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年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务依据】为规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适用围】本指南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业务。

第三条【业务定义】本指南中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第四条【担保标的股票】发行人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是其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物,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担保的标的股票应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瑕疵情况。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募可交换债券”)的担保标的股票在发行申请时应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可交换债券”)的担保标的股票在交换时应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第五条【担保物补足】因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造成预备用于交

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发行人必

须补充足额的股票。

第六条【优先受偿】债券持有人部分或者全部未选择换股且发行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受托管理人有权按照约定处置担保物,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第二章担保物登记

第一节担保及信托登记

第七条【担保及信托专户】在公募可交换债券发行前,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开立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发行人予以配合。

第八条【开户申请材料】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开立担保及信托专户时,应当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 《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适用于机构)》(附件),其中“机构名称”一项应为“发行人简称受托管理人简称可交换债券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主要明文件”一项应为受托管理人营业执照;“辅助明文件”一项应为受托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 受托管理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受托管理人公章),受托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 经办人有效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发行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发行人公

章);

.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担保及信托合同;

. 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容:“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向本公司承诺担保及信托专户只能用于可交换债券设定担保及信托,不得用于其他形式证券登记及交易;担保及信托专户因补足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等需变更登记的,或全部标的股票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等需注销的,应向本公司提出申请,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

第九条【担保及信托登记】本公司依据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的申请,将标的股票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时即视为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

第十条【担保及信托登记的申请材料】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 加盖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公章的担保及信托登记书面申请书(附件);

. 中国证监会核准可交换债券上市发行的文件;

.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担保及信托合同;

.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 经办人有效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标的股份属于国有股东持有的,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涉及以下情形,还需提交以下文件:

()银行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的,需提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证券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的,需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保险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的,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应当完成信息披露程序后,再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

()其他须经批准方可担保及信托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为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并出具相应担保及信托专户的持有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补足担保物登记】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因补充提供足额标的股票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变更登记,参照第十条执行。

第十二条【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解除】可交换债券申请未获核准、核准后发行未成功或者发行人已完成可交换债券兑付等情况的,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及时向本公司投资者业务部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专户中全部或换股后剩余标的股票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 加盖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公章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申请表(附件);

.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 经办人有效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投资者业务部对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将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及其送转股划回发行人原持股普通深市股证券账户。

第十三条【注销账户】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受托管理人应当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担保及信托专户:

. 受托管理人完成办理担保及信托专户中全部标的股票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

. 可交换债券已经兑付且担保及信托专户中标的股票余额为零或换股后剩余标的股票已经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

. 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形。

对于未及时注销担保及信托专户的,在账户资产处理完毕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直接予以注销。

对于担保及信托专户注销时的在途权益,在到账后参照第十二条办理。

第十四条【注销账户的申请材料】受托管理人申请注销担保及信托专户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 《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适用于办理证券账户查询、变更、休眠激活、注销、网络服务业务)》(附件);

. 受托管理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受托管理人公章),受托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明文

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 经办人有效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注销担保及信托专户事宜。

第十五条【名义持有和持有人名册】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的担保及信托财产由受托管理人名义持有。受托管理人依法享有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受托管理人行使表决权等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可交换债券发行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同时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公司出具证券持有人名册时,将“发行人简称受托管理人简称可交换债券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第十六条【标的股票配股权等】担保及信托期间,担保及信托专户股票的配股权、老股东优先认购权等由受托管理人行使。

第十七条【司法冻结】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登记的股票及其孳息属于信托财产,除法定情形外本公司不办理其冻结、扣划。

第十八条【私募可交换债券参照适用】私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担保及信托财产的,除第十条和第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参照适用本节规定。

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时,“中国证监会核准可交换债券上市发行的文件”替换为“深交所出具的私募可交换债券《转让无异议函》”,其余申请材料参照第十条办理。

私募可交换债券发行未成功或者发行人已完成私募可交换债券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证券发行人应当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根据证券账户的记录,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登记。 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证券数量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五条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

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益拥有人的利益。 本公司有权要求名义持有人提供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相关明细资料,名义持有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名义持有人出具的证券权益拥有人的证券持有记录是证券权益拥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第六条证券登记实行证券登记申请人申报制,本公司对证券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证券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前款所称证券登记申请人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持有人或其证券托管机构以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申请办理证券登记的主体。前款所称证券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包括证券登记申请人直接向本公司提供或通过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间接向本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七条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内的证券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证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证券持有人通讯地址、持有证券名称、持有证券数量、证券托管机构以及限售情况、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证券持有状态。 第二章初始登记 第八条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证券发行人应当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证券的初始登记。

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大全(doc 117)

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大全(doc 117)

财务中心 部门名称: 财务中心 上级部门: 董事会、总经理 下级部门: 会计部、财务管理部、库管部 部门本职: 公司财和物的管理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拟订公司有关财务制度。 2.开展公司的会计核算和有关统计工作。 3.进行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 4.制订税务筹划方案,申报纳税。 5.指导、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财务工作。 6.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7.编制、分解公司年度预算,并按系统落实指标。 8.分析公司的经济活动和成本费用。 9.审核经济合同内容,审核各项经济活动。 10.客户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建立相关客户档案。 11.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点。 12.监督、检查仓储材料的收、发、存管理。 13.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 14.协调工商、税务、银行及其他机构的关系。 15.公司有关财务的业务培训与考核。

会计部 部门名称: 会计部 上级部门: 财务中心 下属岗位: 总帐会计、成本会计、销售会计、制证会计、出纳 部门本职: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主要职能: 1.参与制定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2.设置凭证、科目、账簿、报表体系,设置与公司相符的业务表格。 3.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等项目核算。 4.会计监督和内部稽核,保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5.负责应收、应付款项的核算和管理。 6.会计报表、内部核算报表的编制、上报。 7.办理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务处理。 8.负责经营性和资本性支出业务的审核。 9.参与税务筹划的制订,负责销售资料收集,纳税资料的申报,按规定时间纳税。 10.会同库管部进行存货和在途材料的清查、盘点工作。 11.公司的现金管理,办理款项的收付。 12.会计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

公司治理模式探讨

【文献号】16-1688 【原文出处】经济学动态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901 【原刊页号】72~76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903 【标题】公司治理模式探讨 【作者】吴淑琨/席酉民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正文】 一、公司治理模式的一般构架 关于公司治理的概念描述虽然很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哈特认为,公司治理之所以成为必要,关键在于企业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代理问题,或组织成员(所有者、管理者、工人或消费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另一个是不完全合约。而事实上,不完全合约(主要因交易费用过大引起的)是导致代理成为问题的重要因素,因为如果合约是完全的,委托就可以对代理人未来的行为及其结果有清楚的认识,同时,代理人对委托人的目的和动机也有清晰的认识,则即使存在代理关系,也无关紧要。因为所有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都可以在合约上得到反映。 本文认为,哈特把代理问题与合约的不完全性作为公司治理存在的两个条件,确实反映了公司治理的一种理论基础,无疑是恰当的。然而,哈特仅仅考虑了已签定合约的不完备性,而没有考虑形成合约过程中的不对等性。哈特隐含了签约各方之间的对等性的假设。在形成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合约过程中,各自拥有资源的性质和相对稀缺性是不同的,由此导致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地位及其所拥有的信息量的不同,最终决定了签约各方的不对等性,而这种不对等性也是导致治理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般说来,公司治理问题所涉及到的主体(即相关利益方)主要包括:股东、经营者、债权人、雇员、顾客及社区等。在相关利益主体间存在的不完备和不对等的合约,本质上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引起的。这一方面反映在由公司治理结构的层次性所带来的信息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有限理性和客观现实的复杂性引起的。这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必然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权利的分布;二是激励问题。前者同时又会对后者产生重要影响。由此可以把反映在企业内部公司治理归结为解决这样四个问题:(1 )信息的不完备性和不对称性。(2)权利的不对等性,主要体现在拥有信息的主体不一定具有决策权;具有决策权的主体不一定拥有相对优势的信息。(3)监督问题。(4)激励问题。后两者主要指的是如何在治理结构中反映对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尤其是对董事、监事和经理等人员的监督和激励问题。这也是整个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因此,可以这样来扩展哈特的结论:只要公司中存在合约的不完备性或不对等性,公司治理问题就必然产生。 除了上述体现与公司内部相关联的四个问题,同时还应考虑市场和政府的因素。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实体,股东、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体现为资本市场;在经营者、雇员和顾客方面则分别表现为经理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公司治理中的各利益行为主体的来源,是紧密与各市场环境相关联的,市场环境的健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模式。与市场相对应的,就是政府行为在公司治理模式选择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由于经济发展模式上的不同,各国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存在巨大的差异。政府利用其掌握的经济计划、产业政策、财政金融等手段直接或间接干预企业的治理模式选择。也正是出于以上考虑,本文所用的公司治理模式和公司治理结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指的是在公司内部确定各相关利益主体间关系和地位的法律构架,而不包括市场等因素,它只是前者的一个构成部分。

金融公司运营计划书

金融公司运营计划书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要提高金融营销额,首先要做好运营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金融公司运营计划书,欢迎阅读。 金融公司运营计划书一(一)细分目标市场,大力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推广活动。 xx部门负责的客户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即现金管理客户、公司无贷户和电子银行客户客户。结合全年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账户为基础,抓大不放小,采取“确保稳住大客户,努力转变小客户,积极拓展新客户”的策略,制定详营销计划,在全公司开展系列的媒体宣传、网点销售、大型产品推介会、重点客户上门推介、组织投标和集中营销活动等,形成持续的市场推广攻势。 巩固现金管理市场领先地位。继续分层次、深入推广现金管理服务,努力提高产品的客户价值。要通过抓重点客户扩大市场影响,增强现金管理的品牌效应。各行部要对辖区内重点客户、行业大户、集团客户进行调查,深入分析其经营特点、模式,设计切实的现金管理方案,主动进行营销。对现金管理存量客户挖掘深层次的需求,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客户贡献度。今年争取新增现金管理客户185200户。《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由找范文网原创首发,机密数据纯属虚构,

深入开发公司无贷户市场。中小企业无贷户,这也是我行的基础客户,并为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发展提供重要。XX 年在去年开展中小企业“弘业结算”主题营销活动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化营销,增强营销效果。要保持全公司的公司无贷户市场营销在量上增长,并注重改善质量;要优化结构,提高优质客户比重,降低筹资成本率,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要重点抓好公司无贷户的开户营销,努力扩大市场占比。要加强对公司无贷户维护管理,深入分析其结算特点,进行全产品营销,扩大我行的结算市场份额。XX年要努力实现新开对公结算账户358001户,结算账户净增长272430户。 做好系统大户的营销维护工作。针对全市还有部分镇区财政所未在我行开户的现状,通过调用各种资源进行营销,争取全面开花。并借势向各镇区其他政府分支机构展开营销攻势,争取更大的存款份额。同时对大中型企业、名牌企业、世界10强、纳税前8000名、进出口前7334强”等10多户重点客户挂牌认购工作,锁定他行目标客户,进行重点攻关。 (二)加强服务渠道管理,深入开展“结算优质服务年”活动。 客户资源是全公司至关重要的资源,对公客户是全公司的优质客户和潜力客户,要利用对公统一视图系统,在全面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要建设好三个渠道: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资格(以下简称“结算银行资格”)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保障结算资金划拨效率与结算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结算银行资格,以及结算银行办理证券资金结算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资金结算业务包括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涉及的资金业务、新股发行验资专户涉及的资金业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专户涉及的资金业务,以及经本公司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结算银行资格 第四条商业银行申请本公司结算银行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

本充足率、流动性、资产负债比例等规定; (二)总资产在4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分支机构在200个以上,且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中均各有一家可以办理结算资金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 (四)拥有全国范围内的本行系统实时汇划系统,本行系统内证券资金的汇划可实时到账; (五)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负责证券资金结算业务,配备足够的熟悉该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通讯设施; (六)制定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以及技术和通讯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 (七)与十家以上本公司结算参与人开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及结算业务; (八)符合本公司认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商业银行申请本公司结算银行资格时,须提交以下文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一)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对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资产负债比例等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营业网点分布及营业状况,机构及人

财务管控的三种具体模式

集团管控的三种具体模式 2011-06-10 10:43 来源:牛津管理评论 打印|收藏| 字号 分享到:. 根据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可以把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而划分成“操作管理型”、“战略管理型”和“财务管理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1.操作管理型: 总部通过总部职能管理部门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管理。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总部保留的核心职能包括财务控制/战略、营销/销售、新业务开发、人力资源等。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 2.战略管理型: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级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3.财务管理型: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

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从公司法人资产的权利、责任的结构制衡上规范所有者与资产受托者、受托者与代理者相互间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具体指一组联结并规范所有者(股东)、支配者(董事会)、管理者(经理)、使用者(工人)相互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公司法人产权制度的组织结构形式。 公司治理模式有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和家族模式。下面我们看下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英美治理模式: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采取单线制,即股东大会下面仅设置董事会,而不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其内部的权利分配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全面负责经营管理事务并进行监督,董事会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 英美治理模式的前提条件:股权高度分散化;发达的资本市场;完善的法律体系。难以获得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采取间接方式,主要通过外部力量对公司和经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 特点:(1)股东缺乏“用手投票”参与公司经营的积极性,主要根据公司获利水平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向经营者实施压力。 (2)股票期权成为激励经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手段。经理人员非常关注短期收益。 (3)外部成为监控经理人的重要力量。首先是证券市场,其次是资本市场收购或兼并的风险,发达的经理人市场,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 (4)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大。 优点:(1)经理人员压力产生动力。(2)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股东利益。缺点:(1)公司管理层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易产生短期行为,不利于对涉及公司长远利益的投入。(2)公司股权的高分散性和高流动性,导致公司的资本结构缺乏稳定性,公司被兼并接管的可能性加大。 德日治理模式:以德、日国家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虽然它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资本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使公司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市场治理机制薄弱的缺陷。 优点:(1)核心股东即商业银行同时具备行使股东监控权利的动力与能力。(2)股东追

财务公司结算概述_x

财务公司结算概述—财务公司结算基础业务培训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目 录 一 结算概述三 结算渠道二 部门及岗位设置 四 结算种类

一、结算概述 (一)结算定义 这里所指财务公司结算是广义结算概念,指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之间及其与集团外关联单位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劳务服务和资金往来等经济事项,提供的成员单位不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服务;以及为财务公司所开展的资产、负债及中间类业务,所办理的资金转移的行为与过程。 (二)结算定位 结算业务是财务公司的一项基础性业务,是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平台。

(一)结算部门职责 根据内部业务分工不同,结算业务部门职责可分为总体职责、资金结算职责、账户管理职责。 总体职责 账户管理 资金结算 ◆负责执行构建集团金融平台结算体系,开展集团及成员单位的结算业务。◆负责制定公司结算业务发展规划和操作规程。 ◆负责各类结算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流程管理。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归集支付、内部转账、账户对账等企业类 结算业务。 ?办理各类自营业务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负责成员单位财务公司账户及银行账户的管理。 ●负责财务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

(二)结算部门岗位设置 根据结算部门职责,结合财务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风险控制要求,结算部门一般设置管理岗位、结算业务相关岗位、账户管理相关岗位。 管理岗位结算业务岗位账户管理岗位 ?结算经办岗?核算经办岗?外汇经办岗?复核岗?账户管理岗?单据管理岗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业务经理

(三)结算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 结算业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时,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对接,主要包括企业集团财务部门、成员单位财务部门、财务公司其他业务部门。 企业集团 财务部门 成员单位财务部门财务公司其他业务部门 ◆主要对接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结算部门负责配合集 团搭建资金集中管理 的技术平台,设计资 金归集与支付的结算 模式。 ?主要对接自营类结算工作 ?是财务公司账户与资金结算的 枢纽,与其他部门有密切的业 务联系。 ?负责财务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 办理财务公司自营业务的收付 款和会计核算工作。 ●主要对接企业类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作为财务公司的服 务窗口,负责安全快捷地处 理各类结算业务指令,承担 的职责类似银行柜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证券结算风险,保障结算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结算业务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证券类金融产品交易全部或部分结算业务的结算参与人均应遵守本办法,B股交易的结算业务除外。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处理。 第三条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 第四条结算参与人应当在本公司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存放结算备付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第五条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算参与人资格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 (四)资金交收账户印鉴卡; (五)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六条结算参与人应在本公司预留指定收款账户,用于接收其从资金交收账户汇划的资金。指定收款账户应当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且账户名称与结算参与人名称应当一致,中国证监会未予规定或另予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本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并在本公司网站向结算参与人公布。本公司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专用存款账户。 第八条结算参与人向其资金交收账户存入资金时,应当将资金划入本公司公布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并注明其资金交收账户账号及资金性质(自营资金或客户资金)。本公司确认收到款项后将相应金额记入其资金交收账户。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摘要: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经济发展道路与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主要形成了以英美国家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治理模式,德日为代表的内部治理模式和东南亚及东亚国家的家族治理模式。 关键词:公司治理比较启示 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分析 (一)英美模式——外部监控治理模式 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模式,主要盛行于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在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英美国家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和反对金融势力聚集的传统。公司的目标在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典型的股东主权型模式。英美模式的主要特征有: 1 股权相对分散,流动性强 英美公司股东非常分散,从股权结构来看,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分散的个人投资者的比例、短期持股的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比较高;代表集中股权的长期持股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企业法人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2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英美国家公司公司没有监事会,董事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是单层委员会制。董事会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董事会下设一些专业委员会来完成其职能。二是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两种。英美国家的内部董事一般是在公司中担任要职,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外部董事一般在公司董事中占多数,但一般不在公司中任职。 3 经理、首席执行官(CEO)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公司股东为了减少代理成本,抑制执行层的短期治理行为,主要运用了经理股票期权制(ESO Executive Stock Option),即允许经营者在若干年后将拥有企业一部分股权,这部分股权的价值取决于企业未来若干年的经营状况。 4 企业融资以股本为主,资产负债率低 由于英美国家主要是在传统的自由放任式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限制了银行对公司股票的持有,因此,英美公司的融资主要来自证券市场,形成了以股本为主,资产负债率低,并且股权高度分散的融资结构。 (二)日德模式——内部监控模式 以日德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主要盛行于日本、德国、瑞士等国。日德国家一方面重视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强了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同时它们倾向于统治权的集中,在文化价值观上强调共同主义,具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和凝聚力量,这样就形成了其特有的公司融资结构及其股权结构,是典型的共同治理型模式,主要特征有: 1 股权高度集中 在德日国家,银行处于核心的地位,银行不仅是公司的债权人,还是公司的主要股东,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因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主银行体系。所谓主银行制是指某企业接受贷款的银行中排在第一位的银行称之为该企业的主银行。 2 法人持股或者法人之间相互持股 法人持股,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持股是德日国家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法人相互持股加强了关联企业之间的联系,是企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一定意义上形成了“命运共同体”。 3 董事会的作用增强 德日国家注重发挥了董事会内部监督的作用,在德国公司就表现为双层的董事会制度,双层董事会具有经营决策与评价监督双重功能,监事会既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同时又拥有对管理董事会的人事权和评价监督权。此外,监事会中股东监事与雇员监事各半,充分体现了雇员参与治理的特点。 (三)东南亚模式——家族主导型 以东南亚为代表的家族监控模式,主要盛行于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地区。它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代表的控股股东主权模式基础之上的,其存在条件是家族直接控制公司的发展,并受儒家家族主义文化的影响。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表现为:(1)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没

财务公司五种资金结算模式

财务公司五种资金结算模式 简单来说,资金结算模式就是如何协助成员单位进行收款和付款的模式。目前国内财务公司有五种资金结算管理模式——门户模式、收支两条线模式、代理行模式、二级联动模式和监控模式。 资金池账户管理(二级联动账户管理) 账户开立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总账户,成员企业同时以自身名义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设真实结算账户,在业务上可以看作普通账户或基本账户,成员企业结算账户与集团公司账户具有从属关系,所有的资金都存在于总帐户内,二级户不是实际的负债,其余额可以看作是其在财务公司帐户中的余额,表示成员单位可以支配的金额,同时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内部账户,该内部账户与外部银行账户一一对应,余额保持实时同步。 收 款流程集团外部单位向成员单位付款,银行收到后增加成员单位银行二级账户上的金额,其金额实时联动的更新到总户上,相应的增加总户金额,同时通过银企接口向财务公司发送指令,财务公司在收到银行指令后,增加其内部账户上的金额。 付款流程成员单位申请对外付款,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财务公司支付,通过电子指令或到财务公司柜台办理,财务公司内部审核通过,则减少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同时通过银企接口发送银行指令,银行在收到付款指令后,减少成员单位银行二级账户上的金额,同步减少总户金额;另一种方式是到银行柜台办理付款,由银行办理票据验证等审核工作,并银行先行扣除成员企业在银行的二级账户余额,同步减少总户金额,并把此付款信息通过银行接口传递到财务公司内部,减少内部账户余额并自动记账。 内部资金 划转对于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其资金信息也通过银行接口实时更新成员单位二级户上的金额,总户因为成员单位金额一增一减,相互抵消,保持总户余额不变。

投资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运营方案公司制运作模式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运营方案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将成立,为保障投资管理公司的顺利运行和业务活动的成功实施,制订有关运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1、组织机构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管理层占%,占%,占%。投资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三人组成,董事长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设监事一名,由徐总担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担任;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并对涉及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战略的投资重大决策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董事会成员和监事都是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简称“投审会”)的成员,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在公司内部的最终审批。投审会成员由组成,采用投票制多数决的方式审批项目。 公司在成立初期,仅设立投融资部,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事务由中青创业网络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代管。具备适当规模后,逐步设立独立的投资银行部(项目挖掘、培育和具体投资工作,及旗下基金的募集和管理)、研究部(专职负责市场调查和行业分析研究工作)、项目管理部(专职负责对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

后期股权管理,及项目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财务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 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投资银行部: 负责拟定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规划、投资方案、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制订投资管理制度,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组织实施公司投资与融资活动。参与投融资项目考察、谈判。同时,以该部门为主,会同研究部、项目管理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研究部: 会同投融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市场调研、行业分析、业务与技术分析、项目谈判资料和研究支持、档案管理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 在项目投资完成后,会同(投资银行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股权管理、后续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财务部: 负责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出具投资公司经营分析报告;对投资银行部的拟投资项目,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

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模式 一、英美股权主导型的公司治理模式 英美模式是典型的外部控制主导模式,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 英美模式产生的外部环境: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公司融资方式以直接融资为主;法律对法人持股的严格限制。 成因背景: 英国是最早产生公司的国家之一。在英国公司形成发展的几百年历史中,公司治理从最初的孕育到发展成熟经历了漫长的历程。公司治理中责任、监督、利益保护等该年的古老渊源可以追溯到12、13世纪的英格兰。18世纪早期,英国的商贸活动首先盛行于肚子企业和小型的合资企业。1844年通过了《合伙股份公司法》,股份公司的正式形成和快速发展是公司治理开始走向成熟的基础,因为股份公司带来的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由此而产生的多种权力和利益关系是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设计的主要出发点。而美国是一个没有经过封建社会的国家,地处北美,远离其他大陆,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没有收到干扰,因此资本主义的市场发展比较充分,美国是现代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早在1791年就由汉密尔顿创立了第一个具有线代企业特征的股份公司SuM.美国强调个人主义、私有财产、英雄主义和精英思想,同时美国有事一个移民国家,很多移民迫于政治迫害而离开母国,他们不喜欢政治和经济权利集中在某些人手中。1863年的《国家银行法》和1977年《麦克逊登法案》规定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行,形成分散的银行体系,这种分散的银行体系不可能形成大的银行集团。同时,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将商业银行分离开,并对他们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限制。在不可能通过银行大规模融资的条件下,企业也只有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在企业所有权方面,体现出“股东利益至上逻辑”,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体现在股东大会上。因此,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是有其独特的文化、政治、经济、制度背景的。 (首先,英美两国在政治文化等方面比较相似,都强调追求自由和提倡个人主义、风险意识。两国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程度低,契约精神深入人心,自然人投资踊跃带动了两国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日、德相比,英美企业资本结构中股权比重很大,资本负债率低。在股权资本中,股份是高度分散化的,也正是因为此,发达的证券市场使得公司之间收购和兼并变得容易,所以“收购兼并”的约束机制与“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机制构成了英美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特点。其次,英美等国家存在着完善的股票市场,对公司有着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旦经营不善,分散的股东将“用脚投票”。一旦公司价值被低估,则可能面临被接管的威胁,经理人同样面临被解雇的危险。这一模式下的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存在着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再者,英美等国家有着发达的外部经理人市场,经理的市场价值取决于过去的经营业绩。长期内经理会理性的采取负责人的行为,以建立良好声誉。良好的经理市场可以迫使经营者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不同岗位流动,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英美模式的特点: 内部治理特点:虚置的股东大会和失灵的董事会;典型的经理中心主义;激励机制 外部治理特点:股东重视“用脚投票”;经理市场;并购市场;产品市场 二、“日德模式”以内部监控机制为主,也称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 成因背景: 德日两国对金融机构的管制政策相对宽松,德国甚至实行“全能银行”原则;德日两国对证

国际贸易公司财务结算制度

xxxx集团财务结算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结算业务需要,为了规范结算流程,加强xxx 集团结算业务管理,保证xxx集团以及xx集团结算工作顺畅高效顺畅的运行,财务管理处拟定以下结算管理办法:1、xx集团结算周期为每月25日,即上月25日到本月25日为 一个结算周期。 2、每月25日前,xx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根据本月销量和销售价格,计算平均价格上报xx集团结算部。 3、xx集团结算部及调度中心核对本月各分、子公司平均销售价格,根据税金及留利计划,及各分子公司开发票结算。 4、xxx集团结算部根据每月各分子公司的销量及中间费用标准,配比本月经营费用入帐。 5、xx集团结算部根据各分、子的结算价格和中间费用配比情况,同时及调度中心核对本月xx集团销量和平均出厂价格,计算及xx集团的结算价格。 6、xx集团如为平衡税金需要,改变结算价格或结算量,xx集团上报集团财务处,并根据集团指示和xx集团实际情况对税金利润等指标做出适当调整。 7、每月5日前,下属各分、子公司将本月报表上报到xx 集团结算处,经审核无误后,各分、子公司出具正式报表。附件2

xxx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大连xxx公司的发展壮大,子公司也越来越多。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全体人员的财务行为,增强公司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使其达到资金的安全性、制度的合法性和业务的畅通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子公司严格按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文件规定,同时财务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新的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二、资金收支方面,当各子公司收到货款时,立即电话通知财务部;如果是汇票,当天必须传递给总公司财务部,并且一直跟踪到货款到位为止;如果是支票或现金,到帐后,将货款电汇到总公司,各子公司账面余额只允许保持在xx万元以内,不允许各子公司将货款滞留。如果各子公司为了融资的需要,账面需要保留资金,必须由总经理特批,财务部备案,方可保留一定的资金,否则,一经发现货款滞留,取消各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当月工资及奖金。(责任人:各分公司经理及财务人员;) 三、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对外付款时,如超过5万元,除由经办人和分公司经理签字外,还要经过总公司财务部长和主管经理书面同意方可执行。

国内投资咨询公司运营模式及个人看法

国内投资咨询公司运营模式及个人看法.doc (2009-05-16 09:08:58) 转载 标签: 求职 招聘 投资咨询公司 投资公司 应聘者 财经 国内投资咨询公司运营模式及个人看法 正是因为近些年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再次兴起,越来越多的投资公司在一线发达城市纷纷成立,并逐步延伸发展到一些并不太发达的内陆地区,目前基本上大部分的省份都有了这类投资公司。 这些投资公司一般在一些城市中繁华的地段,选择一些高档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装修豪华,给人非常气派的感觉(事实上,这些投资公司确实比较有钱)。他们成立之后除了招聘一些总监,经理等必需的管理人员及前台之类的人以外,他们还前往人才市场和高校海量招聘投资总监,团队经理,经理助理,客户经理,操盘手.分析师学员等各式各样的职位,网络招聘也常年不断,给出的薪水极具诱惑性。应聘者投简历后便都能很快收到面试通知,甚至看到招聘信息就可直接到公司面试。总之见者有份。

应聘者初到公司,一般都会被公司豪华气派的办公场地所吸引,让人觉得这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接着被安排面试,面试内容大致都是说这个行业的种种优点,如何轻松,如何高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特别容易晕头转向,再问问应聘者周围的亲朋好友里面有没做金融投资的,其实就是探探你的客源情况和侧面了解一下你的经济实力...... 面试谈话内容无非以上几点,然后让你接受三到五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就是一些金融基础知识,但公司会注重讲外汇或黄金,包括交易平台介绍,模拟操作和一些业务知识。至于你应聘什么职位都无关紧要,关键看你后面的表现。 这类投资公司招聘,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希望你开户,二是希望你开发客户。 第一种,希望应聘者开户,这是公司开发客户的一种方式。他们大量招人,招进来的就是他们所说的学员,培训过后让学员一昧的在公司做模拟,带组经理和助理等人也会很热情的在做单等方面适当指导,期间,公司不提供底薪,没有生活补贴,有些人熬不下去就走了,有些能熬的就继续做,一个也因为兴趣很大,可是做模拟做久了会腻,而且操作假钱不刺激,有些模拟仓做的好的人,会有想赚真钱的冲动,这时经理也趁热打铁,建议学员开户,渐渐的有些学员就自己投钱开户做真仓,于是,公司几乎不费任何成本,只费了点口水就开发到了客户,而客户就是招聘来的学员。 另一种是招聘业务员,以电话营销为主。这种模式的,业务员会有几百块钱的底薪,公司提供一些人的姓名.手机号码等资料,上班内容就是拼命打电话给他们介绍外汇投资。开发客户难度比较大,但也和运气有关,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女孩子开发出大客户。所以,有时还是要相信,很多事情是有可能的。 以上两种模式,一种是零底薪,只有你开户做真仓了,水平高做单赢利才可以赚钱,水平低不但赚不到钱还搭上老本。有的公司会返还一些佣金,学员开户了,做单赚还是亏跟公司没多大关系,因为公司都一样赚很多佣金。另一种是很低的底薪,只有开发出客户才有佣金提成。反正到后面,亏钱的和没有开发到客户的人,都会选择默默的离开,有点能力留下来做的,继续为公司卖命。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通知(20210212090123)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通 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科创板设立及注册制试点相关工作,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第十至十三条合并为一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证券初始登记, 应当根据本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证券登记申请、证券登记数据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相 关文件等申请材料”; 二、将第三条“协议范本见附件”删除。 上述修订条款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重新公布。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03-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证券发行人应当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根据证券账户的记录,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登记。 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证券数量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五条 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益拥有人的利益。 本公司有权要求名义持有人提供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相关明细资料,名义持有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名义持有人出具的证券权益拥有人的证券持有记录是证券权益拥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第六条 证券登记实行证券登记申请人申报制,本公司对证券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证券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探析(一)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探析(一) 摘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权力过大,易产生舞弊行为,商业银行也会借机扩大债权,应确定剥离不良资产标准并保证资产处置公正和透明。以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中央银行再贷款、商业借款等方式筹集收购资金时应注意其适用条件及额度。通过债转股、咨询、证券化、折价出售等手段提高不良资产回收率。通过制定法律、健全资产管理公司机制,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债转股应以企业产品对路、工艺先进、管理水平高、领导班子强、经营机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条件。要使资产证券化顺利进行,需通过财政担保、保险公司和其他银行担保、超额抵押、中央银行再贷款等方式提高资产化债券的信用等级。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国信达、长城、华融和东方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先后正式成立。新成立的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主要业务有四部分:一是债务追偿和重组,资产置换、转让和销售,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二是投资咨询和顾问,财务及法律事务咨询和顾问,企业审计及破产清算,资产及项目评估;三是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发行债券;四是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推荐上市和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 各国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来重组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银行积累的不良资产规模很大,单靠银行自身的盈利和正常的呆账核销已难以化解这些不良资产;另一方面是由于分工经营

的限制,银行盘活不良资产总是遇到种种限制和困难,资产管理公司所具有的特许的法律、政策优惠和多种业务手段,有利于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从而在整体上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各国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使命是收购、管理、处置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与国外相比,我国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了这一使命外,还同时肩负着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使命。即运用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资产置换、转让和销售等市场化债权重组手段,实现对负债企业的重组,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转变经营机制,最终建立现代制度,达到脱困的目标。 一、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难点 (一)道德风险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为商业银行卸去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同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本身处理不良资产很大权力。因此,很容易产生商业银行借机扩大不良债权和资产管理公司本身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道德风险。避免商业银行借机扩大债权,就必须确定从银行中剥离不良资产的标准。 1.确定时间。我国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定剥离的是1996年底前的不良资产。这是因为在《商业银行法》颁布以前,4家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经营自主权,并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相当一部分不良资产是因为承担的政策性业务过多造成的。 2.合理确定剥离的不良资产的数量和范围。剥离不良资产的目的是使4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剥离不良资产后达到相当健康的标准,从而稳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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