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督办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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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宝坻政办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的通知宝坻政办发〔2017〕9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现将《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3月27日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一、文件办理(一)请示、报告类公文的处理流程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各街镇、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接收工作,并对公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作退回处理并说明原因;2.对符合要求的公文进行登记,填写请示报告呈办单,拟定初步意见;需请区长审签的报办公室主任审签,不需请区长审签的报分管副主任审签;3.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审签意见,将公文依次呈送区政府领导;4.按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在请示报告单相应栏目内填写印转相关区政府领导或部门办理、落实;5.需要督办的公文,印转区政府督查室督办;6.办理完毕后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二)机要文件处理流程1.机要室负责机要文件的接收工作,对公文进行登记,填写机要文件呈办单,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2.根据办公室主任拟办意见,专职机要员送相关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办理;3.按领导批示要求,将公文与领导批示及时转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按领导批示意见认真组织办理;4.承办单位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5.公文办理完毕后回收,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组卷归档;6.机要文件按规定时间完整退回。

(三)发文办理流程1.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对有关部门提请区政府批转或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公文进行初审,如公文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内容,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2.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发文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对文稿内容进行审修,并填写文件底稿签,报主管主任审核;3.主管主任在文件底稿相应栏目内签署批准定稿及呈报意见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对涉及多位领导分管的,依次报请会签;公文内容重大的,应报请区长签发;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根据文件内容,报请分管领导签发,也可委托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4.经区政府领导或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签发同意后,主管科室对公文进行全面系统地复核、校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发文登记,对公文格式进行审核把关后发相关领导和部门;5.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对已制发(传发)完毕的公文,将正本与底稿收集到一起,按类组卷归档。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规则和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规则和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规则和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7•【字号】济政办发[2008]43号•【施行日期】2008.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规则和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规则》、《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政务督查落实工作是保障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各级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有效形式,是建设高效政府的重要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督查工作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落实意识,不断增强抓好督查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把督查落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切实抓紧抓好。

对市政府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确保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加强督查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查部门的职能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督查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职督查工作人员;市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门处室负责督查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督查工作人员。

要注重对督查工作人员的培养,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要为督查工作人员提供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跟随领导检查和调研等工作的机会。

要尽量保证督查工作必需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为开展督查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规则〉和〈办理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工作规则〉的通知》(济政办发〔1997〕19号)同时废止。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四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四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__基本路线以及____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年中、年终的政策执行情况,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各线各办每月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工作会议、党代会和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应到会人员的到会情况。

3、催办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决定事项。

4、催办上级部门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5、督办新闻媒介对我镇工作的重要批评和建议。

6、督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领导引起重视的问题。

7、督办“民情信箱”收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落实情况。

8、督办机关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9、督办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开展情况。

10、督办经领导批准后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的负责情况1、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负责督查的具体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2、督查对象:镇机关各线各办及全体工作人员。

3、督查时间: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4、督查记录:每次督查应如实做好记录,督查记录由负责。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1、立项登记。

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是指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

第三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督查督办结果真实可信,以期达到科学决策、依法依规、高效运行的目标。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程序与方式第四条督查督办可以通过实地检查、召开会议、查阅档案、召集座谈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督查督办的程序包括:立案、受理、调查、汇总、交办、反馈。

第六条督查督办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受督查督办单位有权了解督查督办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被督查督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团组进行现场检查,并按时完成督办任务。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责任与权力第八条督查督办的责任主体包括上级单位、有关部门等。

第九条督查督办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责任范围和职责,成立专门的督查督办工作组。

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组织调研、制定相应的督办方案、解决问题等。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组有权要求被督查督办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督查督办的权力包括:对被督查督办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要求整改、追究责任等。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效果与评估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应当关注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及时反馈。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的效果应当通过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工作。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督查督办的保障与奖惩第十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保障。

第十七条对于整改不达标或故意拖延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优秀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旨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保障。

本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督查督办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实现。

督查督办是领导机构对下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一种方式,旨在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进展和改进。

督查督办工作涉及各级领导机构、各部门和干部职工,需要各方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督查督办流程1. 制定督查计划(1)领导机构确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的目标、范围和重点。

(2)下级单位接到督查计划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

2. 督查准备工作(1)领导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准备工作,明确督查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

(2)通知被督查单位,告知督查时间和准备工作要求。

3. 开展督查(1)督查组按照督查计划和方案,深入到被督查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2)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3)督查组对被督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

(4)督查组进行问题的排查和审核,采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4. 发现问题与反馈(1)督查组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

(2)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提供问题反馈,明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整改要求。

(3)被督查单位接到问题反馈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

5. 督办整改(1)领导机构对督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

(2)被督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定期向领导机构汇报整改进展。

(3)领导机构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到位。

6. 督查结果评估(1)领导机构对督查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分析问题的解决效果和整改成果。

(2)领导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被督查单位进行表扬、奖励或批评、问责等相应的措施。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责和要求1. 领导机构的职责(1)制定督查计划和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图

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图
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协办单位
责任人
交办单位
区府督查室
交办时间
办结时限
督查事项登记表
序号
督办事项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
办结时间
办理情况
备注
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图
督办事项审批表
拟督办
事项
拟办
意见
督查室
主任意见
政府办
副主任
意见
政府办
主任
意见
备注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办通知单
遂安府督〔〕号
督办事项
督办要求
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协办单位
责任人
交办单位
区府督查室
交办时间
办结时限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府督查室催办通知单
遂安府督〔〕号
催办事项
办理要求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府工作的正确执行和有效落实,对各级政府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督办的一项制度安排。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在我国的政府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它能够加强政府责任,促进政府工作的规范运行。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防止政府因为信息不畅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而导致工作失误。

通过监督和督办,能够让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一、明确责任:建立清晰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二、建立工作流程:确立督查督办工作的流程和环节,包括事前准备、实地调研、问题发现、形成意见建议、督办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

三、加强调研与信息收集: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和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四、建立问题反馈和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推动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监督与督办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个别谈话、函询、专题会议等形式,对政府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和追问,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落实。

六、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对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以进行考核和评价,同时对查实的失职行为要进行追责和问责,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七、加强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于改进政府工作、健全政府监督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同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还可以加强政府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促进政府的廉洁和清廉作风。

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处理工作流程

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处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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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示要求送其他区领导的,将批示及原件送有关领导审阅
(2)批示要求送有关单位或其负责人的,将批示与原件复印送有关单位
(3)批示明确要求回报办理结果的,列入催办事项呈请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4)属传阅件,一般从上到下传阅,如先办理领导批示的,可将批示及原件复印有关单位办理,原件续送有关领导阅
(5)在填写好的《办文处理表》附上领导批示件,送分管领导审批
(1)将批示原件复印,附领导批示转有关单位办理
(2)列入催办事项的附《督查督办通知书》,发送有关单位办理
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处理工作流程xzbw督查督办室050021批示要求送其他区领导的将批示及原件送有关领导审阅2批示要求送有关单位或其负责人的将批示与原件复印送有关单位3批示明确要求回报办理结果的列入催办事项呈请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4属传阅件一般从上到下传阅如先办理领导批示的可将批示及原件复印有关单位办理原件继续送有关领导阅5在填写好的办文处理表附上领导批示件送分管领导审批1将批示原件复印附领导批示转有关单位办理2列入催办事项的附督查督办通知书发送有关单位办理1在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登记表登记区领导批示件

督查室工作流程规范

督查室工作流程规范(一)决策督查程序规范:l、确立任务。

负责对市委、区委制定的方针和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落实;对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专题会及区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2、分解立项。

确立督查任务后,在5个工作日内起草责任分解通知,在分解立项后,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报分管主任审签,重大督查事项由区委办公室主要领导审签。

3、通知交办。

经审签后,将责任分解通知印制成文,在区办公自动化网上予以通知,同时将纸质文件及督办通知印发给各责任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

4、跟踪督查。

根据完成时限要求,不定期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实行跟踪督查。

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部署建议区委领导带队进行督促检查,或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督促检查, 及时进行分析汇总,作出阶段性评估。

对专业性较强、涉及单位较多的重要事项,协调相应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进行联合督查。

5、综合协调。

对办理落实确实有困难需协调的事项,一般事项由区委督查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由区委办公室分管主任协调;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区委领导协调。

6、汇总反馈。

在完成时限前7日内,通知各责任单位提交完成情况材料。

根据各承办单位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汇总,在完成时限后5日内形成综合报告,经逐级审阅后报区委领导。

7、整理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及时进行办结登记,并将有关材料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二)专项督查程序规范:1、登记送审。

收到上级和区委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后,于当日进行登记。

根据领导批示和事项内容起草督办通知书,提出承办单位、拟办意见和完成时限,并送区委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

2、分解和时限。

对领导批示已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的督查件,按指示意见交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对领导批示未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的督查件,由区委督查室根据其内容和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确定主办、协办部门或单位,提出具体办理要求。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5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工作进展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是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的方式包括书面督办、现场督查、座谈会等。

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涉及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二章督办督查工作流程第一节督办工作流程第八条督办工作的周期一般为每个工作周期的开始和结束阶段。

第九条督办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督办任务的确定、执行情况的监督、问题的解决和结果的反馈。

第十条督办任务的确定应由领导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进行安排,并书面通知到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督办任务的执行情况应由相关人员按照任务要求进行具体的行动,并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出现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问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解决。

第十三条督办工作的结果应由相关人员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二节督查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督查工作的周期一般为每个阶段的开始和结束。

第十五条督查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督查计划的制定、督查组的组建、实地督查和督查报告的编制。

第十六条督查计划的制定应由领导或主管部门根据任务要求和工作进展进行安排,并确定督查的重点和范围。

第十七条督查组的组建应由相关人员组成,人员的选拔应考虑到专业能力、经验和责任心等因素。

第十八条实地督查是指督查组前往工作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督查报告应由督查组根据实地督查的情况进行撰写,要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督办督查工作的要求第二十条督办督查工作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故意歪曲和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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