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为规范园区商业网点的分布、经营及管理,保障业主及租户利益,方便居民生活,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园区经营的网点,须报我司备案后,由我司开具证明文件,方可到期商税务等机关办理相关证照,有效证件齐备下方可营业,证照须挂到店铺内显眼位置。

2.商铺经营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规定。

3.对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禁止改装。

4.商铺进行装修,须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将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商铺隔层者,下层净高不低于2.2米,按商铺规范进行。

5.各商业网点开业或变更经营项目前,须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

6.商铺空调位由物业公司统一指定,安装安调前,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由管理人员指定安装位置。否则,我司有权责令强行拆除。

7.门前禁止张贴、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饰品,不得在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8.商铺不得进行煎、炒、炸等产生强烈污染的烹饪。

9.不得在铺面门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挂除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10.不得挂和张贴带"新世界"的任何商号。

11.商铺业主(铺用户)有责任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在门前下水道倒脏水,对未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

12.园区商号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13.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居委会统一要求签订《门前三包责任》,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3.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13.2包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13.3包绿化:负责维护门前的绿化和绿化设施。

14.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15.本物业部客服组、保安大队将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16.本物业部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17.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积极配合本物业部和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保障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维护小区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居住小区。 第三条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和市政公用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总建筑面积,下同)开发完成5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 第四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符合规定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第二章权属界定与管理 第六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第七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成本适宜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除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外,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登记,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第八条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第九条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地下车库、地下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十条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具体内容、指标等一般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城乡规划部门提供规划条件时应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对于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和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对每期工程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名称、功能、位置、权属、指标等进一步核定。同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注明与住宅同期进行验收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工程达到下列要求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申请竣工综合验收: (一)按照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经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合格。(二)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及其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且未通过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小区商铺出租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小区商铺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xx市xx镇xx—xx时尚汇a区第12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102.69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__年,本合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11500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1500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xx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xx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管理规定

商铺租赁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签订合同。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在商铺租赁过程,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赁商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要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 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同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

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租方不得将商铺转让出租,如退租经本公司领导同意。 9、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工作。 10、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承担管理义务,景区负责人承担第一监管责任协调租赁商户。经营部主管监管租赁物使用。服务部主管监管租赁商户对外服务。保洁部主管监管租赁物户,租赁场地的保洁。安保部监管租赁物,相关安全消防。工程部监管租赁户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维护。,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物业公共管理制度

公共管理制度 2.1停车场管理须知 A、区停车场交通、治安均由小区保安人员负责。入场车辆都应自觉服从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B、您不要乱停、乱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阻碍其他车辆进出的位置。除预先告知外,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在小区停车过夜。 C、请您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各出入口处,影响小区居民的出入。 D、小区业主应自觉交纳泊位费并办理停车证。 E、出租车(除特殊情况下)不得驶入小区。 F、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保安人员将有权进行锁车及扣押;同时相关业主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2卫生管理须知 为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使业主享受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 A、您将生活垃圾装袋并放置楼洞门口指定地点。 B、您不要将各种杂物投入下水道及便桶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或损坏,业主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及连带责任。 C、请您爱护小区内公共环境,不要随意乱涂、乱画、乱帖广告、标语。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其家长负责。 D、请您不要将自种花卉放置在楼栋口或楼道内,避免丢失及影响其他业主的出入。 E、请您不要在楼梯间放置车辆或将鞋架、家具、储藏类等家庭物品。一经发现,物业处不经通知,有权进行清理。

2.3宠物管理须知 为美化、净化小区的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您定时携带宠物犬在小区内活动,并佩束犬链,由主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排出的粪便; B、为免对他人的滋扰和对设施的损坏,请您不要携宠物进入会馆、公建楼、幼儿园等公共场所; C、个人豢养宠物不得妨害他人,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时,宠物主人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D、每年须对所养宠物打防疫,防止疾病的传播; E、对生病、受伤、死亡的宠物应妥善照管、处置,死亡的宠物请不要遗弃或埋在小区内。 2.4绿化管理须知 A、了保持小区环境优美,请您爱护住宅小区内的绿地、花草、树木、雕塑等小品是小区美化点缀设施。 B、您不要攀折花草树木,不要用树木晾晒衣物或扎铁丝、 铁钉等,不要损坏花木的保护措施。 C、请您不要穿越绿化带或碰损绿篱栅栏。 D、请您及您的孩子不要在绿化带内打斗玩耍,不要在绿地内进行体育活动。 E、请您不要在小区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及农作物,或擅自种植其它作物。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红树林物业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提要: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小区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6.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7.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8.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9.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0 .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2.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15提要:楼道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及物品,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托克托县有关消防规定,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保安组长为消防责任人,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三: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四: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订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五: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六:楼道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七:不得损失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板、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八:社区内严禁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住宅旁燃放烟花、爆竹。 九:安全使用汽油、明火,要经常保持燃具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十: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一: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二: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部门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住所。 十三: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煤气的; 4、擅自挪动用灭火工具、器材和消防设备水源的。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十五: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者,送交有关执法 部门依法处理。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_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条例范本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_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条例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1 为保持小区的清洁卫生,物业管理站设有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居民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请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 三、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四、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五、居民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六、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爆光。 七、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 八、请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九、物业管理站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杀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2 为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其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人员共同遵守。 嘉豪物业公司设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业主给与全力支持和配合。 一、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实行分类装袋。业主须将垃圾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处存放,以便于保洁员及时分类收集、清运,严禁将垃圾存放在门口及走廊和楼梯间; 三、请勿把垃圾、胶带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禁止把生活垃圾、布屑、胶袋、石块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楼宇间的天井内; 四、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等; 五、严禁在小区内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严禁让所饲养的宠物在小区内便溺;保护小区路面、楼道走廊的清洁; 六、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场所门前、阳台堆放杂物;自觉维护好井盖、雨水口、果皮箱等环保设施; 七、业主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

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本小区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小区商铺的共同利益,特制订《**** 商铺管理规定》。 1.商品经营 ⑴各商户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 ⑵所有商品须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做到明码实价,不得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⑶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本商铺区的整体形象与信誉,如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本司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本司将上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租用的商铺,本司有权终止与该商铺的租赁合同。2.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各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租金、水费、电费,逾 期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一个月本司有权暂停对该商户的 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逾期两个月欠费或拖欠金额巨大,本司将依照法律诉讼程序上报人民法院。 3.关于营业证件方面 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商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4.经营活动及物品管理 ⑴各商铺的经营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商铺户内;禁止使用公共区域进行 经营活动。

⑵各商铺严禁存放违反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如易燃、易爆、有毒及危 险物品等。 ⑶各商铺不得在商铺内饲养各类动物及宠物(取得合法资格和条件的售买动物、宠物的专门商铺除外)。 ⑷各商铺物品存放不得占用及堵塞公共通道、公共区域或其他商铺的 地方。 ⑸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各类热水器。 ⑹对于各商铺内有潜在危险隐患的摆设及布置需设立明显标志;如因 经营疏忽造成的第三者伤害事故,由各商铺全部负责。 5.防火安全 ⑴每个商铺必须按实际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的ABC干粉灭火筒。配 置标准:(100川以下配置2-3支;100川以上配置3-4支)。⑵严禁随意挪 动及在非火警情况下启用商铺设置的一切消防设备与设施。 ⑶严禁占用、堵塞和遮掩商铺范围内的一切消防设施与设备、消防标记、安全门,以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使用及正常情况下的保养与维护。注:如有关法 规或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商铺经营者应按该专门规定执行,本司不再另行通知 6.清洁卫生管理⑴商铺区范围所有公共地方的清洁工作由本司安排人员进行 清洁。 ⑵各商铺内部的清洁工作的各商铺自行负责。 7.营业管理 ⑴各商铺应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营,严禁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 签订合同。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 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要严格审查 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 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

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随租方将商铺转让出租时,必须经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获取 的商铺转让费必须按50%缴纳给本公司。 9、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 工作。 10、 11、 12、 13、(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 与关注) 14、

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104-62 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安全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小区的文明形象,做好小区安全防火、防盗、防止治安问题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小区全体住户的共同期望与应尽的义务。为切实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以及其它相关规章,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正确使用电源、火源、气源。经常检查室内线路、闸刀、开关、插头、燃气管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准在室内、阳台、车库、楼梯间及自制简易棚内熏腊肉、香肠或豆制品类,违者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使用电源、火源、气源等取暖、洗澡、做饭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或儿

住宅小区公众管理制度.doc

住宅小区公众管理制度1 恒源小区管理制度/规定 为加强恒源住宅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业主管委会合法权益,维持好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各户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经业主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制度,请管理人员及全体业主自觉遵守。 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门卫管理人员在查询时各种安全隐患时,要给予积极配合。 3、各业主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处理。 4、出租住宅必须及时向业主管委会(门卫)及居委会申报暂住人员,应在入住三天内持有效证件到门卫进行登记。 5、各业主要正确使用防盗门,不得损坏各类共用设施(供热、给、排水管道、屋面防水及共用设施等保修期限内除外),如有损坏单元自行修理。 6、各业主及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护小区居民财产及车辆的安全。出入必须锁好门窗、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并积极参加各种保险,以减少损失;各类财产被盗或损坏小区不付责任。

7、不得在小区内进行任何非法及违法活动。 8、维护小区公共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不得高空抛物, 将垃圾放置垃圾箱内。每年清理排污井根据情况而定1-2次。 9、业主管委会成员无偿为小区各业主服务,不计任何报酬。 10、收取务业费金额根据小区各项预算支出情况而定;每年务业费收、支明细向各业主反馈。 11、大、小门开锁时间:夏/冬季早开门时间:5点/5:30点; 夏/冬季晚锁门时间:10:30/10点;各业主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之门卫工作人员。 12、不得随意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卫星接收装置等。如确需安装太阳能,须经顶楼业主和管委会书面许可并鉴定相关协议后方可安装。 13、门卫管理人员做好小区务业费、大热费收缴及公共用电交费等工作。 14、正确使用下水道,不准将卫生巾、头发及不易腐烂硬物投入下水道,下水道堵塞单元自行疏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小区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中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箱内,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等。 2、不得损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管理规定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某某底层商铺店招店牌设置行为,美化城市街景容貌,提升商铺商业品位,根据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及市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标准及要求,特制定某某底层商铺业主在自营或出租经营过程中,其店招店牌设置的管理规定: 1. 设置店招店牌应符合(参照)所在区域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要求。 2. 设置店招店牌应当符合(参照)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安全技术标准。 3. 设置店招店牌应当符合所在区域市容标准要求,其设计风格、造型、 色调、位置、体量、数量、高度、材质应与附着的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兼顾街市美化、亮化的视觉效果。 4. 店牌店招设置定位、原则及要求: ⑴店牌店招位置一律统一附设在底层外檐外立面上,做到尺寸统一、造型协调、上下沿和外立面相平齐。 ⑵原则上为一店一招,以商铺产权人楼体为单元。 ⑶店牌店招设置长度以楼体单元隔墙中心位置为分隔线,不得超越。 ⑷相邻店牌原则上留0.10 —0.15 米的间隔,其间隔连接形式由店牌所有人双方协商制作安装。 ⑸店牌店招厚度一律为0.20 米,高度一律不得超越一层外檐下限。 ⑹店牌店招用字应符合国家文字规范,并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⑺店牌版面及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版面设计美观,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⑻店牌店招制作应根据某市有关规定选择坚固耐用、形体美观、不易褪色的材料,应选用新颖、新型、优质、环保的材料。 5. 店牌店招的审批及施工要求 ⑴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设置设计店招店牌方案前,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填写登记表,经物业接待人员告知相关事宜后,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域市政管理部门送审。 ⑵在业主或商铺租赁户设置设计店招店牌送审材料未经所管区域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施工。 ⑶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要求修改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遵照执行,并向物业书面告知备案,若出现擅自施工行为,物业有义务要求停止施工,并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 ⑷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店招店牌设置设计的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在物业服务中心告知并登记、备案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根据规定交纳相应管理费用后方可开始施工。 ⑸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施工中,应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告知的相关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消防要求施工。 ⑹施工中一旦发现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不符及违反消防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业部门有义务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若不听从劝告,物业将立即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业主或商铺租赁户承担。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采用立法和技术组织措施,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护财产不受意外损失而采取的综合性措施。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探索和研究如何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因素,研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统一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并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伤亡事故,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安全管理就是为防止和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因素向伤亡事故转化所进行的一项企业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有以下内容:1.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符合项目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参加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都必须认真执行并遵守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2.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是从技术的角度对安全生产加以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伤亡事故或减轻繁重的劳动。它控制的对象是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3.工业卫生管理。是侧重于从“环境”的角度出发进行安全生产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一系列的防护或医疗措施,防止高温、严寒、粉尘、毒气等污染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生产控制,各自的控制内容也各有侧重,安全生产制度的主要控制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主要控制内容是,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管理。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国务院所确定的“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既是工程项目生产的最大责任者,也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最大责任者。因此,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职责的核心,是对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责,在组织与指挥生产的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要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要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章和失职者要予以处罚,对于避免事故,一贯遵章守纪并做出成绩者予以奖励。3.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主管上级汇报,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安全部门和司法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初步措施。上述三方面安全生产责任是项目经理的重要日常工作之一,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是追查项目经理责任的依据。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它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企业员工必须遵守的安全规章。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经济责任制、劳动竞赛、双文明建设等考核评比内容,并且与经济奖罚挂钩;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管理制度;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此外还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化学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女工特殊保护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制定规章制度后要反复向广大职工宣传,使职工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要严,考核要严,要做到奖罚分明。

(完整版)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在小区里要清楚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这样才可以保证小区群众的和睦相处。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1 为保持小区的清洁卫生,物业管理站设有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居民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请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 三、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四、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五、居民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六、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爆光。 七、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

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 八、请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九、物业管理站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杀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2 为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其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人员共同遵守。 嘉豪物业公司设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业主给与全力支持和配合。 一、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实行分类装袋。业主须将垃圾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处存放,以便于保洁员及时分类收集、清运,严禁将垃圾存放在门口及走廊和楼梯间; 三、请勿把垃圾、胶带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禁止把生活垃圾、布屑、胶袋、石块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楼宇间的天井内; 四、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

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商铺管理行为,维护小区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商铺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签定商铺管理协议书,协调、解决商铺纠纷。 3.2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处应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商铺管理规定,规范商铺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4.2管理处经理在商铺开业前应于商铺经营者签定《商户管理协议书》、《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明确商铺经营范围和管理费标准,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4.3如商铺需要装修,除按程序文件编号XXWY7. 5.1-G03程序执行外,还应提供外墙、灯箱、标识等的设计方案,确保外观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4.4各商铺自入住起三个月内,须向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相片等资料,并建立商铺管理档案,特殊经营项目的商铺,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方可开业。 4.5管理处经理应指定专人对商铺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进行日常管理,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予以记录。 4.6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消防、电器进行管理,在现场设置《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使用电器。 4.7商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4.8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5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XXWY-7.5.1-G04-F1《商铺管理协议书》 XXWY-7.5.1-G04-F2《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 XXWY-7.5.1-G04-F3《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XXWY-7.5.1-G04-F4《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 感谢您的阅读!

铺面出租管理规定

铺面出租管理规定 学院的门面包括新、老校区校区内的所有可出租的房屋及商铺、场地。学院的铺面由后勤处归口进行管理,下设物业管理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物业管理科指定房改专干负责铺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使铺面的管理能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铺面的出租(含合同签订)的办法及程序 1、学院的所有铺面都公开对外招租,欢迎有意向者前来租赁经营。 2、意向承租人应向后勤处物业管理科提交“租赁铺面申请书”。申请书需写明:经营项目、初步的经营计划、铺面员工人数以及人员基本情况等。 3、物业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具体审核其经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会将申请人的“租赁铺面申请书”上传至学校网站后勤处板块进行公示。 4、经过7天的公示期后,如此申请无反对意见,将初步确立其申请成功;如有反对意见,后勤处将联合监审处、财务处、工会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有多个申请人同时竞争租赁同一铺面,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人。 5、签订铺面租赁合同时,首先由后勤处提出初步的铺面租赁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甲方:湖南工业职院后勤处;乙方:承租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目前所有铺面租赁期暂定二年(2+2),铺面每年租金需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如有特殊金额较大者可分两次或分季度交)。 二、铺面管理细则 1、铺面合同签订前,应上报部门主管领导,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铺面租赁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求承租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还应要求其提供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告知如承租人将招聘人员在所租赁的铺面工作也应提供相关证件。 2、铺面合同签订后,铺面正式经营时应前往检查。具体检查内容:经营项目是否与合同签订的经营项目相符;有无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铺面内及铺面周边

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546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residential quarters

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安全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小区的文明形象,做好小区安全防火、防盗、防止治安问题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小区全体住户的共同期望与应尽的义务。为切实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以及其它相关规章,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正确使用电源、火源、气源。经常检查室内线路、闸刀、开关、插头、燃气管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准在室内、阳台、车库、楼梯间及自制简易棚内熏腊肉、香肠或豆制品类,违者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使用电源、火源、气源等取暖、洗澡、做饭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或儿童使用电、气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人员离开住处,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

关闭气源。 三、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盗窃案件发生。各住户在外出、 上班、旅游或夜间就寝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贵重物品或现金要妥善管理,单轮摩托车要集中停放在361区域,应加固防撬锁、安装报警器,以防止丢失或被盗案件发生。 四、住宅小区内严禁乱搭乱建行为,楼梯通道、消防出口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因历史原因已违规搭建简易房屋、违规堆放杂物或易燃物品的房主或当事人应及时清理和拆除,否则,造成房屋垮塌以及火灾事故的,由房主或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房主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小区住房不得擅自出租、出售,凡需出租、出售的,要提前到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以便于小区的安全管理。住房已出租、出售的,原房主应主动到公司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由原房主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原房主的法律责任。 六、小区严禁停放大型车辆,载重车辆和外来车辆,因违规驶入小

商铺管理制度

商铺管理制度 为使各租户规范营业行为、提供更好的服务于顾客、营造一个和谐、便利、舒适的消费环境,共同创造良好的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各租户能配合并遵守: 一、规范租赁 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租赁商铺,未经批准不得降低租金标准和少缴漏缴相关的收费项目,不得随意跨区域租赁商铺,不得随意更改租用合同内容等。 二、按期续租 经营户续租商铺,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办理续租手续,否则,视为自愿放弃续租优先权。 合同到期后再要求续租的,从到期日起算,每天按合同约定金额的2‰加收滞纳金,若公司不同意续租,将无条件收回商铺另行招租。退租商铺者,不得拆除室内外各种装饰装修物。若穿墙打洞导致商铺被破坏者,必须恢复原状。 三、严控转租 经营户欲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时候,必须在合同期内,征得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有效。否则,转让无效,公司可无条件收回商铺,另行招租,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对转

租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四、按时缴费 租赁经营户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按年一次性全额交清租金、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租赁经营户必须每月按时缴纳租用商铺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电话、物管等费用。 五、合法经营 商铺承租经营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照章纳税。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资料,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台帐,切实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发现不合格商品时,严格执行商品退市制度。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 六、服从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要服从公司的管理和统一规划。不得跨区域经营、超界占道经营。 七、诚信文明经营 礼貌待客、童叟无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不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恶意竞争,商品要明码实价,反对暴利销售,无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的经营行为;店员不准打赤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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