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办理,根据人民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以下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依托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间联网,采用电子方式办理单笔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财税库银业务全省实行统一网络、接口和规范,由省联社接入人民银行TIPS系统,实现全省一点清算。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财税库银业务按职责不同分为清算行和经办社(行)。清算行(即省联社结算中心,下同)负责与TIPS系统对账并办理资金清算。经办社(行)是指纳税人的开户社(行),负责办理柜面签约信息的维护、批扣清单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打印等业务。

第五条清算行必须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各清算国库完成税款资金清算。清算国库收到划缴的税款资金后,按照TIPS系统自动生成的对账单划转各支库。

清算国库是指TIPS系统中负责与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资金勾对,并将资金按照收款国库进行划转的国库。

第六条联网业务信息交换以发起方为准,扣款结果信息以TIPS系统为准。

第七条业务人员应对系统运行信息、纳税人信息和账户资金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发生数据丢失或泄密行为。

第八条财税库银业务处理系统用户设置、参数维护、业务数据修改、账务调整等重要环节应设专人复核,并坚持双人办理原则。

第九条经办社(行)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并对签约帐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财税库银业务处理系统联网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第三章业务处理

第一节接入和撤销

第十一条省联社接入TIPS系统及办理开通和撤销业务事项,应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省联社提出申请时应按人行国库部门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包括清算行号以及相关撤销、

变更信息。

第十三条县级联社、营业网点接入省联社财税库银处理系统及办理开通、撤销和变更等业务事项,需逐级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3),省联社审核无误后进行维护。

第二节用户管理

第十四条财税库银处理系统(省联社管理端)用户按操作权限分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设置、网点信息、用户管理、参数维护、日志管理等;业务管理员负责全省业务查询、对账监控、辅助交易、打印等。

第十五条经办社(行)业务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查询和打印本机构业务信息等。

第三节业务处理

第十六条财税库银业务范围为:实时扣税业务、批量扣税业务、人民银行及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七条实时扣税业务是指税务部门、经办社(行)、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税务部门发起逐笔扣税信息,TIPS 系统实时转发行内TIPS处理系统自动进行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系统实时返回税务部门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三方协议”是指税务部门、纳税人、纳税人开户社(行)共同签订的纸制委托缴税协议书,是税务部门、纳税人开户社(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录入电子协议的法定依据,需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批量扣税业务是指税务部门、经办社(行)、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税务部门将批量扣税报文通过TIPS 系统转发行内TIPS处理系统自动进行批量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系统返回税务部门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第十九条开通实时或批量扣税的营业网点,须在业务开通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税款扣缴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协议”签订和终止流程见附件4,协议文本见附件5、6)。

营业网点对“三方协议”维护时一律采用半角数据录入模式。

第二十条行内TIPS处理系统接收到实时或批量扣税信息,检验无误后自动从纳税人账户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系统实时转发税务部门。因“三方协议”验证失败、纳税人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系统将自动拒绝扣款。

第二十一条行内TIPS处理系统收到TIPS系统转发止付请求,尚未扣款或扣款失败的,予以止付;已扣款的,不予止付。同时将止付应答报文发送TIPS系统。

第四节资金清算

第二十二条清算行应与TIPS系统定期进行资金核对,按对账时间划分为日间对账和日切对账。

日间对账是指清算行在系统日间状态下与TIPS系统的对账,日间对账不得少于一次。

日切对账是在日切窗口关闭后,TIPS系统自动进行清算国库与清算银行之间的对账。对当日状态不明的实时扣税业务、超

时的批量扣税业务做冲账处理。

第二十三条清算行收到对账报文后,依据对账结果和所列金额,将税款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各清算国库划缴资金。

第二十四条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缴资金,附言内容为:“TIPS系统对账日期”(8位)+“对账批次”(4位)+“本批次已对账相符的实时扣款、批量扣款等业务的总笔数”(不定长),中间以“+”连接。

第二十五条清算行与TIPS系统系统对账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发生TIPS比清算行多的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国库部门联系并解决,其余情况以TIPS系统为准进行账务调整。

第二十六条清算行可登陆财税库银处理系统(管理端)监控、查询和对账情况明细,接收和发送自由格式报文。

第四章会计核算

第二十七条清算行开立财税库银处理系统联网业务专用账户,用于核算缴税款项。

第二十八条财税库银处理系统联网业务税款扣划和缴款入库通过“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根据经办社(行)与纳税人签订的“三方协议”或纳税人的划款指令,将税款从纳税人账户划转到“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

第二十九条财税库银处理系统联网业务统一使用“电子缴款书”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其格式和要素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电子缴款书由行内TIPS处理系统生

成,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样式见附件7)由省联社统一印制。

第三十条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两联,一联作记账凭证,一联经办社(行)加盖带日期的业务清讫章后交纳税人作付款通知。

经办社(行)应在扣款成功后加盖印章。

第三十一条电子缴款书由纳税人提供,是营业网点办理查询、办理缴税划款的依据。纳税人办理缴款后,电子缴款书由开户网点作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附件,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金额等有关要素二者应保持一致。

第三十二条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应及时装订保管,并定期与柜员交易流水等核对,进行事后监督。

第三十三条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则上只打印一次,因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补打的,应进行授权。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中涉及“三方协议”有关内容,由省级税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 银行联网申请表

2. 银行联网撤销申请表

3. 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业务联网申请表

4.“三方协议”签约流程

5. 地税电子缴税(费)协议书

6. 国税委托扣税协议书

7.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样式)

附件1:

银行联网申请表

银行填写

银行名称

银行代码(12位)邮编地址E-mail 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申请日期年月日

开通日期年月日

清算银行名称

清算银行行号

接入方式□上级一点接入□本级直联

一点接入行名:一点接入行号:

业务种类□实时划缴税款□批量划缴税款□银行端缴税

填表人:

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国库填写

本级国库

管理国库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日期:年月日

运行中心填写

节点代码

添加日期年月日系统维护员签名:

开通日期年月日业务主管签名:

填表要求:需计算机填制,A4纸打印,“□”内打“√”。

附件2:

银行联网撤销申请表

银行填写

银行名称

银行代码(12位)

地址

邮编联系人姓名

E-mail 电话手机

清算银行名称

清算银行行号

业务撤销

撤销业务种类□实时划缴税款□批量划缴税款

□银行端缴税

撤销申请日期年月日

撤销生效日期年月日

机构撤销联网

机构撤销联网申请日

年月日

机构撤销联网生效日

年月日

单位盖章:填表人:

日期:年月日

国库填写

本级国库名称

管理国库名称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日期:年月日填表要求:需计算机填制,A4纸打印,“□”内打“√”。

附件3:

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业务联网申请表

信用社填写

单位名称

银行代码(12位)

地址

邮编联系人姓名

E-mail 电话手机清算行名称

清算行行号

业务申请

申请业务种类□实时划缴税款□批量划缴税款

□银行端缴税

业务撤销

撤销业务种类□实时划缴税款□批量划缴税款□银行端缴税

撤销申请日期年月日

撤销生效日期年月日

变更业务申请

填表人:

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省联社填写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日期:年月日

填表要求:需计算机填制,A4纸打印,“□”内打“√”。

附件4:

“三方协议”签约流程

一、协议签订

采取实时或批量扣税业务的纳税人,须在扣税业务开通前按以下业务流程与税务部门、开户网点签订《电子缴税(费)协议书》或《委托扣收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

1、纳税人在农村信用社内实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任一营业网点开立缴税账户,使用原有账户也可。

2、纳税人持缴税账户存折、银行卡或账户印鉴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签订《电子缴税(费)协议书》或《委托扣收协议书》。

3、主管税务部门将纳税人缴税账户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电子缴税(费)协议书》或《委托扣收协议书》一式三份(涉及多家单位的一式多份),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在协议书上分别签章。

4、纳税人将协议书提交给开户网点,开户网点对协议书有

关内容进行确认,签约并签章后留存一份,剩余退还纳税人。对信息不一致的,告知纳税人错误原因,纳税人需重新到地税部门办理签约手续。

5、纳税人将协议书送主管税务部门验证,主管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三方扣税协议即为有效的协议。若验证不通过,告知纳税人联系其开户网点,查找错误原因。

6、协议验证通过后,主管税务部门将一份协议书存档,其余交纳税人留存。

二、协议终止

纳税人终止协议时,向税务部门报送《终止协议申请表》税务部门受理并签章后留存一份,存档备查,其余两份交还纳税人。税务部门据此表在征管信息系统发起作废原协议交易。纳税人将该表送交开户网点一份。

附件5:

地税电子缴税(费)协议书

编号:

甲方(纳税人或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税务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机关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终止原协议、签订新协议手续。

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字号开立对公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经营者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无论以何名义开立授权扣款账户,经营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认可。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机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

主动划扣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缴税(费)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税(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账户所有人同意,且无需账户所有人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账户所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年月日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

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

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

效。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预留银行印鉴)

附件6:

国税委托扣税协议书

甲方(国税机关):

乙方(纳税人):

丙方(金融机构):

为简化办税程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提高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委托扣缴税款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纳税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

三、乙方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其他缴税事项后,甲方委托丙方从乙方设立的以下账户扣缴税款:

账户名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算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库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应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在委托扣缴税款时,上述账户要留有足够余额,并能正常结算。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账号错误、账户冻结等原因造成丙方扣缴税款不成功,或者乙方纳税申报信息与其实际不符,少缴、欠缴税款的,或者账户余额不足,致使不能如期足额扣款入库,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重新上门申报纳税。同时,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甲方由于特殊原因,出现多扣乙方税款的,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付或抵顶下期税款。

五、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扣缴税款指令后,应按照有关协议将税款实时扣缴入库,并按规定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付乙方。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乙方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根据需要,可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国税机关换取完税凭证。

六、甲方、乙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扣缴税款指令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乙方的错误指令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乙方承担。

七、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扣缴税款指令后及时、准确地扣缴税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指令的情况下,即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账户进行扣款;或者丙方收到甲方指令后,没有及时足额扣缴税款或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八、乙方如需变更上述账号,应立即通知甲方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同时重新签订协议。否则,由此造成不能按时扣缴税款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甲、乙、丙三方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办理协议解除。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第次打印打印时间: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7:

农村信用社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样式)

转账日期:年月日凭证字号:

第一联作付款银行记账凭证复核记账第二联作付款回单(无银行收讫章无效)

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流程

综合征管软件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首先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初始化】—【收款国库初始化】模块进行初始化操作设置,操作界面包括“收款国库代码”、“选用标志”、“行政区划”、“收款国库代码(国库)”等。代码维护与国库实际代码要保持一致。 一、三方协议的签署 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签署三方协议信息登记表。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定委托扣款协议。已签定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能进行实时扣款、批量扣款业务。 对已经签定了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1. 首先在CTAIS系统中,对银行信息进行设置: 输入企业税号,带出如下界面,需要注意的是,缴款帐号的选择。 2.再进入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如图:选中第一行企业信息,点击“设置”按钮。 出现对话框:再确定。出现选择操作环节对话框,

确定后,进入如下界面: “三方协议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等信息录入项为必录项,“验证标志”信息列,显示三方协议签订验证状态。根据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填写完协议号、开户行号等所有内容,保存后,点击“验证”,如果和银行端录入内容一致,会出现图中的验证成功提示。 如果验证不成功,会出现下图界面,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成功”。需要录入人员进行税务端三方协议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信息各要素的比对检查,重新验证。3.要求:『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录入的是12位的银行代码;三方协议号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签定纸质协议书中的编号,税务机关、纳税人、银行三方协议上的编号要一致,验证才能通过。 签定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 1)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领取三方协议书; 2)管理税务分局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三方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 鉴; 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由管理税 务分局统一提交计划征收科进行初步审核后,送交各商业银行; 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 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一份,将另外二份交还国税计划征收科; 5)计划征收科将三方协议明细进行集中录入,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统一交 与会统岗,由会统岗与各银行进行核对,集中验证。 6)验证通过后,在二份协议上签章,税务、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财关库银横向联网三期签约支付操作指南

财关库银横向联网三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签约支付操作指南 前言 目前,国际贸易通关过程中所涉及的大多数部门都开发了业务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各自部门业务申请、办理、回复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但是在各部门系统间缺乏协同互动、未实现充分的数据共享,因此企业在口岸通关过程中需要登录不同的系统填报数据,严重影响了口岸通关效率。 近年来部分发达地区的口岸管理部门已经尝试在地方层面建立“单一窗口”,实现企业一次录入数据后向多个管理部门的系统进行申报,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简称“单一窗口”)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在总结沿海地区“单一窗口”建设试点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口岸管理实际,并充分借鉴国际上单一窗口成熟经验,?建设“单一窗口”标准版。 “单一窗口”标准版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平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标准版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实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优化通关业务流程。 通过“单一窗口”标准版可以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以推动国际贸易合作对接。

第一篇?使用须知 1、门户网站 “单一窗口”标准版为网页形式,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即可访问。 2、系统环境 操作系统 Windows?7?或?10(32?位或?64?位操作系统均可) 不推荐?windows?XP?系统 浏览器 火狐浏览器 Chrome?20?及以上版本 若用户使用?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推荐使用?Chrome?50?及以上版本)若用户使用?windows?XP?系统(推荐使用?Chrome?26?版本的浏览器) 相关物料准备 1)准备好法人卡。 2)准备好操作员卡。 3)准备好单位账号、单位全称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 4)连接Internet的电脑一台。

财税库银横联系统建设方案

财税库银横联系统建设方案

目录 1 系统架构 (3) 2 系统功能设计 (4) 2.1 财库行数据交互 (4) 2.2 信息共享 (6) 2.3 报表查询 (9) 2.4 统计分析 (11) 2.5 与业务系统链接 (15) 2.6 公告信息发布与电子信函交流 (15) 2.7 其他功能 (15)

1系统架构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联联网”)是指财政、税务、国库、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商业银行间横向联网,实现财政与人行间收入与支出数据的互通互联。 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后,税收收入可以实现电子缴库,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电 话、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 申报成功的信息生成电子缴款书,通过横联联网系统,将电子缴款书信息发送国库,国库 对电子缴款书信息校验审核无误后转发至纳税人开户银行,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纳税人 账户划缴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并将划缴税款成功与否信息发送税务机关;国库 按照规定时间将所有电子缴款书明细信息和划缴税款成功与否信息发送财政部门。采取划 缴入库方式的,可用电子缴款书取代纸质缴款书。划缴入库方式应当由纳税人与其开户银 行事先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并由纳税人将所签协议书面通知税务机关。不具备划缴入 库条件的,可采取自缴入库方式,由纳税人自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办理缴税或税务部门汇 总办理缴税。 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后,通过财政与人行及商业银行的联网,可以实现财政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汇总清算通知单,代理银行划款清单,财政实拨拨款单的电子传递,并逐步达到无纸化处理财政支出业务。实现财政与人行间收入与支出数据的互通互联。 财税库银系统结构图如下: 图2.1-1:财库库银系统结构图

财税库银管理办法教材

新绛新田村镇银行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绛新田村镇银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保障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处理的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绛新田村镇银行内参加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 第三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进行连接,用于纳税人通过银行柜面向税务征收机关缴纳税款或由税务征收机关发起直接扣税。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电子缴库信息,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收发的各种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处理过程的信息,以及为实现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所需的公共数据代码等其他信息。 第五条行社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配合办理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电子缴库以横向联网系统为依托,横向联网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行安全、可靠、稳定; (二)能够实现电子缴库信息在联网单位之间的收发处理; (三)能够满足联网单位各自独立处理业务的要求; (四)电子缴库信息的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及身份确认,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 (五)电子缴库信息的校验工作由信息接收方负责。 第七条横向联网系统的加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行社应按以下要求办理电子缴库业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办法有关业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规定; (二)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并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三)对电子缴库信息及时备份和存档,并可按规定调取和查询业务信息; (四)及时进行电子对账,并保存详细的对账结果;

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解决方案.docx

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解决方案 县、区级横向联网方案书 一.系统概述 佳特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CSK系统),是武汉佳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紧跟财税金融改革新方向,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合作开发的一项软件产品。该产品面向财政、税务、银行、海关系统,以建立国家新型收支征管体系为目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依托国库会计核算系统、银行电子支付系统和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财税库行之间“动态联网,税款直达,有效监督,信息共享”的横向联网计算机网络管理模式。该系统的建设得到了2000年度国家科技部科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的大力支持。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该产品的研发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努力保持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CSK系统建成投入运行后,能够改变传统的税款征收解缴入库方式,建立以国库为信息交换与处理中心,横向联接财政、税务、国库、商业银行、银联、审计等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通过信息的自动采集、实时处理与交换,实现财税总预算会计系统、国税CTAIS2.0系统、地税征管理系统、电子报税系统、国库TBS2.0系统、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等系统的对接和联网运行、信息共享,改变传统的税款征缴入库和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实现网上扣税、报缴同步、实时清算,

达到入库税款自动销号;实现税款入库的全过程监控,保证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实现财政资金的电子拨付,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横向联网系统成为各部门系统联网运行的纽带。 横向联网——各部门系统联网运行的纽带 CSK系统是一个基于城域网络运行涉及多个部门,与多个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复杂系统。设计时既要考虑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又要充分考虑系统的适应性、扩展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复杂的运行环境。 二.系统架构 1.联网模式 CSK系统采用星形联网模式联接各联网单位。首先,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建立CSK信息中心,作为整个联网系统的数据中心、处理中心和网络中心。一方面,各部门要交换和共享的信息都集中存放在信息中心的大型数据库中,另一方面,应用和业务处理逻辑也从各部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一、系统综合概述 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工程的实施将缩短国库资金在途时间,加快国库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国库资金运用效率。“单中心”集约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将降低各联网单位的管理维护成本,实现财政收支数据的集中处理、存储和分析,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支持。 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工程构建了以各地人民银行为中心,覆盖辖内各级财政、国税、地税、国库、海关及经收银行的高速专用信息网,实现了电子政务网和金融城域网的无缝连接,其应用系统实现了各项政府收支的核算无纸化、收支一体化、监管实时化、对帐电子化、统计科学化和接口标准化。 二、系统应用架构

三、系统主要功能 1、实时扣税: 系统收到税单后,依照银税协议实时向经收银行发起扣款进行征缴。 2、批量扣税: 系统收到税单后,依照银税协议批量向经收银行发起扣款进行征缴。 3、主动缴税: 纳税人通过经收银行的自助终端或其它电子渠道主动进行税款缴纳。 4、关税处理: 系统收到税单后,批量转发到代理国库进行扣缴核销。

5、非税收入收缴: 系统收到税单后,根据预算种类按清算银行进行清分,批量发送到清算银行。 6、退库处理: 系统收到退库单后,提交国库审批,审批通过的退库单批量发送到退付银行。 7、更正处理: 系统收到更正单后,提交国库审批,审批通过的更正单批量提交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处理。 8、退回处理: 系统收到退回单后,提交国库处理。 9、实拨处理: 系统收到实拨单后,提交国库审批,审批通过的实拨单批量发送到付款银行。 10、国库集中支付: 实现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退回、财政授权支付退回的业务处理。 11、银税协议管理: 为银行和税务提供银税协议同步的渠道,保存维护银税协议以便对协议扣税交易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12、对账: 实现联网中心与各联网单位之间的日终对账和调账。 13、轧差清算: 根据对账结果按业务分类进行轧差,并根据清算系统的要求生成清算文件。 14、国库业务处理: 实现各项收支业务的逐笔或批量核销,并按照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的要求生成接口文件。 15、统计分析: 实现各类固定格式报表、用户自定义报表和OLAP、DM类智能报表。 16、差错处理: 实现分布式实时交易的差错处理,包括实时纠错手段和批量更正措施。 17、系统管理: 实现用户管理、系统运行参数维护、日志管理、数据字典维护、数据备份与恢复等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功能。 18、系统监控: 实现系统状态实时监控,包括相关系统连通性检测、系统运转负荷检测等。

关于下发《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

吉林银行会计结算部 关于下发《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分行、直属支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通知的要求,为解决未签订委托缴税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国库处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发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我行目前已开发完成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并已通过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国库处的验收,将于2011年6月27日正式切换上线。 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正式上线后,各营业网点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银行端查询缴税工作,不得无故拒绝办理此项业务。为使各营业网点准确办理银行端缴税业务,现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指纳税人无需签订委托缴税协议,由纳税人直接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见附件一)到银行窗口办理缴税业务。

二、凭证审核 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时,应向银行出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柜员收到纳税人提交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时应审核以下内容: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各要素是否填写齐全; (二)付款人为个人的是否在凭证上签字或签章; (三)付款人为对公客户的是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预留银行印鉴是否相符; (四)经办人是否在凭证上签字或签章; (五)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付款金额大小写是否相符。 三、系统操作 (一)柜员审核凭证无误后,在核心系统中间业务“59209银行端查询缴税”交易界面分别录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后,录入税务机关代码回车后系统回显税务机关名称,柜员核实凭证上税务机关名称是否与系统回显税务机关名称相符。 (二)缴费类型的选择及系统处理 如为现金缴税在缴费类型选项中选择现金,光标自动移至缴税金额栏; 如为存折或借记卡缴税在缴费类型选择存折或借记卡,系统则提示进行刷折或刷卡,刷折或卡后输入密码,存折则需要输入凭证号码,系统自动校验凭证与密码是否匹配,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50号 2007-06-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了顺利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 附件: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提高税收收入征缴入库工作效率,加快税款资金入库速度,实现信息共享,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地区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含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下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商业银行(含信用社,下同)等联网单位,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信息共享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

财税库银业务操作规程

XX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横向联网系统操作规程 修订 1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前台业务操作,保障系统业务处理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指本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依托人民银行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国库、银行之间实现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TIPS系统是指依托已有的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网络平台和清算渠道,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通过税务、商业银行的接口,进行税务、国库、银行信息交换和业务处理,并对信息实行集中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本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税务机关是电子缴款书、电子退库书、电子更正通知书、电子免抵调通知 书的发起者,应当对已发出的电子凭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组负责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资金清算 和日终对账工作,各分行计财部配合管理、协调分行财税库银相关工作。分行计财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财税库银业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清算部门、各分(支)行营业网点。 2第二章业务操作 2.1第七条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的开立 清算机构通过“ 1601 —对公活期开户”交易开立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 货币种类为人民币(01),科目代号为“ 231510—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序号为:0001,账户名称为“待结算财政款项(财税库银)”或者根据当地税务要求设置账户名称,通存不通兑,不计息,用于清算地市级国库划缴资金。 2.2第八条三方协议的建立 各分(支)行负责本网点客户三方协议签订、协议状态查询及打印代扣税款凭证。三方协议建立和删除只能在开户行操作! 前台业务人员使用(3857—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三方协议管理)交易建立委托关系,依次输入操作类型“ 0 —建立”,账户代号、取款方式、密码(个人客户取款方式为1时必输)、缴款单位名称(根据账号回显)、三方协议书号、征收机

财税库银批量扣税业务规程

2.个体工商户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批量扣税 2.1 业务功能 个体工商户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批量扣税(简称批量扣税)是指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其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书》后,由税务机关在申报期内对其应纳税款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平台进行集中扣缴的一种税款缴纳方式。 批量扣税适用对象为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2.2批量扣税各业务环节 2.2.1 签订三方协议 个体工商户在采取批量扣税前,需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具体签订流程按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签订协议流程操作。由税收管理员岗完成。 签订三方协议时需采集有效的手机号码,作为后续短信回执的号码。

2.2.2批量扣缴税款 1、系统自动发起批量扣税请求 每月10日、14日早7点-8点期间,系统对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个体户(剔除已上门申报缴纳税款的和本月已扣款成功的)自动发起批量扣税。 2、实施批量扣款 国库转发批量扣税信息到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返回扣税回执信息至国库;(按财税库银系统执行) 3、扣款回执 国库向税务短信平台和县局税收会计统计岗转发扣税回执信息,系统提示扣税成功,并自动进行税收回执的销号处理。 4、完税凭证打印 如纳税人需要完税凭证,可持银行打印的缴款凭证到税务机关打印电子转账完税证。 2.2.3 特殊处理 对于因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无法正常扣款,造成纳税人逾期申报缴款的,纳税人上门申报时,征管业务系统不加收滞纳金,不产生违法违章信息。

2.3.短信平台通知 2.3.1第一次扣税短信回执 系统每月10日第一次扣税,11日早9点向批量扣税的纳税人发送第一次扣税短信回执。 一、批量扣税成功发送如下信息: 尊敬的纳税人:您已于*年*月*日通过****卡(尾号四位)成功缴纳税款***元。 二、批量扣税不成功分别发送如下信息: 1、余额不足的 尊敬的纳税人:由于您****卡(尾号四位)账户余额不足,未能扣缴税款,请您于本月13日前存入足额资金,以便扣缴税款。谢谢! 2、账户信息有误的 尊敬的纳税人:由于您***卡(尾号四位)的账户信息错误(***系统调取账户出错的原因),未能成功扣缴税款,请您于本月13日前到银行核对账户信息,以便扣缴税款。谢谢!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分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应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条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内部往来和上下级往来的处理;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二章原始凭证

第四条原始凭证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获得的外部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符合有关财税法规要求的其他凭据,并且内容详实、计算正确、开票单位个人签名或盖章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获得的内部原始凭证必须经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名核准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三)凡同时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列明所购实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单价,并经采购人和批准人以外的实物使用人或相关人员签字验收,购买劳务的原始凭证必须列明工作量和劳务价格并由经办人和批准人以外的劳务接受部门的相关人员签字核实。 (四)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其中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一次性套写完毕,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丢弃或撕毁。 (五)分公司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款单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退回借款或报账冲销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借款单。 (六)经上级有关单位或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

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最新]

附件7: XXXX农村信用社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 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XXXX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农村信用社范围内办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业 务的各营业网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横向联网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 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 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 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行社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对账以及共享信息 的过程。 第四条各办理业务网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业务信息

的安全和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及时进行 相关业务处理,保证应缴税款及时、足额划缴国库。 第二章电子凭证 第五条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的电子凭证包括电子 缴款书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电子缴款书,是纸质缴款书的电子形式,与纸制的缴款 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税务机关生成。税收收入电子缴库,实行划缴入库和自缴入库两种方式。划缴入库方式采用 电子缴款书取代纸质缴款书办理税款缴库相关业务;自缴入 库方式以纸质缴款书为依据,电子缴款书为辅进行比对核销 办理税款缴库相关业务。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由纳税人开户行社根据接收的电 子缴款书相关要素信息生成,从纳税人账户划缴税款资金的 专用凭证。 第六条省清算中心与清算国库对账成功后,各行社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七条纳税人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不慎遗失或毁损,需要重新开具付款证明时,需经办行社核实付款人的书面申请和付款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05级(含)以上柜员授权后重新补打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三章业务处理

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部部门职能: 1、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3、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4、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6、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7、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二、财务部部门职责: 1、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4、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5、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7、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8、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9、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各管理规章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A、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B、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 C、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D、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E、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F、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G、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H、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I、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J、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K、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L、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M、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N、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宣传资料(初稿)

电子缴税宣传提纲 一、什么是“电子缴税”? 电子缴税是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业务的行为。 二、什么是“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银行金融机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业务处理系统。 三、电子缴税的优点? 电子缴税使广大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各个环节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解决纳税环节需要频繁往返于税务和银行之间的问题,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缴税的全部过程,为纳税人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节约了纳税人申报、缴税成本。 四、电子缴税与传统税票缴税有什么区别?

五、电子缴税基本业务流程? (一)纳税人与开户银行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指定扣税账户,并在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二)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之前将应纳税款足额存入扣税账户中,并在申报期内通过网络或到纳税大厅进行纳税申报。 (三)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和纳税申报成功的信息,生成电子缴款书,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及时发送至纳税人开户银行,纳税人开户银行根据电子缴款书信息扣划纳税人账户款项,并将扣款结果信息反馈至税务机关(纳税人)。 (四)纳税人开户银行及时将扣划税款汇划至国库。纳税人开户银行根据已付款电子缴款书,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付款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付款回单交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所有税务机关都能办理电子缴税业务吗? 目前,泸州辖内全部国税系统都支持电子缴税功能,预计到2011年上半年,泸州地税加入横向联网后全市所有税务机关都能办理电子缴税业务。 七、所有税费都能采取电子方式进行缴纳吗?

财税库银业务操作规程

X X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横向联网系统操作规程 修订 1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前台业务操作,保障系统业务处理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指本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依托人民银行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国库、银行之间实现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TIPS系统是指依托已有的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网络平台 和清算渠道,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通过税务、商业银行的接口,进行税务、国库、银行信息交换和业务处理,并对信息实行集中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本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税务机关是电子缴款书、电子退库书、电子更正通知书、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的发起者,应当对已发出的电子凭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组负责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资金清算和日终对账工作,各分行计财部配合管理、协调分行财税库银相关工作。分行计财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财税库银业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清算部门、各分(支)行营业网点。 2第二章业务操作 2.1第七条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的开立 清算机构通过“1601—对公活期开户”交易开立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01),科目代号为“231510—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序号为:0001,账户名称为“待结算财政款项(财税库银)”或者根据当地税务要求设置账户名称,通存不通兑,不计息,用于清算地市级国库划缴资金。 2.2第八条三方协议的建立 各分(支)行负责本网点客户三方协议签订、协议状态查询及打印代扣税款凭证。三方协议建立和删除只能在开户行操作! 前台业务人员使用(3857—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三方协议管理)交易建立委托关系,依次输入操作类型“0-建立”,账户代号、取款方式、密码(个人客户取款方式为1时必输)、缴款单位名称(根据账号回显)、三方协议

什么是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1、什么是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答: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商业银行共同建设的电子缴税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运行,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是从广大纳税人利益出发,为纳税人办的一件实事和好事。 2、使用横向联网系统纳税有哪些好处? 答: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以后,在已经实施网上申报、简易报税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税款缴纳方面的功能,实现了实时扣缴税款,极大地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事项,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 3、什么是实时扣款? 答:实时扣款是指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由纳税人或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扣款银行收到后予以扣款,并将回执实时返回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实时扣款避免了过去网上申报纳税人发出扣款指令后,需要较长时间等待扣款结果的情况,纳税人可以实时得到扣款结果的回执,方便了纳税人办理进一步的其他税收业务。 4、什么是批量扣款?

答:批量扣款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缴税的个体工商户,是指纳税人在银行建立存款帐户,并和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后,由税务机关每月定时发起批量扣税信息,纳税人开户银行收到后从纳税人存款帐户扣缴税款,并将扣款结果返回税务机关。 5、如何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 答:纳税人办理实时扣税和批量扣税时,需要事先与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又称三方扣税协议)。纳税人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的流程为:(1)纳税人在实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任意一家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一个账户作为缴税账户;(2)纳税人持缴税账户的存折、银行卡或帐户印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三方扣税协议的签订;(3)主管税务机关录入三方扣税协议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出纸质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协议书上分别签章;(4)纳税人将三份协议书提交给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对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确认,补录相关信息,签章后留存一份,将另外二份退还纳税人;(5)纳税人将另外两份协议书送主管税务机关验证,主管税务机关验证通过的三方扣税协议即为有效的协议,协议验证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一份协议书存档,一份交纳税人留存。 纳税人以前已经与银行签订的委托划款协议仍然有效,无需重新签订三方扣税协议。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流程

附件三: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流程 第一部分总体介绍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是以人民银行总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为联网枢纽,财政、税务、国库、商业银行等部门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的缴库模式。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包括实时扣税、批量扣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和自缴核销四种缴税方式。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税方式,并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方式确认表》。采取实时扣税、批量扣税缴税方式的纳税人,必须在业务开通以前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共包括七个业务流程:一是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业务流程;二是实时扣税业务流程;三是批量扣税业务流程;四是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流程;五是自缴核销业务流程;六是下载入库流水业务流程;七是国库对账业务流程。其中:银行端查询缴税包括三个子流程:一是银行柜台办理缴税流程;二是POS机刷卡缴税流程;三是网上银行卡缴税流程。

第二部分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订的委托扣税协议。已签订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可以进行实时扣税、批量扣税业务。(三方协议书制式文本随文附后) 二、流程图

三、流程说明 (一)纳税人端签订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三方协议书; 2、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其中一份上加盖税务机关公章;

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签章并提交其开户银行; 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将另外两份退纳税人; 5、纳税人将另外两份三方协议送税务机关校验; 6、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在这两份协议上签章。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二)税务端签订三方协议书流程 1、税务登记岗依据已签订完成的纸质三方协议进行信息的录入; 2、保存完成后,向TIPS发送三方协议验证信息; 3、校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发送请求验证成功”; 4、协议未验证成功,税务人员首先复核三方协议录入信息,无误后,通知纳税人开户行联系人进行信息核对; 5、对已成功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需停止协议的,可在【银税协议维护】模块中进行维护、撤销。 第三部分实时扣税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综合征管软件或网上申报系统发起并发出实时扣税申请,通过税库银系统转发

账务处理流程

外账账务处理 (一)概要 我司外账账务处理基本程序如下(金蝶KIS财税王标准版): 1.建立帐套,初始化财务数据(期初) 2.根据日常通过审核报销过后的原始单据制作记账凭证(每天) 3.预提当月工资(月末) 4.支付上月工资(月末) 5.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月末) 6.无形资产摊销(月末) 7.计提油费(中石化、中油等)(月末) 8.计提粤通卡费用(月末) 9.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月末) 10.根据发票明细表确认收入制作记账凭证(次月5号前) 11.确认当期税费并计提(次月10号前) 12.凭证检查、凭证审核、凭证过账(次月12号前) 13.凭证结账(次月15号前) 14.当期结账情况检查,纳税申报、缴纳情况检查(次月15号) 15.报表出具(次月15号前) 1.原则 (1)账务处理原则要与本单位的业务性质、规模大小、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和特点等相适应,有利于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分工协作,有利于实现会计控制 和监督目标。 (2)账务处理程序要能正确、及时、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3)账务处理程序要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简化核算手续,节约人力和物力,降低会计信息成本,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 2.要求 (1)要适合本单位所属行业的特点,即在设计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时,要考虑自身企业单位组织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性质和简繁程度,同时,还要有利于会计工 作的分工协作和内部控制。 (2)要能够正确,及时和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各方面会计信息,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满足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和社会各有关相关行业的信息需要。 (3)适当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还应当力求简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地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 3.会计要素确认计量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该原则的的在实际账务处理中最重要的特点:实质重于形式。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为了规范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业务处理手续。 一、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基本流程 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指的是税务部门、纳税人和开户银行(信用社)三方经协商同意,由纳税人授权从账户划缴税款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基本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三方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经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二)纳税人持《三方协议书》到开户银行(信用社)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办理电子缴税; (三)开户银行审核信息无误,由经办柜员进行缴税协议内容的登记录入,并且人工核对协议上的户名与系统显示的户名一致,登记录入完毕后由柜员录入验证标志,向税务

部门发送验证请求信息。由税务部门当场发起三方验证,在收到税务部门的确认回复后,系统自动将该协议在登记簿中的验证状态改为“已验证”状态。开户银行(信用社)在确认该协议的验证状态为“已验证”后,在一式三份的《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上加盖业务公章,返给纳税人二份,留一份专夹保管存档,并手工建立登记簿登记备查; (四)纳税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税务部门留存,协议正式生效; (五)登记成功后系统提示打印出一式两联《业务受理通知书》,柜员签章并加盖业务受理章后,一联留存,一联作为受理回单交纳税人。 二、实时扣税业务操作流程 实时扣税业务是指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实时转发纳税人指定付款银行(信用社),付款银行(信用社)收到后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 系统实时返回税务机关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基本流程如下: (一)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向TIPS系统发送实时扣税信息; (二)TIPS系统收到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回给税务机关。校验无误的,转发付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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