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相关问题答疑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退休金包括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
其中,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2)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3)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4)自主择业的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区分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
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5)按退休金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100%的发放比例。
(6)本规定自2001年1月19日执行。
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和退役金标准是多少?(1) 对象:自主择业的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2) 补助费的标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年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 退役金的标准:军龄20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80%计发。
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1%;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的提高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在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满20年以上的,提高15%;满15年以上的,提高10%;10年以上的,提高5%,符合其中的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关于荆门自主择业军转管理政策相关问答

关于荆门自主择业军转管理政策相关问答1.荆门市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保持联系有什么要求?答:荆门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要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与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保持经常性联系。
具体地讲,要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通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户籍所属的街道和派出所等情况提供给军转安置工作部门,一旦发生变化,也要及时告知军转安置工作部门。
凡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签字的材料,必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身患疾病不能行动者可用委托书形式委托配偶和直系亲属办理,但本人必须事先通过电话等向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在每年的12月底前,应主动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对退役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履行确认签字手续。
按省军转安置工作部门的要求,不履行上年度退役金发放情况核对签字手续的,暂缓发放下一年的退役金。
其目的,一是便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核查和掌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情况。
二是便于核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发放情况。
三是有利于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信息交流。
四是便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改进管理服务。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本地安置后,如户口和居住地迁至外省市,安置管理的关系可否转至外地?答:不能。
按现行规定,安置地只有一个,不能调整。
同理,即使在荆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接收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也不能跨县市区调整安置地。
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障待遇如何落实?答: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最后期限如何确定?逾期不报到如何处理?答:地方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方军转安置部门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地方军转安置部门按有关规定退档,部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策略

王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策略管理科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策略王珊(蓬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山东烟台265600)[摘要]在优化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的推进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军转干部其就业安置都已经得到了解决,除了传统的计划分配之外,自主择业的安置形式已经成为安置转业干部的重要解决途径,同时这也使得军队转业干部的人力资源得到一定的优化配置。
但是,其管理工作还是存在较大的问题,点对其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以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军转部;自主择业;管理工作[DOI]10.13939/ki.zgsc.2020.04.117%自主择业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1),无法有效落实责任。
最近几年,伴军改的进推进,各个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现翻倍态势,因此这就给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力。
在实际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门是帮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现的,之中存在的过多,比的政策宣传不入,同时相的指施,在实施的时候存在。
除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专门的部门,街道及社区身也具些任,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社区街道本身非常多,所都忽视了军转干部的,甚至彼此之间还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所以这就给整个来了非常大的难度/10"(2)专业训练及就业指导存在。
从年龄方面进行分析,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年龄在40左右,而这个年龄段是个人进行完善和发展,获取事业上突破的重要时期。
因此他们基本都具有强烈的择业和就业愿望。
所以为了能效解决这些,就要给他们提供的一些就业指培训,这同时也是整个中的重点。
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而言,倘若可和实际情互结合起来共同就业培训进行指,就可以促进大家就业的增强,以实现的就业。
是在实际情况中军队转业干部之间存在非常大的,所在就业培训的期望也存在的,进培训的效性比,同时失了全面,终预计效果无法有效实现。
另,绝大的军队业干部本身对自己的择业的和认识,通常都希望生活方式,渴望过的生活;些人员自己认识不足,过地自己,同时对整个社会人才的需求分析得不够透彻,这也终就业困难重重。
2012年北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政策25题问答

2012年北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政策25题问答1、什么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指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退出现役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什么样的政治待遇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和任现职等时间计算截止到什么时候答计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现任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限、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时间统一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4、入伍前参加工作的时间是否计算为军龄答入伍前在地方参加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军龄只计算为附加军龄。
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地方报到要办理哪些手续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省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书并持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组织介绍信、行政介绍信、转业证和团以上后勤机关出具的人员供给介绍信到下列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1到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办理行政关系接转、落户介绍信。
2到县市人事局办理行政、人员供给关系、落户等有关手续。
3到县市委组织部转换组织介绍信按照其安排编入所属党支部。
4到户口所在县市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和居民身份证。
5到户口所在县市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6本人落完户和组织关系接转到基层党组织后应及时报告所在街道乡镇和县市、区人事局。
6、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由哪个部门负责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办〔200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最后期限如何确定逾期不报到如何处理答地方对自主的军队转业干部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方市、洲军转安置部门报到。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问答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问答(转)1、原确定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能否再改为自主择业方式进行安置?答:国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因此,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一经确定移交地方接收安置后,不能再改为自主择业安置方式。
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最后期限如何确定?逾期不报到如何处理?答:地方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方市、州军转安置部门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地方按有关规定退档,部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因离队报到时还未到年底,仍要在部队领几个月工资,因此后勤部门不同意马上开具《人员供给介绍信》,而提出到年底再开,这样做行不行?答: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13部门在《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中指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本人离队时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按当地同等职务等级的军队干部所享受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发退役金”。
这里已明确要求是在“本人离队时”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
如果到了年底再开具,地方就没有时间进行退役金的核定,地方财政也无法对相应项目进行财政预算,军转安置工作部门也不能及时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报医疗保险计划、住房补贴计划和办理相关手续,而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人待遇的落实。
4、办理身份证为什么必须以加急快件的方式办理?答:因为从转业翌年的元月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待遇、住房补贴待遇都由地方承担,而办理相关手续必须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加之军转安置工作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因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办理完入户手续后,必须以加急快件的方式办理身份证,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才能尽早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有关手续,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相应待遇的时间才不会受影响。
军转工作常见问题及解答

军转工作常见问题及解答1、转业干部的安置方式有哪些?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哪些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3、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是否一定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不一定,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和中发〔2007〕8号文件明确,接收师、团职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4、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职务安排有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5、我省对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有何特殊照顾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接收安置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工作,根据中央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相关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8〕10号),规定:为较好解决各级各部门因接收安置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带来的编制、职数问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7〕19号)规定,接收安置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继续实行带编分配,即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每接收安置1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就给其增加1个编制。
军转政策: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党员管理规定问答

军转政策: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党员管理规定问答【关键词】2013年军转北京军转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1.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管理有何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和档案如何接转?组通字[2004]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档案的移交,是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对此,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到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对已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未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党员,可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要填写党员情况通知单,主要内容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家庭住址及家属工作单位、报到时间等,及时函寄党员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党员情况通知单后,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党员要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移交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如何开展?组通字[2004]13号文件规定,要切实抓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方法作者:李轩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08期摘要: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并亲自部署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充分肯定了军人的社会地位,也彰显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
其中,自主择业作为军转干部重要的安置方式,不仅减少了体制安置压力,而且在丰富就业途径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优质人才。
但在实践中,由于相配套的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就业、创业培训质量不高,导致政策执行与理想效果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本文分析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的意义和现状,并提出优化建议,希望能对相关管理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策略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1.08.0420 引言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被提及39次之多。
作为“六保”之首,“保就业”已成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主线。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数较大,优化相关就业管理工作、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提供给现役军人强有力的现实参照,也是稳就业、保民生的时代要求。
1 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的意義分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泛指军龄满20年的营级干部和不受军龄限制的师团级干部。
曾经作为军队建设的中流砥柱,他们拥有较高的军事技能和优良的人品作风。
优化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高质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1.1 丰富就业途径,满足个性化需求,为创业打实基础2001年1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打破了延续多年的单一指令式安置模式,军转干部以自主择业身份进入时代弄潮。
“自主”是政策执行的基础,“择业”是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核心。
持续推进、优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不仅充分肯定了他们的社会地位,还拓宽了就业途径,满足个性化需求,同时也为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向社会输入价值力量。
1.2 响应中央号召,凝聚军心士气,减少现役军人后顾之忧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一是响应中央号召,缓解计划安置压力,自主择业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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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相关问题答疑(一)
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二、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发放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经财政部批准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拨,年终进行决算。
其中,第一年的经费,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提供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职务等级和经费标准等情况,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预算;以后年度的经费,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上报的经费需求计划汇总编制预算。
退役金的发放比照公务员工资统一发放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支付。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服现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31日,从翌年1月1日起逐月领取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本人离队时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按当地同等职务等级的军队干部所享受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发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标准,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比例计算。
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地区津贴(含边远地区津贴、艰苦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地区生活津贴)、生活补助、房租补贴。
增发退役金比例的边远艰苦地区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4号)确定的范围。
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
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选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退役金照发。
三、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
单位的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四、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个人帐户。
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帐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原题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来源:周口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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