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关键成果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项目关键成果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项目关键成果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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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键成果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

一、目的

明确项目开发全过程各项重要环节,规范各环节输出成果的编制内容、完成标准及

审批流程,提高整体开发业务工作质量,降低项目运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光新业所有开发项目及代管代建项目。

三、术语/定义

关键成果:在开发过程中,体现前阶段工作总结,作为后续工作依据和基础的成果

性文件。

四、部门职责

4.1城市开发公司

负责组织编制关键成果文件,负责与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并负责关键成

果文件在城市开发内部完成审批;

4.2商业管理中心

4.2.1.负责组织编制及确认与商业关键成果文件;

4.2.2.负责督促及检查商业关键成果文件的执行情况;

4.2.3.负责参与商业相关关键成果评审会。

4.3项目管理中心

4.3.1.负责建立关键成果管理体系,并对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统筹、督促与公示;

4.3.2.负责组织集团层面关键成果文件评审会,并完成审批工作。

4.4集团其他职能部门

4.4.1.负责对属于本专业主责范围内的关键成果编制时间、内容的完备性与规范性、成果

执行情况等进行督促和检查;

4.4.2.参与相关关键成果文件的评审会。

五、工作程序

5.1项目各阶段关键成果的定义、完成时间、审批流程等内容,详见附件1《项目关键

成果汇总表》;

5.2各关键成果应按照统一模板格式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可参考以往项目的范本内

容;

5.3关键成果编制完成后,应由主责部门发起审批,无需集团审批的关键成果,完成内

部审批流程,即可展开后续工作;需集团审批的关键成果,应报送集团项目管理中

心,由项目管理中负责完成集团审批流程;

5.4集团各职能部门应对属于本专业主责范围内的关键成果编制时间、完备性、规范性

及成果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与主责部门沟通,要求改正;

5.5关键成果完成确认后,应由主责业务部门,按照《项目关键成果汇总表》的要求将

关键成果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相关部门及人员;

5.6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关键成果的统计,每月底前完成统计,做好《各项目关键成

果跟踪台账》(参见附件2),并放入集团项目管理月报予以公示。

5.7对编制质量较好的关键成果文件,可作为公司知识成果(模板、范本),指导其他

项目关键成果的编制工作。

六、支持性文件

6.1《投资与资产处置工作流程》

6.2《项目(预)启动会工作指引》

6.3《项目经营策划书操作指引》

6.4《项目整体开发计划书操作指引》

6.5《项目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指引》

6.6《项目总结管理办法》

6.7《项目设计管理流程》

6.8《项目概念设计管理指引》

6.9《建筑方案设计管理指引》

6.10《设计单位选择及合同管理办法》

6.11《项目建造标准编制指引》

6.12《景观设计操作指引》

6.13《精装修设计操作指引》

6.14《项目开发工程合约管理流程》

6.15《合约规划编制指引》

6.16《目标成本管理流程》

6.17《目标成本编制指引》

6.18《商业项目全周期成本测算指引》

6.19《成本分摊编制指引》

6.20《工程邀请招标采购指引》

6.21《供方管理流程》

6.22《营销管理制度》

6.23《市场研究作业指引》

6.24《项目营销策划流程》

6.25《销售前期工作管理流程》

6.26《入住管理流程》

6.27《收房管理指引》

6.28《商业项目商铺机电设计条件编制指引》

七、相关记录

附件1:《项目关键成果汇总表》

附件2:《各项目关键成果跟踪台账》

#三、合理化建议与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三、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不断地促进公司的发展,适应环境及技术进步的需要,不断满足市场的需要,进一步调动职工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科委《国家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规定》、技术部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办法制定,同时借鉴了其他一些省、市、企业的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企业的生命力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总公司鼓励各单位大力开展这项活动,各单位在人力、物力、时间和财力上对职工参加这项活动给予支持。 第四条原则上,要求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每年都有所创新,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实施方案,自己或自己领头组织实施,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技术知识产权归单位所有,非职务性的技术成果归个人所有。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总公司负责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 第六条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技科,科技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公司也要设立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报科技科备案。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实施鉴定评审奖励工作,办公室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日常

事务。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积极参和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章内容 第十条发明创造 (一)对产品、方法改进或提出新的技术方案; (二)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提出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三)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提出的新的具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程的新的设计; (四)发明的用于前所未有的工程适用的更加经济、耐用的新材料; (五)发明的能提高效益或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的新型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科技进步 (一)使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技成果; (二)推广使用已有的技术成果;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 (四)引进、消化、吸收、开发、使用国外先进技术; (五)为决策和管理进行研究,经试用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软科学成果。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一)工程质量的提高,新材料的开发; (二)有效的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人力、物力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三)生产工艺、试验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一、工业应用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一)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4、研究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是对成果研究过程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和先进性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5、技术研究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 6、标准及质量检测报告 7、设计、工艺及质量检测文件 8、查新报告 9、应用单位证明材料 1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1、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2、行业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 1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二、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3、研究(推广)总结报告。包括研究方法、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及结果分析等,采用技术路线有何突破性进展和创新,推广应用的范围、措施,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系统论述。 4、栽培技术规范(要点) 5、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方法对比情况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7、测产验收意见或权威部门出具的实打实收报告 8、应用证明 9、查新报告 10、附件:论文、专利、评价证明等 1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三、医疗卫生科研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 3、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4、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侧重社会效益); 5、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6、临床资料及推广应用证明(推广应用证明需两份以上); 7、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著、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年以上;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8、其它证明材料

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附件: 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湘发[2008]14号)精神,规范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科技创新,根据《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或工艺路线国内领先、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核心部件或整机产品自主开发生产,产品在国内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其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能替代进口、引领国内市场和带动湖南相关产业发展的产品。 第三条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委组成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认定机构”),负责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与标准,组织开展产品认定工作并公布《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州)由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经委成立相应市(州)级认定管理机构。 第四条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我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购买列入《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

技术成果审查管理办法

××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成果审查管理办法 1 基本规定 1.1 为提高××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成果的质量,满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与项目管理的需要,编制本办法。 1.2 凡属公司经营范围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与设计成果,上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竣工报告,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科研成果,创新、发明、QC活动成果等,均属技术成果审查管理的范围。 1.3 公司所属所有分公司、院(以下简称单位)在从事上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与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上述技术成果,必须服从本办法的管理,并对所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 2 管理机构 2.1 成立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不同专业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 2.2 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领导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技术质量部,具体负责技术成果审查的组织、协调。 3 技术成果的分级审查 3.1 A类项目技术成果(包括A类项目的工程勘察纲要、报告,

岩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竣工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与设计等。下同)及有重大或特殊意义的项目成果。由编制人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经成果编制人员修改完善、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定后,将技术成果(送审稿)及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一并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函审或会审),或按业务分工由指定委员会成员审定。审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由成果编制人按终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2 B类项目技术成果。由编制人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再将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技术成果送审稿(包括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送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指定专业工程师审定或视需要组织函审并将审查意见及技术成果送审稿返还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报技术质量部认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A、B类项目投标阶段的技术方案,根据需要由市场部召集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或相关人员进行会审,最终方案由设计负责人审定。 3.3 C类项目技术成果。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并将通过修改认定的技术成果报告1份(包括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与审查意见书等,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登记,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C类项目投标阶段的技术方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市场部设计负责人审定,需要时可提请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定。 3.4 科研项目、技术改造、QC成果的审查分别由公司科研中心或

(申报材料)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如何进行检测鉴定?(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5)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述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3-5人,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意见。(6)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7)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8)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如何进行会议鉴定?(1)会前准备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D、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B、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

科技成果鉴定及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及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4年12月21日修订日期:2011年4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科技成果的管理, 根据国家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是经研究取得的并通过技术鉴定或未鉴定但以科研论文发表的科技成果, 包括理论成果、应用技术和开发成果以及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凡是研究者在本职工作中利用单位的资金、仪器设备、实验动物和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做出的成果为职务成果;凡是研究者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资金、仪器等完成的科技成果为非职务成果, 职务成果所有权属于国家, 持有权归单位。非职务成果所有权和持有权归研究者。 第四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职务和非职务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均可接受国内外奖励或其它荣誉, 但职务成果的完成者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国内外进行成果转让。如需转让, 必须通过科研处审查后, 报请医院务会同意方可实施。 第二章科技成果的鉴定 第五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 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 并做出相应的结论。 第六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 确保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上级计划项目的鉴定由计划下达部门审批并组织, 也可委托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主持。 第八条鉴定范围: (一)计划内项目:凡列入国家、省及市有关部门科研计划内的应用研究或应用理论研究项目, 完成后并具备鉴定条件者, 均可申请鉴定。 (二)计划外项目:院内项目、横向课题或自选项目有重大应用成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鉴定: 1.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可以推广应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第九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如上级文件有变动, 按上级文件执行) (一)纯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三)己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产品创新管理办法

银行产品创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行产品创新管理,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全行金融产品创新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全行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根据《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监管法规以及《银行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我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品创新是指我行根据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的全新产品研发和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等产品管理行为,具体包括需求发起、立项、研发、审批、开发、上线准备、上线、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产品创新管理原则 (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全行产品创新应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对涉及的风险进行全面和客观的 分析,并在上线前落实相关风险管控措施和监管报备程序。同时,应在上线后加强风险监控,并视情况适时追加风险缓释及控制措施。 (二)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全行产品创新应有明确的目标客户群和目标市场,重视客户体验,注重开发效率。 (三)综合效益最大化。全行产品创新应在上线前进行全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证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注重时效性。全行产品创新应注重时效性,各相关部 门应高度重视产品创新工作,安排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以保证全行产品创新工作的时效性。

(五)操作流程明确,产品核算清晰。新产品上线前,应明确业务操作流程、会计处理办法及分产品核算规则,并在后台操作、员工培训、营销推广、系统支持等方面做好准备,保证推向市场后产品效益可计量、运营高效率和客户服务高质量。 (六)动态更新改进。新产品上线后,应及时跟踪客户和市场反应、销售及业务运作情况等,并根据以上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一级分行。 第二章创新产品的范畴及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创新产品具体包括: (一)全新产品,指从未向外部客户提供过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以及金融市场业务中新增的用于投资和交易的金融工具。 (二)现有产品的改进,是指我行对现有产品进行的将导致我行所承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发生变化的功能优化、产品组合等改进行为,具体包括: 1. 现有产品增加新功能或原有功能发生变化; 2. 产品组合(捆绑或包装两个以上现有产品或服务); 3. 金融市场业务中现有金融工具由于币种、结构等发生变化而引入新的风险因素; 4. 其他改进。以下对现有产品的改进,如未新增我行所承受风险者,则不属于本办法所称创新产品范畴,具体包括: (一)产品名称的改变;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抄送: 拟定: 制度内容:1、总则 2、科研成果定义 3、科研成果确认 4、科研成果推广 5、科研成果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战略竞争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国家、省(部)、市或公司自身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 本办法也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科研成果。 第三条管理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由公司科研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科研成果定义

第四条科研成果定义 科研成果是指公司结合自身和客户的实际需求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资金进行新理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等研发活动或承担由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有 形资产(如新产品)和无形资产(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的总和。 第五条科研成果分类 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类。 基础研究类:为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论文、著作、专利等技术开发类: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研发工作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专利、标准、著作、设计方案等。 第六条科研成果存在形式 科研成果主要以技术报告、试验报告、论文、专利、标准、著作、试验方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计方案、工艺方案、样机(品)等形式存在。 第三章科研成果特征 第七条科研成果特征 科研成果需具备新颖性与先进性、实用性与可推广性等特征新颖性与先进性

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鉴定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鉴定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鉴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实事求是地评价科技成果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正确评价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科技成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学术上具有新见解并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包括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和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成果。 二、解决科学实验和生产建设中科学技术问题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抖、新设计和生物、矿物新品种等。 三、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对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科技情报和软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学理论成果的评价应当实行百家争呜的方针,以是否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得到学术界的公认为准,-般不组织鉴定。 应用技术成果的评价,应当根据其实施后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鉴别、评价,凡得到社会的公认并转入商品化的,-般可以不组织鉴定。 第四条执行国家和院科研计划项目所的科技成果;申报国家和院(省、部委)级科技奖励的成果,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鉴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应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和评价,鉴定报告供有关部门参考。 鉴定形式 第五条科技成果鉴定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检测鉴定由国家级、省(部委)级专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价,并作出结论,必要时可聘请少数同行专家参与进行咨询、评议。 二、验收鉴定由验收单位(或其委托、指定的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和评价,必要时,验收单位可视具体情况遨请少数同行专家参与验收。

创新管理办法

附件 中信银行产品创新管理办法(1.0版,2014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行产品创新管理,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全行金融产品创新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全行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根据《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监管法规以及《中信银行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我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品创新是指我行根据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的全新产品研发和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等产品管理行为,具体包括需求发起、立项、研发、审批、开发、上线准备、上线、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产品创新管理原则 (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全行产品创新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对涉及的风险进行全面和客观的分析,并在上线前落实相关风险管控措施和监管报备程序。同时,应在上线后加强风险监控,并视情况适时追加风险缓释及控制措施。 (二)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全行产品创新应有明确的目标客户群和目标市场,重视客户体验,注重开发效率。 (三)综合效益最大化。全行产品创新应在上线前进行全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证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注重时效性。全行产品创新应注重时效性,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产品创新工作,安排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以保证全行

产品创新工作的时效性。 (五)操作流程明确,产品核算清晰。新产品上线前,应明确业务操作流程、会计处理办法及分产品核算规则,并在后台操作、员工培训、营销推广、系统支持等方面做好准备,保证推向市场后产品效益可计量、运营高效率和客户服务高质量。 (六)动态更新改进。新产品上线后,应及时跟踪客户和市场反应、销售及业务运作情况等,并根据以上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一级分行。 第二章创新产品的范畴及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创新产品具体包括: (一)全新产品,指从未向外部客户提供过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以及金融市场业务中新增的用于投资和交易的金融工具。 (二)现有产品的改进,是指我行对现有产品进行的将导致我行所承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发生变化的功能优化、产品组合等改进行为,具体包括: 1.现有产品增加新功能或原有功能发生变化; 2.产品组合(捆绑或包装两个以上现有产品或服务); 3.金融市场业务中现有金融工具由于币种、结构等发生变化而引入新的风险因素; 4.其他改进。 以下对现有产品的改进,如未新增我行所承受风险者,则不属于本办法所称创新产品范畴,具体包括: (一)产品名称的改变; (二)营销方案的改变(比如改变产品的外观等); (三)部分分行已投产的新产品引入其他分行或跨条线运用;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科技成果鉴定-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篇一:科技成果鉴定指导手册 安徽博瑞咨询有限公司 成果鉴定项目指导手册 2009-03-12 目录 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要点 ............................ - 1 - 二、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流程 ............................ - 3 - 三、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规范 ............................ - 4 - 2.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 - 4 - 2.2技术研究报告 ........................................ - 4 - 2.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 - 7 - 2.4设计工艺图表文件..................................... - 8 - 2.5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 - 8 - 2.6查新报告 ............................................ - 8 - 2.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 9 - 2.8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及证明材料 ..................... - 9 - 2.9环保证明 ............................................ - 9 - 2.10其他附件材料 ....................................... - 9 - 四、科技成果鉴定材料送审与评审 ......................... - 10 - 附件1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提纲............................. - 12 - 附件 2 技术研究报告目录................................. - 13 - 附件 3 鉴定会准备材料清单 ............................... - 14 -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要点 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博瑞咨询公司所做的鉴定主要是科技计划外的应用技术)。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做一个企业的产品鉴定,企业技术水平是关键,与企业的规模和所从事的行业无关。在接到鉴定任务后,首先与相关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来从产品原理、结构、材料、工艺、工装等方面探讨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点和创新点,异同点和创新点的发现识别通常情况下还需查阅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以及现场观察,了解制造流程及其所使用的特殊设备、模夹具和关键工艺参数。了解真实的技术达到什么水平,了解企业里有没有专门将这个技术转化为文字的技术员。 其次,通过对企业的了解和相关主要产品技术水平的了解,确立一个(或者几个)相对具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做鉴定。因为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这个产品的技术水平。同时,询问其他的材料如检测报告、产品标准、环评报告是否齐全和文件中的产品名称是否一致,缺少的文件日后根据需要安排企业补做。 第三,确定完产品之后,我们需要根据对方提供该种产品的技术资料进行学习和研究,而自己要上网查阅一些相关文献,力求我们在短时间内成为该行业的半个专家。结合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我们来着手进行技术研究报告的编写及企业创新点的挖掘。力求在与企业的技术人员经过几次来回修改后,能够达到明确体现企业产品特点和产品创新点的目的。同时,编制查新委托书,交给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查新结论出来后,根据结论完善材料。在这过程当中,一个好得鉴定材料还需要与专家得配合,将企业、咨询公司、专家三者结合起来。我们要征求专家意见,将专家的意见与企业现实技术水平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得地方。(技术方面也可采取先查新报告再技术研究报告的流程)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2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规范政府首购和订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制定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规范政府首购和订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本办法。上传者知盟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83303565.html, 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首购、订购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购,是指对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

向市场的产品(以下统称首购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采购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订购,是指对于国家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技术、软科学研究课题等(以下统称订购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和生产机构(以下统称订购产品供应商)的行为。 第五条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应当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应当按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第六条政府首购和订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政府首购和订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首购管理 第八条首购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 (二)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 (三)生产和制造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首次投向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 (五)具有潜在生产能力并质量可靠;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九条首购产品的认定按照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计字〔2006〕539号)执行。 第十条首购产品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研究确定后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在有效期内实行首购。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科技部推荐符合首购政策精神的产品,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促进技术成果管理的完善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技术成果的定义 本办法中的技术成果是指集团公司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第三条技术成果主要内容 1、列入国家、省、市及有关厅局科技计划内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2、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3、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 4、集团与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横向)项目所获得的技术成果; 5、集团公司员工在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和专著、译著、工具书等; 6、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先进技术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技术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技术成果管理工作。 第二章技术成果管理细则 第五条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 集团公司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包括技术项目的征集与计划、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申报奖励、成果汇编、成果档案、成果保密及推广工作。 第六条技术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技术项目由技术委员会秘书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2、技术项目评审对象:科技成果、工法、小革新等“五小”、企业标准、优秀设计、优秀标书、优秀施工方案、优秀论文、优秀作业指导书等;

3、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企业级工法申报书》、《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表》、《技术项目推荐表》、《“五小”推广应用情况评估表》,并准备好相关附件资料,经所在单位(部门)认真、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集团总经办,总经办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评审要求的,总经办负责组织评审和确定评审时间、地点、专家名单;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及时反馈意见并退回; 4、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研制报告 (2)技术报告 (3)工程运用证明 (4)经济效益分析 (5)企业标准(其中(1)、(2)、(3)、(4)为各类科研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第(5)项则根据科研项目的种类提供); 5、企业级工法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工法的技术内容 (2)工程运用证明 (3)效益分析 (4)工法施工过程的照片 6、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与推广 (1)“五小”申报条件: A、成果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施,证明其先进可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每季度申报的成果须是近阶段之内研制的成果。 C、申报资料齐全,数据详实。包括报表、图纸说明书、图片、标本、模型、实物,经济效益对比分析或社会效益依据。 (2)“五小”推广方式: 各制造部门应在每月底及时提交“五小”成果的应用及推广情况月度评估报告。集团总经办每季度对各制造部门的“五小”成果进行汇总评估,由集团技术委员会对全年度“五小”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年度评审。 7、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A.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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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矿井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充分调动各级员工创新积极性,引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公司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创新为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二、管理创新指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提高目标。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技术或提升现有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科技创新进步项目:创新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职务发明专利等。 (2)推广创新项目:对适用新技术的推广项目和已有工作的创新。 (3)管理创新成果:企业现代化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和应用(4)优秀技术决策,公开发表的论文。 (5)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一、组织领导 成立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委员会。 主任:党委书记经理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开拓副经理经营副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建部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 主任经管部主任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团委书记为保证创新工作日常开展,成立员工创新成果评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科协。 办公室主任:科协副主席(兼)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山西财经大学文件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科研导向机制,提升科研综合竞争力,促进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规范科研成果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校在岗(含返聘)教职工及在校学生以山西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单位)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的管理。 第三条科研处为学校科研成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管理;各学院、科研机构为科研成果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科研成果种类与分级 第四条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项目研究报告、著作、教材、专利五类 学术论文:是在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的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

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 项目研究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科学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研究成果。 著作:是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正式学术出版物。 教材:是正式出版的供高等学校学生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含论文集、习题集、考试指导等形式的出版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第五条学术论文分为A1、A2、A3、B1、B2、C1、C2七级 (一)A1级 1、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求是》等期刊(详见附件)上的学术论文(不含各类介绍性、报道性、访谈性、论点摘编性文章); 2、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的1、2区来源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类型为Article、Review、Letter的论文); 3、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非论点摘编)。 (二)A2级 —2 —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报材料,保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申报材料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客观依据,要求科技成果完成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完整、详实、规范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是指符合《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全部技术资料与文件;符合《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被鉴定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凡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将一律不予受理,不进入鉴定程序。 第二章科技成果鉴定所需基本材料 第五条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书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鉴定依据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批复、下达计划文件) (2)有关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 2、鉴定具备的条件 3、鉴定的目的 4、鉴定内容 (1)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图样的规范性,是否能够用于指导生产。 (2)评价试验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3)有关检测数据、质量性能是否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4)考核生产工艺是否合理、稳定,设备、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生产条件,能否保证产品质量以及评价技术水平。 (5)评价技术关键及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 (6)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评价经济社会效益。 (7)考察试验、生产现场。 (二)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这是科技成果鉴定的依据性文件,具体包括: 1、计划任务书是指科技行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提供计划任务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合同书是指受托研究或者合作研究所签订的研究开发合同书(或者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3、自行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但须提供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 (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自主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尽快规范本公司工作成果物管理路径,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国家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业链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企业运营上有新见解,并对公司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二)围绕产品应用中解决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问题 ,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和新业态等; (三)申报国家项目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项目成果物,包括产品著作权、学术论文、关键技术、核心专利等; (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 **部是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层

面及部门级的科技成果。 第二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二)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审核等业务工作; (三)对公司各部门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组织评审公司的科技项目及奖励办法;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协助**部完成成果登记、推广应用及专利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成果管理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审查工作。 第三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为公司贡献重大经济效益,可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公司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成果奖金,个人奖金分发金额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贡献情况决定,原则上个人奖励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 第四条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经济导向转化和业务导向推广。 第五条科技项目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科技项目计划及前瞻性成果物,实行立项管理。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办事指南

附件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依据《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和《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国家科委1994年12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完成单位,应是在川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是列入四川省科技厅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部份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科技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以下简称计划外,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等)。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具备: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经实践证明能应用;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计划内项目必备);

(三)研究工作总结; (四)研究技术报告; (五)国家和省认定的测试单位出具的分析报告及重要的 试验、测试记录; (六)具有科技查新资格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 报告; (七)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八)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证明) (九)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一套。 四、办理程序 (一)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完成形成成果,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政府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转省科技厅。 (二)计划外的重大项目,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要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经相关市、州科技局或省级行业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政府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转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对申请鉴定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批后,对符合鉴定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四)经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委员会评审并通过鉴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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