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抗菌药物管理细则

抗菌药物管理细则

抗菌药物管理细则一、明确使用范围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由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微生物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明确不同药物的适用病症和适用人群。

抗菌药物不得用于预防非感染性疾病和非感染性病因引起的发热。

二、规范开具使用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需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合理选择药物品种、规格和用量。

禁止滥用抗菌药物,特别是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需经相应级别医师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

鼓励使用微生物检验和药敏试验结果作为抗菌药物使用的依据。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包括抗菌药物目录管理、处方点评、超常预警、临床路径管理等。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合理使用意识。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分析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四、建立监测系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系统,监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包括使用数量、品种、金额、使用强度等指标。

通过监测数据,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政策制定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五、开展合理使用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鼓励医务人员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项目,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六、加强处方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公示和干预。

鼓励使用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录入、审核和监控。

加强处方保存和管理,确保处方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七、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医疗机构应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数量、品种、金额、使用强度等。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八、药店管理要求药店应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自行推荐或销售未经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

新生儿科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科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科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新生儿科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加强科室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儿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避免不合理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根据《XXX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新生儿科的科室特点,制定新生儿科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新生儿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组长:组员:联络员: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1.首先根据患儿诊断、辅助检查及病情确定使用抗菌药物;2.使用抗菌药前送检病原学标本;3.住院医师根据诊断、辅助检查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请示上级医师,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4.主治医师根据诊断、辅助检查和患者病情开具限制使用及以下级别抗菌药物处方;5.患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具有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需请示上级医师,向汇报科主任,打电话汇报医务科,有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会诊同意后,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

7、抗菌药物使用后进行效果评价,若治疗有效,继续维持原治疗方案,若治疗效果不理想,向医疗组长汇报,可根据患儿病情调整抗生素,必要时向科主任汇报,向医务科汇报,调整抗生素。

8、关注患儿病原学监测信息,若病原学检查阳性,临床治疗无效,根据药敏调整抗生素,若病原学检查阳性,临床治疗有效,可维持原治疗方案或根据药敏调整抗生素,若病原学阴性,临床治疗有效,不调整抗生素,若病原学阴性,临床治疗无效,根据患儿病情调整抗生素;9、调换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升级要有具体的阐发记录,并做病原学检查;四、质控1、(医疗组长)每周抽查科室10份病历,对抗菌药物使用指征、有无越级使用抗生素、是否合理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是否会诊、是否有抗生素使用效果评价进行合理用药质控,分析;2、科主任每周抽查30%医疗组长质控的病例,查看整改、执行情况,对分歧理用药者举行警告、谈话。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最新版抗菌药物在临床中的应用管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抗菌耐药性日益严重的问题,临床医生和医院管理者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与管理越发重视。

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降低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各级医院均建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最新版,以帮助临床医生和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抗菌药物是目前临床医生经常使用的一类药物,广泛应用于各种感染性疾病的治疗中。

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和滥用,越来越多的细菌产生了耐药性,导致抗菌药物对细菌的疗效逐渐减弱。

此外,抗菌药物的滥用还可能导致药物不良反应的增加,给患者的治疗带来风险。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各级医院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开具、使用、监测和评估,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降低耐药性的发生风险,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抗菌药物的开具(1)抗菌药物的开具必须经有资质的医师或药师审核通过,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方。

(2)医师应遵循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根据病原菌的种类和药敏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生素或未经必要的抗菌治疗。

2. 抗菌药物的使用(1)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延长用药时间,避免出现药物中断或丢药情况。

(2)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幼儿等,应慎重考虑抗菌药物的使用,必要时应根据病情和药物安全性做出合理选择。

3. 抗菌药物的监测(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使用的情况。

(2)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耐药性的发生和扩散。

4. 抗菌药物的评估(1)对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本制度中的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由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为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需要严格控制使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或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医院还需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者潜在的副作用,或者需要特殊监测的抗菌药物,包括新上市抗菌药物、窄谱抗菌药物、针对特殊病原体或者特殊人群的抗菌药物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负责本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使用、监测、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抗菌药物管理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系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抗菌药物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并分析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工具,然而过度和不正确的应用导致了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增加,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并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1.临床用药指南的制定: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特点、抗菌药物特点和最新的治疗指南,制定相应的临床用药指南。

此指南应明确推荐的首选和备选药物,并规定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等。

2.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估系统,跟踪和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通过对每个病例的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恰当的使用行为。

3.临床用药监测和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系统,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性的发展趋势。

定期反馈监测结果给临床医生和相关医务人员,增加他们对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的认识和意识。

4.医师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医师和相关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耐药性的形成机制以及感染预防和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提高医师和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意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

5.多学科协作:医疗机构应建立多学科的协作机制,包括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药学部门等。

这些部门应定期举行会议,共同制定和评估临床用药指南,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和耐药性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反馈和建议。

6.强调预防控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应强调预防控制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应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细菌感染的发生率,从根源上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需求。

7.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发和退还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建立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这需要医疗机构中各个部门的协作和共同努力,也需要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持续的培训。

交城县人民医院抗生素应用实施细则

交城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一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专家组一、组成主任:仝爱中男院长副主任医师副主任:郭光泽男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彭翠英女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李学盛男药剂科主任主管药剂师梁小平女感染科主任副主任护师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列闫共青男内I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许春鱼女内II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刘吕荣男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吕宇宏男骨I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李建军男骨II科主任主治医师张玉斌男外I科主任主任医师张素强男外II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张晓红女儿科主任主治医师高素琴女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张晓俊男五官科主任医师杨彩玲女检验科主任主管检验师二、制度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各项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

2、按制度促进、指导、监督临床科学合理使用抗生素,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本院贯彻执行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改进措施。

3、及时讲授近几年抗菌药物的新进展及新药使用情况,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各种信息,更好地科学合理使用抗生素。

二抗感染药物的管理制度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委员会联合设立“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专家组”。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主任牵头,感染科、药剂科、检验科主任配合负责促进、指导、监督临床科学管理使用抗生素,每季度汇同专家组监督检查一次本院贯彻执行抗生素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改进措施。

二、临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

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守分级管理原则使用,掌握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严格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力争使抗菌药物收入小于药品总收入的30%。

三、规范本单位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

四、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本单位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防止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层应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保障其执行。

2.临床科室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

3.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使用规则执行,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临床药师应参与抗菌药物应用的评估和监测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5.药学部门应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送,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台账。

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抗菌药物选择和使用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1)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遵循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临床实践指南进行用药。

(3)严禁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如预防性使用、自行调整剂量和疗程等。

(4)合理使用联合治疗和转换治疗,避免抗菌药物的重复使用。

2.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和管理:(1)临床科室需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审批抗菌药物的申请和处方。

(2)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需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目的、剂量和疗程等,建立病历和抗菌药物使用记录。

(3)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抗菌药物知识普及与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抗生素耐药性的防控等内容。

2.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应覆盖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等。

附件:1.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2.抗菌药物使用记录表3.抗菌药物使用指南4.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stipulate the management of drug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regulate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范一、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1、成立“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二2、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争取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够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30DDDs以下。

3、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确定院内三线药物(见表1),实行分线分级使用。

4、每月统计分析全院及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及用量,停用有异动情况的药,争取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在10%以下。

5、开展多重耐药菌的检测,每季度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

6、建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淘汰疗效差和不良反应大的药。

7、不定期检查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8、不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和药师须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9、实行奖罚制度,与科室、个人挂钩。

院感科、医务科、药剂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10、结合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对抗菌药物处方做到100%点评,将点评结果院内网公示,对不合格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处理。

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实施细则1、抗菌药物用于由细菌、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病毒性感染者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而定,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3、感染病人在抗菌治疗前应先正确采样作病原学检查,并及时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力争有样可采送检率达到60%以上,使用三线药物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标本送检率不低于80⅜o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先进行经验治疗。

4、掌握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用法,对时间依赖性药物如青霉素等B-内酰胺类应每日数次按时按量给予,对浓度依赖性药物如阿米卡星等氨基糖甘类宜每日一次全剂量给予。

2024年度最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方案


重点关注重症感染患者
针对重症感染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抗 菌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救治成功率。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规 范医师处方行为,减少不合理使用现 象。
推动多学科协作
加强临床科室、微生物室、药剂科等 多学科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 和优化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0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及问题
法和技术手段。
分享经验和教训,促进持续改进
组织医疗机构间交流会议或研讨会,分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经验和 教训。
通过学术期刊、专业网站等渠道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研究成果和 实践经验。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管理理念和技术。
07
总结与展望
总结实施方案的成果和不足
药物相互作用
部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时可产生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疗效或增加不 良反应的发生风险,因此在使用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并仔细阅读药品说 明书。
05
患者教育与沟通
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正确使用意识
01
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患者普及抗菌药物的基本知识、
给药途径
根据感染部位、病情严重程度及病 原菌种类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包 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等。
剂量调整
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病情严重 程度及病原菌种类等因素调整药物 剂量,确保治疗效果并减少不良反 应的发生。
联合用药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
联合用药
在严重感染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时,可考虑联合使用不同种类的抗菌药物以增强 疗效,但需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的发生。
在全球范围内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宣传和教育,提 高公众和医务人员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创一甲”活动要求,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创一甲”活动和“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三、活动范围纳雍县百兴镇卫生院。

四、组织管理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院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院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主要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

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对2011年度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据需要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38号),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经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和品规的数量和种类。

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

二级以上医院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十一)建立完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本辖区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应当在2012年6月1日前正式运行,2012年12月底向卫生部提交2012年度监测报告。

(十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十三)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医疗机构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和医疗机构上报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四)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