)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6)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8)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39)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东滩煤矿 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2) 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 (4) 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 (6) 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 (8) 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 (11) 范例六: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 (14) 附录:事故界定 (17) 1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 2

神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知识100题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知识 一、相关术语 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企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风险: 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 3、危险源辨识: 对煤化工各单元或各系统的工作活动和任务中的危害因素的识别,并分析其产生方式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4、风险评估: 评估风险大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估计和衡量。此过程往往伴随着对风险的排序、分级。 5、风险预控: 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结果,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控制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危险源,预防风险的出现的过程。 6、危险源监测: 在生产过程中对已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危险源动态信息的过程。7、风险预警: 对生产过程中已经暴露或潜伏的各种危险源进行动态监测,并对其风险大小进行预期性评价,及时发出危险预警指示,使管理层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的活动。 8、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又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如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广义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既包括可能直接导致事故

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与员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相联系。 第三条实行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实践创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注重能力与业绩,坚持标准,保证评审质量。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的专门领导机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称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职称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规范实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继续坚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分

开制度,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权限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自行评审的有工程、会计、经济、政工4个专业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务的级别和名称见附件一。 第九条评审系列的初、中级任职资格可以由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分公司)组织评审。未组建评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可委托集团公司其他单位评审,也可委托地方或同行业有关单位评审。 第十条集团公司尚未开展评审的系列和等级,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其他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各子分公司按照外委单位规定程序推荐申报人员,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送审。 第十一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的外委单位由领导小组确定。如有特殊专业或其他要求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必须由员工所在子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在借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如需申报任职资格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借用单位可出具鉴定意见。 第十三条国家或地方规定须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价方式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东滩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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