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13年最新最全城中村改造名单及城中村改造流程
太原市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太原市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方案一、现场自然条件本工程拟建地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北侧为金桥北街,南侧紧邻昌盛东街的昌盛小区,西侧为汾西路及退水渠,东侧为其他小区,交通便捷,地理条件优越。
自然地面黄海高程797.900m,基本风压0.44KN/m²,基本雪压0.35KN/m ²,场地冻深0.74m。
二、工程结构设计概况1.本工程主楼结构为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主楼地上二十九层,地下三层,结构总高度89.17米,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地基处理。
2.抗震: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剪力墙及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3.使用活荷载标准值卧室、厨房、餐厅、上人屋面: 2.0kN/㎡;阳台、卫生间: 2.5kN/㎡;楼梯、电梯厅、门厅: 3.5kN/㎡;地下二层顶板: 4.0 kN/㎡;地下一层、三层顶板:5.0 kN/㎡;电机房顶: 7.0 kN/㎡;不上人屋面: 0.5 kN/㎡;其他未注明处均按(GB 50009-2001)取值。
施工期间超过上述荷载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4.主要结构材料:钢筋:圆钢为符合抗震性能指标HPB300热轧钢筋Ф6,螺纹钢为符合抗震性能指标HRB400 热轧钢筋。
混凝土:基础垫层C15;主楼基础C30;剪力墙:基础-9.040采用C40,9.040-21.040采用C35,21.040以上采用C30;框架梁、框架柱、楼板、楼梯板采用C30;构造柱、过梁、圈梁C25。
本工程-0.110标高以下外墙、基础车库顶板等与土接触构件,均采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型钢、钢板为Q235-B。
砌体填充墙:±0.000以下及卫生间、管道井采用蒸压粉煤灰砖,非承重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第二章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一、施工部署总体原则(一)施工方案确立1.优先安排好直接影响项目施工经济效果的、为全场服务的施工设施,如现场供水、供电、供热、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以及各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并政发〔2015〕8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并政发〔2015〕8号城六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28日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根据省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实施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分类指导原则,采用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整村拆除、安置优先方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真抓实干,形成合力,重点突破,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攻坚战。
加快城中村与城市融合发展,彻底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增强城市功能,拉动经济发展,塑造太原新形象,发挥省会城市表率作用。
二、基本情况我市现有城中村170个,人口总计11万户、46万人,另有外来常住人口49万人;城中村常住人口总计95万人。
土地总面积191平方公里,其中旧村宅基地占用面积46.95平方公里。
旧村宅基地及公共建筑面积4163.1万平米,其中宅基地建筑面积3513.2万平米。
三、实施计划(一)总体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在2020年左右,全部完成17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
(二)具体安排1.2015年实施54个村整村拆除和同步建设工作。
其中:小店区8个、迎泽区4个、杏花岭区8个、尖草坪区5个、万柏林区17个、晋源区9个、经济区3个。
共涉及人口3.6846万户、15万人;土地总面积39.5平方公里,旧村总建筑面积1629.4万平米。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
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
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
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实践与探索

1 太 原 市“ 中村 ” 城 改造工 作概 况
太 原市 20 0 3年开始 启动 “ 中村 ” 城 改造工 作 , 目前 , 原市 太 中心 城区规划范 围内、开发 区以及重 点建设和控制 片区内列入 “ 城中村” 改造计划 的村庄共 13个 , 5 村民户数为 7 3 , 764户 总人
( )城 中村 ” 3“ 改造建设用地划 定标准“ 一刀切 ”未能做 到因 , 村 制宜 。太原 市“ 中村” 城 改造建设用地标准为 : 民安置建设用 村
地人均 1 3 、 3 非农 户安置建设用地人均 3 25 , m: 0m ̄ 0m2均不包含
造, 即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 , 集体经济组织转制 为股份制经济组 织后 , 由本社 区居委会 和股份制公司 自行承担改造任务 。小 店区 亲贤村 属于此 种改造模式 的成 功案例 。二是 开发公 司改造 , 即
工程 、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新增用地 就需 20 0h  ̄ 6 . h 0 m226 67 m , 用于城 中村改造 的指标非 常有 限。“ 中村 ” 多位 于太原市 中 城 大
面临的课题 。本文 以太原 市“ 中村 ” 城 改造的实践 , 来探索 “ 中 城
村” 改造的便捷之路 。
科技幡报开发与经济
文章编号 :0 5 6 3 (0 )8 0 7— 2 10 — 0 3 2 1 0 — 17 0 1
S I  ̄ t IF R TO E E O M N C- CtN O MA IND V L P E T&E O O Y T CNM
21年 0 1
第2卷 第 8 l 期
围 内的村庄 , 但从 目前太 原市确定的 13个“ 中村 ” 况来看 , 5 城 情
有西村 、 土堂 、 呼延等 2 余 个村 庄因远离城 市不在太 原市 土地 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优化全市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改造村完成拆迁摸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综合测算、改造模式及合作形式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方案,明确整村拆除时序。
二、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查城中村改造方案,出具改造村整村拆除时限意见,经市城改办审核列入整村拆除年度改造计划。
三、由市城改办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及区城改办、街办(乡、镇)、改造村,按照以路为界、片区改造的原则,对列入整村拆除计划的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方案进行联审。
市城改办根据联审意见批复改造用地范围,改造用地范围划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
城中村改造必须以整村拆除为前提,充分利用旧村用地,不足部分才能从空余用地中补充。
四、在改造用地范围划定的同时,市国土局提前介入,先行开展地籍调查等前期工作;土地确权、收储工作与改造用地范围划定批复同步完成,土地确权、收储工作办理时限(不包括地籍调查及确权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
农用地转用根据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安排,待改造用地范围划定、土地确权、收储及农用地转用工作完成后,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五、市城乡规划局应提前介入城中村年度改造计划,在划定改造用地范围的同时,提出容积率(不大于4)、建筑密度、绿地率、退距、停车位、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等设计条件,并从设计单位名录库中推荐设计单位。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0•【字号】并政发[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庄的村民转为居民,撤销村委会建立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制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城市重点发展区域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以太原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政府主导、以区为主、项目捆绑、各区统筹、市场运作、扎实推进”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协调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为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
负责领导、部署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及整体方案;确定城中村的改造村名单;考核各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研究解决城中村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为市领导组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提出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下达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计划;确定城中村名录;审定各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备案管理;进行城中村改造宣传、培训、调研工作;指导、督查、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城中村改造工作。
太原市201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索引号发布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名称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文号并政办发〔2013〕25号登记号关键字发布时间2013-4-16 16:45:26更新时间2013-4-16 16:45:26主题分类主题词内容概述【打印】【关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201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下达给你们。
要按照市重点工程管理要求,积极主动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6日201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单位:亿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总投资2013年计划投资备注1太原星河湾住宅小区续建173.88万平方米170.00 11.96 小店区2御祥苑小区续建市政府保障房建设项目“长治82号旧城改造”,一期总建筑面积13.86万平方米,二期约20万平方米。
9.87 3.50 小店区3小店四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安、法院、人武、财税)新建总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 2.10.94小店区4首开国风上观续建本项目总占地767亩,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
71.888.5小店区5世纪明珠商住小区续建规划净用地面积129.8亩,总建筑面积303000平方米。
2013年续建2幢28层楼、1幢21层楼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9.20 2.20 小店区6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续70万平方米11小店区性住房建7汾东商务区四条主干道续建道路规划设计全长14.80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55米,绿线宽度79米。
480.5小店区8山西华泰海天大酒店续建酒店及广场占地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层高26层,客房430间,餐饮1.6万平方米以上。
52小店区9东山五龙城郊森林公园续建规划面积21889亩,计划9年完成,高标准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多功能养老区及康体休闲项目建设。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2公开出让
(1)申请公开出让 村委编制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 三旧办,市三旧办报市国土局出让, 报告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 ;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 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 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其他意愿
1.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行政区划范围 2.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 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合理确定改造范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3.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在“三旧”政策允许下、 通过土地位置调换、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办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方案、最终确定改造 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二) 融 资 用 地 出 让 工 作 流 程
1申领规划条件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或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改部门申 请项目标准或备案手续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 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向 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 土地使用证》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3协议出让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委成立全资子公司 自主开发
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由村委按用地要求 向区国土局申请,由区国土局 拟定方案,报市国土局审核, 再报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 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后, 市国土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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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4年太原市最新最全城中村改造名单显示,将拆除共40个城中村,其中2013年太原城中村将拆除21个,2014年太原城中村将拆除19个。
根据太原市政府发布的公告,“十二五”期间将启动108个城中村的改造,实施60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
按照太原每年每个城区上报5个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太原共有六个主城区,那么太原每年一共将会有30个城中村进入改造名单之列。
差不多4年时间,太原城中村将完成改造。
下面,搜房网将为您带来2013年最新最全太原城中村改造名单,关注2013至2014年太原城中村改造整村拆除计划表。
2013年要整村拆除完毕的城中村:
小店区:徐东*,新庄*,亲贤*,杨家堡
迎泽区:郝庄*,双塔
杏花岭区:道场沟,享堂,敦化坊
尖草坪区:光社*,大东流,新村
万柏林区:南社*,沙沟*,前北屯
晋源区:吴家堡*,棘针*,南阜*,城北*,义井*
经济开发区:城西*
共21个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如下
一、改造计划由市城改办根据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结合我市城市发展的重点和各区实际,提出年度改造村名单,报市城中村改造协调领导组同意后公布。
二、土地测绘、人口统计区国土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市城改办和市国土局的安排完成城中村改造村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测绘、登记、发证工作。
区公安部门冻结改造村人口,澄清底数。
土地和人口资料数据由区政府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报市城改办备案,同时市城改办抄送市规划局。
三、用地控制规划编制、报审由市城改办会同市规划局根据城中村改造计划,确定并下达城中村用地控制规划编制计划,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市规划局按照程
序报市政府批准。
市城改办组织有关单位划定城中村改造用地(人均133平方米)范围,市城改办、市规划局双方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
四、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编制及报审由村委会编制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明确城中村改造进度及旧村拆迁时序。
建设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城改办审查。
在此基础上各村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方案,由区政府审查批准,市城改办备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五、城中村改造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编制及报审由村委会委托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由市规划局组织审查后按程序批复。
六、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城中村改造进度安排,由村委会持审定后的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报市城改办前置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务大厅规划窗口按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七、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村委会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按照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原集体企业改制对城中村原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到户(人),成立新的股份制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需具备开发资质牞利于在城中村改造用地上进行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建设。
九、土地转用、供地(划拨或出让)经市城改办前置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征用、转用所需的全部资料,向市国土局提出申请,市国土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城中村土地转用、征用报批手续,剩余土地由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
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完成后,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其他供地所需资料向市国土局提出划拨或出让申请,市国土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
市政府按照地块及其用途核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中村改造主体与村民签定《城中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区城改办签定《城中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管协议》后,可申请办理单体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市城改办前置审查,符合建新拆旧原则的,提出审查意见转市规划局按程序办理。
十一、申请规费减免城中村改造主体提出规费减免申请,经市城改办审查,符合城中村改造规费减免政策的建设项目,按《关于城中村改造减免规费审批程序的通知》办理。
十二、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主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城改办申请报建,按程序进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竣工验收后,到市城改办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