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集团职级职等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职级职等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职级职等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职级职等

管理办法

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编号:M/HR· /00?修订状态:第0次修订实施日期: -?-?

修订日期:(无)

制订日期: -02-28 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制度名称职等职级管理办法撰稿人:郑丙奉审定人:杨兴参签发人:陈以生

第一条目的

规范集团组织、职等、职位及职务名称的设置,减少对内对外的混乱;

为适应当前公司跨地区发展的趋势,同时预设地区公司的相应规定,确保不同地区地产公司之间的统一。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它地区的地产公司;本规定中的“地区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地区公司”)指独立经营的公司,可能是单项目的项目公司,也可能是多项目的地区公司。

物业公司和餐饮公司根据各自的行业特性,相应管理办法根据此办法的原则、思路与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指导原则

提倡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最复杂的情况下,地区地产公司从业务执行人到总经理不超过4次汇报关系。对于人数较少的职能,不应超过3次)。

管理幅度:绝大多数的管理人员都应直接管理3个(含)以上,12个(含)以下的人员。

职务名称设置不追求市场竞争优势,但要确保基本没有市场弱势。

每个员工都应有且只应有一个行政上级。“行政上级”指一个人在行政方面的汇报对象。行政上级是员工的全面管理者(综合管理出勤、绩效评估、发展计划、费用报销、处罚等)。部分员工会有一个“职能上级”。“职能上级”指一个员工在专业上的指导者、监督者、发展者。职能上级是员工的部分管理者。职能上级具有在专业方面的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责任、能力和权力。第四条职业等级体系设置

集团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要求,设置职业等级如下表:

备注:在此体系中,5级以下能够是没有人员管理职责的,

但5级及以上必须要有人员管理责任。

第五条职务名称体系设置

职务名称与职等、职责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地区公司:

备注:各个地区公司,根据开发量的面积和规模以及在集团中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对应级别。

二、集团公司:

第六条地区公司的标准组织、职等、职位及职务名称设置一个地区公司的组织由以下六类职责层次组成:

1、地区公司负责人

每个地区公司设置负责人1名,向集团总经理汇报。地区公司总经理的职业等级一般为副总级(8级),在特殊情况下(如刚刚任命等)可能为总监级(7级)。其职务名称一般为“总经理”,但在特殊情况下能够设置为执行副总。另外,在进入新地区且只有一个项目时,也能够仅设置项目总经理(一般为6级以上)。

地区内除了地产公司,若同时有物业公司或其它专业公司的,则该专业公司的负责人向地区(地产)公司负责人汇报工作。

2、职能负责人

A.每个地区地产公司总经理下设若干职能负责人。职能负责人指的是地区地产公司中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全面负责整个职能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地产公司有以下职能负责人:设计和研发职能负责人1名;

成本和采购职能负责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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