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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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机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机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机构改革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机关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行过多次精兵简政。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0月1日正式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下设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和政务院,其中政务院下设35个委、部、署、院,管理国家行政工作。

这套政权建制,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前苏联的模式。

1951年─1953年机构改革: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

其主要内容有:(1)调整紧缩上层,合理充实下层;(2)合并分工不清和性质相近的机构;(3)精简机构,减少层次;(4)明确规定干部与勤杂人员的比例;(5)要求划清楚企业、事业机构和行政机构的编制和开支;(6)严格编制纪律。

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

到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1954年─1956年机构改革: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从当年底开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

中央一级机关的精简包括:(1)在划清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层次;(2)各级机关根据业务需要,紧缩了编制,明确了新的编制方案;(3)妥善安置精简下来的干部。

地方各级机关也进行了精简,专员公署和区公所分别是省、县政府的派出机关,精简比例较大。

以后,随依法成立的国务院开始增设机构,到1956年,机构总数达81个,形成了建国以来政府机构数量的第一次高峰。

1956年─1959年机构改革:1956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

这是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以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主要内容,通过国务院精简所属工作部门,下放权力,以达到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第一次1982年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

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1988年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着重于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

其内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职能,科学划分职责分工,调整机构设置,转变职能,改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运行机制,加速行政立法。

改革的重点是那些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

改革采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后地方政府,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

第三次1993年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方案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共59个,人员减少20%。

1993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19个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由9个调整为5个。

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

此外,国务院还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第四次1998年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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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机关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行过多次精兵简政。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机构图
1951~1953年
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

其主要内容有:(1)调整紧缩上层,合理充实下层;(2)合并分工不清和性质相近的机构;(3)精简机构,减少层次;(4)明确规定干部与勤杂人员的比例;(5)要求划清楚企业、事业机构和行政机构的编制和开支;(6)严格编制纪律。

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

到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1954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
1954~1956
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从当年底开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

中央一级机关的精简包括:(1)在划清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层次;(2)各级机关根据业务需要,紧缩了编制,明确了新的编制方案;(3)妥善安置精简下来的干部。

地方各级机关也进行了精简,专员公署和区公所分别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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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机构改革回顾

70年机构改革回顾

新中国70年政府机构改革历程回顾与成效政府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的载体和保障。

作为上层建筑,政府机构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进行有效的改革,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八次政府机构改革,精简了政府机构,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一、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回顾新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历程,以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为例,按照机构改革的主要特征和目标来划分,可大致分为四个主要的阶段。

(一)以精简机构、克服膨胀为主要特征和目标的政府机构改革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到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政务院,新中国的政府机构框架初步建立。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下设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和政务院,其中政务院下设35个委、部、署、院。

随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和1954年宪法通过,国务院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政府机构设置进入正轨。

1954年后,随着各级机关的相继建立,政府机构开始增设,到1956年,国务院机构总数达81个。

为此,从1956年到1959年,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1958年撤销合并了国家建设委员会等10多个单位,1959年国务院工作部门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和撤并。

从1960年到1964年,为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政府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主要以事业单位为重点,对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同时进行精简。

但到1981年,国务院部委达52个、国务院工作部门达到100个,数量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峰。

1982年,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启动。

这次改革对政府部门和机构进行了撤并,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由100个减少为61个,国务院所属部委由52个裁并为42个。

请梳理建国以来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历程

请梳理建国以来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历程

请梳理建国以来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历程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一直在不断地进行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探索和尝试。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国家机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从低效到高效,改革不断,发展不止。

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建国以来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历程。

一、1954年,制定新宪法,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个国家权力机构。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明确国家权力机构职责,并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确立了中国的三权分立制度。

二、1958年,进行大规模集中的机构改革,实行大跃进,建立了"人民公社"和"大寨模式"等,以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此次改革的最终结果是导致了资源浪费和农民利益的严重损失。

三、1965年,开展"文化大革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受到了冲击。

此期间,国家机构没有进行任何合理有效的改革,实际上,这一时期完全是以正确性来评价工作。

四、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幕,标志着改革开放的开始。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恢复并发展国民经济,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

改革开放期间,国家机构也经历了多次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

五、1982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国家的职能和政治、法律制度等方面规定。

宪法对国家机构改革也有明确的规定,在此后的努力中,国家机构得到了全面完善。

六、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法制行政体制。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减轻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帮助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

七、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此次改革的终极目标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总之,建国以来的国家机构改革,经历了曲折漫长和艰苦卓绝的历程,不断摸索中国特色的国家管理方式和新形势下的国家治理方式。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
02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机构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 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机构改革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 领域的改革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合力。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 案
汇报人: 2023-12-19
目录
• 改革背景 • 总体要求 • 重点任务 • 组织实施 • 保障措施
01
改革背景
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
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机构改革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加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01
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加强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调整
,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02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机构改革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政府对经济领域的监管和服
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0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加
保障措施
严肃机构改革纪律-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介绍我国的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

介绍我国的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机构改革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历次机构改革都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将以深入、广度兼具的方式探讨我国历次机构改革情况,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主题。

1. 1949年后的初期机构改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机构改革。

这一时期,主要是对国家机构进行了重新组织、改革和建设,以适应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

此时期中国的国家机构体系进行了重大的变革,为新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1978年后的改革开放时期机构改革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这标志着中国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机构改革,特别是对经济体制和政府机构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和改革,从而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3. 进入21世纪后的机构改革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机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

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对党和国家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调整,目的是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结回顾通过以上对中国历次机构改革的简要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机构改革都是为了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机构改革不仅在制度上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也在思想观念上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从历次机构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为中国历次机构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民不断探索实践,积极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推动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我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的机构改革一定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为实现中国梦不断努力。

通过这篇文章,我对中国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

我相信,这对我更好地认识中国的发展历程和国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和积累,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七次行政组织机构改革情况

《行政管理学》作业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七次行政组织机构改革情况
任课教师:***
班级:汉语言文学1001班
*名:***
学号: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七次行政组织机构改革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也逐步推进。

改革开放后我国先后进行了7次以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构成了整个改革开放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为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的保障。

具体如下:一、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
二、1988年的机构改革。

中国六次政府行政机构改革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从精兵简政到废除干部终身制。

内容:适应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需要,着力改变机构臃肿、层次繁多、人浮于事等状况,明确行政、事业、企业的界限,精干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结果:一是精简了机构和公务人员。

二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

三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条件为辅”,即经济性质仍然是计划经济。

这次改革只是一次数量增减性的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从提出转变职能到开创“三定”局面。

内容:首次提出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设专业机构,减少专业部门对企业的干预,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结果:一: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41个,直属机构从22—19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二:这次改革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直到现在,仍然是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

从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到第二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期间我们实行的是“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尽管加了诸多限制,但经济性质已变成商品经济了。

199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从行政体制改革到政企分开。

内容: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改革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撤并了一些专业经济部门和职能交叉的机构,将一部分专业经济部门转化为经济或服务实体,将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到宏观调控上来。

结果:一是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企业成为市场主体。

二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转变工作方式三是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理顺上下左右关系。

199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从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到大刀阔斧改革。

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在转变职能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实行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以及直接管理企业的脱钩,同时大幅度裁并国务院组成部门,精简人员编制。

论述我国历届政府结构改革的背景、过程和结果

论述我国历届政府结构改革的背景、过程和结果2010宜宾学院函授(高县点)行管班—彭阳松国务院行政机构改革是历届政府改革内容的重点之一,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改革大致每隔5年进行一次。

1982年、199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每隔5年开始一场调整或者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的改革。

第一次改革:“干部年轻化”时间: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背景:“文革”后开始启动改革开放政策,整个国民经济处于恢复建设和发展时期。

国务院机构数量达到100个,有些部门副部长达到20来个。

许多老干部落实政策,官复原职,这解决了“文革”期间导致的各种各样的历史遗留问题。

但这又产生新问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达到历史最高峰。

过程: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

这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

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结果:此次改革主要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

第二次改革: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时间:1988年背景:改革到了1987年时机构和人员已经迅速回潮,由于当时的经济体制已经开始转轨,物资部门和流通部门开始通过双轨制改革逐步进入市场化阶段,这为机构精简提供了职能转变的空间。

过程: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

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经济改革,与组织人员精简一样成为机构改革的主要手段。

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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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政府機構改革
(演講提綱)
一.概念
你們出的題目是中國政府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形勢和任務,把政府管理體制改革與政府機構改革分開,這是有道理的。

政府管理體制改革與政府機構改革雖有交叉,但基本上是兩個領域。

我們先看“體制"的概念。

顧名思義,體制不是體系和制度的合稱,而是體系與機制的總和。

行政體制,是指行政系統的權力劃分、組織機構、職能配置、運行機制等的關係模式。

它至少包括以下幾層含義:第一.行政體制的核心內容是行政權力的劃分合行政職能的配置。

行政權力的劃分決定行政職能的配置。

行政職能的配置又左右行政結構和行政運行。

第二,行政組織結構是行政體制的表現形式。

其中,行政機構是行政權力和行政職能的載體,若無機構,行政體制也就不存在了。

第三,運行機制是行政體制的靈魂。

若無決策、執行反饋等連續不斷的運行活動,行政體制則無法運轉,變成空架子,毫無價值。

第四,行政體制是政治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與立法體制、司法體制連體,共同組成國家管理體制。

因此,行政體制要受到政府體制的制約,也要受到立法、司法體制的監督和影響。

第五,共產黨的組織具有行政化的特徵,領導並與行政體制共同執掌行政權力,形成難分難解的黨政關係。

所以,共產黨的執政體制也是行政體制的組成部分。

第六,行政規範、行政環境與行政體制也有密切關係,對行政體制也有重大影響。

這就是中國行政體制的基本內涵,實際上它包括行政系統的權力劃分、組織機構、職能配置、運行機制、各種關係以及行政規範、行政環境等諸種因素的有機結合。

這是一個內容廣泛的概念。

政府機構的概念比較簡單,主要是指機構和人員,最多包括組織機構和各種關係。

它與行政體制相比,其中有重合的部分,但內涵和外延要少得多、小得多。

但是在中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我們實際操作的政府機構改革,與改革開放前已經大不相同,它是一個內容豐富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包括精簡機構和人員、轉變職能、政企分開、理順關係、提高效率,與行政體制改革相接近,甚至可以說基本吻合。

因此,今天我講大陸政府機構改革,實際上也是在講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改革開放以前的三次機構增減
改革開放前的機構改革,實際上機構和人員的增減,不涉及政府管理體制的問題,沒有提出轉變政府職能、政企分開、理順關係等問題,只是簡單的機構和人員的增加與減少。

1.1951~1952年,第一次機構改革,主要是將大區政府改變爲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大大壓縮了機構的數量。

2.1958~1960年,第二次機構改革,壓縮機構,減少人員三分之一,減少的人員下放到農村當農民。

這是迫不得已的行爲。

3.1968~1970年,第三次機構改革,國務院機構減少至32個,實際上只管19個,人員減少三分之二,下放到幹校勞動。

這是發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不正常現象。

三.改革開放以後的五次機構改革
4.1982~1983年,第四次機構改革,中國中央政府機構激增至100個,這是常設機構,還有非常設機構100個左右,達到歷史最高峰。

這次機構改革仍然就機構論機構,就人員論人員,仍然是比較簡單的合併與減少。

5.1987~1988年,第五次機構改革。

第四次機構精簡之後,中央政府的機構和人員很快又膨脹起來,引起了政學兩界的高度關注。

經過全國的研討,認爲機構改革要以轉變政府職能爲中心,達成了轉變職能、理順關係的共識,並形成了“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

結果使第五次機構改革順利展開,反彈較小。

6.1993~1996年,第六次機構改革。

這次機構改革考慮到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開始減少專業經濟管理部門。

同時,出臺了地方機構改革的方案,精簡幅度在25%左右。

省級政府有所動作,省以下則基本未動。

7.1998~2003年,第七次機構改革。

這是朱鎔基總理領導的動作較大,影響全國的一次機構改革。

大大壓縮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精簡人員50%。

國務院用半年時間不折不扣地完成了改革。

地方政府機構的改革拖了四年時間,最後也沒有完成。

經過這次改革,省、市政府真正經歷了一次改革,縣、鄉政府機構進行部分改革,沒有徹底完成。

8.2003年,第八次機構改革。

這是溫家寶總理領導的一次動作較小的一次機構改革,主要是加強監管,合併重組了五個部門,機構和人員變動較小。

四.關於政府機構改革的思考
1.“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迴圈圈問題
2.轉變政府職能問題
(1)基本職能——社會管理職能的轉變
(2)管理許可權的轉變
(3)管理方式的轉換
(4)管理手段的轉變
3.政企關係問題
(1)政企錯位:
a.業不該辦的社會、學校、醫院等,要求政企分開,政府不辦或者少辦;
b.企業要有經營權,政府不給,自己去經營。

(2)政企關係是根本問題,根系在所有制。

所有制要定位,要分解。

政企分開的關鍵是財政分開。

競爭性、盈利性領域,政府要讓出來。

這個領域是市場最有效的領域,要讓給市場。

政企分開,市場是隔離帶,只有市場才能把政企分開。

政企分開首先要取消部門所有制,取消主管部門;其次要大力發展民營企業;最後是改造大中型國有企業。

或盤活國有企業,加大支援力度;或民營化,或股份制,或租賃,或破産,只保留那些關係國計民生的少量的大中型國有企業。

4.機構改革的長期性問題
(1)中國大陸政府機構改革是長期的,五年進行一次,一次四、五年,長期堅持下去必有成效。

(2)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政府機構改革都是長期的,發達國家至今還在開展行政改革。

(3)機構改革爲什麽是長期的。

我提出了政府機構改革平衡發展理論,用這個理論可以解釋機構改革的長期性。

這個理論的要點是:
a.社會需求與政府職能的平衡發展;
b.社會利益與政府利益的平衡發展;
c.政府機構與外部環境的平衡發展;
d.政府機構內部結構的平衡發展。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謝慶奎
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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