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交通影响评价哪个部门审核

交通影响评价哪个部门审核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交通影响评价逐渐成为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常情况下,交通影响评价是由城市规划部门、交通规划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相关机构来进行审核与评估的。
但是在具体的审核过程中,究竟是由哪个部门来进行审核的呢?
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核
城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对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进行审核与评估。
在交通影响评价方面,城市规划部门通常会对道路、交通设施以及交通网络等方面进行审核。
同时,城市规划部门还会对使用目标区域的交通情况进行评估,以此来保证城市规划的完善性和可持续性。
交通规划部门的审核
交通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对城市的交通规划进行审核和评估工作。
在交通影响评价方面,交通规划部门通常会针对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等方面进行审核。
通过对交通规划的审核,可以有效地保证城市的交通运输能力和效率,同时还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和拥堵等不良影响。
环保部门的审核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环保部门的审核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交通影响评价方面,环保部门通常会对交通事故、车辆排放等方面进行审核。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审核,可以有效地保护城市的环境和生态环境。
结论
综合来看,交通影响评价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与审核。
城市规划部门、交通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等部门都会在自己的领域内对交通影响进行评价和审核。
这些部门的合作与协调,是保证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关键之一。
因此,在交通影响评价方面,需要统筹协调各个部门的审核工作,以保证审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cjj/t 141—2017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条文说明26制订说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3月31日以第53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函件调查和实地调研,总结了我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科研、学校和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27目次1 总则 (29)2 术语 (31)3 基本规定 (32)4 建设项目分类 (33)5 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35)6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 (38)6.1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 (38)6.2 交通影响评价年限 (39)6.3 交通影响评价时段与评价日 (40)7 交通需求分析 (42)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44)9 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 (47)附录B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 (48)281 总则1.0.1本条说明编制本标准的目的。
随着交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我国城市在大规模建设的同时,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开始制约城市的正常发展。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按照规划协调好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的关系成为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国城市实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有十多年的经验,成为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城市建设阶段协调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的重要环节。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目前,部分城市和省已经制定了一些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政策、技术规范和实施细则,许多城市也迫切希望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地的交通技术力量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各城市在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内容、深度、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指标等方面差别较大,使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在国内的推行受到了限制。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文本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文本-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第一部分文本部分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及评审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从业单位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二选址(或出让)阶段和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 规划单元分区、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 部分条文解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昆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促进昆山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昆山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江苏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等。
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第四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六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第八章执法保障和社会服务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政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评估分析交通安全状况并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市、县级市的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主要由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加强工作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第四条市、县级市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专项规划,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各种出行方式合理使用道路交通资源,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道路交通的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
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介绍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在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建设过程中,对原有交通网络进行评估分析,以评估新项目对交通流量、交通状况、行车安全和环境影响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苏州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在交通建设中高度重视交通影响评价,为了保障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和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
标准内容1. 概述本标准适用于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旨在提供评价方法与评价要求,明确评价内容与评价指标,确保评价工作科学、准确、可靠。
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新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和现有项目的交通改造评价。
2.1 新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对于建设中的道路、交叉口、交通枢纽等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认其对周边交通流量、交通状况以及行车安全的影响。
评价方法包括交通流量模拟、交通仿真、交通网络分析等。
2.2 现有项目的交通改造评价•对于已建成的道路、交叉口、交通枢纽等项目进行交通改造时,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评估改造方案对交通流量、交通状况和行车安全的影响。
评价方法包括交通模拟、交叉口优化、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等。
3. 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是评价工作的核心,对于新项目和现有项目都需考虑以下指标:3.1 交通流量指标•考虑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包括交通量的增减、交通分配的变化等。
3.2 交通状况指标•考虑交通状况的变化情况,包括交通延误、交通顺畅度、交通拥堵等。
3.3 行车安全指标•考虑行车安全的变化情况,包括事故率、事故严重程度等。
3.4 环境影响指标•考虑新项目或现有项目改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污染、空气质量等。
4. 评价方法评价方法是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
4.1 交通流量模拟•利用交通流量模型,对新项目或现有项目改造后的交通流量进行模拟计算,以预测交通流量变化。
4.2 交通仿真•利用交通仿真模型,对新项目或现有项目改造后的交通状况进行仿真模拟,以评估交通状况变化。
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交通设施建设、交通规划或交通政策实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的一项工作。
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预测交通项目实施后可能对周围交通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确保交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下面是关于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和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交通影响评价内容:1.项目概述:对项目的背景、目的和范围进行介绍,并说明交通影响评价的目标和要求。
2.关联项目分析:评估项目与其他相关交通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并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叠加效应。
3.交通分析:通过交通调查和交通模型等方法,对项目实施后的交通状况进行评估,包括交通流量、交通组织、交通运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分析。
4.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如噪音、空气质量、土地利用等,同时对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和治理措施。
5.社会经济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如就业、收入、土地价值等方面的影响,并分析可能的社会经济效益。
6.社区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周边居民和社区的影响,包括交通可达性、生活质量、社区破坏等方面的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社区管理和改善措施。
7.可持续性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交通影响评价要求:1.科学性:评价过程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应综合运用交通调查、模型模拟、环境监测等手段,确保评价结果具备科学的可靠性。
2.预测性:评价要对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合理的预测和分析,以提供未来决策的参考依据。
在交通预测方面,应考虑到项目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和未来交通发展趋势等因素。
3.客观性:评价过程应具备客观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评价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依据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进行分析和判断。
4.可比性:评价结果应具备可对比性,可以进行不同方案之间的比较和评判。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交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各类交通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方面。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项目概况、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计交通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应当将环境保护纳入设计内容。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制定环境保护设计方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噪声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措施,以及环境监测设施、环保设施的布局和设计等内容。
环境保护设计方案应当经过审查,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施工期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应当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物料的运输和存放管理、施工废水和废气的处理、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废弃物的处置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破坏植被、侵占湿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行为。
对于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破坏,应当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废水和废气的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施工废水应当经过处理后回用或者达标排放,施工废气应当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工业园交通影响评价注意的问题

工业园交通影响评价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工业园区的交通流量、道路状况、公共交通、环保等方面。
在进行评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需要全面了解工业园区的交通状况。
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前,需要详细了解工业园区的道路布局、交通流量、车辆类型、车速等情况。
此外,还需要对工业园区的交通高峰时段进行合理评估,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需要考虑工业园区的环境问题。
在评价工业园区的交通影响时,需要考虑环境污染因素,如废气排放、噪音污染等。
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如优化道路设计、提高车辆排放标准等。
同时,还需要对工业园区内的绿化进行合理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
第三,需要考虑公共交通的影响。
在工业园区内,公共交通是必不可少的交通方式之一。
因此,在评价工业园区的交通影响时,需要考虑公共交通的影响,如公共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的数量和班次。
此外,还需要考虑公共交通线路的规划是否合理,以减少拥堵现象的发生。
第四,需要重视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时,需要遵循科学原则和客观事实,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天气、节假日等因素对交通的影响。
此外,还需要对评价结果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需要关注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时,需要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如环保法规、交通安全法规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政策法规的变化对工业园区交通的影响,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需要重视公众参与和社会影响评估。
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时,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工业园区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还需要对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如就业机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进行工业园交通影响评价时需要注意全面了解交通状况、考虑环境问题、重视公共交通的影响、关注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重视公众参与和社会影响评估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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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苏州市规划局2015.0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规范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姑苏区范围内适用本办法;下辖县级市和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参照执行。
第三条 交通影响评价分为城市规划编制阶段的交通影响分析和城市规划实施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
城市规划实施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包括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查和管理,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
第五条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江苏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和《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启动条件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进行城市规划编制阶段的交通影响分析: (一)苏州市区范围内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容积率等有重大调整;(三)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城市规划编制项目。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进行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规模达到报建阶段启动阈值的5倍以上;(二)用地规划指标有重大调整的项目;(三)重要的交通类项目;(四)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在选址阶段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进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类别 代码 启动指标 单位 核心区 住宅 T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商业 T02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服务 T03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办公 T04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 场馆与园林 T05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 ≥100 医疗 T06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 ≥100学校 T07 应编制交通 T08 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应编制工业 T09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10混合 T10 总建筑面积(机动车位、用地面积)≥项目所含建设项目分类中任一类(T01~T09)的启动阈值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 ≥200其他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进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类别 代码 启动指标 单位 外围区 住宅 T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商业 T02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服务 T03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办公 T04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场馆与园林 T05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 ≥100 医疗 T06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 ≥100学校 T07 宜编制交通 T08 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宜编制工业 T09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10混合 T10 总建筑面积(机动车位、用地面积)≥项目所含建设项目分类中任一类(T01~T09)的启动阈值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 ≥200其他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注:① 核心区指“姑苏区及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的重点区域”,外围区指“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和相城区在重点区域以外的地区”,参见附录1。
② 建设项目类别划分参见附录2。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进行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一)需封闭道路或占用道路的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交通设施项目(T08);(二)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上施工并对交通产生影响的非交通市政工程项目(T11);(三)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的大型活动项目。
对交通有严重影响、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
注:① 占用道路是指需占用≥3米以上机动车道,占用时间超过7天。
② 非交通市政类项目指的是管线施工等。
第三章 编制审查第十条 城市规划编制阶段的交通影响分析由规划编制组织机关负责,针对规划的具体任务、内容、深度等技术特点,加强空间结构、土地利用和设施布局等规划方案的交通影响分析,特别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的要求,对规划编制单元、基本控制单元及地块的交通供应、组织方式与用地开发等进行互适性分析,对规划用地布局、开发强度以及相关指标进行校核修正,有效发挥交通对土地利用的引导作用,促进合理布局和交通减量,为后续规划实施管理提供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阶段的交通影响分析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在规划正式评审前,由规划编制组织机关组织规划、交通等方面专家进行交通专项评审,并按照专家审查意见优化规划方案。
第十一条 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编制,重点对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交通需求和周边交通设施支撑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研究,为确定项目选址提供支撑或通过交通影响评价核实项目开发强度,确定出入口位置、交通组织、设施配置等规划设计条件,并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重大项目必要时也可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二条 一般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规模较大或对外交通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编制。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作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重要支撑,一并上报审查,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未落实审查意见的,不予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第十三条 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编制。
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一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按照审查意见优化交通疏解方案。
第四章 从业单位管理第十四条 从事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的单位必须具备城市规划乙级以上的资质或设有交通规划专业的院校,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审核后,进入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备案库,才可在苏州市区内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 对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备案库的从业单位进行等级评定。
等级 A级 B级单位资质 城市规划甲级资质以上或设有交通规划专业的重点院校城市规划乙级资质以上或设有交通规划专业的普通院校第十六条 根据从业单位的等级,确定其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的业务范围,参见附录3。
第十七条 交通影响评价的编制单位采用委托或招标等方式依法确定,同一机构不能从事同一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备案库的从业单位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如发现从业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其进行降级、暂停业务等处罚,情节严重可永久性移除编制单位备案库处理。
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单位可认为不合格,应按本办法要求重新编制。
第二十条 规划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专家在评审中故意影响评价结果、导致评价失实的,不再列入专家名单。
第二十二条 不在本办法规定内的其他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苏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办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录 1苏州市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分为三个区域:⏹核心区指“姑苏区及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的重点区域”。
1.姑苏区2.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的重点区域:1)吴中中心区:南至吴中大道、东吴南路,北至湄长河及姑苏区边界,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友新路及姑苏区边界;2)郭巷:东至独墅湖与墅浦塘,西至京杭运河,北与工业园区娄葑接壤,南至绕城高速公路;3)越溪:东至西塘河,西至龙翔路,北至吴中大道,南至绕城高速公路;4)太湖新城:东、南至太湖大堤,西至木东公路,北至绕城高速公路;5)木渎:苏福路以北的木渎新区和苏福路以南的胥江城。
3.相城区的重点区域:1)元和塘以东地区:东至227省道,西至元和塘,北至太阳路,南至姑苏区边界;2)元和塘以西地区:东至元和塘,西至永方路,北至太阳路,南至姑苏区边界,包含永芳路以西、春申湖路以北部分区域;3)高铁新城:东至聚金路,西至元和塘,北至渭塘,南至太阳路。
⏹外围区指“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和相城区在重点区域以外的地区”。
⏹参照区指“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附录 2苏州市建设项目大类划分及代码大类名称 住宅 商业 服务 办公 场馆与园林医疗学校交通工业 混合其他大类代码 T01T02T03T04T05T06T07T08T09T10T11苏州市建设项目中类划分及代码大类 中类 说明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别墅 TSZ011别墅、低密度住宅 普通商品房 TSZ012公寓、普通住宅、居民楼等 住宅 T01保障性住房 TSZ013保障性住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大型超市 TSZ021日常生活大型超市 日用百货 TSZ022大型百货商店专业市场及建材超市 TSZ023婚纱城、建材超市、家具城等数码家电城 TSZ024数码家电专卖店 农贸市场 TSZ025农贸市场、菜市场等 邻里中心 TSZ026居住区配套的生活中心 公建沿街商业 TSZ027办公等公建设施的沿街商业 商业 T02住宅沿街商业TSZ028住宅的沿街商业、配套商业 餐饮 TSZ031餐馆、饭店、饮食店等 星级宾馆TSZ032评有星级的宾馆经济型酒店 TSZ033一般旅馆、招待所、快捷酒店 社区服务 TSZ034居住区、社区的居委会、派出所等配套服务 服务 T03服务网点 TSZ035邮电、金融保险、修理等服务网点或营业网点行政办公TSZ04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的办公场所商务办公 TSZ042商务办公场所研发办公 TSZ043科研院所、设计、研发中心等办公 T04酒店式公寓 TSZ044酒店形式的公寓 影剧院 TSZ051电影院、剧场、音乐厅等 文化场馆TSZ052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会展场馆 TSZ053展览馆、会展中心 体育场馆 TSZ054比赛训练用体育场馆、综合性场馆、健身中心等园林与博物馆TSZ055苏州博物馆、苏州园林等场馆与园林T05公园 TSZ056城市公园、休憩广场、游乐场、旅游景区等社区医院TSZ061诊所、社区诊疗中心等小规模医院 大型医院 TSZ062区、县级以上各类综合医院、急救中心等专科医院 TSZ063医疗 T06疗养院TSZ064疗养院、养老院、康复中心等高等院校 TSZ071大专及以上院校学校 T07中专及成教学校TSZ072中专、职高、特殊学校及各类成人与业余学校大类 中类 说明中学 TSZ073高中、初中小学 TSZ074幼儿园 TSZ075幼儿园、托儿所社会培训 TSZ076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客运场站 TSZ081交通客运站、客运枢纽货运场站 TSZ082货运站、货运码头加油站 TSZ083停车设施 TSZ084社会停车场(库)、公共汽(电)车停车场(库)轨道交通设施 TSZ085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交通 T08道路工程设施 TSZ086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道路立交、高速公路等一类二类工业 TSZ091主要以轻工业为主三类工业 TSZ092主要以重工业为主仓储与物流 TSZ093仓库、物流中心工业 T09企业研发 TSZ094工业配套型产品研发混合 T10 混合 TSZ101使用功能包含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建设项目大类的建设项目,如多功能综合楼、商住楼等市政 TSZ111非交通市政设施,如水厂、变电站等 其他 T11其他 TSZ112农业建筑、军事建筑等特殊建筑附录 3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分析类别 计算单位 A级单位业务范围B级单位业务范围规划范围 平方千米规划面积 不受限制 <5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A级单位 业务范围 B级单位 业务范围建设项目类别 代码 启动指标 单位核心区外围区核心区 外围区 住宅 T01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4 <6 商业 T02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2 <4 服务 T03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2 <4 办公 T04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2 <4 场馆与园林 T05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不受限制 <200 <200 医疗 T06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不受限制 <200 <200 学校 T07 — — 不受限制 不允许编制 交通 T08 — — 不受限制 不允许编制 工业 T09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20 <20 混合 T10 — — 不受限制 不允许编制 其他 停车泊位 个停车位不受限制 <400 <400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A级单位 业务范围 B级单位 业务范围建设项目类别 代码 启动指标 单位核心区外围区核心区 外围区 住宅 T01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10 <15 商业 T02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5 <10 服务 T03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5 <10 办公 T04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5 <10 场馆与园林 T05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不受限制 <500 <500 医疗 T06 机动车位 个停车位不受限制 <500 <500 学校 T07 — —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交通 T08 — —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工业 T09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不受限制 <50 <50 混合 T10 — —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其他 停车泊位 个停车位不受限制 <1000 < 1000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道路等级 A级单位业务范围B级单位业务范围快速路 不受限制 不允许编制 高速公路 不受限制 不允许编制 主干路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一级公路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次干路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二级公路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支路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三级及以下公路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