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管理效率,规范驾驶员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二、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安全。
2. 监控系统应包括车辆定位、轨迹回放、行驶速度、驾驶员行为等信息,满足道路运输管理需求。
3. 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便于管理部门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4. 公司应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监控系统使用与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 监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确保驾驶员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3. 驾驶员应按照公司规定,配合监控系统的使用,不得故意遮挡、损坏或停用监控设备。
4. 监控管理部门应对车辆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5. 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运行数据进行分析,为公司的运输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四、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为公司的重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任何人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监控数据携带出公司。
3. 监控数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便于管理部门进行查阅。
五、违规行为处理1. 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对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应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涉及公司运营安全的监控数据,公司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六章内容,我们可以看到,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主要包括监控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使用与管理、监控数据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XXX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总则为加强企业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XXX(2016)年第55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公司运营车辆、监控平台安装、维护,相关人员职责与责任追究。
第一条定义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
2、监控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安全营运状态实时监控。
3、车载终端: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及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政府平台和企业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控制功能的装置。
第二条监控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设立监控平台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公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监控平台隶属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负责监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监控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第三条车载终端的安装及维护1、服务营运商负责安装或更换车载终端;新购置的道路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
2、应当确保监控系统一般使用,保持对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监控系统装配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要对车载终端举行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测保护。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车载终端装备。
客运班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制度

客运班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制度客运班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制度为了加强对客运班车的统一管理,保证车辆在道路途中的全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建立GPS监控平台,并设立监控人员,对客运班车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
二、所有客运班车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并严格按照摄像头摆放要求,保证拍照能拍到车内所有乘客情况。
三、客运班车GPS监控系统如果出现问题需尽快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四、GPS出现故障,必须停止客运班车发车。
五、客运班车司乘人员不得随便更改GPS摄像头位置,如发现故意遮挡、调整位置的,对客运班车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客运班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制度 [篇2]为加强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
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我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
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2)、一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3)、二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____%6、疲劳驾驶的限值:客运驾驶员____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____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____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有效处置、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立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第五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监控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速、行驶路线、停车时间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为车辆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监控设备管理第七条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监控数据应保存至少_____个月,重要数据应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对监控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
第十二条利用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车辆调度、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员,按照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
第十五条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制定车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监控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定期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明确落实监控工作责任,特定本管理办法。
1、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人员当班时应检查客户端是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要
及时联系监控公司修复,做好相应记录。
2、检查公司车辆是否都处于监控范围,发现掉线要查找原因,分析情况及时解决。
必要时联系驾驶员查明原因,解决相关问题,做好记录档案。
3、发现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出现故障,要做到及时修复。
对恶意破坏车辆GPS 卫星定位系统的人员,公司责令其自费修复,并给予经济处罚。
4、发现车辆超速超员报警要及时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驾驶员减速,并跟踪车辆是否及时纠正车速,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发现屡教不改、经常超速的车辆要提请
安技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5、车辆紧急报警时要及时将警情报110,对乱报警情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整改。
6、天气恶劣、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驾驶车辆避险。
7、车辆或驾驶员变更的有关人员名单和电话信息,要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更改。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细则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细则为了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态,便于加强安全监管,预防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一、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早晨6点至晚上7点交接班,晚上7点至早晨6点),不得擅离职守,并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和脱岗,严禁值班人员私自做连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本公司所有公路客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终端设备,加强运行车辆的动态监督管理。
三、公司建立GPS监控平台,值班人员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发现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要立即通知驾驶员改正。
四、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普通公路不得超过60公里,有限速标志的,车速不得超过标志指导的速度。
五、安全部门每周对GPS监控平台纪录的数据进行分析,对于违章、违规的行为,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安全部门每月在公安信息网平台查询本公司驾驶员的交通违章情况,及时掌握驾驶员的违规信息,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和事故的预控工作。
七、驾驶员要自觉维护好GPS终端设备,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故意损坏,逃避监督。
八、驾驶员有意关闭GPS或故意损坏GPS终端设备,影响GPS终端正常工作,公司将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九、安全科要认真核实人民群众投诉的交通违章举报,一经核实清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的外接存储设备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一、完成监控数据的归档工作,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未经允许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 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运输车辆。
3内容3.1平台监控内容3.1.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3.1.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3.1.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3.2平台监管职责:3.2.1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2.2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
3.2.3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安全部。
3.2.4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2.5对运输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2.6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运输车辆号牌及类型、载质量、运输线路、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2.7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周期内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
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对需维修的车载终端应及时在中寰报修系统上进行报修,并做好登记。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亳州客运集团北斗管理及监控制度二○一五年四月一日目录北斗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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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斗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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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控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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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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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北斗监控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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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北斗监控人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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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监控人员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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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监控人员值班、平台巡查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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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交通违规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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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违规驾驶行为监控台账记录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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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监控值班制度
客运车辆监控值班制度客运车辆监控值班制度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用)》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建立健全营运车辆实时监控值班制度,实现对营运车辆实时运营监管,确保行车安全;对上级监管单位发出的指令进行应答,并执行有关要求;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由公司监控室负责落实。
二、公司建立符合行业标准的车载监控系统,设立监控科室,配备监控室稽查人员,安排监控室值班人员,按时采集车载监控视频信息并做好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知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纠正营运车辆驾驶人违规行为,熟练督查驾驶人按规定行车。
四、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熟练掌握车载监控操作技能。
五、值班人员,必须熟知本公司司营运车辆号码、驾驶人配备情况、营运车辆行驶线路、营运车辆发车及到站时间等具体情况,熟知公司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
六、值班人员负责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按时采集回车载监控的视频信息储存卡,并认真做好动态监控纪录,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完整。
七、值班人员必须每日统计超速、压站、不进站、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情况,按规范要求填写监控台账,并将违法违章情况抄报公司安全营运部处理。
八、值班人员核查在线营运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纪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时通知车载监控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九、监控值班人员要做好驾驶员违规处理台账并存档至少保持3年。
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值班制度2015-09-23 14:38 | #2楼为实施对营运车辆24小时卫星定位监控工作,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进行监控,由车属单位实施,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
二、严禁让无关人员操作监控设备,值班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
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
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2、监控及维护工作流程(1)监控中心应每日查看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车辆监控数据的登记分析工作;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判断在线数据异常的原因;汇总不在线车辆的信息;(2)监控中心应每日将查实的车辆超速等违规情况报安全科汇总;(3)监控中心对抽查中发现的超速车辆,应在监控平台上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警示;(4)监控中心要每天对所属运行车辆进行两次监控动态监管信息抽查,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每日对重点关注车辆查询数量不少于总车数的30%;(5)安全科在每次路检路查工作中,对本公司车辆的车载终端和视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间题要立即与宏地平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6)监控中心要每月对车辆监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车辆在线情况、故障情况、设备检查情况、轨迹查询与违规车辆处理情况等。
3、违规处罚(1)故意损坏车载设备或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1000元;(2)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无法实现车内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3)车载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对驾驶员处罚500元。
(4)车载终端发出超速警报或监控平台发出警告信息拒不执行者,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5)车辆每趟次运行中监控平台累计超速提示3次以上者,处罚违规者500元;(6)严禁超员,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下的,处罚车辆经营者500元,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上者处罚经营者2000元;(7)私自承揽包租车业务或无正当理由串线经营者,车辆停班整顿,处罚经营者1000元;(8)私自聘用未经公司审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车辆停班整顿,并处罚经营者1000元;(9)监控中心管理人员每日都必须采集每辆车的监控、视频动态监管信息两次,并填写报表,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10)公司主管领导要对违规违章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记录教育(谈话)内容,建立健全整改处罚台帐,完善各种档案资料。
若资料不完整,处罚公司安全生产科100元;(11)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上报有关采集数据、报表,若未按时上报监控数据和违章统计报表,有意包庇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分别处罚相关管理人员各100元;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科工作职责:(1)制定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负责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2)监督、检查、指导监控中心的日常监控工作,对监控工作的违规行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3)监督、检查、指导实时监控中心对监控到的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情况;(4)重点监控本公司营运线路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车辆的运行情况;(5)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对外发布系统监控信息;(6)协助做好车辆报废、转让、更新时车载监控、视频监控终端的回收、安装和维护工作;(7)负责每月通报本公司违规车辆处罚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提供各类监控、视频监控安全监控信息、数据与报表等相关资料;(8)负责每月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各类监控、视频安全监控信息与数据报表;2、监控中心工作职责:(1)检查日常车辆管理工作,通过监控系统了解掌握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做好新增、更新车辆的系统数据更新及车辆报废、转让数据信息登记工作。
变更信息及时报送系统运行维护部门,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3)及时了解客运车辆的信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监督包车、加班车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及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记录,并做好这些处理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3、实时监管员工作职责:(1)按规定操作程序使用、管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确保系统设备完好,运转正常;负责车辆动态实时监控,及时处理系统中各种信息指令,监控登记异常信息及终端故障报修,保证车辆的实施监控和信息反馈时效性;(2)检查或监控中发现监控、视频监控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的车辆严禁排班运行;(3)按照上级或公司的要求及时调整监控系统中不同公路等级路段分段限速和终端提示工作,确保车辆运行车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负责驾乘人员的违法违规记录,每月底对驾乘人员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上报安全生产科,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5)负责标记各运营线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并书面报告安全科备案;(6)做好车辆在运营线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及危险路段上的监控登记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安全事故黑点特性和重点驾驶员的监控情况;(7)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按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载终端;(8)按实每天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抽查车辆每天不少于30台。
(9)做好车辆监控数据和图片的备份工作,图片保存期为三个月,监控数据保存期为一年,不得随意删除;4、监控人员值班安排:1、监控平台大屏应答点击,工作日由彭溢春负责,休息日由各班值班人员负责。
2、每天抽查车辆和《动态监控台账》的记录,工作日每月1-10日由唐健芯负责、11-20日由彭溢春负责、21-31日由谢业春负责,休息日由安全生产科各班值班人员负责。
《动态监控台账》由上班监控人员主动交给下班监控人员。
四、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4.1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规范和流程4.1.1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超员、超时驾驶、违反凌晨2至5时停运规定、不按规定中途休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卫星定位终端掉线,并做好记录。
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违规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报告,安全科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安全科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科技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
4.1.2当班动态监控员应及时汇总上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卫星定位终端掉线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截图或录像。
4.1.3 当班监控员发现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的,应报告或通知车属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或分管违章处理的安全员对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信息进行排查,必要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调查或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确认是属违法违规或是卫星定位终端故障。
4.1.4 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经排查,确认违法违规行为或卫星定位终端故障属实的,向车辆驾驶员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或设备维修通知书。
4.1.5 驾驶员按照处理决定书或维修通知书要求接受处理或者回站后协助技术人员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维护。
4.1.6负责违章处理的安全员或安全科负责人跟踪、督促违章驾驶员按规定时限接受处理,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终端故障经检修后是否恢复正常。
4.1.7驾驶员、产值责任人不按照规定时限接受处理的,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或安全员,在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中对违规驾驶员或车辆,设置未处理违规、不签发派车单、限制报班营运,直至处理完毕;卫星定位终端经维护仍不能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更换备用终端,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的车辆,不准报班运行,恢复正常上线后再准予车辆参加营运。
4.1.8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对监控员上报的监控信息及相应的截图或录像进行排查,将审核后的监控信息记录予以确认,并负责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监控信息记录保存要求: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一般事故车辆的监控信息至少保存1年,重大以上事故车辆的监控信息、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4.1.9安全员每天对驾驶人实施出车前安全告诫时应公布和通报上日的各类违规违章信息。
4.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4.2.1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本单位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车辆、驾驶员,消除监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分析和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并按要求报送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2.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超速、超员、超时驾驶、不按规定中途停车休息、违反凌晨2至5时停运规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4.2.3统计分析的方法:4.2.3.1统计分析应尽可能全面,要推广应用科学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可采用对比、排列图等数据分析工具进行分析。
排列图是为了对发生频次从最高到最低的项目进行排列而采用的简单图示技术,利用排列图统计分析不仅可以找到一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且可以找出复杂问题的最终原因。
通过区分最重要的与较次要的项目,用最少的努力获取最佳的改进效果。
4.2.3.2 统计分析排列图可在《每周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会议记录》表中“情况分析”栏中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