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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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矿井防突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消灭突出造成的伤亡及非伤亡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1、所有在突出威胁区内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所有有突出威胁的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其回风不得串入其它工作面。

2、采掘作业规程及揭煤措施都必须有包括“四位一体”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

所有存在突出威胁的工作面必须进行正规开采。

3、具有突出威胁的工作面只能采取手镐掘进。

当煤层较硬需放炮时必须采取浅眼松动爆破,严禁风镐掘进。

进行浅眼松动爆破时,其威胁区内,必须全部撤人,煤层松软时必须扒尖、留胸肚煤掘进,严防空顶空帮。

4、所有突出威胁区内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5、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随时检查,确切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情况,发现突出预兆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汇报矿调度室听候处理。

6、瓦斯检查员出班后必须如实汇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有异常情况必须向通风科长、矿总工、分管防突的副矿长汇报。

7、所有一分层工作面都必须安装瓦斯监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实行风、电、瓦斯闭锁。

8、所有钻探工程均实行计划取酬,由跟班记录员负责记录,防突技术员验收(探水工程由地质技术员验收),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严厉处罚。

9、由防突工程师兼预测预报组长,主持全井的防突技术工作,包括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及检查,负责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登记台帐、填图等,负责各类设备仪器、工具的管理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二、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规定1、在未取得本井实测临界值前,所有临界值指标均依照《防突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暂采取钻屑指标法。

2、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决定暂采取以下三类防突措施:大排、小排、深孔松动爆破。

具体运用根据《防突实施细则》进行设计,由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一分层煤巷掘前必须进行预测预报。

掘进工作面防突超前钻孔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防突超前钻孔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防突超前钻孔管理制度
1、各掘进工作面超前钻孔记录本必须保持清洁,记录字迹清晰。

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涂改钻孔参数,发现擅自损坏或涂改罚责任人100元、责任技术副队长100元。

2、所有超前防突钻孔必须由钻孔施工负责人、班长、技术副队长、瓦检员在记录本签字确认。

3、超前防突钻孔必须按巷道设计中心线施工,煤巷掘进工作面钻孔长度不低于10m,不按规定施工者罚款100元。

4、防突超前钻孔参数由施工队技术副队长负责填写,钻孔施工完毕填写记录,少填一次对技术副队长罚款100元,瓦检员未填写孔内气体浓度,一次罚瓦检员100元。

5、掘进工作面施工作业过程中,每班由班长负责填写施工进尺、剩余进尺情况,并负责向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告知。

记录填写缺少一次罚当班班长100元。

6、当班实际进尺超过允掘进尺时,必须立即停止前进施工超前钻孔。

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7、各掘进工作面钻孔记录由技术副队长负责每月初3日前上报上月钻孔记录至通风部存档,不及时上报执行罚款200元。

8、安检员、瓦斯检查员、通风部监督打钻进尺、允掘距离、施工进尺等情况,有权停止超允掘进尺前进,并及时
汇报。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三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三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生产部门负责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人员负责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包括工作面的检查、巡视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采煤工作面进场前,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向班组成员进行说明。

第六条进入工作面后,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巡视和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作面发生突发情况时,防突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突发情况的处置。

第八条工作面采煤结束后,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维护和清理工作,确保下次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应配备防突安全设施,包括防突探测器、安全逃生通道等。

第十条防突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其可靠性。

第五章人员培训第十一条煤矿应定期开展防突管理知识培训,确保人员对防突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二条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突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于防突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防突管理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防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煤矿应配备监察人员,定期对防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防突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防突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所有。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该制度旨在规范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并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防突风门日常管理制度

防突风门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矿井安全,预防和控制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加强防突风门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防突风门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通风科负责防突风门的总体规划、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2. 施工队组负责防突风门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安全科负责对防突风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防突风门安装与验收1. 防突风门安装前,通风科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安装位置、尺寸和数量。

2. 安装过程中,施工队组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防突风门的安装质量。

3. 防突风门安装完成后,通风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突风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防突风门使用与维护1. 防突风门使用过程中,施工队组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定期检查防突风门的开关状态,确保其正常使用;(2)严禁擅自拆卸、改装或损坏防突风门;(3)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防突风门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通风科进行维修或更换。

2. 防突风门的维护保养:(1)定期对防突风门进行检查,发现损坏、锈蚀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2)保持防突风门清洁,防止尘土、杂物等进入;(3)定期对防突风门进行润滑,确保其开关顺畅。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科应定期对防突风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安全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防突风门安全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通风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通风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防突资料管理制度

防突资料管理制度

新宜矿业公司技术管理系统—防突管理模块 JS-01-01防突资料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防突资料的管理;确保归档材料内容齐全、真实、可靠,更好指导采掘生产。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矿防突资料管理报告。

3 防突资料管理的重要性第一条防突资料的归档是矿井技术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矿技术处的工程技术员必须根据归档的要求将工作贯穿在平时工作中,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业务分析报告和采掘工作面台帐、工作日志等。

严禁凭空想象、推测形成虚构材料,损害矿井长远安全、效益。

第二条防突资料的归档档案内容整理要做到目录分明、条理清晰,归档顺序按照总结、图纸资料、防突实施计划、措施。

归档材料一律使用计算机打印。

第三条防突资料的归档由矿技术处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落实、整理,基础资料的整理由技术负责人分工到具体人员,总工程师负责审核。

地质资料部分由地质技术员牵头完成交采掘技术员归档。

资料整理齐全后交档案室存档。

档案室进行审核,矿总工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检查。

归档不及时,对不合规定要求的归档材料退回重新整理。

4 防突资料的归档要求第一条防突资料的归档范围及时间段。

自回采工作面形成、回采至工作面回采结束所形成的图纸资料、作业规程、措施,包括掘进补充巷道、过断层、变薄带、特殊地段的处理所形成的措施。

第二条防突工作面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侧重技术问题的处理、经验,内容包括采面地质工作总结、回采工作总结。

第三条地质工作总结要根据回采揭露的情况,把隐伏在工作面内的断层、变薄带、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反应出来,钻孔封孔情况及偏斜作出说明,必要时采用一定的测量手段。

5 归档时间第一条防突工作面结束后15日内,将归档材料交付公司技术部、各矿备存一份。

第二条防突工作面结束后10日内,将归档材料交付档公司技术部、各矿备存一份。

6本制度由通风队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起草:段先中罗荣彬审核人:刘峰批准:瞿定军版本/状态:02 签发:2009年02月6日。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3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中的关键部位之一,为保障采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以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一、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突发地质灾害,保障矿井的安全高效生产。

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核心区域,突发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将对采矿作业和矿工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科学的防突管理制度意义重大。

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采煤工作面的管理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

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瓦斯含量、矿压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预防为主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前发现并有效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等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瓦斯抽放、瓦斯抑制、矿压控制等,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积极防控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科技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突管理的水平,以保障矿井的安全和高效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1. 瓦斯防治管理(1)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采煤工作面应配备完善的瓦斯抽放设备,并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2)瓦斯抑制技术的应用。

采煤工作面要采用瓦斯抑制技术,如全封闭回采、高效低排风系统等,降低矿井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3)瓦斯监测和报警系统的完善。

采煤工作面要配置瓦斯监测装置,并建立瓦斯监测与报警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一旦超过安全标准,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重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

二、遵守矿规矿纪,熟悉通风系统和避
灾线路。

三、经常清洗防突机具,熟练掌握其使
用方法。

四、坚持搞好“四位一体”防突工作,
预测预报到位,数据测试准确,不弄虚作假,
小直径排放孔施工到位,各类数据及喷孔地
点准确,收集好原始资料。

五、打抽放孔时保证按设计施工,保证
质量做到不漏气。

六、及时填写预测预报(效果检验)报
告单和测试基础数据表,并送技术负责人审
批签字,签发允许掘进通知书后送达矿长、
生产矿长、班长。

七、每次工作前都必须认真收尺,严格
按允许掘进进尺作业,发现有超掘现象,立
即报告调度室、生产矿长、矿长,以便采取
补救措施。

八、按规定填好防突牌板。

九、每次作业时必须佩带自救器,便携
仪,光学瓦检器,并按规定使用。

十、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临时任务。

煤矿防突工的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工的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工是指负责煤矿井下通风、瓦斯、水文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以确保矿井地下的安全条件。

煤矿防突工的管理制度是指对煤矿防突工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煤矿防突工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责任制度
煤矿防突工的岗位责任制度是指对煤矿防突工在工作中要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进行明确划分和详细规定,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岗位责任制度应该明确煤矿防突工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也要明确煤矿其他相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确保工作顺畅。

2.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工的培训管理制度是指对煤矿防突工进行培训和考试的一套规章制度。

煤矿防突工需要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此外,煤矿防突工还需要进行定期培训,以保持其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3.考核评价制度
煤矿防突工的考核评价制度是指对煤矿防突工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一套规章制度。

考核评价制度应该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同时要公正、公开、客观和科学,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4.奖惩制度
煤矿防突工的奖惩制度是指对煤矿防突工进行奖励和惩罚的一套规章制度。

奖惩制度应该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和惩罚标准,同时也要公正、公开、客观和科学,以确保奖惩的公正性。

综上所述,煤矿防突工的管理制度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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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机构 矿成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防突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执行情况。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通风副总、技术副总、安全副总、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技术科、调度室等部门正、副职负责人;防突队及各采、掘、机、运、通队长及书记、副队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人员 1、矿长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负责人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落实责任。矿长应定期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工作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计划、措施、钻孔成孔验收制度、建立瓦斯抽放测定制度、编制消突报告等;矿安全监察处长负责监督检查。 2、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具体事宜。 3、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4、防突队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的施工。 5、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防突施工的技术指导和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3、生产副矿长的责任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落实防突工作,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对防突防治工作,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瓦斯抽采有充裕时间,不得安排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开工。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和掘进工作面验收时,要同时对防突相关工程和设施进行验收。负责检查分管部门和区队落实防突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4、安全副矿长的责任 负责对本矿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规范、计划的审查和现场实施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有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并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未排除,不准恢复生产。负责监督防突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监督防突安全投入和相关工程的“三同时”工作;负责监督防突工作所需设备、仪器、用品的采购、使用,对不合格设备、仪器、产品严禁入井使用;参与防突方面的“三违”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5、机电矿长的责任 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正常运转,消灭电气失爆。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机械运转设备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提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6、矿工会主席的责任 对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职工安全教育和群众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矿工会主席要检查各有关部门、区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加矿“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会议;将群众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及时反映给行政管理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提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7、矿党委书记的责任 对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监督和保障的领导责任。矿党委书记要检查和监督行政领导和部门落实防突的各项工作;对违反国家或企业有关规定或制度的行为及责任人,要提出处理意见;要教育和监督检查干部和党、团员认真履行防突工作的职责。 8、通风科的责任 在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防止突出事故负具体管理主要责任。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负责制定与实施瓦斯抽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测定、整理、分析防突工作的技术参数;每旬至少组织一次防突工作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本部门难以整改治理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直至整改消除。及时绘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抽放等各种图纸,完善瓦斯地质图,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通风科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 ②每次发生突出后,分析突出原因,明确责任,并形成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③强度大于100吨的突出,必须附有专题调查报告,分析突出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突出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以便指导防突工作。负责对各类防突钻孔的竣工验收工作,并作竣工图。负责掘进工作面煤层瓦斯预抽率的统计计算,负责防突安全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报批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9、调度室的责任 负责防突工作的动态调度指挥。调度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干部要熟悉防突方面的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时掌握防突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情况;了解防突工作的关键工程情况,按规定及时做好记录,做好信息沟通、报告及汇报等工作,情况危急或有发生重大事故危险时,必须先采取断电撤人措施,再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防突方面的安全隐患,参与事故的抢险救援。 10、生产技术科的责任 对本业务范围承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布置采掘开工前,必须通知通风、机电部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通风设施未建成不得开工。高瓦斯、突出煤层未实施瓦斯抽采和达标的,不允许布置回采和掘进。因擅自布置不合理开采方式,或因采掘施工破坏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电气设备,导致发生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负责防突方面的地质资料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准确的巷道贯通预报,参与完善瓦斯地质图。按规定做好井田内及周边小窑、老巷、采空区的调查,并及时上图,如对矿井瓦斯治理、防突有重大影响和威胁时,必须及时通报通风、生产技术部门,并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 掘进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11、机电科的责任 对本业务范围内承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正常运转,消灭电气失爆。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机械运转设备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因本部门难以整改治理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直至整改消除隐患。因电气或机械设备产生火花,引起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 12、安全科的责任 负责对所有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避灾原则、线路,以及相关的自救知识、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培训时间、计划由煤业公司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新工人下井前要先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按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3、计划科的责任 负责对防突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劳资科的责任 负责调配、充实防突工作所需人员。 15、供应科 负责及时提供防突方面所必需的设备、材料、仪器、防护用品。 16、财务科的责任 负责优先保证防突所需的资金。 17、通风队的责任 安全监测监控室在通风科的领导下,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直接管理责任,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或弄虚作假导致发生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负责按矿井监测监控设计,以及有关的规程或措施规定的采掘工作面及机电桐室、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地点安设监测监控传感器,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校正,确保监控有效。 按规定定期维护、校正“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的设施、仪器、仪表。 18、防突队的责任 (1)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2)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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