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主体
浅析行政办公楼建筑的设计要点

浅析行政办公楼建筑的设计要点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变革,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也正发生着一系列转变。
现代行政办公建筑摒弃了传统办公楼建筑以小空间为单位排列组合而成的模式开始朝着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现代行政办公楼建设的出发点不仅只是政府服务功能的需要,更是一个城市建设与规划的先行和驱动。
现回顾A行政办公楼的设计,分析现代行政办公楼建筑在功能组成上的变化、办公楼建筑在结构设计上应注意的设计要点等。
关键词:行政办公楼,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现代化1引言行政办公楼的设计与建设贯彻勤俭建国精神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把控建设规模、遵守建设标准,让地方行政办公楼发挥其利民、便民的本质作用。
本文将围绕本次设计课题—“A行政办公楼设计”、行政办公楼的建筑设计要点、行政办公楼的结构设计要点、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探讨行政办公楼建筑在功能构成、交通组织、空间划分、使用环境等方面的设计思路,以提高行政办公楼建筑使用的舒适度和实用性。
2行政办公楼的建筑设计2.1办公楼的平面设计本次在A行政办公楼设计时基本上采用的标准层布局与组合设计方式为对称分散式。
标准层中部设置为门厅并在每层门厅左侧设置服务台便于增加讯息的流通度,核心筒除卫生间处于中部靠左的位置,楼梯、电梯等均位于“凹”型标准层中部两侧,在“凹”型标准层的两侧布置其他功能的使用空间,构成由中间展开、左右两部分空间布局对称的形式。
办公楼建筑的柱网尺寸确定也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适应现代办公形式、需求的变化,现代行政办公楼大多都要求空间能够灵活布置使用。
合适的柱网也是控制经济成本的一种方式,但结构柱的柱距也不宜过大,柱距过大也会导致结构梁的梁高过高,这会影响到建筑的竖向空间的使用。
此次办公楼建筑设计采用的“凹”字形平面形状且两侧柱网间距设置为9.9米、9.3米的大跨度,在建筑的两侧形成了较大空间以便设置大型会议室等需要较大使用面积的功能性房间。
2.2建筑的防火及疏散设计由于行政办公楼属于公共建筑,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疏散、防火等安全问题,降低在火灾、地震等灾难来临时不必要的损失。
浅析当代我国县乡行政体制的弊端和对策

浅析当代我国县乡行政体制的弊端和对策摘要:自春秋以来两千多年的岁月里,县一直是中国行政层级中的重要环节,它对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因而,县乡行政体制改革是整个行政体制改革中的重点。
笔者从县乡行政的体制性、县乡政府职能、县乡政府责任机制、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等方面分析了当今我国县乡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探寻有益的对策。
关键词:县乡行政体制对策自春秋以来两千多年的岁月里,县一直是中国行政层级中的重要环节,它对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因而,县乡行政体制改革是整个行政体制改革中的重点。
笔者对当代县乡行政体制改革的弊端进行分析,并找寻一些有益的对策。
一、我国当代县乡行政体制的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县乡行政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建国初期到人民公社化前;(2)1958年至1983年,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公社时期;(3)从1984年至今,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乡镇村治”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县级政府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县乡行政体制变革主要体现在乡镇政府。
(一)建国初期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行政村)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委员会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本乡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为1年,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联系代表,协助乡人民政府进行下届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
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负责全乡工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下设各种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委员会。
”截止1952年底,全国共建立了28万个乡(镇)、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1956年9月,党的“八大”规定:“乡、民族乡、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街道办事处等,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都就成立党基层组织,可按党员人数多少建立支部和会或总支和会以至基层和会,同时,建立与同级党组织相对应的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7 MONEY CHINA / 2020年9月上财经界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绩效目标要有统一的设定与分解两部分的工作,同一类的财政项目绩效目标需具备一定的统一性、科学合理性与可比性;(2)强化绩效目标申报业务的培训工作。
通过考试审核等方式加强相关人员对校级管理工作的理解度;(3)结合现今形势设立绩效目标符合绩效管理的发展。
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建立预算财政项目库并规定绩效目标申报为财政项目申报的必经途径,使得财政项目在具备明确的绩效目标后方可入库。
此外需要在信息系统上设立相应的财政项目申报模板,将绩效目标融入到财政项目申报模板之中,以此来降低人为因素对消极目标申报的影响。
(二)科学合理的制定相应评价指标在制定绩效评价的指标中要根据现今时代发展形势,对局势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客观的态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并要求评价指标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现今财政部门与各相关预算单位对评价指标的设置进行积极的探索讨论,从而使评价指标可以进一步发挥实效性。
制定绩效评价指标时要时刻考虑财政项目的基础,以财政项目的整体框架作为指导,进一步细化财政项目中各个类别,将相似或同类的财政项目来做参考总结归纳。
在进行指标的设定中要时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财政项目特性以及时代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相应指标。
此外,根据财政项目的所属类型了解绩效目标申报的相关要求以此来提供备选指标,为以后的绩效目标申报工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一方面可以有效推动项目预算改革的进行,而项目预算改革进一步促进了资金的高效利用,使资金更加透明化。
财政拨款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非常大的参考意义,让政府的资金流向更加透明化,进一步促进项目预算改革的进行。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顺应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强化财政的资金管理工作,使得预算工作的开展可以规范进行,加大了预算对财政项目支出的约束,有利于政策宏观调控的具体实施,使财政决策更具有权威性与科学合理性。
行政复议第三人浅析

行政复议第三人浅析一、行政复议第三人的概念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短长关系,为维护本身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承有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
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短长关系人(包罗行政主体、相对人和其他短长关系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策动者,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复议请求的对象,而第三人那么是复议程序启动后申请或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的,因此,第三人作为一种特定的当事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具有质的共性。
二、行政复议第三人的种类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以下几种:1、有独立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主要是从复议请求角度进行区分的,有独立请求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非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而是排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的独立的复议请求。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要是一些竞争性许可案件、公平竞争权案件。
如行政许可案件中,有三位自然人A、B、C竞争一个执照。
行政主体将许可证颁布给A,B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颁证行为,颁布给本身,在此复议案件中A、C为第三人,A自然倾向于维持颁证行为,撑持被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那么要求撤销颁证行为,并要求颁布给本身,其主张与被申请人、A、B均冲突,尽管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概念(程序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须对原告和被告提起诉讼),这是由于行政诉讼中被告限定为行政机关所致,但这并不影响其诉讼请求的独立性;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那么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不具有独立性,而是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该种第三人在复议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复议目的是请求复议机关维护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庇护本身的利益。
2、作为行政主体的第三人与作为行政相对方的第三人这是按照第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角度进行区分的,实践中许多具体行政行为是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共同作出的,而申请人只针对此中局部行政主体提出复议申请,此时原那么上应将所有行政主体均列为被申请人。
行政管理浅析信息时代政府管理方式

行政管理浅析信息时代政府管理方式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1]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
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
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
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
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论文论文关健词:信息经济政府电子政务论文摘要:信息化是当代社会的一大趋势,它正推动着政府信息化、现代化的进程。
指出信息时代政府管理方式的变化特点,提出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型行政模式是与信息时代相联系的。
1.政府信息化的涵义所谓政府信息化,简单地说就是工业时代的政府(即传统政府)向信息时代的政府(即现代政府)演变的过程。
近年来,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先后经历了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上网、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应急指挥等不同发展阶段。
电子化政府建设不仅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最重要的核心是政府在制度、流程等管理方面的创新,因此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政府是一项事关行政体制改革大局的系统工程,更加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发展的过程。
当前我们急需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正确判断,并予以解决,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法制国家的发展目标,借鉴国外电子化政府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快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的步伐。
2电子政务—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电子政务的产生和发展,实质上是对现有的与工业时代相适应的传统政府形态的一种改造。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则

I.aga l sr Jt o m A nd S∞i etv l暖匿墨瞳l鍪;三竺!竺兰!三望!!!f叁墨I』鱼塾金浅析行政许可法酌原则张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在总则中创造性地规定了一套行政许可的原则体系。
这些原则同行政法的一般原则一样,旨在高屋建瓴地指导和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解决行政许可权与公民权益保障、行政许可中的具体法律规则的价值导向以及应用等问题。
关键词法定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94702行政许可法的原则,大体也可称之为行政许可的原则,即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适用于行政许可设定与实施的基本规则。
根据《行政许可法》总则以及相关条文的规定,我们将这些原则概括为以下几点原则:一、许可法定原则许可法定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行政许可的机关及其权限、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行政许可的程序及其法律后果等都必须依据法律,不能同法律相抵触。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样也必须受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约束,即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法无授权不可行”。
现行《行政许可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就许可法定原则的内容来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许可的设定主体必须法定行政许可主体法定原则是指设立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确定的,不能由行政机关擅自没定,更不能仅凭长官意志甚至是掌握行政管理权的官员个人决定。
由于行政许可常常涉及到公民的权利行使问题,特别是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的行使,如果设定不当,极易造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
但是,行政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国家机关,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更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特别是针对现实政治经济生活中突然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的效控制,又必须发挥行政机关反应迅速、措施得力的优势,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许可设定权。
浅析违法行政不作为

社会公共利 益或 个人 利 益。但是 违 法行 政不 作 为 因不 明
确设定相对人 义务 或 限制剥 夺相 对 人 的权利 而 不直 接对
行政相对人产 生 效力 。这使 得其 消极 无 为 的表象 将 危 害
收 稿 日期 :0 1 2—2 2 1 —1 0 作者简 介 : 罗苟新 ( 9O ) 女 , 18 一 , 硕士 , 师 , 讲 研究方 向 : 行政法学 。
罗苟新 : 浅析违 法行政不作为
结果掩盖 , 不像违法行政作 为那样将 危害 结果很 容易在 社
会上外化显现 出来。正是 违 法行 政不 作 为这 种隐蔽 性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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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理 由拒不履行 或未 按法定 程序履 行 。当然 , 因客观条 件的 限制 、 意外 事件及不可抗 力造成 的事实 上 的无 法履行 属于例外情况 。
违法行政不 作 为是指 行 政 主体根 据行 政 相对 人 的 申 请, 负有作 出相应 行政 行 为 的法定 义 务 , 在 法定 或合 理 但
期 限内未按照 法定 程序 履 行或 完 全履行 的消极 行 为。随
二、 违法行政不作为 的主要特征
与违法行政行为相 比, 违法 行政不 作为 由于徒 具表象
不具有 实质内容而 更加 隐蔽其 对 国家 和行政 相 对人 的危 害, 具有一些 主要特征 。
着我 国社会成员 法律 素 质 的提高 和行 政 主体 权力 运行 透
明度的 增 强 , 消 极 行 为 逐 渐 引 起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广 泛 该
关 注。
一
、
违 法行 政 不 作 为 与相 关概 念 的 区 分
期 限或合理期 限内没有作 出法定程 序行 为的现象 , 就是违
浅析提升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策略

浅析提升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策略摘要: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与企业发展关联密切,针对存在的问题,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紧密结合企业特点,优化行政管理模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健全行政管理体系,采取适当的奖惩机制,通过培训交流,提高人员素质,能够促进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策略1企业行政管理基本概述1.1管理内容企业行政管理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发展现状,制定出符合企业下一阶段发展的计划及未来发展目标;其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员工工作,使其明白自身工作的内容、方向及职责所在,从而更好地将企业战略目标予以落实,实现对员工的统筹管理;最后,对企业内部发生的一些纠纷或是矛盾进行协调,将员工发展同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1.2管理作用第一,内部作用。
加强行政管理对企业内部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
如:通过行政管理工作能够实现企业每一个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和交流,在对企业各个部门进行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往更加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
所以,企业领导者一定要对行政管理工作予以重视,认识到其优势所在,通过行政管理工作的调节作用,推动企业内部健康发展。
第二,外部作用。
对企业外部管理来说,实行优质行政管理工作能够帮助企业在市场环境中更好地拓展空间,发展更具有方向性,能长远、持久的发展下去。
如:加强企业外部行政管理工作,有助于企业和政府建立起不错的沟通关系,得到政府支持,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一剂强心针。
由此可知,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企业内外部管理、协调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2.1行政主体不明确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职能分工予以明确,确保企业全体员工都能严格执行相应管理制度。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行政主体却是不明确的,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内部实行的都是董事长责任制,并包含两个管理机制,分别是行政管理机制和党委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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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机构,是执行行政法律法规的主体,实行国家的行政管理和职能。
行政法规指国家机关依据宪法、法律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章,例如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法规。
此处行政主体就是指行政权力主体,即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作为行使政府行政权力的机构,具体要履行以下职能:
1. 行政立法: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法规,成为确保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规则。
2. 行政管理: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 行政执法:行政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对于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合法权益。
4. 行政服务:行政主体负责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满足。
行政主体的管理制度属于行政权力的范畴,行政机关是负责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机构,在政府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行政制度的构建和实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管理模式:
1. 集中主义管理模式:国家对于行政主体的权力集中进行控制
和管理,行政主体必须服从国家的指令和统一安排,以保证行政权力的统一。
2. 委托授权管理模式:国家将行政权力授权给地方、企事业单位等行政主体,充分利用各地区、各行业的特点和资源,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3. 垂直分权管理模式:行政主体之间按照层级有明显而清晰的分工和职责体系,在各级行政主体之间保障行政管理权力的独立性和合作性,实现行政管理层级的优化。
在实行行政主体管理制度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必须得到严格执行,行政主体必须按照规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扩大权力范围。
2. 行政主体具有强制力,但是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能为实现自己的私利。
3. 行政主体必须负责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加强满足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需求。
4. 行政主体必须建立自己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行政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总之,行政主体是执行政府行政权力的机构,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主体要遵循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加强满足社会需要和需求,推进
行政管理进步。
在现代化社会中,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法制化发展趋势下,人们对于行政主体的期望也在逐渐提高,努力构建一个行政主体服务民生、保障公共利益的合理合法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行政主体的角色定位和职能要求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一、行政主体的角色定位
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执行者,行政主体需要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
从广义上来说,行政主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维护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
从狭义上来说,行政主体是政府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执行政府的决策和政策,通过行政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
在现代化社会中,行政主体的角色定位不仅要把握政府的责任和使命,也要着眼于服务百姓、引领发展的要求。
行政主体需要积极推动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的建设,逐步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科学决策、民主治理、行政服务、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行政主体的职能要求
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行政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职能要求。
行政主体除了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需要负责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1. 行政立法
行政主体是政府的关键组成部分,行使着法规制定和管制功能。
行政立法,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章,例如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法规等。
行政立法的重点在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主体的行为,在保障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行政管理
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管理手段,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企业、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管理的范围包括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
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主体,行政主体要依据法律规定对社会管理进行协调、统筹和指导,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健康持续发展。
3. 行政执法
行政主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决策,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于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执法过程中,行政主体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执法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 行政服务
行政主体负责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加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服务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行政主体提供的服务和支持,提高政府发展的公信力和形象。
三、行政主体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充分行使的权力的同时,加强自身的自我约束和监督,确保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1. 行政主体内部的规章制度
行政主体要建立自己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主体的行为,加强对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主体应该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明确行政主体的性质、任务和职责,建立科学的制度管理模式,规定权力的行使和履行职责的规范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维护行政主体的管理和执行权威。
2. 行政主体外部的监督机制
行政主体还需要接受社会舆论、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向社会披露行政管理活动、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接受相关权力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批评。
截止目前,中国政府已推出了“互联网+监管”平台,让公众可以随时对政府各级
部门进行监督和批评,确保行政主体的工作真正为民所用。
3. 行政主体的信息公开
行政主体要主动公布权力、公开职务、公示政务,让政府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能够得到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政府应该通过公开透明化的方式,促进公民、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参与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服务和公共治理的现代化。
总之,行政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承担着执行政府行政权力的职责。
行政主体需要在职能定位、职务要求、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加强改革和完善,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促进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共管理的最大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