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总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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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本执行计划编制适用于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二、目的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特编制此执行计划。

三、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434-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7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

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81号;

9、《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发布;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1998>164号发布;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

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4]2号;

16、《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

1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标GB/T50328-2001;

18、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19、《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年版);

20、《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年版);

2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版);

22、《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

23、工程项目建议书;

24、工程前期有关文件(可研及初设审批文件);

25、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目标;

26、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27、《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796-200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试验规程》;

3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电建(1996)381号;

3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

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

34、《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

3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36、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四、工程概况

华能濮阳风电场工程(500MW)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工程位于濮阳县境内,是风电场重要附属工程之一,是风力发电设备运输的主要通道。华能濮阳风电场工程(500MW)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工程,设计道路总长约(路基宽,路面宽);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进场公路和主线公路的土石方开挖、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及渣场整治等.

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由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职能负责人,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位。

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均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相关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

项目负责人是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直接监管人,现场施工人员是执行人,要将管理手段用在实处,加强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

组织机构职责

1、保持与项目法人的密切联系,熟悉其要求和愿望,并受集团公司法人的委托全面执行监理合同。

2、根据承包合同,确定工程建设中相互配合的问题及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3、熟悉并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熟悉并掌握本工程的有关设计、设备资料及现场运作规则等。

4、编写该项目的《实施规划》,经项目法人认可后,据此具体执行施工任务。

5、编制本工程的施工计划、管理制度,经业主及总监办明确后组织实施。

6、现场组织机构在人事、经营等方面受集团公司管理与领导。

7、负责全面贯彻集团公司的《质量体系》规定的质量职责和相关的程序文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主导作用。其主要职责为:

(1)主持制定项目部的质量目标,并使其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作业队得到分解,确保质量方针的贯彻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2)确保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有效运行,指定质量副经理分管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为我公司体系评审提供信息;

(3)审查批准项目部的质量计划;

(4)对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意识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5)确保项目部所需资源的提供。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发布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严防工程质量事故发生;(2)协助质量副经理召开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提出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负技术责任;

(3)负责技术措施,工艺试验报告的审批,对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对竣工工程的质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

(4)主持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主持重要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质量交底工作,以及重点工程控制轴线测量的复查、审定和核准工作;

(5)主持工程质量检查,督促质管部门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主持验收工作。

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1)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和进度计划管理工作向总工程师负责,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季度、月进度计划;负责单位、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文件的编制;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负责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2)负责向作业厂队作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落实,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

(3)负责测量、试验的技术管理工作,督促测量队对施工项目测量轴线定位,水准点及高程控制及时进行复核,并负技术管理责任;(4)审核试验人员对砂石骨料、水泥、钢筋、水泥砂浆等现场取样和质量检验试验资料,并按时将有关检验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5)督促物资部熟悉掌握原材料的质量标准,严禁供应不合格的材料。

(6)负责本工程施工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和归档工作(信息资料室具体负责),确保编制质量,符合规范和顾客要求。

(7)、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消防和环境保护设施。对强制性条文执行中的技术类部分控制、把关。监督执行强制性条文中的质量强制性条文工作。

安环办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工程实施安全监控。

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及监督体系的情况。

3、登记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件。

4、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措施和专项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监督执行强制性条文中的安全强制性条文工作。

6、做好日常巡视,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或处罚。

7、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完善情况,并督促完善。

8、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准用证”进行检查,无证者严禁使用。

9、对重要工序和重大吊装作业及主要施工机械的拆、装进行跟踪监视或旁站。

10、对消防工程进行监控,参与验收工作。

11、组织或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纠察队活动,现场安全大检查等工作。

监理部例会上,组织学习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施工中应当重点监控的安全工作意见。

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的合同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为建好观音山风电场项目创造必要的条件。

2、认真贯彻“施工合同”的各项要求,有效地完成《项目规划》及《实施细则》中确定的施工工作,并将施工工作情况逐日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3、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参加施工图会审。

4、执行强制性条文中的质量强制性条文工作。跟踪监督现场施工,重点工程和隐蔽工程项目要特别予以关注。对影响质量、进度和投资的问题,及时提出施工意见,及时与项目技术负责人沟通。

5、对设计修改和施工质量检验以及各种检验和检测报告进行确认。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问题,需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的项目,提出意见。

6、编制工程项目的开工和施工方案报告。并上报月、季度工程量与进度。按《施工合同》规定,严控施工质量。按“验标”进行四级验收项目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并上报监理工程师。

7、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消防和环境保护设施。

8、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对处理方案提出意见。

9、参加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新技术方案讨论及成果鉴定。

10、参加重要设备、材料、构件的施工现场验收,核定其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1、参与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

12、协助整理与专业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档案资料。

1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监理小结。

14、搞好本专业的基础工作,配合信息管理人员做好本专业信息管理系统。

15、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收集、处理、分发、立卷、归档、销毁或保留文件资料,妥善做好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形成可追溯性强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

3、保证立卷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性与完整性,及时传递信息,确保决策的全面、正确、周密和可行。

4、提供图纸、资料查阅服务,注意安全保密,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对文件资料实施统一管理。

管理制度的建立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通过合理组织、管理、控制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成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安全、质量、工期、信誉是项目的四大主题,其中质量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工期是前提,信誉是目的,在每一个项目中,这四个环节都不能忽视,成败在质量,得失在信誉。所以,为满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

1、强制性条文的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安全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督促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督促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相关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要求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要求所有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强制性条文的质量管理制度

◎针对工程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

◎在施工过程中,精心监理,科学管理,严格信守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化施工。

◎项目负责人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对施工质量要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报审,经监理工程师现场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从根本上杜绝质量不合格问题的存在。

◎实施班组交接制度,各班组长要对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责任和原因。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施工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工程完工后,在向甲方交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申请总监办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强制性标准管理

根据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按照强条的执行检查表进行分部分项的跟踪推进,将管理制度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系统的规范,形成书面文字、执行计划,以行之有效的手段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

培训计划

1、进场后、开工前,组织所有施工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强制性条文的培训教育。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和难易程度,继续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强制性条文的培训教育。

2、工程部定期督促项目部定期开展、技术安全和强制性条文、图纸的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和签字,以图片、文字、影像等手段进行安全质量教育。

3、由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带头,开展对该项目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培训学习(特别是新能源工程部分)。

六、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

管理措施

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层层落实到各责任人身上,由项目负责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再到施工员,最后到施工队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身上,都要一层层的贯彻强制性条文的精神。

安全方面:

(1)项目经理部制定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各级安全责任制,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的第一安全责任

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其本部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与业主及监理之间层层通过联系、沟通,达到风险共担、互相监督、共同负责、教育激励,作到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事事讲安全,使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从严从细,“严”字当头,小题大做,坚决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进场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施工。对普工及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

(4)各工序、特殊作业的施工和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特殊施工方案,并经其总工批准,报监理工程师后认真组织实施,每个重要施工点严密监控。

(5)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检查安全情况,分析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现场坚持安全工作票制度,开始施工前进行“三查”、“三交”活动(“三查”查思想、查措施、查工器具; “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措施)。

(6)项目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隐患和暴露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于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工程各项安全检查、检测及整改均需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7)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对进场工器具进行检查后建立工器具管理台帐、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违章处罚台

帐、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建立安全奖励台帐等。

质量方面:

(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组织学习各种施工规范及标准,认证通过的质量体系文件《程序文件》。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它现行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

(2)核实提供的实物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应一致,切实把好材料质量关,以保证工程质量。

(3)工程选定的砂、石、水泥、钢筋等必须按规范规定抽样或制备,送到批准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工程中使用的材料须送检合格并将检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批量使用。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完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复印件。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作出标识并隔离,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资料管理(收集与建档)制度、材料管理制度、三级质量检查制度等。

重点落实材料管理制度,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样设备和原材料均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设备和材料出厂检验报告齐全。

◎施工前做好资料的形成和管理规划,并设置专责的项目信息员,施工过程中认真收集和整理各种文件及档案,做到凡事有据可查,保证工程竣工时各项资料(纸质资料、音像资料、照片等)同时形成归档。

◎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沟通,确保资金、图纸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技术措施

审核各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一般施工方案以及特殊施工方案,用技术条件满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对分部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加强控制

◎严格执行三级质量管理制度。施工队百分之百自检;项目部百分之百复检;公司专检。强化工序控制和过程控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与管理,实行质量预留金制度,对施工质量重奖重罚。

◎加强全员质量意识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本工程情况提出培训计划,由专人负责按程序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图交底、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员应签字齐全。

◎做好材料的检验工作,有必要时受发包商委托,到制造厂家进行监造。材料应具备两证(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做好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工作,工程材料在合格资质的分供方内采购。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部、及地方标准,地方材料的采购必须经化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装置性材料必须经检查合格并有合格证,检验合格的材料必须经监理人员认可方可施工。

工具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开工前对经纬仪、水平仪、兆欧表、钢尺等检测仪器进行审核,确保其测量精度的有效、准确。凡工程中使用的检测仪器,均经计量检定认证合格,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测量和检验工作。

◎加强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根据各分部工程的施工程序,实行工序交接卡制度。前道工序结束后,经现场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加强质量通病的预防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做到根治质量通病。

◎关键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

健全本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实行质量责任各级承包责任制,对关键、特殊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根据以往经验,以下为工程中的关键工序,经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严格按«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版及«房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

德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四日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法律和规章能够得到准确执行 而制定的文件。它详细阐述了条文的具体要求、适用范围、实施机 构和程序等,以确保条文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一、引言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法律和规章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它为执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并确保条文能够得到准确地 应用和执行。 二、适用范围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它明确了 该条文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并指导执行机构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应用。 三、实施机构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明确了负责该条文实施的机构或部门。在 执行过程中,这些机构或部门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情 况进行具体操作。 四、程序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程序。它明确了相关流程,例如申请程序、审批程序、处罚程序等,以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实施要求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详细说明了条文的具体要求。它明确了各项具体细节、要求和标准,以及如何进行测量、监督和检查等。 六、罚则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规定了违反条文的惩罚措施和罚则。它明确了不同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相应的制裁措施。 七、监督与评估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设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条文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它规定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明确了评估的方法和指标。 八、配套措施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还可能包括相关的配套措施。这些配套措 施可以是宣传教育活动、技术培训、经济激励措施等,以促进条文 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九、附则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还可能附带其他相关规定和声明。这些附 则可能包括临时规定、特殊情况处理、过渡期安排等。 结论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为了人们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而制定的。它确保法律和规章的切实实施和有效执行,提高了法律的权威性和 时效性。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社会法律秩序的维护和促 进具有重要意义。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 第一章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实现集贤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确保达标投产,“获国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黑龙江省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对集贤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质量的要求,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集贤变电站项目部特编制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强化事前,事中的过程控制,完善执行的事后控制,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版)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 年版) 集长(庆)方500kV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站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以东20km的集贤县升昌镇,北侧0.4km为集贤县升昌镇东方红村。占地面积7.58公顷(114亩),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5.61公顷(84亩)。 变电站场地,地势变化较大,地形为坡地及岗地,为岗阜状平原与丘陵过度地带,地势南高

施工项目部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_________ 变电站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____________ 监理项目部 年一月

批准:(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总监代表或专业组长) 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变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强 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严格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圆满完成本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根据兰新铁路红鸟段牵引站供电工程业主项目部《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 编制依据 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年 年—月—日 年—月—B 年 月 日

2.3、现行输变电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和标准 2.4、国家电公司有关现行文件、规定和制度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2*年版) 2.6、《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科〔202*〕642号 2.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2.8、《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146号 2.9、《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48号 2.10《输变电工程项目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202*)147 2.11、工程合同文件 2.12、业主项目部《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2.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3、组织机构及职费 3.1监理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职责 3.2.1组长职责: 1、审批各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 2、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师和相关参见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安质部 2010-9-18

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以279号令和393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对业主的责任、行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不执行强制性条文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参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技术上保证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1 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编制目的 为在本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项目部颁发的《燃机工程“强制性条文”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等均应贯彻执行。 2 编制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随着电气行业的发展,电气专业施工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为了保障行业安全 与规范,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来规范电气专业施工的相关内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细则。 施工前准备 施工前准备是电气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施工前准 备需要按照相关条文的要求进行。 首先,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电气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安全保障。 其次,需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的重要保障,施工前 需要按照现场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制定,并在实施中认真执行。 最后,需要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电气施工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因此需要对所 有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在施工中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是电气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 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监管。施工 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需要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和照明。通风和照明是保证施工环境安全的关 键因素之一,施工现场需要保证充足的通风和照明,以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环境良好。 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设备和场地 磨损,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是电气施工的重中之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需要注意 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确保施工人员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和知识。电气施工需要具备一定 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施工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知识,以确保施工质量。

3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

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 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 宁夏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小组 (2) 四、职责 (2) 五、强制性条文实施步骤 (3) 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求 (7) 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 (7) 八、强制性执行标准执行考核 (8) 九、附表 (9) 表JXMB4-1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9) 表JXMB4-2变电站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10) 表JXMB4-3 变电站电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11)

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建筑工程 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目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技术法规性文件,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建筑施工依据性文件,严格遵守、贯彻、执行《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电力工程施工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保质量受控、在控的有利手段。为了加强“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创优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电力建设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力度,确保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符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措施》。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8号) 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建设意义 国电科环三道沟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的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工程所在地所具有的宝贵风能资源发展风力发电,调整区域内能源结构,解 决火电与水电互补性不足以及农村用电等问题,极大的减少污染并促进生 态环境良性循环,满足清洁生产原则,节能、低耗、环保,符合我国和内蒙古“十一五”期间的能源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具有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二、编制依据和目的 1、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地理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 号令) 2、《实施工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 (2006)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和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房屋建筑部分(2002)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电力工程部分(2006) 6、一期(49.5MW)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7、为确保二期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创国网优质工程奖、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 “一流三优”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基建管理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本着“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文明施工为表现,以优质服务为目的”的原则,国电科环三道沟风电工程建设中强化过程控制意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向生产部门移交“性能可靠、资料优良”的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三、强制性条文标准 本工程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标准范围表3--1

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本执行计划编制适用于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二、目的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特编制此执行计划。 三、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434-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7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 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81号; 9、《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发布;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1998>164号发布;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 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4]2号; 16、《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 1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标GB/T50328-2001; 18、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风力发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内容 风力发电作为新能源发电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发展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为了加强风力发电的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和提高行业标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 1.风力发电企业必须具备风电项目建设、运行、维修、改造等专业技术 能力; 2.风电项目必须通过环评等审核,确保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 3.风电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风电项目完成后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 后才能投入运营。 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强制性条文,国家对风力发电的实施细则进行了制定。 技术标准 1.风电机组使用的风轮、发电机、变流器等核心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联 合技术委员形成的技术标准。 2.风电机组在建设、运行等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运行、 维护等的标准化技术要求。 安全标准 1.风电机组周围必须设置隔离带,避免飞禽、昆虫等生物进入干扰机组 运行。 2.风电机组风轮长度等要符合安全标准,以防止过高的转速、重量等导 致的机组意外事故。 环境保护标准 1.风电项目建设前必须做好环评工作,确保项目在建设、运行、维护期 间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 2.风电机组的建设、运行等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保护生态环境。

监管与管理 1.国家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风电企业资质审查、环评审核、验 收审核等工作的监管。 2.风电企业在建设、运行、维修、改造等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接受监管,确保项目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总结 强制性条文以及实施细则起到了规范和约束的作用,能够避免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而进行不合规的活动,进一步保障风力发电的安全、环保和高效运转。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 管理水平。 第二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强制性法律文书。 第三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原则是依法定期检查、监督执行,采取措施 促使被监督方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强制性条文监理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的客观、公正和透明。监督机制应当包括监督的组织机构、监督的程序与方法、监督的人员和监督的责任以及监督的结果评估等内容。 第二章监督机构 第五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组织机构为法律监察部门。法律监察部门通 过制定、修订、发布强制性条文监督实施细则,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全 国范围内的强制性条文监督工作。 第六条法律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不同级别的监督机构,负 责对不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工作。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合法授权、专业能力 和公正性。 第三章监督的程序与方法 第七条强制性条文监督的程序主要包括立项、检查、整改和考核四个 环节。

第八条立项:法律监察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需要,确定具体的强制性 条文监督项目,并编制立项方案。 第九条检查:监督机构按照立项方案,采取现场检查、抽查、调查等 方法,对被监督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听取被检查方的意见,并及时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条整改:被监督方若存在不合规的情况,监督机构应当要求其立 即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 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考核:整改期满后,监督机构应当对被监督方的整改情况进 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考核。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应当进行警告、 罚款、吊销执照等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监督的人员和责任 第十二条强制性条文监督工作由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人员应当 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监督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 徇私舞弊。 第十三条监督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人员的管理,建立监督人员考核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监督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从事强制性条文监督工作中 获知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信息要进行妥善保护。 第五章监督的结果评估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对于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和社会的正常运转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通过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法律得到公正 正确的执行。以下是关于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和思考,希 望能够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有所帮助。 首先,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其合规性和 有效性。在起草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法意图,避免出 现过度约束或者不足以保障公共利益的情况。为此,应该成立专门的立法 委员会,由具有相关法律和监管经验的专家进行审核和审议,确保条文监 理实施细则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注重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公众的 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保障细则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起草和修改细则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 是与该细则相关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如企业、行业协会、公民社会组织等。可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等方式,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 充分的保护和考虑。 再次,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责任和义务。在法律中规定 的强制条文对于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细则的 制定和实施则是具体化和细化法律条文的重要环节。因此,在细则中应当 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如监管部门的执法责任、企业的合规义务、公民 的自律要求等。对于不履行责任和违反义务的,应当明确相应的处罚和追 责措施,以有效约束各方行为和惩戒违法行为。

最后,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新月异,对于细则的实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法律相符合,与实际情况相适应。修订细则的过程同样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保证修订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总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明确条款、注重公众参与、明确责任和义务、注重监督和评估以及时修订细则等措施,可以确保细则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执行的实际需要,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实施细则 天津静海风电场建设项目旨在建造50MW的风电场,其中包括25台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21条场内道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制定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以确保工程能够达到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目标。 该执行计划的实施依据包括了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其中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为了确保执行计划的有效实施,监理风电管理部提供了标准清单,并由监理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和

发放。各参建单位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则由监理单位负责采购和发放。在制定执行计划时,需要考虑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清单,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清单以及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清单等因素。 总之,该项目的执行计划旨在规范风机吊装和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确保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为实现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工期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1.4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应遵守编审批手续。 2.各专业适用的强制性条文应编制成册,形成书面版和电 子版。 3.标准应动态管理。 3.1 及时更新清单随新标准的发行。 3.2 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 3.3 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传递。 3.4 经常上网查询标准的局部修订情况,以保证强制性条 文的现行和有效。 4.公司管理部应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传递,保证强制 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 细则 为优化国家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输电线路工程的质量水平,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颁布《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该条文的具体执行细则,《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则被制定出台。本文将针对该细则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传统的输电线路工程管理体系主要依靠施工方、监理方对质量问题的检测和纠正,无法对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容易导致工程质量的失控。而《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的颁布与实施,不仅补齐了传统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更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的初始阶段就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从而达到了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目的。而《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则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细节,强化了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和提升工程质量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1.工程设计证明文件管理

工程设计证明文件是工程实施前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供的必要材料,质量良好的设计文件可有效保障工程实施的成功和安全。《细则》要求设计单位在逐项、全面审核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出具完备、准确、可靠的设计文件审查证明书,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2.质量检测 质量检测为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和各工程环节长度、张力、防雷及接地等进行至少3%的检测,确保材料和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同时,也强调了检测和试验实验室的资质要求和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原则。 3.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是维护输电线路长效运行的基础,而纠正和控制各种施工过程中的错误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细则》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明确各项施工任务和工序,确保施工现场设备和材料质量、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及现场环境的卫生等。 4.质量监理 质量监理是长期维护输电线路安全和稳定运行的必要手段之一,《细则》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操作规范、施工程序、监理资料的完备性、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提供建议和改进方式,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 三、细则实施可能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强制性条文是指对于土建工程施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要求。这些条文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施工过程、预防事 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在土建工程施工实施细则中,应该明确列出这些强 制性条文,并详细说明其内容和适用范围。以下是一份新版土建工程强制 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的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施工单位应组建专业施工队伍,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施 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方案应包 括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三条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会议,明确施工过程中的 危险源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 结果。 第三章施工过程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施工区域并进行标识,确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隔明确。 第六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防尘、防火等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七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八条 施工现场应进行人员进出的登记和管理,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域。 第九条 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通道的设置,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人员。 第四章质量监督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并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和验收证书。

第五章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 第六章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油水分离设施,并按照标准进行排放和处理。 本细则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风力发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代表,被越来越多的国 家和地区投入使用。为了保障风力发电的安全和可持续进展,必需 订立强制性的条文实施细则。在本文中,将认真介绍风力发电强制 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风能资源评估 1.1 风能资源评估应当基于充分的数据和科学的方法,对风能 资源进行高精度、高牢靠性的评估。 1.2 风能资源评估应当涵盖潜在的风速、风向、风能密度、峰 值功率系数、空气密度等指标,并对不同季节和不同高度进行评估。 1.3 风能资源评估应当参考国家或地方的规定,以确保评估的 精准和可比性。 二、风力发电项目评估 2.1 风力发电项目评估应当基于充分的数据和科学的方法,对 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精准的评估。 2.2 风力发电项目评估应当涵盖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 益等方面,并对可能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安 全性。 2.3 风力发电项目评估应当参考国家或地方的规定,以确保评 估的精准和可比性。 三、风电场选址和设计

3.1 风电场选址应当充分考虑地形、气候、风能资源、生态环 境等因素,并遵从生态、环境、经济可持续进展的原则。 3.2 风电场设计应当充足安全、牢靠和高效的要求,并应当充 分考虑风速、风向、风能密度等因素,并参考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和 标准。 3.3 风电场设计应当采纳优质、牢靠的风机、叶片、变频器等 设备,并应当实行严格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风电场的安全 和牢靠性。 四、风力发电技术规范 4.1 风力发电技术规范应当参考国家或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并 应当更新和完善,以确保风力发电技术的科学性、牢靠性和安全性。 4.2 风力发电技术规范应当覆盖风机、塔架、电气设备、通信 设备、测控系统、安全和环保设备等方面,并应当重视风机和变频 器的匹配,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牢靠性。 4.3 风力发电技术规范应当要求风电场依照规范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风机的性能和耐久性,削减运维成本和安全风险。 五、风力发电安全管理 5.1 风力发电企业应当订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火灾防范、应急预案等方面,并应当进行培训和演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5.2 风力发电企业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发觉安全隐 患适时整改,确保风电场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5.3 风力发电企业应当加强风机信息化管理和监控,适时取得 风机运行情形、故障报警等信息,保证风电场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印度尼西亚棉兰工业园2×150MW 燃煤电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分公司棉兰项目部 2015年3月17日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1) 2、编制主要依据 (1) 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2) 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2) 3.2主要职责 (3) 4、管理要求 (4) 强制性条文管理要求 (4) 强制性条文实施要求 (5)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要求 (7) 整改闭环管理要求 (8) 5、附则 (9) 6、附录 (9)

2000年1月与2003年11月,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分别以279号令与393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家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其中第 19、36、44条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棉兰工业园 2×150MW 燃煤电厂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管理。 2、编制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强条实施细则

强条实施细则(总7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目录 一、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实施组织机构及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主要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组织机构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建立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检查、监督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检查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检查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检查记录和表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整改闭环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程是无锡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主要特点是处理污染问题,保障水环境质量。该工程具有技术难度大、工程规模大、环保要求高等特点,需要高度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控制。 四、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 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监理单位将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本工程的建设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五、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 监理单位将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等 相关规范,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任务和监理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同时,监理单位还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建设无锡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时,必须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

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 32/T—2013) 等地方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监理部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贯彻执行这些标准: 1.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和国家有关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 文件,监理部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 2.监理部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以落实会审意见。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强制性条文的研究、理解、掌握、落实情况,确保全面、即时、系统的贯彻执行。 4.监理部门结合工程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研究《工程建设 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检查记录

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 (2× 330MW)工程供热改造工 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兰热电厂改造项目部 2012.03.26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编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1、总则 1.1、编制目的 2000年1月,国务院以 279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管条例”),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其中第 19 、36、44条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 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表现主要在以下两点: 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 施监督的依据; 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就是说,如果不执行强制性条文,政 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 工程质量事故,必然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另外,执行强制性条文也是实现强制性条文全过程控制和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此,我公司特编制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 2× 330MW)工程供热改 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30MW)工程供热改造工程。1.3、编制依据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393号 ) ;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号);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006年版);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93号 ) ;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国务院令第 3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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