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精)
违反法规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知识讲座57)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57、违反法规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在专利法第5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中,增加规定了第2款,即规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为了帮助理解该条款,先说一个曾发生的案例。
事情发生在1974年,美国一位育种专家在我国上海闵南区一家电机厂内的空地上,看到一种其没有见过的野生大豆,出于职业需要,他采集了该野生大豆带有遗传基因的材料。
由于事情发生在1974年,当时国际条约也好,我们国内法也好,均没有规定禁止采集。
育种专家回到美国后,将该野生大豆的遗传材料放到了美国农业部野生大豆种质资源库。
后来,美国一个名叫孟山都的公司利用该遗传材料发明了“高产大豆及其栽培、检测方法”的发明,并且在1998年4月向美国专利局提交了PCT申请,该PCT申请于2000年进行了国际公布,有64项权利要求,指定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01个国家(注1)。
假定事情发生在今天,根据第三次修改专利法第5条2款的规定,该美国育种专家就不能随意采集和带走该野生大豆的遗传材料,而首先要向我国有关部门提出请求,经过许可才可以采集和带走。
如果未经许可偷偷采集和带走了,则该发明进入中国后,将不授予专利权。
当然,本案基于当时还没有这样的规定,本PCT申请在中国如果获得专利权,仍然是给予保护的。
那么,为何我国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增加这样的内容呢?原因在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产生。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在巴西签订,1993年12月生效,我国在生效前就提交了批准书。
该公约有三个主要目标,一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二是对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三是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商业利益和其他利用。
为落实这些目标,公约规定了三个原则,一是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原则,即原来对遗传资源没有规定国家主权,被当作人类社会的共同遗产,从公约生效之日起,遗传资源也属于国家主权的范围。
药剂方面的专利申请书范本

药剂方面的专利申请书范本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司特此提交一项药剂方面的专利申请,该药剂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为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发明背景及技术领域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药剂在临床治疗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然而,现有的药剂产品在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为了克服这些局限性,本发明人经过深入研究,开发出一种具有创新性的药剂。
本发明涉及药剂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XXX药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二、发明内容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药剂,其特点如下:1. 成分创新:本发明的药剂成分经过精心筛选,选用了具有优异疗效的原料,并采用独特的配比,使药剂具有更好的治疗效果。
2. 制备方法创新:本发明的制备方法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确保了药剂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制备过程简便,易于操作,有利于大规模生产。
3. 应用范围广泛:本发明的药剂可应用于多种疾病的治疗,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价值。
三、创新点与优势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药剂具有以下创新点与优势:1. 提高了治疗效果:本发明的药剂成分及其配比经过精心设计,能够更有效地发挥药物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2. 增强了安全性:本发明的药剂在制备过程中严格控制原料质量,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确保了药剂的安全性。
3. 提高了稳定性:本发明的药剂采用了独特的包装和储存方法,有效保证了药剂的稳定性。
4. 降低了生产成本:本发明的制备方法简便,易于操作,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使药剂更具市场竞争力。
四、技术方案本发明的一种XXX药剂,其制备方法如下:1. 原料准备:按照一定比例购买所需的原料,并对原料进行筛选和处理,确保原料的质量。
2. 混合:将筛选后的原料进行充分混合,使各成分均匀分布。
3. 制剂:根据药剂的剂型要求,将混合好的原料制成相应的药剂形式,如片剂、胶囊、注射剂等。
4. 包装: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将制好的药剂进行包装,确保药剂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专利申报常识

专利申报常识一、专利申请相关概念及申请程序:中国专利法规定保护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具有“三性”(即专利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申请人,是指请求专利局对其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也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或合法权利继承人,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审批程序: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所以只有受理、初审以及授权三个阶段。
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为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 年。
在获得专利权后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有按时缴纳年费的义务。
专利权人如果未能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会通知专利权人在6个月内补缴,同时应缴纳滞纳金。
专利权人在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专利申请时间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而言,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越早取得专利权(甚至申请号)就会越快赢得商机。
所以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申请工作,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之前这段时间为最佳提交申请文件时间。
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的改良,通常是指所说的二代、三代等系列产品,可以以原申请为优先权基础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第63讲_专利申请原则、审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考题1·单选题】甲公司2012年取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该专利的是()。
(2013年)A.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并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并销售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并许诺销售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并销售该专利产品【答案】D【解析】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专利侵权行为。
【考题2·单选题】甲公司2013年取得一项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个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其专利。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2014年、2015年)A.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仿造该产品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C.丁公司为进行科学实验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产品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答案】A【解析】(1)选项B: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选项D: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向申请实施专利技术的申请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证的制度,此种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考题3·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有()。
(2017年)A.丙科研院专为科学研究并使用赵某的专利技术B.王某将购买的专利产品出售给李某C.丁公司在专利许可协议期满后,在专利有效期内继续生产该专利产品D.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某产品,在甲公司就相同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乙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生产该产品【答案】ABD【解析】(1)选项A: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B:王某从专利权人手中购买的是“合法产品”,事后销售不构成侵权;(3)选项C: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构成侵犯专利权;(4)选项D: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017年专利法真题及精品解析

2017年专利法真题及精品解析1. 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B.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D.国家知识产权局习题解析正确答案:A【2018更新】【考查知识点】专利法行政管理部门及职责【解题思路与方法分析】专利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依法处理侵犯专利去是一种行政职能,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才具有该项职能。
因此只有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当选。
通常,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选项B不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是该市最高权力机关,没有法律的授权,也不具有对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管理权,因此选项C不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但不具有依法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具有行政指导职责,因此选项D不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习题精讲】地方各级政府都设有众多的工作部门,用来履行相应的行政监管职责。
与专利有关的事项,虽然是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来处理。
专利案件比较复杂,有权处理的地方行政部门为省级和地级市一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级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直接处理具体的专利侵权案件。
【相关法条】《专利法》第3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参考答案】A【考点】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2. 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习题)

B、2016年4月3日
C、2017年4月1日
D、2019年4月5日
参考答案:C
11、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皮鞋和销售时用来盛装该皮鞋的鞋盒
B、床罩、床单和枕套组成的多件套床上用品
C、做工和材质相同的两张写字台
D、铅笔和销售时赠送的橡皮
3、该项发明创造是否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其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且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
4、该项发明创造是否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与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实例分析题
1、2001年2月27日,崔国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组合拼板”的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与2001年12月19日授予该项申请专利权。原告此后实施了该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的名称为“比乐插板”。2002年,新中国商店与顺普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新中国商店将其商店B1层1.5平方米作为租赁场地提供顺普公司经营礼品之场地,租金为1300元/月,合同期为2002年6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顺普公司在业务经营中采取由新中国商店统一收银的收款方式,新中国商店在扣除租金及相关费用后,余款全部返还给顺普公司。2002年9月28日,崔国庆在新中国商店购买了“小神童插板”一件,新中国商店出具了北京市商业企业商用发票一张,该产品外包装盒侧面粘有两个白色标贴,其中一个标有“合肥市顺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格证”等字样,另一个标有“马鞍山市湘虹经贸有限公司”等字样。崔国庆认为“小神童插板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新中国商店”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专利失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Just say three things to people, don't throw all your heart awa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专利失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导读: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
一、专利失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什么内容无效宣告请求可以涉及一项专利权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请求宣告专利部分无效。
所谓“部分无效”,是指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一项或者数项(但不是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或者只是缩小其中某一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发明专利申请书(精选10篇)
发明专利申请书发明专利申请书,是指专门用于申请发明专利的书面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专家表示,发明专利申请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是专利申请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本文将对发明专利申请书进行详细介绍。
一、发明专利申请书的基本概念发明专利申请书是根据专利法规定,由申请人、发明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申请专利保护的书面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书包含了专利保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其中所列信息,尤其是技术方案的具体内容,是发明专利的核心内容之一。
二、发明专利申请书的主要内容1、专利保护请求书:专利保护请求书是指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所提出的请求,也是专利申请人向专利权的主张。
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地区,申请的专利分类,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设计或实用新型,附加权利要求等。
2、说明书:说明书是发明专利申请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它是对发明技术的详细阐述和论述。
说明书应当具备如下要素:(1)发明技术的背景:说明发明技术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别和优势,说明发明技术的背景和技术问题,以及发明技术在技术领域中的应用背景和重要性等。
(2)发明技术的内涵:包括发明技术的结构、原理、构造、操作方法、应用范围、功能特点和优点和缺点等。
(3)发明技术的实现方式:详细描述发明技术的实现方法,包括实验数据、图表、示意图、计算方法和试验结果等。
(4)发明技术的应用前景:应阐述技术应用的前景和潜在价值。
3、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是发明人对其所申请的专利权项的定义和规定,也是专利法律保护的权利范围。
权利要求书主要包括权利要求和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
规定权利要求,是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制定。
而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它们两者关系十分密切,直接决定了专利权的范围和持久性。
4、摘要:摘要是整份专利申请书最重要的一部分之一。
它是介绍发明技术的简明扼要的描述。
摘要应概括说明发明技术在技术上的创新点,读者能够清楚了解发明的主要内容,以便快速地了解专利保护范围所涵盖的技术特征。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
一、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或者政府间组织的主管部门出具。
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后,十二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后,六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即优先权证明)。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只向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专利授权文件副本请求人需要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即授权公告文本),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
“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只向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的,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3、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
权利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证书副本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标准范文模板样本:发明专利申请书
发明专利申请书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
申请是第一步。
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
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
经初步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