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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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归纳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归纳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归纳1.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基本药物目录,明确列出群众常用的、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

目录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药物的疗效、安全性、临床需求和群众需求等因素。

2.药物供应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必须配备基本药物,并确保基本药物供应的充足性、质量和稳定性。

同时,要加强药物采购管理,通过集中采购、招标等方式,降低基本药物的采购价格,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3.价格控制和监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价格控制,避免药品价格过高。

通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限价等手段,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

同时,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虚高、垄断和不合理竞争等现象。

4.医保支付和报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将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机制。

通过医保支付和基本药物报销,降低患者的药费负担,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5.临床应用指南和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制定和推广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规范,提高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

同时,开展基本药物的药学评价和临床评价,优化基本药物的药学和临床使用。

6.基本药物国家组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建立基本药物国家组织,负责基本药物的目录制定、供应保障、价格控制和监管、医保支付和报销等工作。

组织可以设立相关的专门部门或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7.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经验和做法。

通过学习和借鉴,提高国内基本药物制度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基本药物目录、保障药物供应、控制药品价格、医保支付和报销、制定临床应用指南和规范、建立基本药物国家组织、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等方面。

这些内容的实施可以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和合理使用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2. 提高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降低群众用药负担;3. 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4. 加强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制度内容1. 采购管理(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业务的部门。

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业务。

(2)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2. 使用管理(1)医院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应首先考虑安全、有效,并满足大多数患者的治疗需求。

(2)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应当在本院用药目录内选择适当的药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对患者进行选择用药。

(3)临床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新药引进。

3. 监督管理(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药剂科负责对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医院设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投诉举报。

四、制度实施1. 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医院药剂科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一套由国家政府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规定,旨在确保全民获得安全、有效、负担得起的基本药物服务。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善公众的健康状况、缓解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

第一步:背景和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基于中国政府对健康领域的重视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改革的迫切需求。

该制度的首要目标是满足全民的基本药物需求,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步:基本药物的确定和调整机制初次确定基本药物的任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依据国内外临床指南、经济性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考量,制定基本药物目录。

同时,还充分考虑了国内市场需求、疾病谱、病种结构及药物供应可行性等因素。

基本药物的调整机制是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会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临床需要和经济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调整并发出通知。

省级和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则按照国家的通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公示。

第三步: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机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机制。

一方面,国家通过集中采购、招标控制和合理定价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合理。

另一方面,国家鼓励药物生产企业增加基本药物的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国家还建立了基本药物研发和生产鼓励机制。

在节约医疗卫生资源和保障研发创新的前提下,对参与基本药物研发和生产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第四步:基本药物的使用和服务指南基本药物的使用和服务指南是确保基本药物有效应用的重要环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统一规定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治疗方案等信息。

同时,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基本药物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率。

此外,国家还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诊断和用药水平。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确保人民基本药物的需求得到满足。

这一制度旨在解决人民群众药品价格过高、门槛过高等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二、制度目标1. 能够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2. 解决人民群众在看病过程中的药品费用过高的问题。

3. 提高人民群众用药的满意度和治愈率。

4.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目录,包括药品种类、疗效、价格等信息。

三、实施措施1. 建立基本药物目录。

(1) 经过专家组织评估,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 目录中包括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治疗疾病和价格等信息。

(3) 目录定期更新,根据疾病发展和药品创新情况进行调整。

2. 价格调控机制。

(1) 国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来控制药品价格。

(2) 政府将启动集中采购,从而降低药品价格。

(3) 政府将加大对仿制药生产的支持力度,扩大市场竞争。

3. 配送保障机制。

(1) 政府将建立完善的药品配送保障体系,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充足。

(2) 政府将与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货源畅通。

(3) 根据地区的不同需求,优化调整药品的配送网络,提高运输效率。

4. 质量监管机制。

(1) 政府将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建立严格的药物注册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3) 对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药行为。

四、实施效果1. 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用药费用,减轻了经济负担。

2.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用药满意度,增加了治愈率。

3. 促进了药品市场竞争,提高了药品质量。

4. 建立了健全的基本药物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参考依据。

5.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了全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五、总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人民群众药品费用过高的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通过建立基本药物目录、价格调控机制、配送保障机制和质量监管机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保障。

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药品质量和使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1.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两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常规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常规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增补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公布。

三、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谈判等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应当确保质量、及时、充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3.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采购和供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效率。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提高基本药物使用质量。

五、基本药物的定价和报销1.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综合考虑药品质量、生产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3. 国家基本药物应当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

六、基本药物的监督和管理1. 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环节的监管。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名词解释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名词解释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名词解释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针对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其目标是确保公众能够获得安全、有效、合理、价格合理的药品,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特征包括: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

这意味着,基本药物应优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避免追求昂贵或新型的药物;药物的剂型应易于保存和适合临床使用;价格应合理,使患者和国家都能负担得起,同时也要保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生产和配送企业应有足够的数量满足群众的药品需求;公众应公平地获得这些药品,即每个人都有平等获取的权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满足公众的重点卫生保健需求,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是指国家针对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基本药物进行统一管理和保障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国家根据公民基本医疗需求、经济可承受能力和药物安全、疗效等因素,确定一份基本药物目录,确保基本药物的供给和合理使用。

2. 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国家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价格管理,确保其价格合理且可承受。

3. 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保障:国家通过集中采购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且质量可靠。

4. 基本药物的医保支付:国家医保体系对于基本药物的使用和支付进行补偿,降低患者购买基本药物的负担。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目的是满足广大群众对基本药物的需求,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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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引言概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基本用药需求,在国家层面上建立的一种药品政策和制度。

本文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第二篇,将对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影响、挑战以及未来发展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1.实施情况1.1实施时间和范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用药保障水平。

该制度范围涵盖了中国大陆所有地区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方。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2制度设计和管理机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

其中包括: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和定价政策、建立统一采购和集中供应机制、实施药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了对该制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和运行。

2.影响2.1用药费用的降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大部分基本药物的价格得到了明显的下降,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用药费用。

尤其是对一些患有慢性疾病、长期需要用药的患者来说,减轻了经济负担,提高了用药的可及性。

2.2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使医疗资源得到了更好的配置和利用。

医生在开具药方时需要按照基本药物目录进行选择,避免了医疗资源过度消耗和浪费的问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3药品市场的调整与优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促使药品市场发生了一系列调整和优化。

一方面,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推广,带动了国内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未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进行市场调整和转型。

3.挑战3.1目录覆盖的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建立阶段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目录的覆盖范围有限,一些重要的药品未能涵盖其中。

另一方面,目录的更新和调整缺乏科学性和及时性。

因此,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本药物目录,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3.2供应和配送的改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统一采购和集中供应方面面临一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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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我国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

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核心提示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都包括哪些内容?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记者采访了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及医药卫生界部分专家。

时间表确定,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专家观点】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认为,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问题。

同时,能够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

目录包括药品品种307个,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

目前,我国已先期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

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包括: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专家观点】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介绍,国家基本药物遴选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剂型)和数量。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至少便宜25%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

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

两者相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上至少便宜25%。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根据规定,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

【专家观点】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秦耕指出,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指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既要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科学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

在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确定的采购价格,形成本地区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根据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负责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

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据悉,我国将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专家观点】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药品招标采购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全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信息网络。

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链接)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

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

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目录简介目录管理办法意义政策框架内容目标中药饮片目录的构成目录的编排目录的分类目录中品种的名称对备注栏中"注释"的说明关于中药饮片简介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目录管理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的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

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五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

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一)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五)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第九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

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

调整的品种和数量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二)我国疾病谱变化;(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四)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五)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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